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宗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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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族
    中世紀為一個典型的貴族統治時期,貴族是維持統治的階級結構,無論是否長官都有統治權,且成分複雜,並隨早、中、晚期不斷變化。
    早期人們不注重譜係,因為是個民族與羅馬的混容時期,是重視現有勢力和土地;中期,社會基本定型,人們開始注重譜係,強調封號,看重出身,貴族集團也於此時形成,成為一個封閉的團體;到晚期,因為商品經濟發達和社會上成分的流動增加,也開始有下層人加入貴族行列,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有封號而無土地的破落貴族。
    關於貴族的起源,現在的學者們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為兩種:第一種來自於學者布洛克,他認為中世紀分為兩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紀之前)為無貴族時期,羅馬的原貴族隨著帝國消亡而消失,而蠻方貴族沒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紀之後)才開始出現貴族,其典型特征為騎士階層開始正式出現,即騎士等於貴族。但後來的學者通過考察,對以上說法不認同。日爾曼大舉入侵後,羅馬貴族沒有真正消亡,與後來蠻邦上層結合為一體,中世紀前期就已經有貴族,到了後期貴族和騎士有所融合,但兩者之間也有區別,直到和平時期,騎士的軍事功能削弱和,兩者才合為一體。
    十二、十三世紀後,隨著貴族和騎士融合,開始形成明確的貴族之間等級,要成為貴族必須成為騎士,等級性和集團性明顯。騎士必須是騎士的後裔,這種差距和其他階層的集團拉大,使得貴族具有了明顯的封閉性,且貴族內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記,表現出不同的權勢:
    公爵,此稱號授予部落首領,為一地的統治者,仍有政治、經濟、法律和權利,這些人行為往往決定很多人的命運,他們僅為名義上的歸附。
    侯爵,大都為邊防長官,是由國家派為邊境地區的長官負責數郡的統治,這些人大都出身於當地的大家族,為半獨立力量,可任命當地官員。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長官,如郡首,由國王任命,時間長久後也成為半獨立狀態。公爵的委任者也稱伯爵,其權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時,常常由社會秩序的維護者成為統治者,如在英國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國的香檳伯爵等。
    以上三種貴族為高等貴族,均擁有大量的領土,能實行獨立或者半獨立的統治。
    子爵,起初為高級貴族的侍從或是助手,帶其處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級貴族不在場是可獨立行使其權利,到後來開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統治中心。
    男爵,大都與軍隊相連,以服軍役為條件從國王那裏領取土地奉養土地的騎士首領,一位男爵最少擁有40~50個騎士領(一個騎士領是指供養一個騎士所需的土地麵積)。
    貴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個社會生活方麵。
