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知識係列之文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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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紀神學占統治地位,所以沒有純粹的哲學體係。當時人們研究神學的手段,為的是論證神學的正確性,隻有經院哲學存在,以討論聖經為目的的哲學,但是也加進了人的推理,排斥了絕對的服從和盲目的信仰,而在推導中所出現的不和諧情況,自然就產生了爭論,即實際性問題。
當時哲學家們所爭論的問題主要有兩個:其一是哲學和理性以及信仰孰輕孰重,即應是信仰高於理性或是理性高於信仰,主張信仰者認為神學本身隻能以信仰來認識,而上帝是不可認識的;主張理性的人認為隻有通過理性論證,才能去進行信仰。其二則是一般和個別的關係問題。神學者認為認識一切事物從唯一出發,先有概念才有個別,萬事萬物從一般到個別;理性者認為概念是歸納出來的象征,即從個別到一般。人們對人的認識也提出了不同於信仰的觀念:開始出現了經驗主義說法(白板說――就是認為人的理智象白板,一切均從後天經驗得來)。
雖然當時的哲學是以論證神學的目的為出發點,但經院哲學的論證方法和信仰都突破了神學的範圍,從人的本性出發開始認識宇宙,將人類理性提倡到最高度,成為了日後文藝複興運動的基礎。
中世紀的藝術,正如大多數人所知,是和宗教密切相關的。當時的藝術種類依附宗教而存在,表現精神和也宗教相通。最能夠體現那一時期藝術的為教堂文化藝術;而中世紀的雕塑也大都為聖母、耶穌和使徒(天使),其表現形式對歐洲文化影響巨大,來源則大多是聖經故事。
中世紀的教堂主要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羅馬時期的建築,注重防禦能力,牆壁厚重,窗戶小。教會采取此種式樣,使得教堂顯得結實、嚴肅,比如意大利的彼撒大教堂,德國的渥姆斯大教堂。當歐洲開始日趨安定之後,教堂開始出現了另一種風格,既感覺輕巧、明亮,大都以尖頂為主(包括窗戶),開始突出其宗教神秘性,主要是通過窗戶上的裝飾:使用彩色鑲嵌玻璃來反映,並在上麵描繪聖經故事,造成神秘的光線氣氛,比如鼎鼎大名的法國巴黎聖母院,就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築風格,還有英國的坎特伯雷大教堂等,都表現了時代的特色。
雕塑的特點則是程式化,很少能看到作品中的生活氣息和人們的喜怒哀樂,為了刻意追求永恒的宗教效果,人物表情嚴肅,肉體幹枯,背後都刻畫著光環。這些作品隻要是受客戶需要而創造的。
而中世紀時期的文學,相對而言就形式活潑多樣,每一時期的內容都有所改變。
在早期,是反映蠻族部落的故事,反映征戰中的英雄人物。主要形式是英雄史詩。第一類是反映傳說中的英雄人物,有很強的傳說性,大量充斥著宗教、迷信、巫術,而且人神不分,代表作品有《貝奧武普》,描寫了英國人遠祖在北歐時期的傳說生活;第二類則是根據真實曆史題材編寫的,代表作有《羅蘭之歌》,反映了查理曼時期法蘭克人和阿拉伯人鬥爭時所湧現出的英雄人物羅蘭的故事。
到了中世紀製度的成熟期,騎士階層開始在社會中有著巨大的影響,因而反映騎士生活的文學也開始增多。這類文學主要歌頌上層貴族所尊重的觀念:首先是歌頌騎士的愛情觀,以便於歌唱的詩歌形式開始出現;而受到中世紀後期討伐異教徒的影響,遊吟詩人紛紛流落到意大利,成為了文藝複興的先驅者。其次是描繪騎士對主人的效忠、勇敢之事,類似於早期的英雄史詩,如亞瑟王和圓桌騎士的故事;雖然受到了教義主義的影響,但這類作品總帶有浪漫主義的色彩,這種傳說大多沒有根據是虛構的,隻是刻意去代表一種觀念而已。
然後到了城市複興時期,反映城市生活的文學形式也開始興起,這類作品題材廣,形式活潑,主要是描繪小市民的具體生活,現實性、娛樂性很強。代表作有《列那狐傳奇》,用擬人化形式,將動物代表人來描寫,其主角列那狐被定位為城市市民形象,也代表了當時人們對於市民的一種看法:聰明、狡猾(不善良)、喜歡欺負弱小者。由此可看出當時市民地位以及社會對其的看法,更可以了解資產階級前身的產生情況。
中世紀知識係列之教會篇
中世紀背景資料~教會篇
