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年終匯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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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的計劃是這樣的,工部計劃明年組建一個水利部門。這個新的水利部門,會專門負責目前的水利工程工作,設置堰官,組建專業的維護隊伍,定期巡查。”
    宋瑜一邊說著,一邊將手裏的資料遞給一旁的書吏:“堰官的重點工作目前在益州,諸位可以看一下,益州有都江堰、通濟堰以及蟆顧堰。堰官的主要職責就是組織人員對這三個堰定期巡查,每年枯水期的時候進行大規模的修繕,清理河道淤泥,加固堤岸,確保他們分水、排沙、灌溉功能正常。”
    因為已經是十二月了,所以劉平拉上六部以及其他主要官員開了一個會,做一些明年的工作確認和調整。此時正好輪到了工部,因為工部尚書吳懿去幹仗了,所以此時是宋瑜做代表在發言。
    不過工部本就是宋瑜和田行當家做主,有沒有吳懿其實都一樣。
    而工部除了一些已經定下來的工作之外,宋瑜又給自己加了新的工作。在來到益州的這段時間,宋瑜親自走訪了不少地方,也往各地派了不少人進行實地考察。又結合了如今劉備勢力占領區其他地方的實際情況,決定在明年的時候,開始搞水利。
    主要目的還是為了農業生產,秉持著的也是劉平之前在武都提出來的概念。
    那就是水資源是足夠的,隻不過時空分布不均勻,我們可以用修建水利工程等方法盡可能的讓水資源的分布在時間和空間上更加均勻。
    “除此之外,工部在進行實地考察之後,認為還可以建立水庫、坎兒井等來保證地方用水以及灌溉。”宋瑜說到這裏,指了指手裏的卷宗道:“具體的地方、施工需求都在卷宗裏,大家可以看一看。”
    劉平看了一眼,不同於堰官,針對的主要是都江堰這幾個水利工程。宋瑜給到的水庫、坎兒井的建設工作,遍及劉備勢力的整個占領區。
    整體思路很是明確,有大江大河的地方,就開鑿水渠。沒有的地方就修建水庫,各地還能開挖坎兒井。
    所謂坎兒井,是一種幹旱地區取用地下水的特殊水利工程,由豎井、暗渠、明渠和澇壩四個部分組成。想要挖坎兒井也是一個技術活,首先需要確定水源。
    比方說在天山等地,因為有冰雪融水深入地下形成潛流處。那麽就可以在這裏嚐試鑿井。沿著山脈走向,每隔十到三十米挖豎井,用於定位、出土以及通風。
    確定水源之後,就可以開挖暗渠。從地下水位高的一端開始,向灌溉渠挖掘,保持一定的坡度,使水自流。暗渠的斷麵約一到兩個平方,用礫石、土坯襯砌,防止坍塌滲漏。
    暗渠水流來到灌溉渠之後,接入明渠,引至農田。在適當的位置設置澇壩,澇壩可以理解為一種超小型的水庫。澇壩可以調節水量、沉澱泥沙,在旱季的時候提供灌溉用水。
    劉平看到最後,發現宋瑜還專門單列了一個計劃,那就是在敦煌開挖四條水渠,引水灌溉,擴大敦煌的耕地麵積。目前敦煌就在劉備勢力手中,也是馬騰等人駐紮的地方。
    按照之前的數據來看,敦煌除卻馬騰的部隊之外,整個敦煌隻有不到兩萬人口。作為劉備勢力管理西域的前哨站,如今敦煌基本上要靠涼州來供養,本地的生產連當地人都養不活。
    按照宋瑜的計劃,四條水渠修建成功之後,敦煌的耕地麵積可以達到二十萬畝。而此時,敦煌的耕地麵積不到四萬畝。
    “說一說敦煌那邊的。”劉平對宋瑜說道。
    宋瑜點點頭,然後道:“工部計劃用四年的時間,在敦煌開挖四條水渠。具體位置諸位可以看一看卷宗最後的附圖。四條水渠,全都引黨河水。這四條水渠,分別是孟授渠、陰安渠、陽開渠以及北府渠。按照工部的測算,這四條水渠建成之後,在最理想的狀態下啊,可以讓敦煌耕地麵積達到三十萬畝,最差也能達到二十萬畝。”
    荀封聽到這裏笑著說道:“那這樣看來,馬騰將軍他們再過幾年就可以勉強自給自足了啊。”
    這話說的倒是沒錯。如今在格物司的支持下,哪怕是在敦煌,糧食畝產都能達到三石,按照最差的情況來看,二十萬畝地,可以產糧一百八十多萬石。敦煌如今軍民合在一起都不到五萬人,相當於每年每人能分到接近四十石的糧食了。
    說是勉強自給自足都是保守了
    “那也是要四年後。”劉平笑了笑道:“但是工部這一次的計劃不錯,某大概看了一下,按照工部的計劃,光是這些水利工程建設完成,就能給我們帶來大概五百萬畝的耕地。當然了,這些地方還需要開墾,養地等等。”
    宋瑜微微一笑,道:“丞相謬讚了,這不過是工部應該做的罷了。”
    劉平點點頭,又問道:“工部還有什麽要補充的嗎?”
