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我的律師要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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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新豪住進了看守所,巧了,他現在待的這個單間,就是之前郭子浩住的那個。
    其實這也不算巧,主要是鳳仙縣的看守所不是很大,能給未成年人住的地方很少,所以也算是正常情況。
    自從進來後呂新豪就開始哭,他這輩子從小到大哪受過這種罪,雖然能在看守所住單間,但看守所的單間,那也是看守所啊!
    他後悔,極度的後悔,但是管教民警隻會看著他不要自殺自殘,除此之外話都說的很少。
    不像是之前的郭子浩,有的時候情緒不好,管教民警還會安慰幾句。
    像是呂新豪這樣的,說實話誰都看不起。
    突然有一天,呂新豪接到了管教民警的通知,說是他家屬請的律師過來會見了!
    就好像見到了希望的曙光一樣,呂新豪開始激動了起來。
    與此同時,會見室內,從帝都過來的律師楊俊豪正在等著,他是呂德海花了高價從帝都請過來的。
    之前就說過了,一些比較複雜的刑事案件,其實本地的律師是不會輕易去接的,就算接,那一般也是以法援的形式來做的。
    而帝都的刑辯律師是出了名的膽子大,敢操作,當然,發生情況的多,進去的也多……
    你看網上報道的那些,什麽律師在法院和法官起衝突或者被打的情況,很多都是帝都的刑辯律師。
    楊俊豪接案子的原因也簡單,一方麵給的錢多,另一方麵他也確實想秀一波操作,尤其是聽到呂德海說這一切都是那個周雲設計的之後。
    周雲異軍突起,現在在網友們眼中好像都已經成了國內刑辯第一人,這讓很多刑辯律師都不服。
    所謂文無第二,你周雲確實做了一些牛逼案子,但那又如何,誰還沒吃過幾頓餃子呢。
    於是他就來了,來之前還特意和當事人的監護人問了很多問題,比如他兒子到底做了什麽。
    現在看來不就是要點錢以及毆打其他人的事嘛,這些事可大可小。
    等了一會,楊俊豪就看到一個少年走了進來,眼睛通紅,臉上帶著淚痕。
    “你就是呂新豪對吧,我姓楊,你叫我楊律師就行。”
    呂新豪點點頭,趕緊道:“楊律師,楊律師你快想辦法讓我出去吧,我真的是一天都待不了了啊,我受不了了……”
    楊俊豪趕緊勸說道:“你先不要激動,我肯定是要想辦法的,不過現在我得先了解一下案情。”
    “你把你們做過的事都給我說一遍,記住要說的詳細點。”
    他要了解一下目前主要的問題,那個所謂的搶劫罪的主要證據是什麽,有沒有可能做無罪。
    隻要把搶劫罪搞定,那就沒什麽問題了。
    很簡單,呂新豪是十四周歲到十六周歲之間,這中間的罪行,隻處理涉及到八大惡性犯罪的情況。
    這麽說可能很多人不懂,舉個例子,也是現實中的一個案例。
    有個學生,十五周歲,然後和同夥綁架了同班同學,隨後和這個同學父母要錢。
    因為平時這個同學經常吹噓自己家多有錢什麽的,但實際上這個同學父母就是普通打工人,根本沒什麽錢。
    這會兒接到勒索短信,說他家孩子在對方手裏,張嘴要三百萬,沒辦法就報警了。
    結果抓到人的時候已經撕票了……
    按照正常來說,綁架後殺人是要定綁架罪的,刑事理論裏把這叫結合犯,也有叫情節加重犯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為什麽這樣定,因為一般來說綁架加殺人,妥妥死刑,沒必要再弄什麽數罪並罰,法律上這叫法定擬製。
    但是,這裏出了一個bUg,綁架罪不是八大惡性犯罪之一,嫌疑人十五周歲,那就不能以綁架罪處罰。
    可是他的行為卻有著極大的惡性,那怎麽辦,經過高院請示後決定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也因此,楊俊豪的想法就是,把搶劫罪處理了,就沒問題了。
    雖然呂新豪等人的行為可能有很多,但不是每一次毆打要錢都能定性為搶劫罪的。
    強拿硬要有可能是尋釁滋事,也有可能是敲詐勒索,總之隻要不被定性為搶劫罪,那就沒有任何問題。
    這也是為什麽他會接下這個案子。
    相比起其他案子來說這簡單多了,隻要把認定罪名變了,那就直接無罪釋放。
    呂新豪哭哭啼啼地開口道:“我,我們之前那什麽,把我們班的一個女的給……給上了,然後他們說我們強奸……”
    這第一句話就讓楊大狀直接破防,臉上都是懵逼。
    不是,來之前不是說好的搶劫罪嗎,怎麽現在變成強奸了?
    趕緊穩住心神,正準備說點什麽呢,結果楊俊豪又想到了剛剛話裏的兩個細節。
    “等等,你先等等,先別說話,我問你,你們班一個女的……多大了?”
    沒辦法,楊大狀這會兒心神已亂,雖然用屁股想都能知道答案,但他還是問了一句。
    呂新豪囁喏著說道:“十……十四了。”
    楊俊豪深呼吸一口氣:“好,很好,我再問你啊,你說是你們,那意思就是說,不單單你一個?”
    “對,我們三個人一起的……”呂新豪開口道。
    楊俊豪起身來回踱步,終於像是想到了什麽一樣:“對,你們啥時候弄的,那會對方是不是沒報案?”
    呂新豪仔細想了想道:“有一個多月了,我們當時嚇唬她來著,她沒報案。”
    聽到這話,楊俊豪稍微鬆口氣,然而還沒等他反應過來,對麵的呂新豪便又道:“就是,就是……我們那會拍了視頻,然後被他們查出來了……”
    楊俊豪愣住了,然後便一直保持沉默。
    呂新豪這邊有點著急道:“楊律師,楊律師你說話啊,我這到底怎麽辦?我不想在這待著了,能不能先讓我出去啊。”
    這麽喊了幾次,終於楊俊豪開口了,聲音嘶啞:“你這個案子我不接了,對,我等會就去找你父母解除合同。”
    他是真的頂不住,就這案子,帝都他那律所主任過來,那也是一看一個不吱聲。
    未成年,輪流發生關係,搶劫,尋釁滋事,這些個詞放在一起看一眼都會讓人眼前發黑。
    之前還想著能把周雲壓一頭,現在看來,等結束之後這案子如果能被對方發網上的話,估計自己這邊名聲肯定會臭不可聞……
    所以還是算了吧。
    呂新豪聞言頓時愣住,啊……我的律師要跑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