基督教及其本身的宗教觀點,對中世紀影響甚大,也是對中世紀經濟結構的總結。
正如同在前麵所提到的騎士和貴族一樣,中世紀的基督教也有一個明顯演化進程:眾所周知,早期基督教脫胎於猶太教,在羅馬的後期終於得到國家的承認而開始發展,並成為羅馬國教。在羅馬分裂後,基督教也形成東、西兩教,即西羅馬的天主教和東羅馬的東正教,而在中世紀起主要作用的是為天主教,但習慣上以基督教稱之;在經曆了蠻族大遷移後,日爾曼人的入侵並沒有摧毀這一宗教,基督教作為上層建築的文化遺留了下來,並參照古希臘的學說開始演變,成為以後中世紀的意識形態,其包括範圍比羅馬時期更為廣泛,將整個社會納入了一個體係。
在一開始,基督教的地位在整個社會中地位低下,其時羅馬王權已經滅亡,而日爾曼人有如同散沙,在不斷投靠、依附了不同的新力量之後,最終定在法蘭克王國,在《法蘭克人史》中就有詳細的關於教會和王國的接近過程,到克洛威時期基督教被正式接納。事實上,法蘭克王國也需要如此的一套道德理論體係來鞏固它的政權,雙方開始融合。在這一階段中,教會僅僅是獲得一個生存的機會,當時的教士均由國王任命,並聽命與國王。
到了法蘭克王國加洛林王朝時期,是西歐封建化過程進行完成期,也是教會的力量積蓄時期。因為法蘭克王國追求統一,需要借助教會的力量。矮子丕平幫助教會建立了教皇國,查理曼大帝借教會之因討伐異端,向外進行大量戰爭,教會成為了當時戰爭的借口。而同時,教會的力量也開始發展,主要表現於經濟方麵:得到了大量來自於國王所賞賜的土地,使教會從信仰、思想機構轉變為一個擁有財富的組織,為其以後的強大奠定了經濟的基礎。
公元九世紀以後,特別是十一~十三世紀是教會的鼎盛期,在各方麵都有所表現:首先,教會開始論證教皇國的合法性,偽造“君士坦丁的贈禮”,確定了教皇國的神聖性,這一騙局直到文藝複興時期才為人所揭穿。其次,教會也開始形成了世俗的統治機構,也就是為人熟知的教階製度:最高位者為教皇,主持梵蒂岡的內部事物;下來是紅衣主教,在很長時期內教皇一直由紅衣主教推舉產生,紅衣主教是教會的主要領導人;然後就是都主教、宗主教和大主教,他們都是大教區的領導人;最下曾的則是主教和神父,神父的權職範圍是教堂,且不能主持聖禮。最後,教會開始編撰完整的神學和王權的理論體係,出現了著名的“雙劍(雙刃)理論”,即王權和神權都是由上帝授予教會的,然後再有教會賜予國王,教會成為了王權的中介者;並由此得出結論,王權可由教會收回,是教會在最強盛時期的理論。
由此,教皇的權利達到了頂峰,中歐封建化也是基督教傳播之時,所以很快便傳遍了全歐洲,也是基督教興起的重要原因,使得整個歐洲基督教化,教會從此確立了穩固的地位,在當時文化、經濟和製度上都是中世紀的總代表:
政治上,所有的理論都是擁護等級製度而產生,將社會等級和三位一體理論相融合,禱告、打仗、勞動成為社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並演化整個社會成為有機一體:也就是僧侶等於眼睛,給人一指示道路,代表著意識形態;貴族為手臂,而民眾則是人體的下身,誰也不能錯位。同時還極力鼓吹武士精神,將教會信仰和武士觀念合為一體,形成完善的結合,將騎士由世俗的支撐轉變為教會的支撐力量。教會還維持封建製度,確立封建法律,教會為封建主當時的很多民事法內容皆來自於教會製定,教會本身也開始擁有了法庭,即宗教裁判所。
經濟上,教會為封建主的代表,主要體現在教會的本身擁有大量地產,一個修道院可擁有幾千處莊園,同時教會還取得了向教徒的征稅權,使得當時的錢幣大量流向教會;而且修道院本身還經營著當時最基本的商業交易,成為當時市場、集市的管理者和開辦者。在經濟生活中,教會十分活躍,雖然這和它的理論有矛盾。教會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錢財,也是最大的消費者:教堂的消費等是一個固定的消費團體,而且教會也參與商業活動。教會有借貸,以抵押借貸的方式進行;其本身還有商人隊伍,即采辦商人,專門負責為教會進行商業交易;又是市場的開辦者和管理者,經常在交易時以“上帝的休戰”為名來進行交易。
總而言之,教會是當時封建製度最大得益者,因而對封建製度也進行限製以保持自己的地位。
中世紀知識係列之騎士篇
中世紀背景資料~騎士篇
中世紀的騎士,尤其是日爾曼騎士是一個非常發達的階層。
