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漢的經濟
字數:9847 加入書籤
一、軍士屯田
人們一提到三國時的屯田,就說:“吳不如魏,蜀不如吳”。實際,這話也未必很中肯,無論從封建統治者所花費的心思、難度和效果看,蜀漢的屯田都未必不如魏、吳。劉備在時,常征伐在外,諸葛亮鎮守成都,足食足兵。劉禪繼位,事無大小皆由諸葛亮做主。後主建興十二年(234年)亮死後,蔣琬、費禕相繼執政,都遵守諸葛亮的成規行事,後主延熙十六年(253年)費禕遇刺身死,此後至蜀亡也隻剩下十年,掌握軍國權柄者,尚有大將軍薑維及尚書令董厥、樊建等人,均為諸葛亮生前精心培養者。隻因劉禪昏暗,晚年政治受到宦官黃皓幹擾,至於衰敗不振。由於以上情況,談論蜀漢屯田便不能不集中研究諸葛亮對屯田及農戰等的態度和具體措施。
盡人皆知,諸葛亮出來輔佐劉備,乃“受任於敗軍之際”,後來亮病死於渭濱前線,也是在兩軍對峙之時,所以諸葛亮一生事業,一直與戰爭相始終。亮之平生素誌乃是為了給劉備父子重建劉漢政權,進而統一中國,其任務可謂至艱至巨。其一生所籌劃經營的也以務農運糧和練兵作戰為主,非戰無以達其宿願,不重視農業生產與軍事運輸就不能支持其以弱攻強的戰爭。從亮之治國行軍措施看,他不僅多次進行北伐,而且在每次出征之前,都致力於務農殖穀,令軍民衣食足而後用之。
建安十三年(208年),劉備收荊州江南四郡,始有一塊立足之地,他使亮“督零陵、桂陽、長沙三郡,調其賦稅,以充軍實”。
蜀章武二年(222年),劉備伐吳,大敗於猇亭,次年備死,亮輔政,“務農殖穀,閉關息民”。
後主建興三年(225年),亮南征四郡,“軍資所出,國以富饒”。
建興五年(227年),亮率諸軍出屯漢中,從此至亮死,他的主要任務是出師北伐和勸農積穀。他的事業固然建築在役使農民當兵納糧的基礎上,但他先農後戰的政策也是昭然若揭的。實際上,亮搞軍士屯田早已開始了。如《水經注》卷27《沔水上》說:
亮與兄瑾書雲:“前趙子龍退軍,燒壞赤崖以北閣道……頃大水暴出,赤崖以南橋閣悉壞。時趙子龍與鄧伯苗一戍赤崖屯田,一戍赤崖口,但得緣崖與伯苗相聞而已。
建興六年(228年)春,亮第一次北伐,揚聲由斜穀道取郿,使趙雲、鄧芝為疑軍,據箕穀。魏大將軍曹真舉眾拒之。亮身率諸軍攻祁山,前鋒馬謖敗於街亭,趙雲、鄧芝亦失利於箕穀。故趙雲退軍時,不得不燒壞赤崖以北閣道。至次年,趙雲即逝世。故知赤崖屯田係於諸葛亮出屯漢中後不久,即已興辦。《通鑒》胡注雲:“赤崖即赤岸,蜀置庫於此,以儲軍資”。這幾句話表明,屯田之地,往往設置糧庫,反過來說,有糧庫之地,也往往是屯田區。赤岸在今陝西留壩東北褒水西岸,往北距魏境之散關已不很遠,故諸葛亮選擇為屯田地點之一。漢中地區土質肥沃,氣候溫暖,雨量充沛,物產富饒,自然條件之優越,雖略遜於蜀郡,並不下於魏之淮河兩岸。從蜀往漢中運送軍糧,需翻高山,越峻嶺,遠遠不如在漢中就地屯田。但當劉備從曹操手中奪得漢中時,漢中人戶已被曹操及其將領遷走很多,故史稱劉備得漢中,隻“得地而不得民”1。在這種情況下,諸葛亮如想在漢中募民屯田,是不可能的,所以隻能在漢中盆地和通往魏國的用兵要道興辦軍士屯田。諸葛亮北伐,動用的兵力達十萬以上,而從事轉運糧草物資的兵民又要兼倍於此。