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要的是態度,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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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不像龍,典型的諧音梗,說相聲要用的話得扣錢。
    趙安用的話,得加錢。
    也是氣的。
    既然東台縣不把他這個從九品學錄當官看,那隻能給他們一點來自域外天魔的小小震撼。
    也該你東台縣倒黴,出啥題不行,非得出個乾不像龍的諧音梗呢!
    咱大清朝最重視的是什麽?
    文治啊!
    如何文治?
    不準亂說話唄。
    都不準說話,自然文治昌盛,一派繁榮。
    文獄之下,儒生如奴。
    自順治年間有個倒黴蛋在文章裏寫了一句“將明之才”被清廷直接斬首後,文獄就貫穿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且在乾隆朝達到高峰。
    去年有個湖南多年科舉都沒及第的老秀才被判了斬立決,原因是老秀才平日靠給人代寫詞狀為生,因此見了不少不平事,於是將經手的案件拚湊寫成一部《篤國策》。
    寫成之後,立即上京城投獻,以待取悅龍顏,換得一官半職風光風光,不想老秀才在書中表達了對大清捐官製度的不滿,認為朝廷允許花錢捐官是禍國殃民的蠢事,結果惹得將捐官生意發揚光大的乾隆老太爺不高興,一個妄議朝政就把老秀才全家消消樂了。
    高壓之下,讀書人為免禍隻能將涉嫌影射清朝的字眼改成其他字代替,或者幹脆空起來,結果搞得文理不通,雅韻全無。後來更是連胡、虜、夷、狄等也成了避諱字,書籍中往往空格不刻。
    搞的乾隆看文章時也常常摸不著頭腦,於是特意下旨讓出書刊書的不必再空格搞避諱,然而真的刻出來後,老太爺又不高興了,各地文案立時頻發,一串一串的舉族消消樂。
    湖南老秀才隻因批評捐官製度就被滿門抄斬,你東台縣倒好,竟敢直接說乾隆爺不像條龍,嘿,自個掂量後果吧。
    往大了說,你東台縣倒黴,上麵的府教授、省學政都得跟著栽大跟頭!
    弄不好撫台大人的頂戴也得跟著被摘。
    往小了說,卻是好說的。
    畢竟在場人員攏共五個人。
    趙安一個,知縣一個、教諭一個、訓導一個,外加一個師爺。
    事情很大啊,乾不像龍就罷了,你這還乾妖(爻)不像龍。
    怎麽辦?
    你們自個商量吧。
    別說我趙學錄天殺星下凡不給你們一點機會,該通融的可以通融,就看你們會不會研究了。
    這會的趙安穩坐釣魚台,獨自在縣令大人書房中慢悠悠的品茶,時不時的還拿人知縣的小擺件把玩一二,搞的他是縣太爺樣。
    心態真的很愜意,真就是沒想到這次監考之行還能有如此意外收獲。
    外麵,不說汗如雨下,也是淚水和在眶眶裏打轉轉。
    陳知縣那是悔的腸子都青了,自個是豬油蒙了心麽出這麽道考題。
    事情要是被捅到上麵,殺頭都是輕的。
    副考官楊教諭和縣試具體經辦人常訓導也是滿頭大汗,前者甚至連站在那裏的勇氣都沒有,一屁股癱坐在椅子上時不時抖上兩下,跟中風似的。
    常教諭也好不到哪去,上下牙關抖的“咯吱”響,明明滿頭大汗偏渾身上下涼的如墮冰窖般。
    唯一還算鎮定的是知縣老爺請的大席錢師爺,將個考卷再三看了之後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這考卷要是被送到上麵去,自家這位恩主最輕也是個斬立決。
    怎麽解釋也沒用的。
    “乾妖不像龍”明明白白擺在那,你怎麽解釋?
    解釋若有用,也不至於死那麽多人。
    牽強?
    大清開國到現在哪樁文獄他不是牽強附會?
    何況哪有這麽巧的。
    又乾又隆的。
    隻能怪自家這位恩主出題太刁。
    放下考卷,皺眉來到縣令身邊輕聲道:“老爺,當年徐述夔之事可不能再現。”
    錢師爺說的徐述夔就是三十年前東台縣的舉人,這人沒啥特別愛好,就愛喜詩。
    寫些比如“大明天子重相見,且把壺兒擱半邊”、“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等詩句。
    說實在的,徐舉人給定個反賊舉家消消樂其實也不牽強。
    因為這人詩句讀起來確實有反清複明之嫌。
    什麽大明天子重相見,要把胡兒擱半邊?
    什麽明朝卷土重來,要把咱大清的都城給滅了?
