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紅安八屍案(三十)
字數:3888 加入書籤
通常而言,球結膜下出血往往是由於頸部受到壓迫所引起的。
當頭部動脈中的血液壓力持續增大並向內收縮時,而靜脈血管相對較薄,一旦受壓後,血液無法正常流出,進而致使頭部產生淤血。
如此一來,便很容易在球結膜處形成出血點。基於以上種種跡象推斷,吳小發極有可能曾經遭受過扼頸之苦。
為了能夠更詳盡地闡述清楚這個問題,接下來讓我將吳小發身體上的損傷以及衣物上的損傷一並集中講述一番。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我們都了解吳小發是唯一一個命喪於野外之人。
當然啦,在室外身亡的其實不止他一人,還有那位名叫陳小潤的女子。不過呢,陳小潤是倒斃在屋簷之下的,嚴格意義上講,真正身處野外環境死亡的僅僅隻有吳小發這麽一個人罷了。
據了解,事發之時,吳小發正騎著摩托車外出,至於他為何穿著拖鞋出行,暫且不論。
為何會不係褲腰帶呢?然而當我們仔細觀察其褲子時,卻驚訝地發現吳小發的褲襠竟然已被撕破!一般來說,此類損傷往往出現在摩擦過程中的緊急驟停情況下。
就好比製造出一個障礙物,人在急速前行時猛然遇到障礙,身體便會因慣性繼續向前滑動。而一旦前方的障礙物比我們胯下所處的位置更為寬大,這就迫使我們不得不將兩腿劈開。
就在這劈開的瞬間,強大的力量作用於褲襠處,從而導致其破裂損壞。
由此,我不禁心生疑慮:難道說,當時吳小發在與罪犯首次相遇的那一瞬間,正騎著摩托車風馳電掣般行駛在路上嗎?或許是在行進途中,突然間遭遇到某種變故致使車輛戛然而止。
由於事發太過突然,人體在巨大的慣性作用下猛地朝前衝去,雙腿不由自主地劈開,進而將褲子的褲襠給生生撕裂了。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吳小發難以避免地會摔倒在地。如此一來,他極有可能因此而受傷。緊接著,在他與凶手正麵交鋒的過程當中,很可能發生了諸如鎖喉、掐脖子之類凶險萬分的狀況。
凶手也許先是一把將他拖拽倒地,然後一邊用力拖著他,一邊手持利刃朝他猛刺,不僅是臉部,甚至連脖頸都不放過。就這樣,經過一番激烈的搏鬥,凶手最終殘忍地奪去了他的生命。
可是,令人費解的是,麵對如此窮凶極惡的歹徒,吳小發為何沒有選擇逃跑呢?又為何沒有嚐試著爬上附近的山坡以躲避追殺呢?要知道,當時天色漆黑如墨,周圍又是茂密的樹林,按理說這些條件應該有利於他藏匿或者逃脫呀!