所以諸葛亮在漢中地區興辦的屯田地點,必然不在少數。《三國誌》卷33《後主傳》載:蜀後主建興十年(232年),“亮休士勸農於黃沙,作流馬木牛畢,教兵講武”。黃沙在今陝西勉縣東、褒城南,當褒水流入漢水處。史既言亮在黃沙休士勸農,則黃沙為軍士屯田之要地,且屯田規模亦必甚大,故陳壽於《後主傳》敘及。在亮北駐漢中的六七年中,除了屯田、練兵、修橋、築路、製造運輸工具木牛、流馬以外,還建造了存貯糧穀的斜穀邸閣,集糧於斜穀口。為了彌補運糧的不足,甚至在軍事前線也分兵屯田,如《三國誌》卷35《諸葛亮傳》載:
(建興)十二年,亮悉大眾由斜穀出,以流馬運,據武功五丈原,與司馬宣王對於渭南。亮每患糧不繼,使己誌不申,是以分兵屯田,為久駐之基。
史既言亮將所能調動的軍隊全部調出斜穀,並分兵屯田,則屯田地點,當不限於一處。《三國誌》卷26《郭淮傳》言:“諸葛亮出斜穀,並田於蘭坑。”蘭坑當在離五丈原不遠處。亮當懸軍深入敵境,與強大的敵人作殊死戰鬥之際,猶分兵屯田,以支持長期戰爭,說明其對屯田的重視,不僅不下於曹魏,且為史冊所罕見。這樣,怎能說蜀漢忽視屯田呢?亮在渭南屯田所使用的一切工具和種籽等,均需由後方攜往,而在刀光劍影、弩張馬嘶的狀態下耕作,自然難度很大,然而亮卻能使“耕者雜於渭濱居民之間,而百姓安堵,軍無私焉”。如此正正堂堂而富有紀律的軍隊,戰鬥力不可能不強,而亮羽扇綸巾、指揮若定的從容安詳態度,也表明蜀軍的糧食供應已大有改善。所以我們對蜀漢屯田的估價不能過低。當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法正向劉備建策進取漢中時就已說過:“今策淵、郃才略,不勝國之將帥,舉眾往討,則必可克,克之之日,廣農積穀,觀釁伺隙,上可以傾覆寇敵……中可以蠶食雍涼……下可以固守要害”1。連法正都有此主張,飽受缺乏軍糧之患的劉備自然更知道興農積穀的重要。
至於蜀在漢中興辦的屯田,就其效果看未必即遜於魏之淮南屯田,更肯定超過了魏在雍、涼二州舉辦的屯田。隻緣史書失載,所以不為後人所知罷了。《三國誌》卷44《薑維傳》注引《華陽國誌》曰:
維惡黃皓恣擅,啟後主欲殺之。後主曰:“皓趨走小臣耳,往董允切齒,吾常恨之,君何足介意!”維見皓枝附葉連,懼於失言,遜辭而出。後主勅皓詣維謝。維說皓求遝中(今甘肅臨潭縣)種麥,以避內逼耳。
不管薑維在遝中種麥出於什麽動機,當時蜀漢駐守今隴南及漢中諸將多從事屯田以自食,則屬於情理中事。三國時蜀漢史跡失載者最多,而屯田一事尤為陳壽等史家所忽略。關於趙雲、鄧芝在赤岸屯田事,若非亮與兄瑾書中提及,亦不會為後人所知。就曹魏軍士屯田之成效言,最卓著者為淮潁屯田,然其對滅吳究有多大效用,並不很明顯,晉將王濬樓船下益州所載軍糧乃益州民戶所繳納,已足為滅吳之用而有餘。然蜀之漢中屯田則確實起了支持大軍北伐的作用。因此,對於蜀漢的屯田事業,未可予以忽視。
二、自耕農和地主經濟概況
