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妨礙執法,一起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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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吳愣了一下,不過依舊在淡定抽煙,他早就看出來了。
    隻是沒想到這位陳檢居然也看周雲的視頻,這是真的有點意思,按正常來說,做檢察官的應該不喜歡或者說不待見周雲這樣的律師。
    畢竟這種律師特別麻煩,特別喜歡搞事情,遠不如那些法援律師聽話。
    而在裏麵,陳映荷說完後就趕緊閉嘴,她最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所以剛剛看到卷宗後忍不住就脫口而出。
    這會兒又左右看看,剛剛應該沒人聽到吧,自己一個檢察官跑去看律師的視頻,而且那個律師還是以做無罪出名的……
    律師做無罪,而且還不是不起訴那種無罪,是被檢察院起訴到法院後的無罪……
    咳咳,理順了邏輯,後麵這些就大概能看出來了。
    公安機關的卷宗裏記得很詳細,案件是法院移交過來的,那周雲還是用的老一套辦法,也就是通過民事案件來撬動刑案。
    辦法雖然老,但你別說,這是真的好用,可以說屢試不爽。
    隻是看到後麵,陳映荷的眉頭直接皺了起來,怪不得公安這邊又申請讓檢察院提前介入呢,這案子確實複雜。
    不是一般的那種,是個人看了都覺得頭大。
    最起碼在陳映荷看來,首先這幾個人肯定是要逮捕的,惡性太大了。
    另一方麵,案子一定要做成鐵案,必須得
    案件開始繼續調查,很快視頻中的女孩就被找到了,其父母在知道消息後差點氣炸,如果不是陳映荷攔著,女孩父親都打算去醫院找人拚命了!
    檢察院辦公室,一個中年人在那裏瞪著眼睛道:“怎麽會有這樣的畜生,簡直豬狗不如,我女兒才那麽小啊!”
    中年人的妻子帶著女兒在另一個辦公室,陳映荷已經提前找來了心理醫生給小姑娘做心理幹預。
    因為必須得有她的口供,但是這種事再讓她回憶,本身就是一種痛苦,所以陳映荷提前做了準備。
    在心理醫生的安撫之下,小姑娘也算是稍微平靜了,隨後鳳仙縣分局的兩個女警就在檢察院辦公室裏開始詢問,製作口供。
    作為案件被害人,同時也是重要的證人。
    她的口供和視頻能驗證,那就可以形成證據鏈,至於其他的,說實話一個月過去了,那些證據已經不好再收集。
    不過這個案子估計也沒有那種不開眼的律師過來找程序問題,性質太惡劣了,而且那個視頻拍的也太清晰了。
    時間慢慢過去,案件也越來越清晰,主要是證據確實太充分了,也不知道從哪學的,做什麽都想拍下來。
    呂新豪的身體也差不多了,已經出院,於是鳳仙縣檢察院決定逮捕。
    家裏,呂新豪正在吃飯,當初的訊問已經過去一段時間了,因為沒有什麽後續,所以他這邊的膽子也稍微大了點。
    或者說就是抱著僥幸心理,認為自己年紀小,應該不會有什麽事。
    別以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心裏很清楚的。
    像是之前某個殺人強奸案就是這樣,那個未成年人犯罪的時候就想的很清楚,他是未成年人不會被處罰,所以根本不怕。
    所以雖然他做了那樣的惡性案件,但依然不會被予以刑事處罰。
    以至於那位被害學生的父親後麵一直在說,他女兒被那麽殘忍殺害,結果凶手現在居然什麽事都沒有。
    就是因為這種案子越來越多,所以我們的刑法才把承擔刑責的年齡不斷下調。
    呂新豪之前的想法也是這樣,其他那些行為他甚至都不認為是犯罪。
    結果就在此時家門被敲響了,呂德海開門,然後就看到了老吳那張老臉。
    “你,你們這是……”
    老吳麵無表情掏出了逮捕通知書道:“你兒子的案子,現在鳳仙縣檢察院已經批捕,現在我們要帶他走了。”
    “你看看沒問題就在通知書上麵簽字吧。”
    什麽?呂德海頓時傻眼了:“逮捕,你們幹嘛呢,我兒子才十四歲,逮捕什麽,那個郭子浩都能取保候審,我兒子憑什麽就要被逮捕!”
    他這段時間也沒有閑著,和很多律師谘詢過,也算是比較了解刑事案件的程序了。
    如果沒有逮捕,可以取保候審,基本上就說明這個案子有餘地,至少緩刑應該是沒問題的。
    之前谘詢的律師們也都說了,像他兒子這個情況,雖然有搶劫的嫌疑,但畢竟沒有造成太大的傷害。
    而且隻有十四周歲,正常來說肯定不會被逮捕,如果努努力,說不定檢察院那裏都能不起訴。
    結果沒想到,這居然還要逮捕?
    老吳黑著臉道:“具體案情如果想了解,建議請律師來,現在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我們不能泄露案件信息。”
    “現在請讓開,呂新豪,請你和我們走吧。”
    呂德海不讓,在那裏吼道:“憑什麽,我就問你們一句憑什麽,都是未成年人,那個郭子浩弄的兩人重傷,結果都沒逮捕。”
    “我兒子不就是要了點錢嗎,不就是和別人打架嗎,怎麽就要逮捕了,你們檢察院不公平,我要去告你們!”
    老吳這會兒懶得廢話了:“你愛怎麽告怎麽告,現在對你警告,請你不要妨礙執法!”
    然而呂德海還是不讓開,死死拽著門把手想把門關上。
    家裏,呂德海的妻子抱著瑟瑟發抖的呂新豪,在那裏不斷安慰道:“不要怕,不要怕。”
    老吳根本不慣著,或者說就他兒子這情況,誰看了都不會慣著。
    所以警告之後眼見對方還不配合,兩個人上去直接就是一個擒拿!
    頓時,呂德海發出了一聲慘叫,他的胳膊被抓住上了手銬。
    “妨礙執法,你也和我們走一趟!”
    本來對於這種性質的妨礙執法,那可以根據情況來處罰,或者是警告,或者幹脆就是批評教育。
    當然,也可以直接帶回去給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裏規定的很清楚,情節不嚴重的,警告或者兩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但還沒有到犯罪地步,那一般就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人被控製住,手銬戴上,而且也要被帶走,呂德海頓時從那種狂熱的情緒中冷靜下來了。
    又開始哀求,但是老吳壓根不帶理會,讓人把呂德海先帶下去。
    然後進裏麵把呂新豪一把拽了過來,倒是沒有用警械。
    呂新豪和他媽哪見過這場麵,一句話都不敢說,甚至這會哭都不敢哭,就這麽完全配合著被帶走。
    等到警察離開,呂新豪他媽才像是如夢初醒一般,趕緊掏出手機打電話,天塌了,兒子和丈夫都被帶走了。
    一邊找關係,一邊趕緊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