起初,騎士是由騎兵發展而來,而其先決條件就是隻有騎兵取代步兵,騎士階層才能興起。第一次使騎兵們大顯身手的無疑是日爾曼擊敗東羅馬之戰,這一役,令騎兵確立了優勢。但是騎士並不等於絕對意義上的騎兵,騎士其實是西歐把軍事力量納入封建體製的產物。一開始,因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實行了自由人服義務兵役的製度。但是隨著土地的兼並,大地產製導致了自由民數量大減,使得義務兵役難以實行,能被征入伍的人範圍日益狹窄,而且自由民也無力負擔軍事裝備,於是騎士開始成為領主的特權。
為了保證相當數量的兵源,當時的上層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與經濟來源結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後中世紀普遍的采邑製,這個製度始於法蘭克王國的查理?馬特時期。兵役從義務製轉變為采邑製,於是封建領主的軍隊成了國家軍隊的基礎。這種製度具有穩定性和牢固性,使騎兵從分散的狀態轉化為一個騎士階層,即形成了騎士等於騎兵加土地所有製的組成。
騎士在當時的主要職責是軍人,而軍人形象極受社會尊敬,因為軍事活動頻繁是中世紀特征,在人們觀念中,戰爭屬於正常的社會生活狀態。在經濟領域中,騎士是封建體製組成部分,效忠於領主,並通過宣誓等儀式來加強這種紐帶關係。而在社會階層方麵,貴族可以是作戰的騎士,但騎士並不一定是貴族。騎士主要職責是作戰,而不具備貴族所具有的司法權和一些世襲權,而是“貴族的隨從”,處於貴族、農民之間的中間階層。
12~13世紀之後的和平時期,騎士軍事隻能開始削弱,在經濟、政治領域提高地位,逐漸與貴族融合。那個時候騎士的培養已經必須從出生開始,是一個十分漫長的曆程:出生時便由父親監督實行洗禮,從小由乳母養到7歲,不可和家人同住。7歲後,真正走上騎士的道路。離開住處到一個高於自己家庭地位的貴族家族,開始學習成為騎士的必備知識,如養獵鷹、各種宗教知識和禮儀。14歲起擔任貴族的貼身隨從,為禮儀性質,可從中學到很多經驗知識,直到21歲長大成人。
21歲時,必須經過一種特殊的儀式,才能脫離領主家庭成為自主獨立的騎士。儀式很隆重,這種授封禮被認為是過去成年禮的延續或變形:在第一天中要進行沐浴和祈禱兩個儀式,為的是淨化肉體和靈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戰馬,並舉行象征性的比賽,成為騎士的外在標誌。
所以,當時的騎士具有固定的特點,並有專門的稱呼為“兵”。
中世紀騎士和教會的關係是中世紀騎士的一大特征,也是野蠻和理論的相結合。
最初這雙方是對立的,因為騎士代表摧毀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摧毀的羅馬帝國;騎士十分尚武,以掠奪為特征,且掠奪目標常常直指教堂。雙方在理論、實際上都衝突,基督教崇尚和平,騎士則以戰爭為樂。
導致兩者的結合主要是有以下兩個因素:第一,源於教會的世俗化。因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會成為西歐最大的封建主,當時的一個小教會都可以擁有為數1000多個的莊園。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利益,教會開始涉足世俗事物,從對國王的依附到對國王的支配,也使騎士保護的對象發生了轉移,騎士作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會,教會從與騎士對立的機構變為被騎士保護的機構。第二點,則是騎士本身也發生了變化。因為進入教會是當時貴族後代獲得社會地位的方法,所以騎士們從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從上帝的教導來選擇合適的行為,從小培養對上帝的信仰;另外,騎士在戰爭時戰途凶險,遇到困難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還有一部分騎士因為戰爭太過殘酷而轉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難不死的騎士則因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絕對的信仰基督教。