劉備少時孤貧,他投靠曹操時,曾“將人種蕪菁”1;“使廝人披蔥”2。到荊州依劉表時,亦“手自結毦”。諸葛亮少時,流浪荊州,住的是“草廬”,“躬耕於野”3。二人以情投誌合,契成君臣。正因二人顛沛流離,了解一些民間疾苦,故日後治理荊、蜀,亦較能注意民間疾苦。劉備自樊城南逃時,不忍舍棄十餘萬難民,說明他同百姓的關係與其他軍閥有很大差別。及在荊南,劉備以耒陽縣令龐統在縣不治,即免其官;入益州後,又幾乎殺掉“眾事不理”的廣都長蔣琬,足證他對地方官的盡職與否,極為關注。這種態度和作法,自然有利於平民百姓。劉備策封諸葛亮為丞相時說:“朕遭家不造,奉承大統,兢兢業業,不敢安寧,思靖百姓,懼未能綏。”4這話雖似官樣文章,但劉備提到“思靖百姓”,總算知道安定百姓生業的重要性。諸葛亮在隆中時指責劉璋“不知存恤”,可知他對百姓的態度是先“存恤”,後役使。劉備在政治經濟措施上,雖亦有放任將士搶掠和殺戮異己之事,然究無重大之屠城濫殺等事件。大體說來,蜀漢統治者既不像吳主孫晧那樣“肆行殘暴……虐用其民,窮淫極侈”5;也有別於曹叡之大治宮室。蜀漢國小力微,常主動攻魏伐吳,諸葛亮又連年北伐,“國內受其荒殘,西土苦其役調”1。供役調的自然主要是個體農戶,說明個體農戶負擔很重。晉人袁準稱亮之治蜀,“田疇辟,倉稟實,器械利,蓄積饒”。這又反映蜀漢農民雖然賦調負擔很重,但仍有一定餘力維持簡單的生產和再生產,從而使蜀漢境內土地得到開墾,國家的租調收入也隨之增加。前已述及,陳壽在《諸葛亮傳》中反複稱頌亮的德政,如“吏不容奸,人懷自厲,道不拾遺,強不侵弱,風化肅然”等語,其中“強不侵弱”句所指弱者當然主要是自耕農。這雖不能理解為農民真的不受強暴者欺侮,但豪強欺壓農民的情況在諸葛亮輔政時有所減輕,也是不容否認的;另外,“道不拾遺”句,也不能解釋為真的無人拾取道旁遺物,但也說明餓肚子的貧窮人家少了些,否則,還談什麽“路不拾遺”呢?我們把“路不拾遺”解釋為很少有人攔路搶劫,在封建社會也就算不錯了。因此史書上雖然不見有什麽關於蜀漢農民經濟情況的具體記述,但從人們對諸葛亮的稱讚,可以窺知當時個體農民經濟確實有一定的發展,生活也比較安定。
總的說來,在劉備、諸葛亮等人的統治下,蜀漢個體小農雖然力役、兵役和賦稅的負擔並不輕,但所受官吏豪強的額外役使和榨取還是有所減輕的。他們利用這種喘息機會,努力生產,從而使自耕農的經濟得以維持和發展。
至於蜀漢地主階級的經濟概況是怎樣的?由於材料十分缺乏,難以舉出大量事實,這裏隻能約略言之:
蜀漢統治者始終沒有觸動過益州地主官僚的固定房地田產,如同《三國誌》卷36《趙雲傳》注引《趙雲別傳》所載:
益州既定,時議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園地桑田分賜諸將。雲駁之曰:“霍去病以匈奴未滅,無用家為,今國賊非但匈奴,未可求安也。須天下都定,各返桑梓,歸耕本土,乃其宜耳。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歸還,令安居複業,然後可役調,得其歡心”。先主即從之。
蜀漢統治者不沒收原益州官吏地主的土地財產,以換取其為蜀漢政權效力的政策,是講求實際的。
