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韓信為什麽要受胯下之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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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
劉邦和夏侯嬰對視一眼。
“竟然有人覺得大秦的底層沒有執法力度?”
“史書都不看的嗎?”
聽到了劉邦的感慨,夏侯嬰搖搖頭,有些人啊,史料什麽都不信,就信自己的臆測。
你臆測也就罷了,還不符合社會文化背景,就離譜。
.......
大唐,
魏征,房玄齡等人,看得難受。
大秦怎麽厲害了?
他們不信。
這時候,房玄齡就充值發彈幕。
“如果大秦的執法力度如此恐怖,那麽,韓信怎麽可能會受到胯下之辱?”
“你如果能夠解釋這件事,我就承認你說的話。”
....
對啊,對啊,韓信是怎麽回事,我一直搞不懂。)
博主,你得給我們解釋清楚。)
咱不能一邊說秦律的執法力度有多嚴格,一邊又出現了韓信這種被人按著鑽褲襠的事情發生吧。)
你所謂的執法力度呢?)
陳勇一愣,咋就能扯到韓信那裏了。
好吧,既然你們想聽,那麽就給你們解釋一下。
【韓信為什麽不報案,任由人家欺負呢?】
河邊。
漂母給了韓信一些吃食,並且給韓信科普。
“我聽說,現在大秦的秦律很厲害,誰敢欺負人,隻要去舉報,一定能把欺負人的惡霸給繩之以法。”
“公子為何不去呢?”
麵對漂母的問題,韓信又有歎息一聲。
他指了指自己的配劍說:“漂母有所不知,按照秦律,不能持有製式兵器。”
【對,這裏的韓信自己就犯法了,犯的一個法,就是秦律中規定的,不能持有管製兵器。】
【他的配劍屬於兵器,並非是民用版本的生活器具,這是軍用的版本武器,這種兵器呢,在大秦是統一鍛造,統一發放,每一把兵器都要登記造策,隻有獲得了一定爵位功勳的人,才能合法持有,沒有一定身份的人,是堅決不能持有的。】
【韓信配劍,放在現在,屬於非法持槍。】
【在大秦呢,怎麽處置呢,第一,沒收韓信的非法兵器,第二,對非法持有兵器之人,是要處罰的。】
【這把劍,是貴族劍,是青銅鍛造的精品,他的價值呢,足夠普通人過幾十倍輩子了,這是隨身攜帶了幾十套房,還是非法財產,你覺得韓信會讓人把他的劍收走嗎?】
我去,我去,真就是不能脫離曆史時代啊。)
非法持有管製兵器。)
最重要的是這把劍太值錢了,我都忘了,哪個時代的劍是青銅的,一把青銅劍的,等於多少銅錢?我還覺得韓信窮?)
人家把劍一賣就財富自由了,果然,落魄的貴族也是貴族,人家隨便一出手,就是普通人幾十輩子無法積攢的財富。)
還有嗎,還有嗎?)
..........
【那麽韓信隻犯了這一個罪嗎?】
漂母明白了韓信的顧慮,又問:“你可以把劍藏起來就可以了,秦律是講究證據的,找不到劍,他們就不會定你的罪,你弄把木劍,就糊弄過去了。”
這方麵,還是老人有辦法。
反正韓信從未拔劍,誰也不知道,這把劍是青銅的還是木頭的,是屬於管製兵器,還是小孩的玩具。
韓信搖搖頭:“我在這裏沒有地。”
漂母眼睛瞪大,感覺自己攤上事了。
【這裏就有一個知識點了,韓信沒有土地,這是不合理的!
劉季有地,樊噲有地,陳平有地,蕭何有地,曆史中記載的有名有姓的人,都有地,包括陳勝吳廣都有地,隻有韓信沒地!】
【韓信沒有地,他的情況隻有一種,那就是跟項羽一樣,他在自己有地的故鄉犯法了,跑了,丟掉了自己的土地。】
【這種情況呢,你可以參考一下劉季,他跑到了芒碭山,在芒碭山區域,就沒有合法土地了,所以不能以耕地為生,韓信隻能釣魚,以及到其他人家裏蹭飯為生,這就是當時,是很多貴族的現狀,也是被大秦嚴厲打擊的一種情況。】
【這裏,韓信又犯法了。】
【犯了什麽法呢?】
【大罪,還不是一個。】
【第一,韓信犯了逃戶罪,就跟劉季犯的一樣。
逃戶,就是逃脫戶籍管理,從合法的編戶齊民,變成了非法居民。這個罪,不僅是在大秦,在大唐,也是重罪中的重罪。
你不好以為就逃個戶,沒啥大不了的,古代,黑戶抓到了,可以直接殺,不但不會問你的罪,你還有功,朝廷還要賞你。】
【逃戶罪,被逮捕之後一般都是從重處罰,輕則貶為奴隸,去服苦役,重則可以砍頭了。】
【第二,韓信還犯了什麽罪,偷稅漏稅罪!
