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章 宋遼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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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括性地講一下,這個盟約、條約的內容如下:首先是宋遼約為兄弟之國,宋真宗和當時在位的遼聖宗互稱兄弟,同時,宋真宗尊當時的遼太後蕭太後為叔母;】
    【其次,雙方以白溝河為界,北宋默認遼對燕雲十六州的占領,實質上放棄收複這一地區的訴求;並且,北宋必須每年向遼支付十萬兩銀、二十萬匹絹作為歲幣,作為交換遼軍撤兵的條件;】
    【最後,就是一些諸如雙方不得越境、不能隨便擴建自己邊疆的防禦工事,雙方應當互相遣返對方的逃亡人口等等內容。】
    【這個條約簽訂之後,宋遼之間就進入了長久的整體和平的狀態之中——遼還真的收了錢就不打了,從這個角度講,還算是講信用。】
    【而北宋,還是那句話,大部分人都已經變成了主和派,非常願意用這些歲幣來換取和平——反正大宋很有錢,區區歲幣而已,對於富裕的朝廷來說根本不是個事兒!】
    【至於說燕雲十六州……沒有就沒有吧,反正遼和宋也不會打仗了,大家都願意和平相處,那燕雲地區在遼的手中和在宋的手中,差別也沒有那麽大,遼還能作為大宋的屏障呢!】
    【以上,是北宋所處的大體的環境背景。】
    “謔!”李世民倒吸一口涼氣,他真的被震驚到了。
    如果說北宋還能給人帶來什麽樣的驚喜,李世民承認,這確實是一個非常出人意料的,驚喜。
    直接和遼簽訂條約?——這其實還好,畢竟古往今來,和周邊的“鄰居”們簽訂明確的條約,或者雙方達成一種無需言說的默契的情況,並不算少見。
    比如,約定雙方遵守一個公認的邊疆,雙方都不沒事兒跨越邊境;比如,約定雙方在某個某幾個地方進行互市,展開交易;比如,約定雙方互相阻斷未經許可的人口流動……
    這些情況都有,其中,有些是通過默契而沒有落於紙上,有些是白紙黑字簽訂條約。
    但,像是北宋這樣的……呃,還真沒見過。
    李世民認真地琢磨著第二部分內容——前麵,是互稱兄弟,這無所謂,雖然大多數時候中原王朝強勢,那都是父子之國或者君臣,但鑒於北宋的情況,兄弟就兄弟吧;後麵那部分,也屬於常規約定,不需要過多關注。
    隻有中間這部分內容……
    以白溝河為界,單看這句話,還能算是北宋和遼國之間的疆域劃分,這件事情本身其實也屬於常事,沒什麽稀奇的;可問題在於,北宋這個疆域劃分,是明確且確切的把燕雲地區全都劃給遼國了啊!
    以白溝河為界,默認燕雲地區屬於遼國,北宋放棄收複這一片地區的打算……這叫什麽事兒?
    放在正常情況下,即便短時間內確實拿不回來這塊兒地方,即使目前確實本朝兵力不足、無法勝過對方,那也不會就直接承認這塊兒地方屬於對方啊!
    既然這塊兒地方理論上應該屬於自己,既然這塊兒地方是自己一直以來都想要拿到的,既然這塊兒地方自己還曾經發兵嚐試奪回過幾次……那對於這塊兒地方的宣稱,就不應該停止!
    哪怕實際上確實不在自己的手中,哪怕目前確實奪不回來,但是那也應該聲稱這塊兒地方就是屬於自己,就應該是自己的!而不是別人的!
    自己日後,還是要繼續嚐試奪回這塊兒地方,還是要繼續努力把這塊兒地方變成自己的!
    怎麽能夠直接從白紙黑字上,劃分給對方呢?怎麽能這麽做呢?!
    要知道,這種宣稱,這種說法,這種宣傳,也是非常有意義的,非常有價值有影響的。
    就算說自己目前處於下風,不好直接理直氣壯、光明正大地宣傳,這塊兒地方屬於自己,以免立刻引發一場戰爭,所以不得不暫且停止對這塊地方的宣稱——那也隻是說,暫時不再宣傳這件事情。
    不代表要承認這塊兒地方屬於別人啊!
    迫於形勢而不明著宣傳,和直接在要簽下名字的條約上承認這塊兒地方屬於對方,這完全是兩碼事兒!而且,是相差十萬八千裏的兩碼事兒!
    北宋怎麽就能搞出來這種事情?
    ——這還是第三任皇帝啊,不是什麽走到後期,國力衰弱,運勢不濟的時候。
    至於說後半部分,就更讓李世民感不能理解了。
    ——什麽叫北宋每年給遼國多少多少銀兩和絹帛,作為歲幣?
    這是人話嗎?這不應該是人話,這是什麽話?
    北宋為什麽要給遼國歲幣?在前麵和後麵的內容中,北宋隻能說是確實落於下風,不得不承認如今的疆域邊界,把燕雲地區劃分給遼國,默認遼國對那塊兒地方的占領,並且不再打算收回那塊兒地方。
    可其他內容,也都還算湊合,比如,兄弟之國,比如,雙方互相遣返人口、互相不得隨意跨越邊境等等……
    一點也沒有說北宋對遼國稱臣納貢的跡象啊!?
    你們約定的是兄弟之國,不是君臣或者父子之國啊!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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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不能是他李世民連這一小段內容都已經看不懂了吧???
    所以,為什麽北宋要給遼國歲幣?
    要是單純的換取遼國這一次撤軍,所以不得不舍出一些財物,那也就算了,曆史上不是沒有危機之下事急從權、舍出一些身外之物,以換取日後的長遠發展的事情——李世民也不覺得這種做法有什麽問題。
    反正,隻是緊急之下的操作而已,又不是稱臣納貢,也不是年年都給,還不是日後不能奪回來、洗刷恥辱。
    他就是這麽幹的,不是嗎?
    後來,沒過幾年,他就把大唐當時失去的顏麵給奪了回來!
    所以,北宋要是這一次給錢,那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可為什麽會是歲幣啊!歲幣,年年都要給遼國交錢,為什麽啊!
    這和稱臣之後,定時納貢有什麽區別???
    哦,或許唯一的區別就是,這玩意兒叫做歲幣,而不是歲貢……
    但是實際上有什麽區別?口頭上不叫歲貢罷了,實際上呢?
    有了這樣的年年供給的錢財,有了這樣的北宋的表態,那遼國確實是不需要再南下攻打北宋了——發動戰爭費時費力費錢費人,還不能保證一定能夠獲得成功;可是現在,北宋可是年年都老老實實給錢,也沒有任何想要對遼國發動進攻的意思……
    那遼國為什麽還要南下繼續進攻?
    當然是快快樂樂等著收錢來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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