鑽進那裏麵之後可真是不容易被發現呀!依我的推斷,這個人極有可能剛剛遭遇歹徒襲擊就立刻被劫持了。
不妨大膽地設想一番,當時的情景很可能是這樣的:歹徒鎖住他的脖子,然後用力拖拽著他前行。由於受到如此粗暴的對待,他的褲子與上衣逐漸脫離開來,以至於肚子都完全暴露在外了。
而道路兩旁林立著眾多的樹木,那些參差不齊的樹杈宛如猙獰的魔爪一般,無情地伸向他的腹部,並對其造成了多處傷害。
如今呈現在我們眼前的這些點狀的表皮突出狀況,正是樹枝深深刺入其中將肚皮劃破所導致的結果。不過所幸的是,這些僅僅隻是一些較為淺表的劃傷罷了。
至於另外 7 個人的傷勢情況,則主要表現為鈍器傷和銳器傷兩種類型。其中,銳器傷主要集中於頸部,目的顯然是要通過割喉等手段迅速解決掉他們;
而鈍器傷則大多作用於頭部區域,旨在給予重擊以使其喪失反抗能力。僅從現場拍攝的照片來看,便能夠清晰地察覺到這 7 個人頭顱所遭受的損傷程度幾乎無一例外都是極其嚴重且足以致命的。
再說說那個罪犯吧,據目前掌握的線索推測,他一開始使用的凶器應該是一根棍棒。因為在那根棍棒上麵可以明顯地看到殘留的血跡。
經過測量得知,這根棍棒重達 650 克,換算下來差不多有一斤三兩重呢。它的長度約為 68 公分,直徑大約為 5 公分。
如果單論拿在手中的重量而言,其實還算不上特別沉重,但關鍵在於這根棍棒相對較粗而且長度稍顯短小,因此在激烈的擊打過程中,雖然有部分樹皮剝落了下來,但整根棍子卻並未發生折斷的現象。
造成如此這般嚴重的骨折,究竟需要多麽巨大的外力衝擊才能達成?若想將顱骨擊打至這般破碎不堪的程度,施加於其上的外力絕對不會少於 400 公斤乃至 500 公斤!
可能很多人會覺得這樣的力度簡直難以想象,但其實並非遙不可及。舉個例子來說,一個身高約 178 厘米的人,如果不慎滑倒且毫無支撐,其頭部著地瞬間承受的外力完全有可能高達 1000 公斤之巨!
照此看來,似乎每個人都具備將他人頭顱擊破的能力。
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簡單。我們曾經專門為此展開過一項深入研究,結果發現即便是我們親自手持棍棒去擊打,也很難將人傷成這種慘狀,絕大部分普通人根本無法做到。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由此可見,這名罪犯的手臂力量著實驚人。既然擁有如此強大的臂力,可以輕而易舉地擊碎顱骨、致使血層破裂,那為何頭皮損傷相對而言卻較為輕微呢?
經過一番仔細分析和探究之後,我們終於找到了其中緣由——原來,罪犯使用的作案工具乃是一根木頭。
而顱骨損傷存在著這樣一個顯著特點:一旦整個顱骨徹底破裂開來,相應地,頭皮所遭受的損傷反而會變得比較輕微。反之,如果顱骨並未破損,
頭皮損傷竟然出乎意料地較為嚴重。原因在於下方存在堅硬物體支撐著,上方再有擊打之力施加下來時,中間的軟組織被緊緊夾在了兩個硬物之間,如此一來破損程度自然就會相當厲害。
通常情況下,一記悶棍猛然砸下很容易將人打得昏厥過去,但直接致人死亡的情況卻相對較少。不過倘若打擊力量極其巨大,甚至能夠一下子將顱骨擊碎,那麽此時頭皮所承受的壓力反倒會相對較輕一些。
接下來要探討的第三個關鍵問題便是:究竟有多少人參與了此次作案?目前已知受害者共有 8 人,其中 7 人當時均身處同一房間內,而且都未曾入眠,這無疑成為我們分析案情需要重點考量的一個重要因素。
此外,還有另一個同樣不容忽視的因素——作案所使用的工具究竟是什麽;當然,作案時間也屬於必須納入考慮範圍的要素之一。
經過一番仔細觀察和深入研究,我發現這 8 人的作案方式及手法大致相同。具體而言,除了吳小發之外的那另外 7 個人,都是先對受害人頭部發起攻擊,然後緊接著便實施抹脖動作。
而關於用於抹脖的凶器,可以明確斷定就是菜刀。然而,對於罪犯是否預先攜帶了菜刀這個問題,我持有不同看法。依我之見,他們應該並未提前準備好菜刀。畢竟,如果罪犯事先就已經準備好了菜刀……
話說那時要殺掉吳小發的時候居然使用的是菜刀,如此一來,可以推斷出這把菜刀應當就是在屋內實施犯罪行為時順手取得的。
喜歡刑警追凶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請大家收藏:()刑警追凶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