    衣食住行方麵:衣服的顏色、款式均以法律規定,非貴族者不得穿金戴銀,不能穿絲絨、毛皮衣服。農民隻能穿黑、灰兩色,貴族可以追求華美,是當時服裝改革的推動者;但當時的服裝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無襯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樣式區別不大。在飲食上,有限製和經濟實力兩種區別。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鵝屬於限製方麵;而因為野味氣味大,當時的儲藏技術的落後,令得從東方而來的長途運輸香料可與黃金等值,成為當時貴族的專利。在居住方麵,中世紀貴族為土地貴族,他們衣服土地而生,在莊園中心地帶有貴族的住宅,但主人不會長住;另一處則為代表權勢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權,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難攻之地,一防衛性為主且代表權勢,不追求舒適,內部潮濕、陰暗;城堡的作用眾多,不僅是貴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場所,也是在戰亂時周圍居民的避難場所。
    婚姻家庭狀況:中世紀貴族的婚姻為政治婚姻,貴族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延續後代和加強貴族家族之間的聯係。一樁婚姻可結成聯盟,化解矛盾。所以貴族長子更多考慮政治方麵的因素,而無繼承權的次子則考慮經濟利益,所以當時追求寡婦就成為了一種習俗。因為中世紀無自由戀愛,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雖然那個時候的婦女地位較低,但是貴婦人卻是例外。她們都具有雙重角色,一方麵而言是賢妻良母,擔負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責任;另一方麵又是羅曼蒂克的典型,成為騎士所追逐的對象和崇拜理想;她們所帶表的是純潔、高貴和愛情的理想。當時的貴族家庭是一個意義上擴大的家庭,包括仆人、傭人和依附者,即窮親戚、寄養者和騎士等,如果一個人可以住入貴族家中滿一年零一天,就可成為此家庭中正式成員,因而貴族城堡中事物繁多。當時的家庭是以父權製為中心,但當時的寄養製,使得子女和親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貴族在中世紀社會中屬於上層,所以各個方麵都有特征,比如貴族隻與貴族聯係,生活習俗固定、聯係固定,在封閉集團內大家共有貴族意識,並通過外部法令使其確立,使階層固定,與其他階層形成明顯的界限。
    到了中世紀的中期,貴族集團的意識明顯,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
    首先,貴族有意識的和自由人劃分界限。成為貴族不僅僅是財產上的要求,還必須經過授封儀式,越來越嚴格,使得貴族隻能在貴族兒女身上產生,且授封隻有國王才能進行,成為貴族的條件變得日益苛刻。
    其次,貴族開始更加注重譜係,其中不能有模糊之處。貴族還開始采用族徽,這一標誌的起源和戰爭有關,當時交戰的雙方習慣以一特殊標記來分清敵我,後來就漸漸演變為貴族之徽。
    然後,作為貴族在職業上也和其他人有嚴格區別,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大都與戰爭相聯係。當時的社會一般把工作類型分為作戰者、祈禱者(教會)和勞動者(農民),作戰是騎士、貴族的特權也是地位的象征。
    最後,貴族的生活方式、觀念都和其他階層有所不同,他們崇尚忠誠、浪漫、風度。其榮譽不受玷汙。
    貴族本身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階層,但是其中也有流動,尤其是到了後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和社會上成分流動的增加,中世紀晚期也開始有下曾人加入這一行列。他們有的通過婚姻方式,因為貴族集團內部男女比例失調,出現低等家族和貴族的聯姻;有的是因為在皇室和貴族中服役,表現出色而受封貴族稱號;還有的是經濟富有者憑借經濟實力而上升為貴族。同時,也出現了無土地、破落的貴族,族徽成為貧窮的象征。
