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窮人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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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觀察中,人們常以“羊性”形容特定群體的生存狀態:溫順、從眾、缺乏攻擊性,在規則與壓力麵前傾向於妥協。這種特質在資源匱乏、機會有限的群體中表現得尤為明顯,並非道德批判,而是對生存邏輯的現實映射。
“羊性”的首要特征是對風險的極致規避,這源於窮人對“生存底線”的高度敏感。對於掌握資源較少的群體而言,一次失敗可能意味著生存鏈條的斷裂。
失業者不敢輕易辭職,哪怕遭遇不公;攤販麵對城管的驅趕往往選擇快速退讓,而非爭執;低收入家庭在教育、醫療等決策上,優先選擇“最穩妥”而非“可能性”。這種妥協並非懦弱,而是長期資源稀缺塑造的安全算法。
就像羊群在草原上對狼的本能回避,窮人對“衝突”的回避本質上是對“生存成本”的計算:爭執可能帶來罰款、受傷或時間損耗,而這些成本是他們難以承受的。
正如人類學家詹姆斯·斯科特在《弱者的武器》中描述的,底層群體的“順從”往往是一種“日常形式的反抗”,用不合作的合作,換取生存空間。
同時,“羊性”表現為對規則的絕對服從。在等級化社會中,窮人更傾向於將社會規則內化為“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源於他們缺乏打破規則的資本:沒有人脈化解違規後果,沒有財富承擔試錯成本,更沒有話語權重構規則。於是,“按規矩來”成為最安全的生存路徑,哪怕規則本身並不公平。這種服從逐漸內化為心理習慣,形成“不敢爭取、不願質疑”的行為慣性。
羊群的典型特征是從眾,個體在群體中獲得安全感,同時也失去獨立性。窮人的“從眾性”同樣源於對“孤立風險”的恐懼。在資源分配不均的環境中,“與眾不同”可能意味著被排斥。
例如,在城中村的租客群體中,若有人嚐試聯合維權,往往會被其他租客視為“惹事者”,因為多數人擔心出頭會招致房東的報複,寧願維持現狀。
這種“不帶頭、不反對、隨大流”的心態,本質上是個體在缺乏保護機製時,對群體庇護的依賴。
此外,信息獲取的局限性加劇了從眾行為。窮人的信息渠道往往更狹窄,多依賴熟人社會的經驗傳遞。當一個村莊的年輕人都湧向電子廠時,個體很難僅憑理想選擇其他道路;當鄰裏都認為“讀書無用”時,家長也更容易放棄對孩子的教育投入。
就像羊群跟隨頭羊的方向,窮人的選擇往往跟隨“多數人的經驗”,因為他們缺乏獨立驗證信息的能力與資源。
這種從眾性也體現在消費行為中:窮人更傾向於購買“大眾品牌”或“鄰裏同款”,避免因特殊而被視為“不合群”。
“羊性”的深層表現是個體性的弱化,即“無角色名字”,在社會結構中,窮人常被簡化為“統計數字”或“標簽”,而非具有獨特需求與意誌的個體。這種“無名化”首先源於社會互動中的工具化。
在勞動力市場中,農民工可能被稱為“老張”“小李”,而非具體的職業身份;在救助體係中,低收入者被歸類為“貧困戶”,其個人經曆、能力與願望往往被忽略。
當個體長期被以標簽對待,會逐漸接受這種“匿名性”,進而失去對“個體價值”的認知,就像羊群中的每隻羊,差異被群體屬性覆蓋,個體的存在意義依附於群體。
其次,“無名化”表現為對自我敘事的放棄。窮人較少有機會構建個人故事:他們的奮鬥被簡化為“脫貧”,他們的痛苦被歸因於“不努力”,他們的願望被視為“不切實際”。長期缺乏被傾聽的機會,使得他們逐漸習慣用“群體語言”表達自己,“我們窮人就這樣”“沒辦法,命不好”!
更隱蔽的是,“無名化”導致個體責任感的消解。當一個人長期被視為“群體的一份子”,而非獨立決策者時,會逐漸失去對人生的掌控感。例如,在福利依賴的群體中,部分人會將貧困歸因於“命運”或“社會不公”,放棄主動改變的努力,就像羊群不會思考“為何遷徙”,隻需跟隨即可。
“羊性”的另一種解讀是“無累贅”!窮人的生活被壓縮至“生存必需品”維度,缺乏“非實用”的精神與物質空間。這裏的無累贅並非指生活簡單,而是指“不敢有多餘的重量”。
窮人的消費幾乎完全指向實用:一件衣服穿到破舊才更換,一頓飯以飽腹為標準,很少為“審美”“娛樂”“興趣”付費。
他們的時間也被生存活動填滿,打工、家務、照顧家人之外,幾乎沒有閑暇,因為“閑暇”被視為“浪費時間”,而時間對窮人而言,是換取生存資源的唯一資本。
這種壓縮性同樣體現在人際關係中。窮人的社交多以“實用互助”為核心:借錢、找工作、搭便車,而非情感交流或精神共鳴。就像羊群的互動僅圍繞“覓食”與“避險”,窮人的社會關係也被簡化為生存互助網絡,缺乏彈性與深度。
更深層的“無累贅”是對“未來想象”的閹割。窮人很難擁有長期規劃的底氣:他們不敢貸款創業,不敢投入時間學習非功利技能,甚至不敢期待更好的生活。因為“未來”對他們而言充滿不確定性,任何“非即時回報”的投入都像是累贅!
“羊性”作為一種生存策略,在短期內能幫助窮人規避風險、維持生存,但長期來看,卻可能陷入“越妥協越被動”的循環。例如,對規則的絕對服從可能導致權利萎縮:當一個群體長期不爭取合理權益,社會會默認他們不需要權益,進而壓縮其生存空間。工資被拖欠的人越多,欠薪就越普遍;被隨意驅趕的攤販越多,城管的執法就越隨意。
從眾性則可能固化貧困代際傳遞。當一個群體的成功經驗僅限於“體力換取報酬”,個體就很難突破階層壁壘。就像羊群永遠走在熟悉的路線上,哪怕前方是貧瘠的土地,也難以轉向新的草原。
而“無名化”帶來的自我價值否定,會進一步削弱改變的動力。當個體接受“我就是這樣的人”,便會放棄對潛能的探索。那個在工廠流水線上擰螺絲的工人,可能曾有繪畫天賦;那個在菜市場賣菜的阿姨,或許能成為出色的推銷員,但“羊性”讓他們相信“自己隻能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