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今日長纓在手,何時縛住蒼龍
字數:5575 加入書籤
“好的,您請問”,寧致遠說道。
“首先,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要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在規定的場所,由至少兩名以上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個別訊問。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時,要向其出示警官證,並向其告知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等,徹底扭轉偵查人員在實務中輕程序的思維模式,這些都有嗎”?宋律師問道。
“警官證出示了,但是在我麵前一晃就完了,說實話,我也沒有看清楚,這麽短的時間也沒有看清楚的可能;詢問的話是三個承辦一起的,這個沒有問題”,寧致遠邊回憶邊說道。
“這個問題不大,出示警官證這個動作有就行了,至於你看沒看清,那就不是警察的事了,是你的事,隻有你說你沒看清然後要求他再重新出示一下而對方拒絕出示,這種情況還可以說一下程序違法;
本質上講,就是實質重於形式,既然你沒有提出異議,也按他們的流程走,那就反過來證明了你已經認可他們的身份了,不是嗎?所以說,這一點沒問題”,宋律師說道。
寧致遠點了點頭。
“然後,在偵查階段,是要落實訊問錄音錄像製度的。在某些案情重大的刑事案件中,例如,對於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中,要全程錄音錄像。為了更好地實現對偵查訊問的規範化,還應逐漸提高重大案件以外案件的訊問全程的錄音錄像的覆蓋率;這一點,我想也沒問題吧”?宋律師問道。
“沒有問題,都有錄像設備的”,寧致遠回答道。
“好的,那接下來,就是要用合法合理的措施進行訊問。運用合法合理的訊問措施可以幫助偵查訊問人員辯證地去分析案件情況與犯罪嫌疑人的陳述與辯解,有效甄別真實的口供與虛假的陳述。
這就要求偵查人員在訊問前,熟悉案件情況和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點和社會背景,並製定相應的訊問計劃,在訊問時,要遵守一切從案件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原則,增強法治觀念,不摻雜任何特權心理,根據訊問的發展運用合理的訊問技巧。
可以通過觀察犯罪嫌疑人的表情與動作,識別犯罪嫌疑人的畏罪心理、僥幸心理、戒備心理以及抵觸心理等不同心理狀態的變化過程,並針對其不同的心理階段,實施不同的對應措施,如運用喚醒記憶、教育感化,使用證據和連續追問等合法的訊問措施,攻破其心理防線,獲得有效供述,並從中挖掘有效的線索,深挖餘罪,追查同案犯,擴大偵查戰果;
我想,不給你戴眼鏡這個雖然聽上去有點不合理,但是本質上講,對於你口供的直接影響肯定是沒有的,反而承辦可以拿我剛說的‘需要觀察犯罪嫌疑人的表情與動作’為借口來進行合理化,所以,這一點,我不建議去糾結”,宋律師說道。
“好的”,寧致遠默默的點了點頭。
“還有就是警察要保護證據以防止證據被汙染。以‘辛普森殺妻案’為例,法庭判決辛普森無罪的直接原因是控訴其犯罪的證據鏈,因一關鍵證據被汙染而破壞,致使指控不成立。誘因是警方對現場血跡的保管方法不當,按照規定,新鮮血痕要用專門的塑料袋來包裝,而警察是用普通的紙袋,這就有可能使血痕受到汙染,導致dna檢驗鑒定結果可能不可靠。
這一點,對於咱們這個經濟案件就沒有那麽多複雜了,也沒什麽好說的。至於你說的中午隻是給了你兩個小麵包,你沒有吃飽。那當時你有沒有提出要求說想要再要一些”?宋律師問道。
寧致遠回憶了一下,當時是沒有的,因為那個時候經曆著那麽突如其來的變故,自己的內心一團亂麻,哪還有胃口吃飯呢,“沒有,那時確實也吃不下”,寧致遠說道。
“所以啊,‘誰主張誰舉證’,如果你有要東西吃但警察沒給你的這一行為,那你可以追根究底的說著肯定是程序不合法,對吧,但你沒有呀,沒有證據的說法,先不管真不真實,隻要你沒辦法證明,那就隻會讓法官對你的印象大打折扣”,宋律師說道。
寧致遠默默的點了點頭。
“還有,上麵隻說了新的政策之下,對偵查工作的約束和要求,可是&nbp;,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新的政策對偵查工作的影響也是如此。因為審判工作的效率很大一部分依賴於它直接和充分地利用了偵查的成果,避免了審判階段進行實質性證據調查的複雜甚至缺乏效率的活動。
偵查環節是最接近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能夠第一時間與案件當事人及相關重要證人接觸,掌握第一手證據,具有天然的優勢性。偵查在實踐中的成果以及其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所發揮的作用不容置疑,且地位也是不可撼動的。
刑事訴訟活動所要實現的目標是查清案件事實,以確實、充分的證據,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但是事實的真相是無法直接檢驗的,需要進行一係列的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活動,收集確實、充分的證據,盡最大可能還原案件事實真相。
而偵查處於刑事案件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的第一個階段,其不同於主要從事證明活動的審判階段,對於案件事實,偵查實現的是從無到有的過程,更多的是一種對案件事實的查明活動。
隨著證據審查證明標準的上升,使得偵查工作要融入更多的證明工作,這無疑給偵查工作增加了更多的工作任務。為了保留並繼續發揮偵查工作的優勢,應該充分保證偵查工作的質量與效率。