    宗教
    基督教及其本身的宗教觀點,對中世紀影響甚大,也是對中世紀經濟結構的總結。
    正如同在前麵所提到的騎士和貴族一樣,中世紀的基督教也有一個明顯演化進程:眾所周知,早期基督教脫胎於猶太教,在羅馬的後期終於得到國家的承認而開始發展,並成為羅馬國教。在羅馬分裂後,基督教也形成東、西兩教,即西羅馬的天主教和東羅馬的東正教,而在中世紀起主要作用的是為天主教,但習慣上以基督教稱之;在經曆了蠻族大遷移後,日爾曼人的入侵並沒有摧毀這一宗教,基督教作為上層建築的文化遺留了下來,並參照古希臘的學說開始演變,成為以後中世紀的意識形態,其包括範圍比羅馬時期更為廣泛,將整個社會納入了一個體係。
    在一開始,基督教的地位在整個社會中地位低下,其時羅馬王權已經滅亡,而日爾曼人有如同散沙,在不斷投靠、依附了不同的新力量之後,最終定在法蘭克王國,在《法蘭克人史》中就有詳細的關於教會和王國的接近過程,到克洛威時期基督教被正式接納。事實上,法蘭克王國也需要如此的一套道德理論體係來鞏固它的政權,雙方開始融合。在這一階段中,教會僅僅是獲得一個生存的機會,當時的教士均由國王任命,並聽命與國王。
    到了法蘭克王國加洛林王朝時期,是西歐封建化過程進行完成期,也是教會的力量積蓄時期。因為法蘭克王國追求統一,需要借助教會的力量。矮子丕平幫助教會建立了教皇國,查理曼大帝借教會之因討伐異端,向外進行大量戰爭,教會成為了當時戰爭的借口。而同時,教會的力量也開始發展,主要表現於經濟方麵:得到了大量來自於國王所賞賜的土地,使教會從信仰、思想機構轉變為一個擁有財富的組織,為其以後的強大奠定了經濟的基礎。
    公元九世紀以後,特別是十一~十三世紀是教會的鼎盛期,在各方麵都有所表現:首先,教會開始論證教皇國的合法性,偽造“君士坦丁的贈禮”,確定了教皇國的神聖性,這一騙局直到文藝複興時期才為人所揭穿。其次,教會也開始形成了世俗的統治機構,也就是為人熟知的教階製度:最高位者為教皇,主持梵蒂岡的內部事物;下來是紅衣主教,在很長時期內教皇一直由紅衣主教推舉產生,紅衣主教是教會的主要領導人;然後就是都主教、宗主教和大主教,他們都是大教區的領導人;最下曾的則是主教和神父,神父的權職範圍是教堂,且不能主持聖禮。最後,教會開始編撰完整的神學和王權的理論體係,出現了著名的“雙劍(雙刃)理論”,即王權和神權都是由上帝授予教會的,然後再有教會賜予國王,教會成為了王權的中介者;並由此得出結論,王權可由教會收回,是教會在最強盛時期的理論。
    由此,教皇的權利達到了頂峰,中歐封建化也是基督教傳播之時,所以很快便傳遍了全歐洲,也是基督教興起的重要原因,使得整個歐洲基督教化,教會從此確立了穩固的地位,在當時文化、經濟和製度上都是中世紀的總代表:
    政治上,所有的理論都是擁護等級製度而產生,將社會等級和三位一體理論相融合,禱告、打仗、勞動成為社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並演化整個社會成為有機一體:也就是僧侶等於眼睛,給人一指示道路,代表著意識形態;貴族為手臂,而民眾則是人體的下身,誰也不能錯位。同時還極力鼓吹武士精神,將教會信仰和武士觀念合為一體,形成完善的結合,將騎士由世俗的支撐轉變為教會的支撐力量。教會還維持封建製度,確立封建法律,教會為封建主當時的很多民事法內容皆來自於教會製定,教會本身也開始擁有了法庭,即宗教裁判所。
    經濟上,教會為封建主的代表,主要體現在教會的本身擁有大量地產,一個修道院可擁有幾千處莊園,同時教會還取得了向教徒的征稅權,使得當時的錢幣大量流向教會;而且修道院本身還經營著當時最基本的商業交易,成為當時市場、集市的管理者和開辦者。在經濟生活中,教會十分活躍,雖然這和它的理論有矛盾。教會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錢財,也是最大的消費者:教堂的消費等是一個固定的消費團體,而且教會也參與商業活動。教會有借貸,以抵押借貸的方式進行;其本身還有商人隊伍,即采辦商人,專門負責為教會進行商業交易;又是市場的開辦者和管理者,經常在交易時以“上帝的休戰”為名來進行交易。