本書第七章第二節已談到過益州外來地主與土著地主間的矛盾比較緩和及蜀漢政權比較上軌道等情況,同時指出蜀漢政權通過賞罰分明的法治措施,既限製又利用地主豪強,使蜀漢政權較穩定。這些得益最大的自然還是地主階級。蜀漢滅亡時,共“領戶二十八萬,男女九十四萬,帶甲將士十萬二千,吏四萬人”1。其中著籍人數由於蜀漢末年政治衰敗,可能有很大程度的隱瞞,但官吏人數則沒有隱瞞的必要。所以“吏四萬人”可能接近實際。無論怎樣說,蜀漢這樣小的國家,官吏人數竟如是之多,表明農民百姓的負擔是夠重的。官吏的眾多,意味著地主階級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均有所擴張。《華陽國誌》記述蜀郡各縣的“冠冕大姓”、“冠蓋”、“甲族”、“姓族”、“望族”、“首族”,多為作官為吏的大姓豪族。越是富庶的縣,大姓越多。如蜀郡之武陽縣,“特多大姓,有七楊五李諸姓十二”2。漢安縣有“四姓:程、姚、郭、石;八族:張、季、李、趙輩。而程、石傑立,郡常秉議論選之”2。言程、石二姓最為冠冕,郡府常根據當地輿論選二姓之人為吏。廣都縣“大豪馮氏有魚池鹽井”3;郪縣“高、馬家世掌部曲”4。建安二十三年(218年),高勝、馬秦皆叛,合聚部伍達數萬人,被李嚴平定。說明有的大姓豪族在經濟和人力上很有勢力。但總的說來,蜀之大姓,較之吳、魏世族大姓仍有遜色。他們既比不上吳之顧、陸、張、朱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數”1;更遠遜於魏之潁川荀氏、河內司馬氏之官位亨通。梁、益大姓擁有的部曲及活動能力亦不及魏、吳的強宗豪右。
從蜀漢統治集團的上層來看,他們一般比較廉潔,少有兼並。劉備、諸葛亮身家孤單,子弟幼弱。諸葛亮在成都僅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無法與當時豪姓大族相比。蜀漢大臣中隻有李嚴和劉琰比較富有和奢侈,李嚴有“奴婢賓客百數十人”2;劉琰“車服飲食,號為侈靡,侍婢數十,皆能為聲樂”2。其他的就很少能與他們相比。如蜀漢大將軍費禕,“家不積財,兒子皆布衣素食,出入不從車騎,無異凡人”3;大將軍薑維,“宅舍弊薄,資財無餘”4;曾與諸葛亮並署左將軍、大司馬府事的董和,“死之日,家無儋石之財”5;尚書令劉巴,“躬履清儉,不治產業”6;車騎將軍鄧芝,“終不治產業,妻子不免饑寒,死之日,家無餘財”7;尚書令呂乂,“治身儉約”8。
綜上所述,蜀漢政權既沒有觸犯地主階級的土地占有關係,也不曾奪取他們已有的部曲和奴婢。事實是蜀漢地主大姓當官為吏者很多,他們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均有所擴張。但蜀漢政權在一定程度上實行法治,其統治集團上層較能躬履清儉,不多治產,史書上少有兼並土地和勞動力的記載,蜀漢地方豪族的勢力也遠不及魏、吳世族地主那樣強大,因而地主經濟的擴張並沒有成為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
三、水利和農業
