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明心見性,擊鼓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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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外四時春,案內三尺法。
    鐵棠有些迷茫地縣衙內走走停停,他穿過花廳、越過喜雨亭,又從二堂走到了督捕廳。
    這裏依舊吵吵鬧鬧,藍衣、青衣如同飛花蝴蝶,穿梭其中。
    不知不覺間,他來到了牢獄,卻並沒有去往牢房方向,而是走向了另一側的獄神廟。
    內裏供奉的皋陶一如往昔,手持法典,端坐其中。
    鐵棠在雕像前方盤膝坐下,就那麽靜靜看著。
    “明於五刑,以弼五教。”
    “真的是這樣嗎?”
    “連知縣那等人物,也有迫不得已為之的時候,我鐵棠....又算得上哪根蔥?”
    “皋陶.....你終究也不過是個泥塑的雕像罷了。”
    獄神廟內安靜無比,幾盞燭火驅散了黑暗,嫋嫋煙氣蕩漾其中。
    霎那之間,鐵棠隻覺得眼皮沉重無比,忍不住合上了雙眼。
    數息不到。
    察覺不對的他,猛然一驚,再次睜開了雙眼。
    一切都沒有變化,並沒有任何人靠近。
    唯獨.....
    在他前方地下,多了一行水漬字體。
    “身執耒鍤,以為民先,天秩有禮,天命有德。”
    這行字筆力遒勁剛健,如同鐵畫銀鉤,一股剛正不阿的氣息撲麵而來。
    “你....還在?”
    鐵棠不敢置信的起身,四周沒有任何動靜,僅剩眼前這個雕像.....靜靜地觀摩著自己。
    這方世界——有神!
    “天秩有禮,天命有德麽.....”
    “我....做不了什麽,卻也相信天理循環,報應不爽。既如此,問心無愧就好。”
    看著廟內昏暗的光線,隻剩幾盞燭火在微風中搖曳,鐵棠有了明悟。
    “鐵某.....願以一點微光,照亮黑暗!”
    拿起三根竹香點上,鐵棠鄭重地對皋陶雕像拜了三拜,上前將香火插上,隨後轉身大踏步離去。
    【明心見性,不矜不伐,星元+20】
    腦海中激射的深藍光芒,讓鐵棠停下腳步。
    兩次了。
    除了在四方山那次+3星元,這是第二次因為自身吐露心聲,而增加的星元。
    頓了頓,鐵棠向督捕廳走去。
    20點星元不少,他一時半會還沒想好怎麽運用,如果繼續拿來提升修為,不知會不會顯得太過令人矚目。
    督捕廳內。
    段景瑞已然提前到來,他的事務也不算少,昨日又去幫忙處理了馬場無頭案,如今案頭卷宗堆疊。
    “總捕頭!”
    “總捕頭!”
    ......
    幾聲問好之後,鐵棠壓了壓手,在原本慶豐的位置坐下。
    “負責怡紅院翠紅案的捕快,到我這邊來。”
    “總捕頭,案發現場采集的指紋、腳印均已保存,隨時可以作為呈堂證供。”
    “除了吳青之外,可曾發現其他人的痕跡。”
    鐵棠哪怕已經認定了吳青是凶手,卻也不會放過一絲蛛絲馬跡。
    “有倒是有,不過應當都是怡紅院自己人......”
    “去采集比對!”
    “這....總捕頭,怡紅院可有不少人,再說了,這凶手不是吳青還能是誰?”
    “你在質疑我?”
    “屬下不敢,馬上就去。”
    ........
    段景瑞聽著那邊的響動,嘴角露出一絲淺笑。
    這位‘神捕’.....似乎回來了。
    天剛破曉,驕陽還未來得及將光輝灑下人間,人間卻先敲起了大鼓催促。
    咚!
    咚!
    咚!
    一聲聲巨大的鼓聲,沒有規律地、間斷性的在縣衙回蕩,讓督捕廳一眾人手都停了下來。
    “是鳴冤鼓!”
    “又有案子了。”
    “擊鼓鳴冤,不是有大冤屈,乃至走投無路,誰敢輕易敲擊?”
    大商律法明文規定:擊鼓鳴冤者,若所告不實,當反受其罪。
    以民告官者,若無功名在身,當先受脊杖二十下。
    以民告民者,若無功名在身,當先受脊杖十下。
    看起來不合理的律法條文,後麵卻隱藏了無形的威懾力。
    以民告官,可以跨城而告,可以越級而告。
    也就是說尋常百姓如果受了巨大冤屈,但又覺得本城縣衙徇私枉法,可以跑到其他縣城去狀告本地縣衙。
    同時還可以越級上告,這裏的越級,不是越過縣衙,跳到郡府。
    而是去別的縣衙,直接狀告郡府官員。
    一縣縣令,自然管不了自己上級部門,但查明實情之後,卻可以遞交監察院。
    有了監察院插手,一切都會變味。
    以民告民,告得自然也不是尋常百姓,而是那些世家豪門、鄉紳士紳。
    鳴冤鼓可以說是尋常百姓走投無路之際,才會選擇的方法,似乎也是唯一的辦法。
    可惜律法規定的很好,但真正執行起來,卻完全不是那麽回事。
    ‘擊鼓鳴冤,若所告不實,當反受其罪。’
    這裏麵的‘不實’二字.......由誰來決定?
    還不是由官員決定!
    而以下告上,更是天方夜譚,哪個知縣敢捅自己上司的屁股?
    遞交監察院,更是無事生事,憑空惹得一身騷。
    自己都未必有多幹淨,又豈敢招惹監察院這等老虎?
    世間依靠鳴冤鼓告狀成功的人......不說沒有,但真正是寥寥無幾。
    “咦,怎麽敲了這麽久.....還沒人升堂?”
    “按律當由縣丞先行升堂,辨明案情,若是事關重大,再行通知縣令。”
    鐵棠也停下手頭業務,看了看四周驚愕的捕快。
    “你們這兩天....有沒有見過縣丞?我剛剛經過二堂,並沒有看到他的身影。”
    二堂,是他和縣丞辦公之所,不過他已經好幾天沒見過縣丞了。
    “沒有。”
    “沒有。”
    “似是告病了。”
    正在這時,督捕廳門外走來兩位衙役。
    “我等拜見總捕頭!”
    “我等拜見總捕頭!”
    “何事!”看到這兩位熟悉的易筋境衙役,鐵棠就知道縣令的吩咐來了。
    “知縣大人說他昨夜操勞,今日有些乏了,縣丞大人又告病在家,讓總捕頭您去升堂。”
    燙手山芋全丟給我是吧!
    鐵棠服了,一揮手:“本官已知曉!”
    他也是官,雖然隻是正九品,但也是官。
    升堂——是他職責所在。
    不過鐵棠一次都沒有做過,倒是前身判了幾個案子。
    “段縣捕,你也一起來吧。”
    “我?”
    段景瑞有些詫異,但也沒有反對,他是信服鐵棠能力的。
    一個號稱破案如神的斷獄神捕,不會碰上詞訟案件就束手無策。
    鐵棠帶著段景瑞及一眾捕快,走到縣衙大堂,正中懸掛的‘明鏡高懸’匾額,閃閃發亮。
    大堂內左右兩列各站著十位衙役,其中八位手持黑紅水火棍,剩餘二位各執‘回避’、‘肅靜’豎牌。
    逐一落座、站好之後,鐵棠拿起驚堂木一拍。
    啪!
    “升堂!”
    “威~~~武!”
    “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