隻要你是大秦的子民,你就要納稅,這不是大秦的法律嚴苛,李世民時代也一樣,這就是秦始皇建立的中央集權的帝國製度下,所有王朝統一的標準,到了大漢,你偷稅漏稅,也是要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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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大漢大唐大秦,宋元明清隋晉,都一樣,沒有一個王朝是例外的。】
【你看,韓信自己就犯法了,最少都是三個罪,非法持有管製兵器罪,逃戶罪,以及偷稅漏稅罪。】
【就這三個罪,我告訴你,抓到了直接砍頭沒錯的。】
【所以呢,韓信受到胯下之辱,不是他不能打,韓信配劍,是貴族,隨身攜帶了幾十套房的財產,從小就至少學習了劍術,他是要帶兵打仗的人,怎麽可能一點戰場廝殺的技術都沒有?
他手裏的貴族劍,放在大秦時代,就是一把神兵利器,殺幾個人輕輕鬆鬆。
他不反抗,就是因為怕秦律的執法力度太嚴格,隻要動手了,有人受傷了,群眾就必須舉報,不舉報,就是等著連坐吧。
秦律是論跡不論心,秦律判斷私鬥的標準,是按照傷情算的,沒人受傷,就是鬧著玩,有人受傷了,就是私鬥,或者欺壓良善。
這個可以參考劉季,他和朋友打鬧,把人打傷了,你說自己打鬧,秦律不會信,隻看傷人沒傷,怎麽受的傷,傷的有多重,其他一概不管。
所以,韓信不敢還手,不管是對方受傷,還是他受傷,隻要有人受傷,他們就要被舉報,韓信就可以直接去死了!】
【那你告訴我,你是韓信,你是鑽褲襠,受一時之辱,還是怒而拔劍,等著秦律把他繩之以法。
以韓信的性格,他選擇了忍辱負重,這完全符合韓信的性格特點,以及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
【而且,還從側麵證明了,秦始皇的執法力度。】
哈哈哈,原來是這樣啊!我就說嘛,韓信怎麽可能那麽慫,被人騎在頭上竟然還不還手。)
等等,博主是不是說秦朝人穿的是開襠褲,....)
我曹,我曹,兄弟你這角度也太清奇了。)
博主總算是把一個曆史問題給解釋清楚了。)
手持官職兵器,還犯有逃戶罪,偷稅漏稅罪,韓信能不接受胯下之辱嗎?他自己清楚自己的事情。)
果然,看曆史就得先看社會時代大背景,脫離了背景一切都是空中樓閣。)
現在還有誰質疑秦始皇的執法力度?)
韓信就是懼怕秦始皇的執法力度,手裏握著利器,也不敢還手,可見秦始皇律法之威!)
...........
北宋,
文人們議論紛紛。
“司馬兄,我覺得這才是曆史的真相啊!”
“韓信一個將軍,怎麽可能打不過一個屠夫呢。”
“他就是不敢還手。”
“可見,秦始皇的集權有多厲害。”
他們都感覺到了秦律的可怕。
司馬紅著臉,狂吼:“假的,都是假的!”
“秦始皇明明對底層失去了控製。”
“天下大亂,根本沒有所謂的力度。”
周圍人看著歇斯底裏的司馬光,都撇撇嘴:“死鴨子嘴硬!人家博主是有真正的證據,你有啥?”
司馬光大吼:“怎麽沒有?張良刺殺秦始皇,抓到了沒?”
......
大唐。
魏征也是急赤白臉的狂吼:“這博主就是斷章取義,秦始皇要真這麽厲害,怎麽可能讓張良跑了?還關中大搜捕,這叫底層有執法力度?”
程咬金抓了抓頭發,感覺很矛盾。
按照博主給的證據,秦始皇的執法力度應該很厲害。
可張良的事情,又是一個反例。
這時候,李世民就發彈幕了:“博主,張良刺殺秦始皇的事情,你怎麽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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