諸葛亮在荊州隱居時,即“躬耕隴畝”,說明他看重農事,並不視之為賤業。劉備得益州後,自己常征伐在外,而委亮以足食足兵的重任。諸葛亮自建安十九年(214年)進入成都,至建興五年(227年)上表北伐,移駐漢中,在蜀中施政治國達十三年之久,他著重處理的“務農殖穀”、“育養民物”諸事中,首先是維修與保護著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在古代,流經今四川灌縣的岷江由山地進入平原,常有水災發生。戰國時,秦蜀郡守李冰在人民的協作下,以竹籠裝石堆砌成都江魚嘴,把岷江分成內外二江,既調濟了水量,又便利了澆灌,築成著名的都江堰。都江堰古稱“都安大堰”,亦稱“湔堰”。左思《蜀都賦》名之為“金堤”。至西漢文、景二帝時,蜀郡守文翁,又加以整修,於是工程更臻完善。《水經注》卷33《江水》說:“蜀人旱則借以為溉,雨則不遏其流,故記曰:水旱從人,不知饑饉,沃野千裏,世號陸海,謂之天府”。《水經注》接著又說:“諸葛亮北征,以此堰農本,國之所資,以征丁千二百人主護之,有堰官”。可知諸葛亮對此偉大工程是十分珍視與維護的。
諸葛亮之興修水利,主要著力在漢中方麵。漢中盆地西起今陝西勉縣,東至洋縣,東西長百公裏,南北寬十至三十公裏。《華陽國誌》卷2《漢中誌》稱:“厥壤沃美,賦貢所出,略侔三蜀”。劉邦為漢王時,都於南鄭,劉邦東伐,蕭何居守漢中,足食足兵。漢末,張魯據有漢中,史稱他“雄據巴、漢垂三十年”,“民夷便樂之”。史又言:漢中“戶出十萬,財富土沃……韓遂、馬超之亂,關西民從子午穀奔之者數萬家”。足證漢中是三國時比較安定富樂之區。及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攻降張魯,多次北徙漢川之民。劉備於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雖奪得漢中,但史言其“得地而不得民”。今人撰文亦有言漢中人口幾被操遷徙一空者。實際上,操之移民北遷決不會如是之多1。但漢中盆地靠近南北交通要道地方的居民較前減少,則是促使諸葛亮必須在漢中興辦軍士屯田的原因之一。漢水自西而東橫貫於漢中盆地,其眾多的支流也給興辦屯田和修建水利工程提供了方便條件。據《清一統誌》言:蕭何曾在今漢中市北修築了山河堰,以截流褒水,灌溉農田。諸葛亮勸農於黃沙時,又對山河堰進行“踵跡增築”。其他市縣地方誌亦有諸葛亮修建和整治水利工程的傳說,我們雖不敢指出何者為真,但諸葛亮為了供應急需的軍糧,在漢水及其支流附近興修水利自屬意料中事。據近年考古發掘出的古堰渠、陂池遺址和陶製陂池、陶稻田等文物證實:蜀漢時期漢中水利事業還是相當發達的2。特別是在臨近北伐要道上的堰渠遺址,更可斷定與諸葛亮的修建整治有關。
由於蜀漢統治者注意興修水利,加上前麵所說的諸葛亮積極推行屯田,自耕農因所受官吏豪強的額外役使和榨取有所減輕,從而使他們得以維持簡單的生產和再生產,所以蜀國的農業生產獲得了一定的發展。袁準稱讚蜀漢“田疇辟,倉廩實,器械利,蓄積饒”(已見前引),即可說明蜀漢社會經濟當然主要是農業經濟呈現出的一派繁榮景象。左思在《蜀都賦》中盛讚成都平原“溝洫脈散,疆裏綺錯,黍稷油油,粳稻莫莫……夾江傍山,棟宇相望,桑梓連接,家有鹽泉之井,戶有桔柚之園。”反映了成都平原溝渠交錯,稼穡興旺,稻浪滾滾的如畫景象。當時的廣漢、綿竹一帶,是農業高產區,稻稼能夠畝收30至50斛。據《晉書》卷47《傅玄傳》載傅玄言曰:“近魏初課田,不務多其頃畝,但務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餘斛,水田收數十斛。”北方水田猶能畝收數十斛,則作“為蜀淵府”的綿竹等地畝收30至50斛,當非誇大之辭。不過那時斛小,所謂畝產30至50斛,也不過當今之畝產780—1160斤左右而已1。
