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花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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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氏確實是太興五年進京的,她最開始是搭了同鄉彭力的車。
    彭力是個貨郎,有一個小板車來往汴京倒賣貨物,兩人談好了車費,彭力也拍著胸脯保證,一定將她安全送到汴京。
    可行至雲山縣時,彭力意外接到了一筆大生意,便毫不猶豫地將白氏趕下車,讓她自己去集市搭牛車往汴京去。
    彭力是薛永良殺的第一個人。
    在坐牛車往汴京的途中,白氏兒子突然發起了高熱,臉上還出現了紅疹子,車主擔心會傳染,將他們母子二人趕下牛車,連車費都沒有退。
    牛車車主也是死者之一。
    白氏背著孩子,走了一天,在看到巍峨的城門時,馬車翻了,路堵死過不去。
    一群禁軍將白氏和孩子攔在外麵,不讓她進城,她跪地向對方求情,卻遭到毒打。
    沈三娘子攔下禁軍,白氏向對方求救,被拒絕,因而恨上了黃玲。
    好不容易等到路通,可以進城,白氏著急忙慌間,又撞上了貴人的馬車,車上的丫鬟一杯溫茶倒到白氏臉上......那溫度竟比她兒子的身子還燙。
    其實那時候,那孩子可能已經死了。
    等到白氏終於趕到杏林藥堂,她一身垢土,頭發上還沾著茶沫,佟掌櫃以為他們母子是乞丐,看那孩子麵色灰青,遂將人往外趕,將後到的柳晴迎了進去。
    輪到白氏的時候,孩子已經沒有呼吸了。
    事後,白氏和薛永良得知城門翻車、禁軍攔路皆是因為周放。
    所以,潑茶的丫鬟、毆打的禁軍、佟掌櫃、柳晴、黃玲、周放,這些人都成了薛永良的報複目標。
    夫妻倆都覺得,是這些人間接造成了他兒子的死亡。
    這其中,隻有柳晴比較幸運,因為被抓的時候有防備,活了下來。
    “我沒有直接殺人,但這些人,都是我和他一起找出來的,是我指認他們的。”
    白氏沒有掩藏其幫凶的身份,甚至願意上堂作證。
    每次薛永良以陪她看病的借口消失的時候,就是他跟蹤死者或者殘殺死者的時候。
    她不知道薛永良是如何殺人,也不知道那些人都死絕了沒有,她隻知道,當薛永良決定複仇後,回家的時間就越來越晚,越來越少。
    當薛永良說,重新的人給他生了個兒子,她並沒有生氣,反倒是鬆了一口氣。
    覺得薛家終於不用因為她而絕後了。
    她把藏在心裏的所有陰暗都和盤托出,接近瘋狂,完全想過,她被抓進去後,兩個女兒要怎麽辦。
    宋大拿到這份名單,派出人手去核實死者身份,通知家屬。
    再讓人把白氏押進地牢。
    那兩個孩子不知道怎麽處理,隻能先安置在衙門後堂。
    安排好後,宋大回到院子,看到林知夏蹲在那花圃前,不知在看什麽。
    “林大人?”宋大叫了一聲。
    “你看看,這幾株茉莉花的顏色是不是與其他的不同?”
    宋大拿來火把,林知夏手托起一瓣花瓣,竟隱泛腥紅紋。
    她伸手將花盆搬了出來,這才發現,花盆很深,層疊的花朵讓人起了錯覺,以為這些都是矮腳花盆。
    而且這個花盆還做密封屋。
    她看到盆裏的土略有異色,便撚起土壤仔細聞了聞。
    “這土裏混了雄黃和艾灰,還有一股淡淡地異味。”
    林知夏抽出宋大的橫刀,用力一劈,花盆應聲而碎,土壤卻是結實地裹在一起,即使沒有花盆,也不曾分離。
    林知夏敲掉旁邊的土壤,露出一截黑絲。
    瞬間,林知夏和宋大都意識到了這是什麽東西。
    林知夏小心的撥開土,一個人頭滾了出來。
    “是周放。”宋大一眼就認了出來。
    “把這些花盆都砸了。”林知夏吩咐道。
    茉莉花香氣清甜持久,再加上牆角還種了薄荷,數種味道混在一起,掩蓋了花圃裏的異味。
    這些花盤裏還做了特殊的處理,可以吸臭防蟲。
    很快,七名死者的頭顱都找出來了。
    第一個死者彭力,他的頭骨已經化成了骷髏頭,花朵的根莖斜倚著頭骨向上生長,已經連為一體。
    林知夏吩咐衙役把這些頭顱送到驗屍所,給樊老勘驗。
    馬車裏,林知夏和宋大相對而坐。
    宋大道:“薛永良的那身神衛軍軍服一直沒有找到,軍營那邊,他被開除時,軍服和甲胄是回收了的,這一點很奇怪。”
    他們已經把院子翻了個底朝天。
    薛永良把死者的頭都藏在這,應該沒有其他的據點了。
    兩人就薛永良殺人一事討論了起來,現有的證據已經可以將他治罪了。
    說到薛永良的殺人方式,宋大道:“其實,我覺得他報仇更像是一種對現有生活的宣泄,他圍獵死者這事,就可以證明。”
    “怎麽說。”
    “大人可知九王爺?”
    林知夏點頭:“略有耳聞,聽聞他是陛下胞弟,先太子與陛下掣肘時,他曾替陛下擋過一次,被關了三年。”
    “就是因為這層緣故,陛下對這個胞弟極盡寵愛,養成了他無法無天的性子,他曾以三百兩的酬金,公開征募獵物,以人為獵,隻要報名參加,便能得這賞錢,若是順利躲過四個時辰,賞金翻倍。”
    林知夏瞪大眼睛,這麽匪夷所思的事,她從未聽過。
    “他要求參與者,必須賣身入王府,並立下軍令狀,表示純屬自願,生死與任何人無關,且他不限製年齡。
    每場獵殺開始前,他都是莊家,以這些獵物為籌碼,任人下注。”宋大眸色幽深。
    一兩等於兩貫,三百兩等於六百貫,普通百姓種地,一個月都賺不了一貫錢。
    林知夏可以想像到,這獵物怕是有不少人想做,這名額還得搶。
    “這事發生在太興四年,當時的獵場就是由神衛軍看護的。權貴以賤民生死為取樂賺錢,薛永良當時就在神衛軍,他或許就是親曆者。
    在我們所知他殺的之些人中,都是地位卑下之人,周放驚馬他不找任家報仇,隻找周放,沈家袖手旁觀,他不找沈三娘子,隻找丫鬟黃玲。
    他以報仇之名,卻隻敢把手伸向那些底層之人,說到底,就是欺軟怕硬,怕惹了那些官家子弟自己變成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