    該案結果是已經死了的徐述夔被剖棺,因屍體未腐割下首級懸示在東台縣城示眾。其子徐懷祖死了一年多停棺在家中,因屍體亦完好也被割首級在栟茶場示眾。
    兩個孫子徐食田、徐食書處以斬首。
    徐述夔的子、孫、兄、弟、兄弟之子,年十六以上者皆斬,十五歲以下及妻妾、姊、妹,子之妻、妾付給功臣之家為奴。
    真真正正的舉族消消樂,一個都沒落下。
    此案也是時任江蘇學政劉墉的一大政績,靠著該案劉墉火速升遷,一下就從江蘇學政升為戶部右侍郎。
    故而說這位後世稱為“賢相”的劉羅鍋是吃人血饅頭的一點也不為過。
    被此案牽連斥責的倒黴蛋有兩江總督高晉、署兩江總督薩載、江蘇巡撫楊魁。江蘇藩台陶易則被九卿會奏為擬斬立決,乾隆改為從寬監候。揚州知府謝啟昆因辦理該案遲緩半月即被判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東台知縣塗躍龍因未能立即查究處以杖一百,徒三年。江蘇藩台陶易的師爺陸琰被認為“有心消弭重案”處以死刑。
    上上下下牽涉的省、府、州、縣官員多達數十人,被殺者上千人之多。
    三十年說遠不遠,說近不近,且就是腳下這塊土地發生的事,如今又鬧出樁比徐述夔案性質還要惡劣的文案出來,你說東台縣這幫官員能不害怕?
    籍貫鬆江的陳知縣就害怕到了極點,結果本能的就想求生,因此眼中突然閃出凶光,惡狠狠道:“趁眼下無人知道此事,將那小子做特,省得害死咱們!”
    也是,沒什麽比殺人滅口更安全的了。
    常訓導聽了縣令這話也一下來了勁:“對頭,那小子雞蛋裏挑骨頭存心要咱們死,不如給他來個魚死網破,弄死他一了百了!”
    “殺人?”
    楊教諭到底是中學校長,一時難以接受這種做法,隻是也沒說這事不能幹。
    “不殺了這小子,咱們都得被他害死!”
    常訓導還是有點膽量的,咬牙切齒道:“這小子孤身一人來的我縣,做了他回頭就說是溺了水,天不知地不知的,誰知道!”
    “不錯,”
    陳知縣聽著大為心動,正欲就滅口之事具體商議時,錢師爺卻搖頭勸阻道:“老爺,殺人乃是下策,好好一個人來我縣突然就死了,府學和上麵肯定要派人來查,老爺出的考題又有幾十學子考過,萬一再叫別人發現考題有問題那就萬事皆休了。”
    “這?”
    錢師爺的話如一盆涼水兜在陳知縣頭上:是啊,真把人弄死了這事動靜就大了,誰敢保證沒有別人查出這其中蹊蹺呢。
    難道還要接著再殺人,一個死了、兩個死了、三個死了,這東台縣不被上麵認為有鬼才怪了。
    殺人的確是下下策,非萬不得已不能做。
    這手尾實在沒法收拾。
    “不能把人做了,這事怎麽辦?難道要我們坐在這等死不成,媽的,那個小癟三要咱們不好過,咱們能讓他過好!”
    常訓導不願束手自斃,還是堅持殺人滅口。
    陳知縣聽的頭大,求助似的看著自家大席:“先生有什麽辦法可挽回此事?”
    “老爺莫慌,”
    錢師爺先安慰了下自家恩主,“依我之見,那趙學錄未必是想將事鬧大。”
    “噢?”
    聞言,陳知縣直了直身子,焦急問道:“先生何出此言?”
    邊上的楊教諭也是兩耳高高豎起。
    “若此人真心欲害老爺,何容老爺在此商議?”
    錢師爺一語道破關鍵,想害他們的“舉報人”這會在書房喝茶,而不是雇車奔省裏揭發他們。
    這說明什麽?
    說明那小子不是要把路走絕,而是想從這件事中得到好處。
    “對,對,”
    剛才還癱著的楊教諭不知哪來的精神一下坐了起來,腦門一拍:“錢先生說的在理,這事有的商量,有的商量。”
    常訓導也想到此節,猶豫了下道:“那就是說這小子是想借機敲咱們一筆?”
    “應是如此。”
    錢師爺點了點頭。
    “如果這小子是想要錢,那就花錢消災?”
    這話是楊教諭對知縣大人說的。
    知縣大人微一沉思,看向錢師爺:“勞先生替本縣同他談,就說本縣願出三百兩消彌此事。”
    三百兩?
    錢師爺暗自搖頭,自家這位恩主啥都好,就是太摳門,這麽大的事三百兩怎麽能解決呢。
    “三百兩怕是少了,”
    楊教諭也覺三百兩擺平不了此事,便在邊上說縣學那邊也可以出點錢,湊個五百兩吧。
    五百兩不是小數目了,知縣大人明麵工資一年也不過九十兩,這等於五六年知縣俸祿呢。
    那小子從九品的學錄一年俸祿也不過三十五兩,平空得了十來年工資夠可以的了,難道還真想獅子大開口狠狠訛一筆不成。
    雖然覺得五百兩同這件事的性質相比少的太多,但既然恩主拍板了,錢師爺不好再說什麽,當下作為中間人去書房談判。
    等的已經有點不耐煩的趙安不著急開口,隻在那裝腔作勢說東說西,就是不說自己要多少錢。
    “趙大人,咱們不妨打開天窗說亮話,這件事既然出了,大人您也給了我家老爺機會,那咱們就挑明了說,您看五百兩如何?”
