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省委常委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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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三個月列席會議,既能學怎麽當副省長,又能讓其他同誌考察他;
中間三個月代管分工,把司法改革、掃黑除惡這些硬骨頭交給他啃;
最後人大表決,成不成讓全省人民盯著。
這套組合拳打下來,比高育良書記直接安排接班穩妥多了。特別是同步修訂《監督條例》,等於給權力上了雙保險。就算祁同偉真有問題,製度也能及時糾偏。
五、給年輕幹部撐腰,就是給未來鋪路
有些老同誌看不慣祁同偉的做派,說他"太會鑽營"。要我說啊,這恰恰證明他有上進心!當年侯亮平在反貪總局幹得漂亮吧?可人家寧願在京州當副組長也不願來基層。祁同偉肯放下身段給老幹部鋤地,至少說明他重視群眾工作。
再說他急著上副省級的心情可以理解——公安廳長幹滿六年沒提拔,換誰不著急?現在設置觀察期,既給他機會證明自己,也避免"火箭提拔"的嫌疑。咱們不能寒了實幹者的心,沙書記常說"要給改革者容錯空間",這話得落到實處啊!
總的來說就是要用製度管人,拿實績說話。
我支持祁同偉同誌晉升,但有三條底線必須守住:
觀察期不是走過場,省紀委要每月向常委會匯報情況;
權力交接必須透明,代管分工期間每項決策都要上政務公開平台;
群眾監督不能缺位,修訂《監督條例》要開聽證會聽取民意。
隻要把這三點抓實了,祁同偉就是塊好鋼,準能在副省長崗位上淬出火花。退一萬步講,就算他真有問題,完善的製度也能及時止損。咱們這代人啊,既要把好幹部用起來,更要把好製度立起來,這才叫對八千萬漢東百姓負責!”
李達康舉手了:“沙書記,我有些不同的意見。”
此時會場已經鴉雀無聲了,李達康趁勢追擊:“這種行為本質是對權力的諂媚!一個將政治尊嚴踐踏至此的幹部,如何能承擔副省長職責?難道要全省幹警學習這種‘膝蓋比骨頭軟’的升遷哲學?”
他犀利指出,祁同偉的晉升將傳遞錯誤信號,導致“跑官要官”歪風蔓延 。
“再談工作作風問題。祁同偉同誌任公安廳長期間,頻繁出入山水莊園,甚至將該場所打造為‘官商勾結樞紐’!”李達康調出暗訪照片投影,“據不完全統計,過去一年其出入該會所達47次,遠超基層調研次數 。而在座某些同誌——”
他環視會場,“恐怕也是那裏的常客吧?”
此言引發輕微騷動,李達康毫不退讓:“山水莊園表麵上提供‘外語學習’,實則涉及權色交易、利益輸送!祁同偉作為公安係統一把手,非但未履行監管職責,反而成為腐敗溫床的‘保護傘’。試問:讓這樣的幹部分管全省政法係統,豈不是縱容黑惡勢力滲透政權?”
“某些同誌總強調祁同偉‘業務能力強’,那我們不妨用數據說話。”李達康分發文件,“去年京州刑事案件破案率號稱提升15,但經第三方核查,其中9為基層單位虛構案件、重複立案 。這種‘數字政績’與當年趙立春時代的gdp注水有何區別?”
他轉而痛陳民生問題:“祁同偉同誌任內,全省信訪量激增23,尤其公安係統投訴占比達41!上月京州農民工討薪遭暴力驅散事件,涉事民警正是其嫡係。麵對群眾疾苦,他選擇用警棍而非政策解決問題——這樣的‘能吏’,我們要來何用?”
“當前漢東正處於政治生態重塑關鍵期。”李達康轉向沙瑞金方向微微頷首,“沙書記到任後大力整頓吏治,若此時批準祁同偉晉升,等於向全省宣告:哭墳者上位、實幹者靠邊!這將對中書門下反腐倡廉部署造成嚴重對衝效應 。”
他進一步引申:“祁同偉背後是盤根錯節的舊勢力。提拔此人,無異於給腐敗集團輸送‘複活藥劑’。我建議省委以此案為突破口,徹查公安係統與山水集團利益鏈條,而非讓問題幹部帶病提拔!”
“最後,我想重申幹部選拔的‘三條底線’。”李達康豎起手指,“一不看諂媚功夫,二不認圈子山頭,三不信注水政績!祁同偉同誌在趙立春時期如魚得水,在沙書記任內急不可耐——這種‘政治變色龍’本質是精致利己主義者 。”
他以陳岩石為例對比:“真正的好幹部,像陳老那樣退休多年仍心係群眾。而祁同偉呢?他的權力欲望早已超越為人民服務的初心。如果連副省長崗位都能被此類投機分子占據,我們如何向漢東八千萬百姓交代?”
高育良生氣了,他瞪向李達康:“達康同誌提到‘哭墳事件’,我倒想問問:組織的領導幹部是否必須摒棄所有人性溫度?”
高育良扶了扶眼鏡,語調平緩卻暗含鋒芒,“祁同偉同誌在趙立春同誌回鄉時的表現,是出於對老領導家庭變故的共情。趙老母親去世時,祁同偉同誌曾受其關懷,這份情感難道不能理解?”
他刻意將“跪拜”轉化為“吊唁”:“若因幹部流露私人情感就扣上‘黨性淪喪’的帽子,是否意味著我們要選拔一群冷血機器?”
隨即話鋒一轉,“達康同誌在趙立春同誌主政期間,不也主持過呂州月牙湖美食城項目嗎?當時的環境下,誰能保證每個決策都毫無妥協?”
這一反問既模糊了祁同偉行為的性質,又將李達康拖入“曆史局限性”的共犯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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