    總而言之,教會是當時封建製度最大得益者,因而對封建製度也進行限製以保持自己的地位。
    文化
    在中世紀神學占統治地位,所以沒有純粹的哲學體係。當時人們研究神學的手段,為的是論證神學的正確性,隻有經院哲學存在,以討論聖經為目的的哲學,但是也加進了人的推理,排斥了絕對的服從和盲目的信仰,而在推導中所出現的不和諧情況,自然就產生了爭論,即實際性問題。
    當時哲學家們所爭論的問題主要有兩個:其一是哲學和理性以及信仰孰輕孰重,即應是信仰高於理性或是理性高於信仰,主張信仰者認為神學本身隻能以信仰來認識,而上帝是不可認識的;主張理性的人認為隻有通過理性論證,才能去進行信仰。其二則是一般和個別的關係問題。神學者認為認識一切事物從唯一出發,先有概念才有個別,萬事萬物從一般到個別;理性者認為概念是歸納出來的象征,即從個別到一般。人們對人的認識也提出了不同於信仰的觀念:開始出現了經驗主義說法(白板說――就是認為人的理智象白板,一切均從後天經驗得來)。
    雖然當時的哲學是以論證神學的目的為出發點,但經院哲學的論證方法和信仰都突破了神學的範圍,從人的本性出發開始認識宇宙,將人類理性提倡到最高度,成為了日後文藝複興運動的基礎。
    中世紀的藝術,正如大多數人所知,是和宗教密切相關的。當時的藝術種類依附宗教而存在,表現精神和也宗教相通。最能夠體現那一時期藝術的為教堂文化藝術;而中世紀的雕塑也大都為聖母、耶穌和使徒(天使),其表現形式對歐洲文化影響巨大,來源則大多是聖經故事。
    中世紀的教堂主要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羅馬時期的建築,注重防禦能力,牆壁厚重,窗戶小。教會采取此種式樣,使得教堂顯得結實、嚴肅,比如意大利的彼撒大教堂,德國的渥姆斯大教堂。當歐洲開始日趨安定之後,教堂開始出現了另一種風格,既感覺輕巧、明亮,大都以尖頂為主(包括窗戶),開始突出其宗教神秘性,主要是通過窗戶上的裝飾:使用彩色鑲嵌玻璃來反映,並在上麵描繪聖經故事,造成神秘的光線氣氛,比如鼎鼎大名的法國巴黎聖母院,就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築風格,還有英國的坎特伯雷大教堂等,都表現了時代的特色。
    雕塑的特點則是程式化,很少能看到作品中的生活氣息和人們的喜怒哀樂,為了刻意追求永恒的宗教效果,人物表情嚴肅,肉體幹枯,背後都刻畫著光環。這些作品隻要是受客戶需要而創造的。
    而中世紀時期的文學,相對而言就形式活潑多樣,每一時期的內容都有所改變。
    在早期,是反映蠻族部落的故事,反映征戰中的英雄人物。主要形式是英雄史詩。第一類是反映傳說中的英雄人物,有很強的傳說性,大量充斥著宗教、迷信、巫術,而且人神不分,代表作品有《貝奧武普》,描寫了英國人遠祖在北歐時期的傳說生活;第二類則是根據真實曆史題材編寫的,代表作有《羅蘭之歌》,反映了查理曼時期法蘭克人和阿拉伯人鬥爭時所湧現出的英雄人物羅蘭的故事。
    到了中世紀製度的成熟期,騎士階層開始在社會中有著巨大的影響,因而反映騎士生活的文學也開始增多。這類文學主要歌頌上層貴族所尊重的觀念:首先是歌頌騎士的愛情觀,以便於歌唱的詩歌形式開始出現;而受到中世紀後期討伐異教徒的影響,遊吟詩人紛紛流落到意大利,成為了文藝複興的先驅者。其次是描繪騎士對主人的效忠、勇敢之事,類似於早期的英雄史詩,如亞瑟王和圓桌騎士的故事;雖然受到了教義主義的影響,但這類作品總帶有浪漫主義的色彩,這種傳說大多沒有根據是虛構的,隻是刻意去代表一種觀念而已。
    然後到了城市複興時期,反映城市生活的文學形式也開始興起,這類作品題材廣,形式活潑,主要是描繪小市民的具體生活,現實性、娛樂性很強。代表作有《列那狐傳奇》,用擬人化形式,將動物代表人來描寫,其主角列那狐被定位為城市市民形象,也代表了當時人們對於市民的一種看法:聰明、狡猾(不善良)、喜歡欺負弱小者。由此可看出當時市民地位以及社會對其的看法,更可以了解資產階級前身的產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