    被扯的頭暈的錢師爺無奈主動出價,希望趕緊了結此事免生枝節。
    五百兩?
    趙安心道你們這是打發要飯的呢,麵上卻不能表現出不滿,而是一臉正色道:“先生與本官談錢做什麽?這和錢有關係麽?本官看著像是要錢的人麽?本官在意的是貴縣的態度,如果貴縣無法意識到此事的嚴重性和後果,那本官也不能被貴縣牽連,攤上無枉之災。”
    義正言辭。
    第一次談判到此結束,東台縣的人繼續研究。
    說的也不是假話,收你們五百兩卻承擔和你們一樣的風險,這不欺負人麽。
    外麵,聽錢師爺說五百兩擺平不了對方,常訓導不禁來了氣:“我雇人弄死他最多三十兩!”
    “常大人,什麽時候了還說這種氣話,”
    錢師爺沒好氣的看了眼縣中學的副校長,轉頭對自家恩主道:“老爺,這件事的後果實在太嚴重,我看不如再加些吧。”
    “錢財是身外之物,如果花點錢能消災的話,下官也願意添點。”
    楊教諭精神狀態比先前好多了,不希望因為價格談不攏導致這事滑向深淵。
    陳知縣遲疑了下:“你們說加多少合適?”
    誰知道那小子究竟想要多少,最後還是錢師爺給做的主,翻一番,直接加到一千兩。
    這個數,可以了。
    結果趙安對一千兩仍不感冒,說話依舊冠冕堂皇:“請先生與知縣大人說,我趙有祿乃飽讀聖賢書之人,不是什麽敲詐勒索的小人!”
    配上拒人千裏之外的表情,端的是正義凜然的很。
    第二次談判就這麽崩了。
    無奈雙方隻得繼續心理博弈,互相試探對方的底線。
    雖然累,氣氛卻比先前活躍多了。
    錢能擺平的事,就不叫事。
    錢不能擺平的事,那才叫事。
    第三次談判時,東台縣一幹人等將價碼提高到了一千五百兩。
    雖然一千五百兩能讓一個普通百姓家富貴一輩子,但在趙安眼裏仍是筆小錢,同時也很無語,敢情你東台縣令一門老小的命就值一千五百兩?
    都來回三次了,再這麽扯下去誰知道扯多久,趙安索性不裝了,直接攤牌對“中間人”錢師爺道:“勞先生同貴縣講,一次性給我五千兩,趙某就當什麽事都沒發生,另外你們趕緊將卷子銷毀叫學生重考策論,省得再叫外人發現。”
    稍頓,又給出一個補充條件,“另外,我今後或許有些生意要在貴縣,屆時還請知縣大人能夠照顧一二。”
    什麽生意,自是走私鹽的生意。
    有地方官罩著,也有青幫現成的物流渠道,趙安當然要趕緊掛牌營業。
    錢這東西,你不去掙,不去撈,它又不會自個跑你兜裏。
    五千兩的數目著實讓陳知縣想要罵娘,他這次縣試定名次不過才撈了不到三千兩,真給了趙安這個黑心的就虧大發了。
    楊教諭這邊倒是想給,可他一個縣學教諭再能撈,也不可能替“惹禍”的知縣大人把坑填了吧。
    能怎麽辦,繼續商量。
    最終還是在錢師爺的反複勸說下,東台知縣陳有文同意以五千兩銀子了結此事。
    這五千兩縣學給攤了一千三百兩,其餘三千七百兩由縣衙想辦法從今年的各項開支中挪挪湊湊。
    反正,不是知縣和教諭自個掏的腰包。
    至於趙安提出的在東台“經商”要求,那自是小事一樁,不必討論。
    趙安要的是現銀,五千兩銀子重量可不輕,他拿不走,因此錢師爺連夜找到東台縣城的一家鹽商經營的錢莊,以縣裏名義借了五千兩。
    是方便攜帶兌換的銀票。
    銀票到手,趙安的態度自是和藹,連帶著東台知縣麵色也緩和許多,為進一步加深雙方感情,雙方一致同意下館子。
    落座前,一向坐首位的陳知縣很難得的請趙學錄坐上席,臉上也擠出不少笑容:“趙大人來我縣監考實是辛苦,今日這頓酒實是早該由本縣請了,拖到現在還請趙大人勿怪,勿怪。”
    “好說,好說!”
    趙安眯眯帶笑坐了,望著無比殷勤的東台知縣,心道你早幹嘛去了,原本三瓜兩棗就能解決的事,非要折騰成大事,這不沒事找事麽。
    總結起來,還是你這個地方官不懂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