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皇帝都如此,底下官員如何不愛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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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公主皺眉,盡可量一臉嬌憨:“嗯,福福突然想起來,阿瑪說,大清人才濟濟,也不是……”
    “也不是沒有黃先生那麽厲害的匠人,主要還是先帝雖然廢除了匠戶的賤籍,但直到如今也沒有多重視。以匠為業,一不能為官作宰,二不能富甲一方,三不能地位超然為人尊重。自然而然,以此為業、以此為追求的人就越來越少咯~”
    “還有那些厲害匠人也會敝帚自珍,傳男不傳女啊,甚至寧可手藝斷絕也不肯輕傳。”
    “福福想著,若是九叔所說能夠變成現實。微末技藝也能申請專利,源源不斷掙錢,甚至庇佑後世兒孫。那麽,匠人們不但會積極踴躍,研究新的發明,也會傾力培養傳人吧?”
    “而一個蒸汽機都能給大清帶來改天換地般的變化,若類似發明多了,又何愁大清不能富強呢!”
    小家夥聲音清嫩,如黃鶯出穀。
    所提建議卻一點都不稚嫩。
    直讓現場鴉雀無聲。
    好半晌,康熙才激動鼓掌:“看看,爾等都看看!就咱們福襄小小年紀,這番為國為民之語,得是多少青壯都說不出來的?”
    “果然有誌不在年高。”
    “出類拔萃的孩子,自小就如鶴立雞群……”
    巴拉巴拉好一頓誇獎之後,康熙才作最後陳詞:“非是朕偏心,而是咱們福襄值得。”
    眾人齊刷刷的讚同中,當是小公主暗暗吐槽:[您不偏心嗎?真的不偏心嗎?說這話之前摸摸自己的良心,不會痛痛嗎?]
    [虧了本公主上輩子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裏,三觀嘎嘎正,又沒喝孟婆湯。不然的話,您現在就擁有一男一女,一大一小,兩款保成啦~]
    噗~
    哈哈哈。
    這般犀利又有趣的說辭成功讓太後破功,當場笑出了聲。
    好在她老人家能闖禍,也比較擅長圓場。
    特別絲滑地開口:“好,好啊!做孫女的聰明靈動,小小年紀便有大主意,當瑪法的也知道欣賞孩子,善於采納孩子意見。”
    “瞧著你們爺孫兩個這般和睦親切,哀家這把老骨頭都不知道有多欣慰。”
    “烏那希這孩子呀,實在出挑。若太皇太後在,肯定也很喜歡她。”
    是吧,是吧?
    小公主大驕傲,小跑著到了太後身邊,笑嗬嗬攬住她胳膊:“阿瑪說過,福福才能鸚鵡學舌。”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烏庫媽媽跟皇瑪法教得好~”
    說著,她還後退兩步站定,似模似樣的甩了甩小帕子,給太後行了個可可愛愛,但不怎麽標準的蹲禮。
    插科打諢成功。
    太後很是歡喜,製定大清版專利法的提案也徹底通過。
    小公主的三歲生辰宴雖說不那麽隆重,但特別成功。
    至少她自己覺得收獲很多。
    比如女子技能學校的種子,大清版專利法的苗頭啦。對於她來說,都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好東西。
    買都買不到。
    就是……
    小公主有點遺憾:[可惜順治二年就已經廢除了匠戶的賤籍,無法順茬兒嘴一下。不然的話,可能不用等到雍正年間,就能廢除那個見了鬼的賤籍製度了。]
    [隻能再找機會的樣子。]
    [好在女子技能義學順利通過,還拉上了皇瑪法、太子二伯等。注定會遍地開花,也必然會遍地開花。到時候女子都能有一技之長,都能憑借自身能力立足於世。]
    [那溺斃女嬰的事情會減少吧?畢竟養大了也是個勞動力呢!給小女孩兒裹小腳的也會少吧?到底犯法不說,也不方便學技術給家裏當搖錢樹不是?]
    想到這些的時候,烏那希語氣中滿是嘲諷。
    那感覺,可招人心疼了。
    尤其她想到女子裹腳時,連康熙都不由跟著歎息。
    先帝入關以來,朝廷多次下旨明令禁止漢女裹腳。
    康熙三年,更詔康熙元年以後出生的女子嚴禁纏足。違者嚴處,其父有官職者交吏兵二部處置。係貧民者則交刑部責打四十大板,並處流徙十年。家長有失察者,枷號一月,責四十大板,官員失察也要交由內部處理。
    然而效果甚微,倒是民間舉報成風,牽連不少無辜。
    康熙七年,大臣王熙奏免其禁得到準許後,民籍又可以公然纏足了,隻是嚴禁旗人纏足而已。
    沒辦法。
    那陋俗由來已久,女子居於後宅鮮見外人,足部又是私隱部位,不好大肆查驗,自然就更加隱蔽難以察覺。
    真·屢禁不止。
    也不知道小家夥有沒有更好的法子?
    烏那希是不知道他這個想法,不然保準立即給他一個大大的白眼。
    再伸出小手手來比劃一下,她才毛四歲,三周歲。
    她能知道什麽?知道又敢說什麽?
    難道說法令這東西不在乎嚴苛與否,主要看執行力度嗎?
    您當皇帝的,不能說一套做一套。跟您那好大孫一樣,嘴上說著反對女子纏足,身體卻誠實的很。
    六下江南,左一個右一個美女往回帶。封妃封嬪大有人在,連皇貴妃都出了兩個。
    甚至野史傳聞,繼後那拉氏斷發都是為了勸誡他,阻止他納妓女為妃。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連皇帝都如此,底下的官員焉能不更愛金蓮?
    那也好說不好聽啊。
    小公主隻能從自身做起,禁止任何人在她的女子技能義學裏搞幺蛾子。
    她先把基調定在那裏,再磨著皇瑪法多多誇獎幾次。
    循序漸進的把纏足變成耽擱進步、耽擱掙錢、耽擱找好姻緣的代名詞。
    切實利益麵前,就不信還有多少強牛非強著給家裏的小姑娘纏足。
    就算有也不怕,實在不行就把康熙三年的那道詔令,有選擇的恢複一下。有女子纏足者罰其父兄,有功名的奪功名,正準備考取的,取消考試資格。
    沒有功名的就打一頓板子,罰銀。
    再追加一條:良家女纏足者,不得娶為正妻,違者罰其夫。
    還就不信了,那殘損身體所導致的畸形就那麽美。能讓人冒著前途盡失、挨打受罰的風險也要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