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有意思的律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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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籠罩,府城像是一頭匍匐在大地上,陷入沉睡的巨獸。
    城池一角的考棚裏,幾處考舍傳出蠟燭橘黃色的光芒。
    聰明的人不止陳及冠一個,那些浸淫科舉之道幾十年的考生,考試經驗很是豐富,早就知道炎熱的白天不適合答題,反而安靜清涼的夜晚才是彎道超車的好時間。
    蠟燭燈火將陳及冠的影子拉出考舍之外,隨著一陣晚風飄動,影子也隨之閃爍。
    【今有雞翁一,值錢五;雞母一,值錢三;雞雛三,值錢一。凡百錢買雞百隻,問雞翁、母、雛各幾何?】
    陳及冠看著這道算術題,不由笑了一聲,腦海中快速計算。
    這道算術題翻譯過來的意思是公雞五文錢一隻,母雞三文錢一隻,三隻雞仔需要一文錢。
    最後問一百文買一百隻雞,分別能買公雞、母雞,雞仔各多少隻。
    這種題對於古人來說毫無疑問很有難度,但對於陳及冠來說,用方程就很容易解決問題。
    分別設三個未知數,根據題目條件列出相應的方程組,然後代入計算出來即可。
    陳及冠甚至都不用動筆,心算都能解決。
    不過他還是拿出稿紙,心算總有失誤的時候,這可是正兒八經的院試,還是小心謹慎為上。
    解出答案後,他就按照古代的解法將答案書寫上去。
    院試的算術題難度上升了不少,但對於陳及冠來說,依舊感到輕鬆。
    有前世記憶,加上大腦變得更加靈光,算術題從來就是他的強項,平日都不用花太多時間去看《九章算術》。
    解決完一道算術題,他繼續看下一道。
    算術題他解決的很快,加上不費腦子,很快在稿紙上寫下一道又一道的答案。
    時間就在思考中緩緩流逝,很快,所有算術題全部解決,。
    恍然抬頭一看,厚重的夜幕不時變得輕薄,東方天空翻起了魚肚白,黎明即將驅散黑暗。
    霧氣籠罩考棚,晨風裹挾著泥土和青草的芳香,肉眼可見又是一個豔陽晴天。
    陳及冠看不到自己的雙眼已經布滿烏青,原本豐盛如玉的氣質看著多了些疲憊。
    要是叫外人看見,定然會產生心疼的情緒。
    陳及冠拍了拍自己的臉蛋,抿了一口水,將考卷拿出來,把稿紙上的算術題答案一一謄抄在考卷上。
    院試時間還剩下兩天一夜,他才答完儒家經義和算術題,時間有些緊迫了。
    後麵還剩下律賦、詩書、詩詞和時策。
    特別是時策,至少要留出大半天的時間。
    吐出一口濁氣,不敢再猶豫,給硯台倒入清水,用徽墨仔細研磨,隨後用兔毛毫筆吸飽墨汁,計算謄抄答案。
    “咚咚咚!”
    鑼鼓聲再次響起,這是衙役在提醒時間,同時也是讓考生起來做題。
    鑼鼓聲將考生驚醒,他們抬起頭,臉上壓滿紅痕,眼裏帶著迷茫,隨後便立馬清醒,連忙將考卷拿出來。
    斜對麵的幾個考生還看了看陳及冠,心中驚訝這少年怎起的如此早,也不知考題寫到哪個部分了。
    陳及冠剛剛把算術題的答案謄抄完,衙役便將早上的吃食端來了。
    除了白粥和鹹菜外,居然還多了兩個饅頭。
    不過饅頭被掰的很碎,灑在了米粥裏,估計是衙役檢查饅頭裏麵有沒有夾帶紙條。
    陳及冠正餓的沒有力氣,慢條斯理將早餐吃完,這才感覺尿漲的慌。
    一個晚上都沉浸在題目解答中,連人有三急都忘了。
    拉響銅鈴,讓衙役陪同自己去茅房。
    茅房的木桶顯然被清理過了,但臭味卻揮之不去。
    陳及冠心裏暗暗決定以後最好是清晨來茅房,如此看著心裏也要好受著,不至於被惡心的反胃嘔吐。
    說來秦峰給自己配的中藥當真管用,足足一天時間,自己都沒有上大號的感覺,頂多就是感覺小腹有些脹。
    回到考舍,打了一個哈欠,背靠在木板上,稍微閉目養神。
    約莫一盞茶時間過去,陳及冠睜開眼睛,眼珠上的血絲分明可見。
    拿出一片薄荷葉,頂在人中位置,拿出考卷,找到律賦題,認真看了起來。
    律賦題以往的數量和算術題差不多,占據的分值也不重,隻是這次律賦的難度明顯上升了不少。
    前麵十道律賦題還算中規中矩,就是給出一個犯罪事例,詢問如何判決,隻要根據《大景律例》上麵的做法寫出來就好。
    可後麵的律賦題,已經延伸到生活中的事例,讓考生做官員,進行斷案。
    【甲婦報官,稱乙婦竊幼子,乙婦怒斥甲婦,言自己乃親母,兩婦痛哭,情真意切,何解?】
    陳及冠輕輕敲擊桌麵,腦海中浮現出在縣衙裏,兩個婦女爭執不休,都說自己是孩子的親生母親,而他則要找出誰才是拐賣孩子的拍花子。
    他想了想,將自己的答案寫在稿紙上。
    【若吾為官,令甲婦執幼子右手,乙婦執幼子左手,爭相奪之,費力搶幼子者,便是賊人,蓋因為母則善。】
    陳及冠對自己的答案很是滿意,兩人拉扯孩童,定然會讓孩童感到疼痛。
    而真正的母親,絕對不會忍心自己的孩子受傷,可以借此判斷誰才是拍花子。
    又看下一道。
    【兩小兒爭鬥,一人致死,父母叫囂小兒懵懂,何解?】
    題目越短,難度越高,如果是兩個成人爭鬥致死,處罰很簡單,按照《大景律例》進行判決就好。
    但現在說的是兩小兒爭鬥,古代對於兒童也有保護法,雖然並不完善,但也詳細說過七歲以下免於刑罰。
    但古代王朝也有好的一點,那就是官員自主權利很大,很喜歡考驗人的品格。
    如果你品德高尚,哪怕犯了法,隻要事出有因,不僅不會受到責罰,還會因此受到嘉獎。
    反正一切的行為,都看你的出發點。
    陳及冠思索再三,還是在稿紙上寫下答案。
    【使人端飯菜置於小兒麵前,筷子一正一反插著,若小兒將筷子擺正,其有罪也。】
    孩童犯罪最大的理由就是不懂事,但如果能夠證明這個孩童是懂事知禮的,那麽就說明他殺人是天性邪惡,自然該處罰。
    陳及冠越是答題,越是來了興趣,這些律賦題感覺相當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