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會做事不等於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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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互聯網公司裏,有位項目總監曾創造過三個月讓虧損業務線扭虧為盈的紀錄。他推行的“末位淘汰製”讓團隊效率提升40,提出的“流量裂變方案”讓用戶量翻倍,老板在年會上握著他的手說:“你是公司的救星。”
    但員工私下裏對他頗有微詞。為了趕進度,他讓懷孕的女同事連續三個月通宵加班;為了壓成本,他把合作三年的老供應商換成偷工減料的小作坊,導致產品投訴率激增;為了搶功勞,他將下屬的創意署上自己的名字呈報給董事會。
    有人在內部匿名信裏揭發這些事,他隻用了兩招就化解危機:先拿出漂亮的季度報表堵住老板的嘴,再查出寫信人是誰,用優化架構的名義將其辭退。
    這場景在現代職場並不罕見。我們評價一個人“會做事”,往往指他能高效達成目標:完成kpi、解決問題、創造價值。這些指標像鋒利的手術刀,精準切割出能力邊界,卻對道德維度視而不見。就像這位總監,他的每一項決策都指向結果最優,卻在過程中碾碎了公平、誠信與同理心。
    管理學裏有個灰度理論:優秀的管理者要在黑白之間找到平衡點。但現實中,很多人把“灰度”變成了道德的遮羞布。他們擅長用商業理性包裝冷漠,用職場規則掩蓋自私,就像用精致的禮盒裝毒藥,禮盒越漂亮,毒性越隱蔽。
    在縣城,有位開發區主任用三年時間把一片荒地變成了工業園區。他搞定了最難纏的拆遷戶,引來投資額超百億的項目,讓全縣gdp增速翻了兩番。百姓在街頭巷尾說他“有魄力”,商戶給他送的錦旗掛滿了辦公室。
    但背後的故事沒人細說。為了讓某上市公司落戶,他違規將公益林地變更為工業用地;為了完成拆遷指標,他默許手下斷水斷電逼迫釘子戶搬遷;為了打通審批關節,他帶著禮品深夜拜訪分管領導,把“潛規則”玩得爐火純青。
    有記者想調查這些事,剛住進縣城賓館就被請了出去,他笑著解釋:“發展總要付出代價,等老百姓口袋鼓了,就不會計較這些細節了。”
    這類故事在社會治理中反複上演。人們容易陷入一種認知誤區:隻要結果是“好的”,過程的瑕疵就該被原諒。就像這位主任,他確實推動了地方發展,卻在這個過程中破壞了規則、損害了少數人的權益。這種“結果正義”的邏輯,本質上是用集體利益綁架個體權利,用短期效益掩蓋長期傷害。
    權力場尤其容易滋生這種邏輯。當一個人掌握資源分配權時,“會做事”很容易異化為“會搞事”:他們懂得如何突破紅線而不被問責,懂得如何犧牲他人而成就自己,懂得如何用宏大敘事粉飾私人算計。就像用推土機平整土地,效率確實高,但也可能推平了不該推的莊稼。
    有位創業者創辦的連鎖藥店在五年內擴張到300家門店,她首創的“會員健康檔案”模式被評為“年度創新案例”,公司上市時,她成了財經雜誌封麵上的創業女神。
    但內部員工知道,那些免費體檢是為了推銷高價保健品;那些“買一送一”的藥品,很多即將過期;那些穿著白大褂的營養師,其實是沒受過專業培訓的推銷員。
    有老員工勸她:“這樣做太缺德了。”
    她指著辦公室牆上的業績圖表:“我要是講道德,500個家庭就要失業。你去問問他們,是要良知還是要飯碗?”
    這正是商業世界的殘酷真相:在利潤最大化的鐵律麵前,道德常常成了可選項。我們稱讚企業家“有眼光”“有手腕”,卻很少追問他們的財富積累是否沾滿灰色。就像這位創業者,她確實創造了就業、推動了行業創新,但這些成就建立在對消費者的欺騙之上。
    更隱蔽的是那些“合規的惡”:用複雜的合同條款設陷阱,用大數據殺熟收割老客戶,用“自願加班”的名義壓榨員工。這些行為在法律上挑不出錯,甚至被奉為商業智慧,但本質上仍是將他人利益作為墊腳石。就像精心設計的捕鼠夾,機關越巧妙,越讓人防不勝防。
    小區的物業經理,能讓癱瘓在床的老人及時用上電梯,能讓堵塞的下水道半小時內疏通,能讓拖欠物業費的業主乖乖交錢。業主們說:“他辦事靠譜,比那些隻會說漂亮話的強多了。”
    但他們不知道,他解決電梯問題,是因為收了供應商的回扣;疏通下水道快,是因為克扣了維修工的加班費;收物業費有辦法,是因為掌握著業主的隱私把柄。有新業主舉報他,老業主反而勸:“別較真了,至少他能辦事。”
    這種“結果至上”的評價邏輯,滲透在社會每個角落。我們太渴望問題被解決,太厭倦低效和推諉,以至於下意識地忽略了“解決者”的道德缺陷。就像病人在劇痛中抓住醫生的手,哪怕知道這醫生收紅包,也會覺得“隻要能治好病就行”。
    這種心態背後,是對“程序正義”的漠視。我們期待快速見效的奇跡,卻容不下按規則辦事的緩慢;我們崇拜力挽狂瀾的英雄,卻輕視堅守底線的庸常。就像幹旱時,有人用汙染的河水灌溉莊稼,村民們明明知道水有問題,卻還是會感激他“救了莊稼”。
    重點大學的係主任,把一個冷門專業做成了全國重點學科。他拉來的科研經費破億,引進的人才拿了國家大獎,學生就業率常年第一。在學校的宣傳裏,他是“學科建設的領航者”。
    但青年教師們私下說,他為了搶項目,不惜偽造數據;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故意泄露對方的研究成果;為了討好領導,把學術會議變成了溜須拍馬的場所。有學生問他:“您覺得做學問最重要的是什麽?”他笑著說:“做成事,比做好人重要。”
    這句話像一麵鏡子,照出了很多人的價值觀:能力是硬通貨,道德是裝飾品。
    但現實的吊詭之處在於:一個人的能力越強,他的道德缺陷造成的傷害就越大。就像一把鋒利的刀,既能雕刻藝術品,也能成為凶器,區別隻在於握刀人的良知。
    重建評價體係,需要我們多問幾個問題:他的成就建立在誰的犧牲之上?他的效率是否破壞了規則?他的能力是否成了傷害他人的工具?就像判斷一棵大樹,不能隻看它長得有多高,還要看它的根有沒有紮在別人的地基裏。
    現實中,“會做事”與“是好人”並非天然對立。就像醫生既能妙手回春,又能恪守醫德;官員既能推動發展,又能廉潔奉公;商人既能創造財富,又能誠信經營。真正的稀缺,從來不是單純的能力或單純的道德,而是兩者的結合。
    警惕“會做事不等於是好人”,不是要否定能力的價值,而是要在能力之上,樹立更高的價值坐標。因為一個隻講能力不講道德的社會,就像一輛沒有刹車的跑車,跑得越快,越容易墜入深淵。我們需要的,是既能讓車跑起來,又知道何時該踩刹車的人,他們用能力解決問題,用良知守護底線,這才是真正值得尊敬的“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