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碰瓷碰到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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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來說,是江偉和同夥兒在路上進行碰瓷敲詐的時候,剛好遇上了付大慶和李有強開的那輛紅色豐田車。
按照一貫的套路,他負責出去被車“撞”,然後他的同夥就跳出來假裝要報警,在旁邊煽風點火,最後騙得車主掏錢私了,息事寧人。
這一招雖說算不上是屢試不爽,但也讓他們騙了不少錢,因為這年頭開私家車的都是有錢人,願意私了的人不少。
按計劃,江偉躺地上後,等車主下來,埋伏在附近的兩名同夥就得出場了。
然後一個唱紅臉說要報警,另一個唱白臉勸架,目的就是製造緊張感,不讓車主有冷靜思考的時間,最後選擇掏錢私了。
可是當天,江偉從路邊躥出來躺車前麵後,那輛紅色的小汽車猛地停了下來,車上下來兩個人。
這兩人剛要開罵,突然一個人死死地瞪著他。
江偉說自己被這人的眼神嚇了一跳,仔細一看,媽呀,居然是當初自己騙過的付大慶。
嚇得他趕緊爬起來就要跑,可結果已經晚了一步,付大慶直接一錘子砸在他後背上。
他對潘宏傑說,自己當時隻覺得背上一陣劇痛,然後眼前一黑就暈了過去。
等再蘇醒過來的時候,他已經被雙手反綁扔在了汽車後座。
他憤憤不平地罵兩個碰瓷的同夥,居然見死不救。
潘宏傑讓他把兩人的信息交代一下,因為警察得找這兩人核實情況。
不過見死不救屬於正常情況,搞碰瓷的,都是騙子,遇到不明就裏直接把人一錘子砸趴下然後拖到車上揚長而去的,他們當然不敢出手,更不敢報警。
何況車上這兩貨,還是窮凶極惡的殺人犯。
江偉說,當時是付大慶開的車,副駕駛座的那人他從來沒見過,但毫無疑問就是李有強了。
他不知道車是往什麽地方去的,但他不傻,他知道自己這回八成是活不了了,因為付大慶前麵認出他的時候,完全是下死手的狀態。
顯然付大慶對他,已經是恨極了。
他蘇醒後,試圖求饒,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認錯,求付大慶饒了自己。
但付大慶壓根不為所動。
於是他又試圖求救,甚至跳車,因為他發現車窗外的場景越來越偏僻,顯然是往沒人的地方去的。
他猜,車一旦停下,自己就完了。
但他的大聲呼叫不僅沒用,甚至還為此挨了幾錘子,砸他的人正是副駕駛的李有強。
其中一錘子砸中了他下巴,直接砸掉了兩顆牙,滿嘴都是鮮血。
由於李有強砸的時候太過用力,錘子直接脫手掉到了車座的夾縫裏,這也成了之後事情發生扭轉的關鍵。
江偉被捕的時候,確實嘴裏缺了兩顆牙。
不過比起這兩顆牙,當時的情況無疑是命更重要,所以盡管他滿嘴鮮血,渾身是傷,但還是冷靜下來,急中生智尋找活命的辦法。
於是,他再度發揮自己胡編亂造、信口開河的本事。
他求付大慶別殺自己,自己有錢可以賠給他,他說自己爺爺死的時候給自己留了三根金條,值六萬塊錢,就藏在自己住的地方。
他勸付大慶冷靜點,弄死自己不劃算,不如把金條拿走,就當自己賠給他的,自己保證不會報警,從此以後兩人一筆勾銷。
江偉說,自己當時胡謅的一番話,居然真的打動了兩人。
付李二人一商量,決定去取金條,認為這錢不拿白不拿。
不過潘宏傑覺得,當時兩人身上已經背上人命了,不可能就這麽輕易放過江偉,肯定是緩兵之計,先取了金條再殺人滅口。
潘宏傑問江偉:“你真的有金條嗎?”
江偉無奈地說:“我有個屁啊,我要有金條我還能混成這鳥樣子?我當時就是瞎說的,就想著到時候去取金條的時候,喊救命,把他們嚇跑。”
“然後呢?”
“然後付大慶就把車往回開了,另一個家夥竟然掏出了一把槍,指著我說如果發現我有半句假話,就直接一槍崩了我。”
“我他媽差點被嚇死了,知道這回是遇到硬茬子了,但沒辦法,跑又跑不掉,隻能走一步看一步,求菩薩保佑。”
潘宏傑不屑地冷笑道:“你還有臉求菩薩保佑?菩薩隻保佑好人,可不會保佑你這種社會的殘渣。繼續說,後麵發生了什麽,你是怎麽逃走的,又是怎麽殺人拋屍的。”
江偉頓時一愣,然後趕緊說:“我沒殺人……我……”
話剛出口,潘宏傑就大怒地打斷道:“你少跟我來這套,你以為我們抓你來是請你喝茶的?槍是從你身上搜出來的,車是你丟在修車鋪的,還有機井裏那具屍體,你當我們警察都是吃素的?”