諸葛亮所以能把蜀國治理得很好,除了他本人的主觀努力以外,也賴有益州殷富作為物質基礎。兩者相互推動和影響,當然更重要的還是廣大勞動人民的汗水滴灌著益州的大地,從而在三國紛擾的戰爭年代,蜀漢的農業仍有一定的發展。
四、手工業與商業
前已言及,劉備少時與母以販履織席為業,說明劉備對於手工技藝並不陌生。諸葛亮長於巧思,木牛流馬,皆出其意。史言亮“好治官府、次舍、橋梁、道路”,“所至營壘、井灶、圊溷、藩籬、障塞,皆應繩墨。”加以亮素誌在於吞魏還都,故對於攻守武器與軍糧運送工具的研究尤為注意。《諸葛亮集》有《作斧教》、《作鋼鎧教》、《作七首教》以督勵有關官吏提高武器製造質量。陝西漢中地區城固縣三國墓出土了九件銅弩機;在定軍山附近,出土了大量紮馬釘和銅箭鏃、鐵刀等兵器。以上二地都是蜀漢軍隊打過仗或駐紮過的,應屬蜀漢遺物。紮馬釘有銅鐵兩種,四角鋒利,每角約長0.5市寸,隨手擲地,總有一角朝上直立。1964年3月在四川郫縣太平公社出土的銅弩機上刻有銘文,係劉禪景耀四年(261年)二月卅日中作部造,機上銘文說係“十石機”(一石為120斤),一次十矢俱發1。諸葛亮在《出師表》中稱:“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當獎帥三軍,北定中原。”以諸葛亮的慎密、持重,若非其軍隊的裝備確已達到精良程度,安能如此出言。魏將鄧艾也說過蜀軍“五兵犀利”2的話。這些都說明蜀漢手工業發展水平是很高的。
諸葛亮對於關係國計民生最密切的鹽鐵手工業是極重視的,《三國誌》卷41《王連傳》載:
成都既平,以連為什邡令,轉在廣都,所居有績。遷司鹽校尉,較鹽鐵之利,利入甚多,有裨國用。於是簡取良才,以為官屬,自連所拔也。遷蜀郡太守、興業將軍,領鹽府如故。
蜀中多鹽井,以廣都縣為例,“有鹽井、漁田之饒,大豪馮氏有魚池、鹽井,縣凡有小井十數所”3。在蜀漢以前,益州的煮鹽事業由民辦者甚多,所謂民辦,實際是由大小豪民辦。《三國誌》卷43《張嶷傳》言:“定莋、台登、卑水三縣去郡三百餘裏,舊出鹽鐵及漆,而夷徼久自固食。越巂太守張嶷率所領奪取,署長吏……遂獲鹽鐵,器用周贍”。越巂郡屬於南中少數民族地區,這裏尚將鹽鐵收歸國營,內地各郡自然更不例外。蜀漢除先以王連領司鹽校尉,較鹽鐵之利外,還以張裔為司金中郎將,典作農戰之器。由於王連、張裔領導鹽鐵生產成效卓著,後來都升為丞相長史,說明蜀漢政府對鹽鐵事業是重視的。
蜀郡之臨邛縣除有井鹽及鐵礦石外,還有火井,即天然氣。至遲到三國時,人們已知用井火可以煮鹽,用井火煮鹽,“一斛水得五鬥鹽,家火煮之,得無幾也”1。相傳諸葛亮曾多次到臨邛視察火井,還說井火因亮“一窺而更盛”2。這當然沒有可能,不過,對於這樣奇妙而功效特殊的井火,急於增產富國而又長於巧思的諸葛亮,不可能不饒有興趣而挖盡心思加以研究,他至少也會把前人已取得的最佳成果予以利用。據說諸葛亮任蒲元為西曹掾,令他在漢中熔金造器,可是,“漢水純弱,不任淬火”,蒲元就派人去四川取涪水來淬火,最後製出了削鐵如泥的鋼刀三千口。從現在已經高度發展的煉鋼技術來觀察,恐怕涪水也沒有多少強於漢水的地方,我個人揣度,蒲元派人到蜀取來的涪水也許即係利用井火,出於保密原因,而故意奇化其事,也未可知。