因此,很多教會的行為準則成為了騎士的準則,騎士成為了上帝的戰士。當時騎士的準則主要為以下幾點:做一個虔誠的基督徒。12~13世紀後,虔誠成為首要準則,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質,也是資格,對騎士有了規定和約束。騎士的裝備也代表著教義,劍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著保護教會的職責,雙刃劍則代表了正義的一麵和殺敵。而且信仰上帝,騎士也必須有實際行動,為祈禱和懺悔罪行。必須成為保護教會的衛士,世俗國家是上帝在人間的房間,國王是房間的代表,騎士保護國王既為保護上帝,從而轉化為保護教會的職責。
中世紀騎士的愛情觀也有其獨特之處,與現代人的觀念並不相容,可說是獨樹一幟。
當時的婚姻以財產為基礎,騎士們追求愛情,但對象都是貴婦人,且不以結婚為目的,這種觀念成為中世紀後期宣揚的主題,吟遊詩人用詩歌在各地歌唱,對以後的歐洲產生了很大影響。而且這種愛情觀在當時具有一定的社會基礎。
和平時期騎士軍事隻能減弱,開始依附貴族宮廷而生活,講究禮儀、風度而非武力。特別是十字軍東征後,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婦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宮廷中經常擔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為前來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對象。而且騎士從小在貴族家庭中長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兩者無形中構成一種母親式的崇拜。這也是對當時無愛情婚姻的補充,騎士為利益而結婚,為了滿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尋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為他們追逐的對象。這種愛情有很多不同於其他時代的觀念:其中包含著效忠觀念,但並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為目的,曆經艱難也無所謂;這也是道德提升的機會,封建附庸關係在愛情方麵的體現為服從。在當時人們的觀念中,貴婦人是那個時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魯的騎士如得其垂青,可變得有修養,符合作為上層人的規範,也是和平時期的要求。
中世紀知識係列之貴族篇
中世紀背景資料~貴族篇
中世紀為一個典型的貴族統治時期,貴族是維持統治的階級結構,無論是否長官都有統治權,且成分複雜,並隨早、中、晚期不斷變化。
早期人們不注重譜係,因為是個民族與羅馬的混容時期,是重視現有勢力和土地;中期,社會基本定型,人們開始注重譜係,強調封號,看重出身,貴族集團也於此時形成,成為一個封閉的團體;到晚期,因為商品經濟發達和社會上成分的流動增加,也開始有下層人加入貴族行列,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有封號而無土地的破落貴族。
關於貴族的起源,現在的學者們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為兩種:第一種來自於學者布洛克,他認為中世紀分為兩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紀之前)為無貴族時期,羅馬的原貴族隨著帝國消亡而消失,而蠻方貴族沒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紀之後)才開始出現貴族,其典型特征為騎士階層開始正式出現,即騎士等於貴族。但後來的學者通過考察,對以上說法不認同。日爾曼大舉入侵後,羅馬貴族沒有真正消亡,與後來蠻邦上層結合為一體,中世紀前期就已經有貴族,到了後期貴族和騎士有所融合,但兩者之間也有區別,直到和平時期,騎士的軍事功能削弱和,兩者才合為一體。