因此,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下,為了保留偵查工作天然的優勢性,避免因此帶來的不利影響,使偵查工作繼續體現其高效的價值,也同時給與了以下幾方麵的保障工作。
首先,給予偵查機關充分的資源配置保障,保證偵查機關偵辦案件時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配置以及合理的偵查工作辦案期限,以便於偵查機關查清案件事實真相,收集確實、充分的證據,以達到符合審判階段的證明標準的高度;
其次,不可盲目提高或降低逮捕的標準。在偵查階段,以查緝犯罪嫌疑人為重要的偵破結點,對犯罪嫌疑人的有效控製有利於偵查訊問、補充收集證據以及查明其他犯罪事實等工作的開展。
逮捕的基本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對於其中的‘證據’的標準不宜畸高,更不可盲目上升至審判環節的標準。同時,在遵守法定審批程序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權利的情況下,必須充分保證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的權力,以及對於偵查羈押期限的合理使用,從而充分保障偵查所需的必要且合理的時間;
再者,要保證偵查機關充分行使偵查權,‘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是在‘以偵查為中心’的錯誤實踐中領悟出來的改革舉措,但‘去偵查中心化’並不代表一杆子否認了偵查的作用,更不可因此而限製偵查權,相反要充分保障偵查機關行使偵查權。
在一定程度上,應該‘合理擴大’偵查權,‘合理擴權’不是使偵查權淩駕於檢察權與審判權之上,而是使得‘權力’與‘職責’相適應,即偵查機關在辦理案件時,其偵查權應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證。
隨著對偵查機關偵辦案件的收集證據的能力以及證據質量要求的提高,在偵查機關任務難度加大的同時,還應保證其有相應的合理的‘權力’以幫助其順利地開展偵查工作。還是一樣的道理,你說承辦在拷你的時候太緊了,你提了要求,他們幫你鬆了沒有?如果有的話,也沒什麽問題啊”,宋律師說道。
“是的,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我也清楚的了解了,關於這一些,就不用再糾結了”,寧致遠說道。
“好的,你能明白就好,還有一點,我想跟你探討下,剛剛也說了新的政策改革,但是,本質上講,‘以審判為中心’並不等同於‘以庭審為中心’,更不是‘以法院為中心’,雖然將證據的審查標準上升至審判階段的證明標準,但是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會抑製偵查工作的積極能動性,限製偵查人員合理使用推理的方法發掘案件事實的潛力,使得偵查工作在許多方麵尤其是搜集證據上會變得束手束腳。
尤其是在某些疑難案件中,如強奸案件、網絡電信詐騙案件等,因這些案件具有極強的隱秘性,尤其是電信詐騙案件的科技化,偵查人員往往很難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了犯罪行為,因為僅僅依賴於被害人陳述遠遠不夠達到證明的標準的高度,仍需要其他直接或間接的證據加以印證。
而對於相關證據的收集以及證明,往往是該類案件的疑難點問題,由此經常導致有案難立、有罪難定的情況,直接造成對該類案件的打擊力度嚴重不足,這類案件也成為高危頻發、屢禁不止的案件。
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下,隨著偵查階段的證明標準的上升,對於該類案件的偵辦可謂是難上加難。
對於這些案件,為了避免這種無法證明案件事實的情況,緩和審判高度的證明標準給偵查工作帶來的壓力,並基於打擊犯罪的價值取向,應該給予偵查證明標準一定的彈性,積極發揮司法證明中推定的作用,即在既有的事實基礎上,由法律規定或者由法官作出帶有假定性質的事實判斷。
在具備一定的事實基礎時,收集的證據雖然不能達到完全證明事實真相的程度,但經過證據之間相互印證,可以達到“推定”的程度。這樣,偵查機關在偵辦這類案件時,可以把司法證明中的推定作為證明標準的目標,基於推定所需的基礎事實去收集證據,並且證據之間能夠相互印證,使證據符合‘量’的適當性以及‘質’的相關性的要求,使證據達到審判階段的證明標準的高度,從而實現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讓案件順利進入審判程序。
在這一點上而言,咱們之前討論過的,承辦沒有把所有跟你有資金往來的客戶全部找全,12個客戶裏找了7個,占比583%,單從比率上講是不高,但是這7個客戶發生的資金往來占比達95%以上,這樣看的話問題也是不大的”,宋律師說道。
“我明白,就是說,如果沒有客戶不同的口供出來,那當下所有客戶口供的一致性,就很有說服力,或者說就是可以視為完整的證據鏈條的對吧”,寧致遠問道。
“是的,你也已經說的很專業了。辦案講的是證據,你之前一直所說的‘要排除一切合理性懷疑’,這個沒有錯,可是,你有沒有想過,‘排除合理性懷疑的前提是什麽’?是先要有‘懷疑’,再去看‘合不合理’以及‘能不能排除’;
而現在呢,你沒有這個選項啊,現在不是說有兩種不同的客戶口供可以去看,而是隻有一種一致的客戶口供,你所說的那些,沒有得到客戶的承認,無論你說的多麽真實,都不會讓別人覺得真實,這個道理你要明白”,宋律師說道。
“好的,我明白,我不會刻意的去重複、去強調,我隻需要把一些東西引出來就行了,再去刻意強調的話反而就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嫌了,對吧”,寧致遠說道。
“不得不說,你還是在我接手過的案件過程中,聊起天來為數不多的很暢快的人,哈哈”,宋律師調侃道。
“我這是認清現實了,哈哈”,寧致遠笑著說道。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