植桑養蠶是我國古老的傳統。諸葛亮自言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可知諸葛亮是把植桑養蠶和耕地種穀同樣看待的。同時也說明當時當地人民是把有桑多寡作為衡量家財的尺度之一。當然,更可由此看出諸葛亮對紡織業的倡導和重視。如眾所知,諸葛亮說過:“今民貧國虛,決敵之資,唯仰錦耳”。諸葛亮深知與強大的魏國為敵,光靠增產糧食和向農民征取賦稅是不行的。因為過分征收賦稅會失去民心,糧食也難以久存和遠運。所以為蜀漢開辟財源的唯一捷徑是用名貴的蜀錦去賺取巨額利潤,從而支持龐大的軍費開支。在諸葛亮的大力倡導和提高技藝的情況下,蜀漢織錦業盛極一時,左思《蜀都賦》說:“闤圚之裏,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貝錦斐成,濯色江波,黃潤比筒,籝金所過”。這幾句話,第一,描寫了織錦作房的眾多和興旺;第二,形容蜀錦質高物美,冠絕一時;第三,表明蜀錦能換回大量黃金。《丹陽記》謂“江東曆代尚未有錦,而成都獨稱妙。”《太平禦覽》卷185布帛條說:“三國時,魏則市於蜀,而吳亦資西道”。《三國誌》卷32《先主傳》注引《典略》言曹操死,劉備“遣軍謀掾韓冉齎書弔,並貢錦布”。劉備素日以漢宗室自居,視操父子為篡漢仇敵,但因吳襲殺關羽,攫取荊州,備將東伐,故偷偷向曹丕弔唁曹操之喪,並送錦布,以行權宜之計。正如曹操曾給諸葛亮贈送雞舌香1一樣,故《典略》的記述可能屬實。《後漢書》卷82下《左慈傳》記有曹操“遣人到蜀買錦”之事,按操比較崇尚節儉,而且禁止穿錦,尚且有購買蜀錦之事,說明魏蜀之間實際貿易並不很少。就蜀漢而論,諸葛亮以賺錢富國為先急之務,自然樂於與魏貿易,且貿易品種也不會隻限於蜀錦一項。《左慈傳》還言操向左慈表示喜吃“蜀中生薑”,於是,“語頃,即得薑還”。左慈即刻得到蜀薑之事,不過是玩弄魔術,進行欺詐,但魏境已有商販出售蜀薑,則是完全可能的。諸葛亮曾經多次給孫權送去蜀錦,如《三國誌》卷47《吳主傳》注引《吳曆》曰:“蜀致馬二百匹,錦千端及方物,自是之後,聘使往來以為常。吳亦致方士所出,以答其厚意焉”。吳蜀既為與國,且有長江水運之便,故二國之間的貿易當較蜀魏之間為興盛,自不待言。而蜀錦當能通過吳境從海道與東南亞及中亞各國進行貿易,也是意料中事。《蜀都賦》說成都市:“市■所會,萬商之淵。列隧百重,羅肆巨千。賄貨山積,纖麗星繁,舛錯縱橫。異物崛詭,奇於八方。布有橦華,麫有桄榔。邛杖傳節於大夏之邑,蒟醬流味於番禺之鄉”。《三國誌》卷30《烏丸鮮卑東夷傳》注引《魏略·西戎傳》曰:“大秦道既從海北陸通,又循海而南,與交趾七郡外夷比,又有水道通益州、永昌,故永昌出異物。前世但論有水道,不知有陸道”。可以設想,蜀漢時與大秦(即羅馬帝國)等國進行包括蜀錦在內的貿易必然較兩漢有更大的發展,隻是史書失載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