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周雲怎麽可能有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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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花區法院,案件承辦法官蔣玉容剛剛開完一個庭,這會兒正在辦公室休息。
手機響了拿起來一看便馬上接通道:“周律師,怎麽有什麽事嗎?”
之前周雲拿調查令的時候就專門留了聯係方式。
手機中周雲的聲音響起:“蔣法官,我到郎心公司來調取合同,但是他們現在拒絕調查令,他們的總經理說就是不給查,說雙方不存在合作關係,所以沒法查。”
“我說給法院打電話,人家說隨便打,你看蔣法官,我這現在沒辦法了。”
蔣玉容聞言趕緊道:“周律師,你把手機給他們總經理,我和他們說說。”
郎心公司,周雲回到辦公室,將手機遞了過去:“馮總,長花區法院的蔣法官要和你聊一聊。”
馮晨楓陰著臉接過手機道:“喂,蔣法官是吧,你們法院開的這調查令也有點太莫名其妙了吧,啊,好端端的就要查我們和立下公司的合同。”
“我都不知道有這麽一個公司,結果莫名其妙的就要查,怎麽查啊,根本沒有合同”
蔣玉容聞言道:“馮總,我們既然開出這份調查令,那就說明我們手裏有證據,我們已經把起訴狀副本和相關證據都給你寄過去了,算算時間也快到了。”
“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在之後去看那些材料,現在請你配合調查令,如果你堅持說沒有合同,那可以在周律師那邊的調查回執上注明情況。”
法院調查令也不是為難人的,確實沒有的話人家也拿不出來,那也簡單,之前就說過調查令的具體情況,回執上給注明就行,沒人會為難你。
但是,我們這裏要說,你在調查令上可以按照你的想法來,但是如果被發現你們之間確實有合作,那你就等著吧。
你這叫什麽,這叫對抗法院調查,因為如果是符合規定簽發的律師調查令,基本上等同於法院的調查。
銀行那樣的弱勢群體可是因為對抗調查令被罰過不少次了,到現在還不是乖乖就範。
馮晨楓聞言剛打算說點什麽,那邊的蔣玉榮便又道:“不過馮總啊,我再次提醒你,如果之後查出來你們公司和立下公司之間確實有合作的情況,那麽這就是對抗法院調查。”
“到時候法院這邊是必須對你們做出處罰的。”
聽到這話,馮晨楓的臉色頓時陰晴不定,猶豫再三還是道:“蔣法官,那什麽這方麵我沒有具體經手,可能記錯了也說不定。”
“先等等,我讓公司的法務去查一查好嗎?”
蔣玉榮聞言笑了笑道:“當然可以,你和周律師那邊好好溝通一下,周律師也不是那種不講道理的人。”
“那就這樣吧,我先掛了啊。”
掛了電話,蔣玉榮也是搖搖頭,這些個公司啊,一個兩個那小手段玩的飛起,真以為別人不知道啊。
當周雲拿到立下公司那份合同的時候,就注定他們這已經瞞不住了,傻子都能看出來的事,立下是承包方,怎麽現在你們成了實際運營的。
你說你們和立下公司之間沒關係?你糊弄傻子啊,沒關係那業務怎麽跑到你們手裏的,這年頭凡事就怕認真。
找的理由也有點離譜,你就算說這是商業秘密也行啊,直接說沒有,真以為別人什麽都不知道啊。
馮晨楓掛了電話,隨即還給了正在外麵等著的周雲,努力擠出笑容道:“周律師,那你先等等好嘛,我這邊快點找。”
周雲同樣笑道:“沒問題馮總,您慢慢找,我這不著急,我在這等一天都行。”
馮晨楓回了樓上,他準備打電話問問情況,雖然他是朗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但真的說起來,朗心公司的實際控製人並不是他,他隻是有一點股份。
而另一邊,立下公司的那位潘總才是朗心公司的實際控製人。
很快電話撥通,馮晨楓開口道:“潘總,那個段立偉您還記得吧,他的家屬又請律師了,請的是京海那個周雲!”
安平市另一個區,立下公司內,被叫做潘總的男人聞言道:“京海那個周雲?他那樣的人還會做這種案子嗎?”
大概是周某人做的刑案太多了,也或許是他遇到什麽問題都習慣性用刑事思維來解決,以至於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件事,周雲出道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勞動糾紛。
隻不過他沒有做到底,而是通過苦一苦第三方公司的方式來解決的。
也因此,現在很多人聽到周雲,第一反應是他會接刑案,接冤假錯案,接那種可能要玩命的案子。
馮晨楓聞言道:“潘總,現在可以確定就是那個周雲,他已經申請了調查令,要來調查朗心公司和立下公司之間的合同!”
潘總的臉上本來沒什麽表情,聽到這句話頓時臉色變了,問出了同樣的話:“周雲查這個?他怎麽知道兩個公司之間有合作的啊。”
“潘總,這個我現在也不太清楚,關鍵是法院給開了調查令,這肯定……”
話說到一半助理進來了:“馮總,剛剛郵政那邊送來了快遞,長花區法院發來的,起訴狀副本和證據都有,您看看吧。”
“法務那邊說是裏麵有份合同,是立下公司帝都洪泉公司之間的承包合同!”
聽到這句話,馮晨楓愣了一下,也顧不得打電話了,趕緊把材料拿過來,果然就是立下公司之前和洪泉公司簽的承包合同。
看到這合同後馮晨楓頓時傻眼了,嘴裏喃喃道:“周雲怎麽會有這個合同……”
這玩意在這個時間點出現在了周雲手裏就踏馬離譜!
按照正常來說,你得像打怪一樣一步一步把前麵設置的阻礙給拿掉,然後才能見到最終的bOSS,這個就是法律護城河的意義。
要說明的一點是,法律護城河沒有辦法完全阻隔對方的訴訟,也就是說你設置的再多,對方一步步訴下來,花很長時間照樣能找到你的實際控製人。
但是問題就在於成本,這麽複雜的案子,不管是請律師還是其他什麽的成本絕對低不了。
所以,法律護城河的意義就在於成本的控製,你想想,一個普通的勞動糾紛,就算贏了才幾個錢,那些騎手正常情況下也不可能去打官司。
就算想打官司,這麽複雜的程序,這麽冗長的流程,律師費得多少錢,雖然案子標的額小,但太複雜了。
一般的律師他還做不了這樣的案子。
那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迫使對方自己放棄訴訟,因為很可能你的維權會得不償失。
結果這次遇到了周雲,他沒有按部就班來做,而是“拎起頭部抖一抖”,萬變不離其宗,你再怎麽複雜,業務肯定是從洪泉那裏拿到的。
那邊的潘總著急了,不斷地問道:“咋了,到底咋回事,老馮,什麽合同啊!”
終於馮晨楓開口道:“潘總,是立下公司和洪泉公司之間的承包合同,我想不明白周雲是怎麽拿到這東西的,總不能是洪泉公司主動給的吧?”
那就有點太離譜了,洪泉公司那可是爹!
“什麽?”那邊的潘總也懵逼了:“周雲接手案子以後就沒有找過你們吧,怎麽拿到的!”
馮晨楓趕緊道:“潘總,現在顧不上說那些了,周雲還在下麵等著,現在人家有這合同,你說我怎麽拒絕,我沒法拒絕啊。”
他現在總算是知道法官那些話的意思了,雖然礙於身份不能隨便說,但意思很清楚。
人家法院開調查令是有原因的,有那份合同在,基本上可以認定兩邊肯定有關係。
潘總也沒辦法,開口道:“給吧,先給吧,不然法院那裏就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