第二百八十章 做錯了事就該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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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夫人,叨擾了,我等奉命前來捉拿逃犯——如有冒犯之處,還請多多海涵。”
    上了門的官差如是與我告著罪,我從他們稍顯簡潔的敘述中,逐漸拚湊、窺見到了事情的全部。
    原來我這突然找上門來的“外甥”確乎是我那同族堂姐家的幼子,他家也確乎是如他所述,在青州橫遭的那一場劫難裏被衝了個七零八碎,令他不得不在家中人的提醒下,不遠萬裏來尋我這個出嫁多時、幾近斷了聯係的姨母。
    但他自青州逃到新安的這一路上,卻遠不似他與我說的那樣一般平靜——剛出青州、才入江南之時,他便與道邊一賣水果的小販起了衝突,爭執中又按捺不住脾氣,猛然打斷了人家的一條腿。
    其實這事原本並不算太難處理,依照本朝律法,他若能及時將那小販送去醫館,賠了人家養傷、怠工的銀子,過後即便真鬧到了公堂,至多不過多與人賠償些銀錢,再罰三兩個月修路修城的苦工罷了。
    但他在傷人之後,偏生懼怕擔責地當場逃了,獨留那小販在那幾無人煙的小路上呻吟苦嚎。
    ——那小販尚未娶妻又父親早亡,家中除了尚未長大成人的幼弟,便隻剩下一個體弱多病的老母。
    他這腿骨一斷,他們家中登時就似失了頂梁柱一般散亂了心神——他的母親與弟弟借遍了親朋好友,也湊不齊給他治腿的銀子;加之那些水果長期不賣,放至腐爛便又多虧了一筆錢財。
    走投無路之下,他母親隻得請村中人擔著他,到縣衙裏擊鼓鳴冤,趕著縣中有新任的典簽南朝宋齊時期一種負責巡察、監察的地方小官,每年要進京與皇帝匯報巡查情況)到任——都說新官上任三把火,這新典簽到任後的第一把火,就這樣正正好好地燒在了我這外甥頭上。
    “哎唷——老夫人,您說說,其實這事本來並不難辦,畢竟這年頭天下也不安定,大家心裏頭都被那時不常鬧出來一把的戰事憋下股說不出來的燥火——爭執中不慎給人抓傷打傷的,衙門裏頭一年處理不說上百,起碼也得有個幾十。”
    那善談些的衙役迭聲歎息著與我感慨:“有這麽多案例在先,咱們多賠償點人家的損失,差不離就能了了,哪想他這偏生得要外逃!”
    “喏——這一逃,那性質不就突然變成了‘傷人逃逸’?這可比‘爭執傷人’要嚴重多了!”
    “——眼下,除了賠錢,您這外甥,多半是得再吃上好一頓杖笞了!”
    “杖笞?”我心下沒來由地慌了一瞬,險些攥不穩掌中拐棍——我知道他們衙門裏杖笞用的都是帶釘板的寸厚木杖,一杖下去,管保教人皮開肉綻。
    ——那個打多了,真的是會死人的。
    “這要打多少杖?”
    “十幾二十杖總是要有的。”那官差聽罷稍作沉吟,“不過王老夫人,您大可放心——我等打人杖子是很有經驗的,不會真打死您那外甥。”
    “就是他做錯了事、犯了法,總歸是要多吃些皮肉之苦。”
    “應該的,應該的,這些我都知道,犯了錯本就該受罰——打不死就行。”我定了心神,即刻差人將我那外甥請到了前院。
    他進屋後甫一看到那隊官差,立馬便猜明白了其間潛藏著的前因後果——當即毫不猶豫地跪地與我們連連求了饒。
    “姨母,姨母您救救孩兒,您救救孩兒吧!”他的頭叩得一聲響過一聲,額頭大約很快就發了紅。
    我聽著他的告罪之語,沒費多少力氣便弄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承認他確實傷了人,但不願去多受那個杖笞,他怕他也落得個骨斷腿殘的下場。
    他求我出麵替他請大人們免了他的皮肉之苦——他可以多給那小販賠些銀子,為此不惜要與我打些欠條。
    “姨母,求您了姨母——您在新安有這麽深的威望,您要是肯替孩兒求情,大人們看在您的麵子上,也一定能原諒孩兒的!”
    “姨母,姨母,孩兒真的隻是趕著見您而一時糊塗,求您救救孩兒……孩兒在世上可就隻剩下您這一個親人了呀——”
    他說得情真意切,那模樣令那帶著隊的官差都不禁微感動容。
    他猶豫再三後,略略壓著嗓子同我含糊著輕聲開了口:“那個,老夫人,依著本朝律法……像公子這樣的情況,您要是肯出麵替他求情,咱們的確是能用罰金換來減免他的杖刑……”
    “不,不必了,大人,多謝您的好意,該賠償的罰金我們會交,但杖笞也不必免除。”我搖了腦袋,溫聲拒絕了那官差的提議,“人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做了錯事也就該受罰——不受罰不會真長記性。”
    “金銀,確乎能買來他們一時的痛快——但老身希望這些孩子能變得更有擔當一些。”
    “夫人大義——來人,把他押回去聽候發落!”那官差拱手與我行了禮,禮畢又命人押解著我那外甥回了府衙。
    在他們押著我那外甥出府的時候,我聽到他叫喊了一路的“姨母”。
    他的聲線淒厲嘶啞而飽含著絕望,我聽得心肝發顫,卻終竟狠心閉上了眼睛。
    ——正如我所說的。
    人做錯了就該受罰。
    光嘴上知錯了是沒有用的,他得從心底裏認清楚他究竟錯在何處。
    這次我不可能幫他,也不該幫他。
    我在心中這樣告誡著自己,並在之後便回屋關緊了房門。
    聽侍女們說,他那日是被人抬著送回府中來的——雖說我已提前放了那話,但府衙的大人看在我的麵子上終竟也不曾重罰。
    除了賠款外,他隻被判了十杖——行刑的衙役們很有經驗也很有分寸,那十杖下去他不曾斷骨斷筋,隻是肉被打得翻了一片,血黏糊糊粘滿了大半個屁股。
    “郎中來看過了,說除了看著可怖一點,實際倒無甚大礙——隻消勤換著藥,靜心將養上一個月就好了。”
    侍女們如是回稟,我聽罷便安心地讓她們離開了屋子。
    之後的多半個月我日日聽著府中人的匯報,侍女們說他恢複得不錯,人也不似從前那樣驕縱——我也就慢慢定下了心。
    然而,就當我以為一切都在向著好的方向發展的時候,某個午後,睡夢中的我卻突然被一陣濃煙嗆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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