十二、十三世紀後,隨著貴族和騎士融合,開始形成明確的貴族之間等級,要成為貴族必須成為騎士,等級性和集團性明顯。騎士必須是騎士的後裔,這種差距和其他階層的集團拉大,使得貴族具有了明顯的封閉性,且貴族內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記,表現出不同的權勢:
公爵,此稱號授予部落首領,為一地的統治者,仍有政治、經濟、法律和權利,這些人行為往往決定很多人的命運,他們僅為名義上的歸附。
侯爵,大都為邊防長官,是由國家派為邊境地區的長官負責數郡的統治,這些人大都出身於當地的大家族,為半獨立力量,可任命當地官員。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長官,如郡首,由國王任命,時間長久後也成為半獨立狀態。公爵的委任者也稱伯爵,其權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時,常常由社會秩序的維護者成為統治者,如在英國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國的香檳伯爵等。
以上三種貴族為高等貴族,均擁有大量的領土,能實行獨立或者半獨立的統治。
子爵,起初為高級貴族的侍從或是助手,帶其處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級貴族不在場是可獨立行使其權利,到後來開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統治中心。
男爵,大都與軍隊相連,以服軍役為條件從國王那裏領取土地奉養土地的騎士首領,一位男爵最少擁有40~50個騎士領(一個騎士領是指供養一個騎士所需的土地麵積)。
貴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個社會生活方麵。
衣食住行方麵:衣服的顏色、款式均以法律規定,非貴族者不得穿金戴銀,不能穿絲絨、毛皮衣服。農民隻能穿黑、灰兩色,貴族可以追求華美,是當時服裝改革的推動者;但當時的服裝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無襯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樣式區別不大。在飲食上,有限製和經濟實力兩種區別。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鵝屬於限製方麵;而因為野味氣味大,當時的儲藏技術的落後,令得從東方而來的長途運輸香料可與黃金等值,成為當時貴族的專利。在居住方麵,中世紀貴族為土地貴族,他們衣服土地而生,在莊園中心地帶有貴族的住宅,但主人不會長住;另一處則為代表權勢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權,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難攻之地,一防衛性為主且代表權勢,不追求舒適,內部潮濕、陰暗;城堡的作用眾多,不僅是貴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場所,也是在戰亂時周圍居民的避難場所。
婚姻家庭狀況:中世紀貴族的婚姻為政治婚姻,貴族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延續後代和加強貴族家族之間的聯係。一樁婚姻可結成聯盟,化解矛盾。所以貴族長子更多考慮政治方麵的因素,而無繼承權的次子則考慮經濟利益,所以當時追求寡婦就成為了一種習俗。因為中世紀無自由戀愛,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雖然那個時候的婦女地位較低,但是貴婦人卻是例外。她們都具有雙重角色,一方麵而言是賢妻良母,擔負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責任;另一方麵又是羅曼蒂克的典型,成為騎士所追逐的對象和崇拜理想;她們所帶表的是純潔、高貴和愛情的理想。當時的貴族家庭是一個意義上擴大的家庭,包括仆人、傭人和依附者,即窮親戚、寄養者和騎士等,如果一個人可以住入貴族家中滿一年零一天,就可成為此家庭中正式成員,因而貴族城堡中事物繁多。當時的家庭是以父權製為中心,但當時的寄養製,使得子女和親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貴族在中世紀社會中屬於上層,所以各個方麵都有特征,比如貴族隻與貴族聯係,生活習俗固定、聯係固定,在封閉集團內大家共有貴族意識,並通過外部法令使其確立,使階層固定,與其他階層形成明顯的界限。