    宋瑜搖頭:“暫時沒有了,明年的計劃已經提報了,等丞相這邊確認用印之後,吾等就會動起來,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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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劉平道,隨後看向了司馬防。
    司馬防的刑部,如今是六部裏麵最沒有存在感的一個。當然不是說刑部不重要,正相反刑部非常重要。隻不過在經濟發展和戰爭這兩個目前的首要任務麵前,刑部沒啥盡頭罷了。
    但是司馬防自己不這麽想。自從接管刑部之後,司馬防就拉著裏李參和王累兩個人在幹一件大事。後來李參出征,司馬防為了方便工作,一咬牙把自己隻要成年的兒子都推薦給了劉備和劉平兩個人。如今他們也都在刑部工作,掛著刑部員外郎的官職。
    除了去南方的司馬朗之外,老二司馬懿和老三司馬孚都出來幹活了。
    除此之外,他還從潁川拉了不少朋友過來。同時還請了尹籍、李嚴、劉巴等人幫忙。那麽他們都幹了什麽事兒呢?
    製定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規。
    之前說過,自從漢武帝之後,七經是漢朝決策和法律的理論基礎,漢律雖然說也有,但是很明顯不適用當前的形式了。之前劉備集團一直沿用漢律,劉平也隻是在某些地方加一些限製。但大體上沒有什麽變化,劉平也沒有想過在這件事上有什麽調整。
    畢竟劉平就是個正常人,不可能麵麵俱到的。
    而司馬防在接手刑部之後,就想著搞一個適應現在形勢的律法,本來用不了這麽久的。但是劉平的那個《德安新書》問世之後,司馬防通讀了一遍,又覺得自己製定的新律法還有改進的空間,於是又拉著所有人重新修訂了一下。
    前幾天才完整修訂出來,這些天一直在勘驗。
    此時被劉平點名,司馬防便將新鮮出爐的新律給拿了出來。
    “今年刑部撰寫了一部新的律法,今天上午已經送到丞相府了。來的時候某還帶了一卷過來,大家都可以看看。具體的某來介紹一下。明年,刑部的主要工作就是在丞相和大王確認之後,將新律法在益州、涼州、雍州、新州推行。”
    司馬防說的時候,劉平一邊聽,一邊翻看手裏的新律法。整個律法分為九個部分,分別是盜律、賊律、囚律。捕律、雜律、具律、戶律、興律、廄律。
    整體上還是此時大漢的律法框架,隻不過具體的條文有所增加,而且可以看得出來,司馬防在製定這些律法的時候,肯定是研究過劉平提出的一些施政理論的。
    相較於原本的大漢律法,新出來的這律法,更加的完善,同時法律條例用詞也更加精準。但是古代司法體係有一個始終避不開的症結,有例可循。簡單地說就是,某一類型的案件,最後的判罰會受到之前類似判罰很大的影響。
    這其實就是法律條文解釋的問題。
    再說的直白一點,法律條文寫的東西太專業了,除了製定者之外,其他人哪怕是司法人員可能都不能完全理解,又或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司馬防的這個新律法同樣有這個問題,但是劉平卻不覺得司馬防做得不好,相反,他覺得司馬防做的太好了。而且這個人做事很細心,幾乎目前劉備集團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每一個問題都做了相關的法律條陳出來。
    比方說之前劉平說的關於溺弊嬰兒父母死罪的這一條,司馬防就專門做了區分。列出了三種情況出來,第一種是無力撫養,這種的隻會流放;第二種是意外致死,這種隻會加征徭役;最後一種故意溺弊,那就直接死罪。但也不是父母都死罪,而是誰動手溺弊的,誰死罪。
    這樣看起來似乎有些麻煩,但其實很符合目前的情況。
    劉平之前的那種一刀切的辦法,看似成效不錯,其實隱患極大。一來地方官在執行的時候沒有任何的彈性,容易造成冤假錯案;二來,重男輕女本就是頑疾,不是一條法律條陳能夠解決的,一刀切雖然會有所抑製,但治標不治本。而且此時皇權不下鄉,很多人是不知道的,被發現之後,就直接砍了,不利於維持人口的正向增長。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如今養一個孩子難度可不小,就算是皇家也不能保證養活每一個孩子,更何況普通百姓家裏呢?如果孩子早夭,很可能就被一些想要訛詐盤剝百姓的地方官以此為借口,利用老百姓不懂法律的信息差,層層扒皮,導致家破人亡了。
    雖然現在司馬防做出來的條文仍然不夠具體,但已經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了。接下來繼續修改、補充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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