說著,潘宏傑猛地踢了下拷住江偉的羈押椅,椅子頓時在地麵上摩擦出刺耳的聲音。
江偉被嚇了一跳,知道眼前這個警察不是在開玩笑。
於是繼續乖乖交代情況。
當然這個行為不會被記錄在審訊裏,是潘宏傑口述的,而自上而下都不覺得有什麽問題,隻有郭援朝象征性的提醒了一句要注意點紀律。
江偉說,付大慶把車開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區,由於當時天還沒黑,付大慶繞著小區轉了三圈,最後找了個沒人的死胡同,把車倒了進去。
付大慶本來想和李有強押著江偉去取金條,但當時江偉的狀態非常糟糕,渾身是傷,嘴裏身上都是血。
被錘子砸過的人都知道,一錘子下去,戰鬥力減半;兩錘子下去,人直接廢了;三錘子不殘,說明命硬。
江偉說,李有強對付大慶說了幾句話,他沒有聽太清,但大概意思是,三個人去會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畢竟他們剛幹過那種事,還是小心點好。
他不知道李有強說的那事是什麽事,但從對方手裏有槍這點猜測,八成不是什麽好事。
於是付大慶就逼他交出了鑰匙,問清楚了地點,尤其是金條藏在了什麽地方,然後自己一個人去。
李有強則留下來看著他。
付大慶拍著江偉的臉警告他,如果自己沒找到金條,那他就活不過今晚了。
為了防止他呼喊求救引來路人,兩人還用膠帶把他的嘴給封上了。
付大慶離開後,江偉知道自己剩下的時間不多了,付大慶找不到金條,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殺了自己,然後再想辦法處理掉他的屍體。
所以他隻有這麽一個機會來扭轉局勢。
好在,他在身上的褲子口袋裏還藏了一片刀片,本來是用來兼職當扒手的,可惜學藝不精,沒這個技術。
結果這刀片反倒成了他的救命稻草,他用來偷偷割開反綁住雙手的繩子。
不過僅僅是這樣還不夠,因為李有強手裏有槍,一槍就能把自己送回姥姥家。
他一邊割繩子,一邊想該怎麽辦。
然後就想到了前麵掉在座椅夾縫裏的那把錘子。
而李有強在付大慶離開後,便有些放鬆了警惕,坐在副駕駛座抽煙。
江偉說自己不動聲色地用刀片切開了繩子,然後趁李有強沒注意的時候,偷偷摸到了掉在夾縫裏的錘子。
最後,李有強也屬於是命裏該絕。
江偉說,自己一直沒找到動手的機會,直到李有強抽完一支煙,把煙頭往窗外一彈。
結果太用力了,煙頭撞在車窗邊框上彈了回來,落在他身上。
他低頭撿起煙頭,又丟了出去。
就在那一刹那,江偉抽出了那把錘子。
當李有強抬頭把煙頭丟出去的時候,江偉掄起錘子,用盡全力朝他的腦袋砸了過去。
刹那間,血花四濺!
身體或許還能扛三下錘子,但腦袋,尤其是後腦,那可是一下都扛不了啊。
李有強當即一聲悶哼,沒了動靜。
江偉嚇得渾身顫抖,連滾帶爬地下了車想跑。
但剛跑了兩步又鑽回了車裏,因為他發現,付大慶走的時候,車鑰匙沒拔。
他不敢有半點猶豫,顧不上副駕駛座上李有強的屍體,直接一腳油門就跑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開到了哪裏,隻知道天很黑,他隻顧著拚命往人少的地方開。
最後開到了一個沒人的地方,他才停下車,把李有強的屍體給裝進了後備箱裏。
雖說他從十幾歲開始就在道上混,坑蒙拐騙壞事做盡,也是拘留所的常客。
但他並沒有殺過人,也沒有殺人的勇氣。
這次完全是因為被逼急了,才殺了李有強。
當然,這是江偉自己的說辭,實際上他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不是他說了算的,需要進一步的走訪調查,尤其是他曾經的案底,和他的社會關係。
不過江偉之所以撂得這麽爽快,以及強調自己從來沒有,也不敢殺人,是有原因的。
他說完之後問潘宏傑,自己這算不算是正當防衛,因為如果自己不殺李有強,那死的就隻能是自己。
潘宏傑沒有正麵回答他,量刑原本就不是公安的職責範圍,何況麵對一個犯罪嫌疑人,也沒有必要去回答他這種問題。
但周奕知道,如果江偉的話屬實,這件事其實就有些複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