到了中世紀的中期,貴族集團的意識明顯,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
首先,貴族有意識的和自由人劃分界限。成為貴族不僅僅是財產上的要求,還必須經過授封儀式,越來越嚴格,使得貴族隻能在貴族兒女身上產生,且授封隻有國王才能進行,成為貴族的條件變得日益苛刻。
其次,貴族開始更加注重譜係,其中不能有模糊之處。貴族還開始采用族徽,這一標誌的起源和戰爭有關,當時交戰的雙方習慣以一特殊標記來分清敵我,後來就漸漸演變為貴族之徽。
然後,作為貴族在職業上也和其他人有嚴格區別,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大都與戰爭相聯係。當時的社會一般把工作類型分為作戰者、祈禱者(教會)和勞動者(農民),作戰是騎士、貴族的特權也是地位的象征。
最後,貴族的生活方式、觀念都和其他階層有所不同,他們崇尚忠誠、浪漫、風度。其榮譽不受玷汙。
貴族本身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階層,但是其中也有流動,尤其是到了後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和社會上成分流動的增加,中世紀晚期也開始有下曾人加入這一行列。他們有的通過婚姻方式,因為貴族集團內部男女比例失調,出現低等家族和貴族的聯姻;有的是因為在皇室和貴族中服役,表現出色而受封貴族稱號;還有的是經濟富有者憑借經濟實力而上升為貴族。同時,也出現了無土地、破落的貴族,族徽成為貧窮的象征。
中世紀知識係列之修道院篇
中世紀背景資料~修道院篇
在中世紀,與教會同為宗教代表的機構,自然不能不提及修道院。
修士最初是為了反對基督教會而產生的人(出現與羅馬接納教會之後),是一個反教會的機構,認為教會的世俗化違背教義,人應該追求來世生活和精神上的拯救。他們堅持原始基督教義,以獨修方式出現代表了個人的意願,生活簡樸、孤獨,最早在埃及出現,後來發展到敘利亞等地。為了約束這些人,將其發展為共同的修道活動,於是最初的修道院開始建成。當時沒有任何嚴格的規定,這種方式隨著羅馬滅亡而傳至歐洲西部。起初並不受官方和教會的支持,但是隨著它的擴張,人數的增多,開始有人主張將修道院組織起來,教會也看中重它的功能並希望能將其與自己聯係起來。同時,修道院內部也開始出現一批人,認為不能與社會脫離,應該將修道院建於城市或熱鬧地區的周圍,並開始訂立嚴格的規則、院規和信條等,猶以聖本尼迪修道院為藍本。
而且這時修道士的來源大都為富家子弟,自此修道院開始和教會接近,雙方的目的達成一致。教會也開始利用修道士的思想內容去對抗異教徒,修道院成為與異教徒爭奪地盤的機構,後正式被納入教會分支,使兩者形成了結合。
按照修道院建立的方式、信仰的不同,大致可以將其分為以下三大類型:
第一,是重視勞動生產的修道院。與教會不同,修道院有自己的生產來維持其日常開銷。代表是克呂尼修道院與西多會修道院。他們將勞動本身看作天職,養活自己也是修行的手段之一;尤其在西歐土地資源不足的情況下,這類修道士開墾了大量的荒地。
第二,是重視軍事活動的修道院。這類大都是配合十字軍東征而建立的。為了控製那些被征服人們的意識形態而組成,代表就有法國大名鼎鼎的聖殿騎士團,意大利聖約翰醫護騎士團。他們開始時隻是建設醫院,後經過教皇的批準,有大量騎士和沒落貴族參加,主要目的也從修道、救人轉變為搶劫和鎮壓人民,並開始大量掠奪錢財,成為中世紀富裕的軍事集團。同時還有為了鎮壓歐洲大陸內部的異端基督徒,而成立了討伐的軍隊,以修會名義出現,比如聖方濟各團體。
第三,是重視傳教的團體。這種類型的出現要比前兩種晚,是配合宗教改革、地理大發現的出現而建立,為的是對抗宗教改革,將宗教傳至海外。其主要代表有耶穌會,聖言會,聖母聖心會等。下麵就主要介紹一下其中的耶穌會:它的創始人是羅耀拉,這個團體對修士成員的要求十分嚴格,並做了詳細的規定。修士一般要經曆12~19年的學習才能外出傳教:除學院是2年,文學院2年,哲學院3年,中學執教2年,神學4年,學習期間無任何娛樂活動並實行半軍事花管理,對傳播、推廣基督教起了巨大的作用。
中世紀知識係列之國王的地位
國王的地位
中世紀王權經常產生變化,尤其是在中世紀後期,特別明顯。中世紀時期王權統一的概念是在法蘭克王國加洛林王朝之前,那時也可以看出比較統一的特點;而在這個時代之後,因為各自國家和民族的地理概念形成,彼此走上各自發展的道路,到了末期,王權又開始向資本主義過渡,逐漸走入衰弱期。
關於國王由來一說,其普遍原則是神授與民選的結合促成,兩者缺一不可。這與日爾曼民族的原始觀念有關,他們認為國王是具有神性的,所以才能在世間行使他的權利,因而能夠站無不勝,這種神性是整個王室家族共有的,所以此家族中成員都有成為國王的資格。但這一神性一定要經過人民民選才能證明其神性,總的看來中世紀國王均如此產生,克洛威就是在公民大會中被選出,而其祖先就是半人半神的墨洛克。後來加洛林王朝取代克洛威王朝,為了證明其合法,所以和教皇結交,由教皇授予這一職位成為合法國王;同時教皇也從中得到好處,形成了以後的教皇國。這一習俗是從日爾曼人沿襲而來,基督教則進一步加強了這一習俗。
這一方麵表現在理論上,基督教早期的神學家就已有對於王權的論述:即國王是神,也是上帝在世間的代表,教會的代表者,所以具有神性;同時為了確保國王的神性,教會為此加入了一係列的登基大典,最主要的就是塗油禮(原古希伯來人儀式),多以橄欖油為香料,僅國王能夠使用。一般而言登基儀式有四項內容:選舉,宣誓,塗油和加冕。
國王的選舉範圍狹窄,國王選出後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進行宣誓,結束後還需進行宗教儀式中的聖餐禮,加入很強的宗教意味。在教堂中加冕,說明他與神的關聯。其複雜的過程既表明國王神性,也表達了人民對他的信仰:不僅是國王,還是具有神奇功效的人物;但也有不合解釋之時:神授自上而下,民選由下而上,矛盾總會產生;此時就會出現兩個國王共治的局麵,這也是導致中世紀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法蘭克王國的分裂就是因為三子共治而出現的。
國王因為了解自己無神性,所以需要一定的實力作為王權統治基礎:在這當中,經濟基礎最為重要。每個國家的國王都掌握了一塊中心地區,為國王提供了持久的經濟基礎和保障,國王軍隊也能從中得到補給,也因此這塊中心地區往往就成為了王國的首都。此外,國王還擁有很多的動產和不動產,為其經濟基礎的一部分。除了領地外,搶劫和納貢是國王主要經濟來源。同時,國王的經濟基礎也靠社會關係。國王作為一個貴族,在統治中形成集體力量,並通過聯姻來加強統治,使自己的領土增大;所以婦女在當時政治生活中起很大作用,婚姻的失敗往往意味著一場戰爭,會引起全歐洲的混亂;平民結婚則是出於經濟利益。這些社會力量可加強社會統治,但共治共享觀念會引起災難,父子兄弟之間常為對手,且王權形式管理上也不完全,因為理論上全國土地都為國王所擁有,而實際上是由貴族等自治。當時還有司膳、司宮、司廄、總管等官職,其作用都是為了管理國王的領地,而非全國土地。直到中世紀後期,土地才逐漸演變為由官吏管理,可見當時並非獨裁同誌,而是共治、民選並存的狀態。
而王權與教權關係也成為了中世紀的主要線索。
早期教權輔佐王權,因為一開始教會沒有地位,需要依附王權而生,所以極力宣揚國王的神聖性;中期以後,隨著教會的勢力增強,而地產什一稅使得教會的經濟實力加強,其宗教思想有是各國在割據時的統一標誌,於是開始了和國王爭權時期。教會的克裏尼改革運動,就提出了教權高於王權的口號,宣稱王權既由教權授予,也能由教會收回,開啟了中世紀後期的教權、王權之爭。
中世紀教權既扶助了王權,同時也限製了王權,其主要特征有以下兩點:第一,王權在理論上與實際上有所差距,理論上至高無上又有神聖性,而且是法律的製定者;但實際上王權是虛弱的,當時的分散割據和教會限製都影響了王權。第二,封建與王權並不對立,君權至上仍是封建統治的觀念,國王奠定了統治基礎即封建製,在封建關係中王國仍有許多特權,比如外交事務隻能由國王出麵,司法是國王的最高權威,故能在四分五裂時期保證了國王的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