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貪反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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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來,貪官因得益於皇權的縱容而獲取私利,便會為了保住既得利益而全力維護皇權統治。
畢竟他們深知失去皇權庇護將失去一切。
宇文泰雖初聞此論倍感困惑,但仍追問道,
“既然任用了貪官,為何又要開展反貪行動?”
蘇綽進而揭示了其中更為陰險的“奧秘”:
“一方麵,天下官吏鮮有不貪者,而統治者真正懼怕的並非官員的貪婪本性,而是他們對皇權的不忠與忤逆。
以反貪之名,能夠名正言順地鏟除那些不聽從皇權指揮的貪官,同時保留那些對皇權唯命是從的貪官。
如此既可以消除異己勢力,鞏固皇權,又能在民眾麵前佯裝清正,騙取民心;
另一方麵,對於那些有貪腐把柄在握的官員,皇權便擁有了絕對的控製權。
他們因畏懼被以貪腐之名懲處而不敢輕易背叛,隻能乖乖聽命於皇帝。
倘若不任用貪官,便失去了這一操縱官員的“利器”。
在麵對不聽話的清官時,皇權將陷入兩難境地,強行處置可能引發民眾的不滿與社會的動蕩。
而任用貪官則可借反貪之名,隨心所欲地整頓官僚隊伍,使朝堂之上皆為皇權的忠實擁護者。”
宇文泰聽聞此番言論後,既驚又喜,蘇綽卻繼續補充道
“若因任用貪官而引發民眾的怨恨,亦有應對之策,即高舉反貪大旗,通過鋪天蓋地的宣傳。
將自身塑造為心係黎民的聖明君主,而將社會的種種問題與民怨統統歸咎於貪官汙吏。
巧妙地讓他們成為皇權的“替罪羊”,以此蒙蔽民眾雙眼,使其堅信皇帝的英明與無辜。”
這一段對話,要不是張時安拚命回想,再加上以前上大課的時候,也聽過幾位曆史教授完整的解析過。
普通人還真是難以看得懂。
不過看得懂的同時又明白了更殘酷的真相。
說到底還是人性的問題。
蘇辰安卻能夠通過這一段曆史上真實發出來的言論,作為此次登頂的梯子。
隻不過他要好好醞釀一下該怎麽去寫。
雖然,這個朝代是架空的,在這個朝代的曆史之上並沒有發生過這樣一回事。
蘇辰安又有些糾結。
他要是真寫出這樣一篇策論來,那他估計是真正的要出名了。
而且風頭出的太過,也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
所以,文章寫出來很需要修飾,不然,人性的赤裸,真的會讓一般的人接受不了。
審視現代社會的官場百態,如在《人民的名義》這部作品所呈現的情境中。
李達康追求政績,其治下的幹部存在貪腐現象;
而易學習剛正不阿、眼裏容不得沙子,可是這樣的人,讓他帶領百姓致富。
卻隻能想到的是讓老百姓出去打工,在外務工,對方的思想階級還是工薪階級。
他的格局沒有打開,他沒有能力,創造經濟,讓百姓過得更好。與孫連成雖無貪腐之行,卻碌碌無為一樣。
這也是明明大家都知道,誰都貪了,可那樣的人,依然坐在位置上好好的。
這似乎在無形之中向人們傳遞出一種扭曲的觀念:
似乎想要推動地方發展、成就一番事業,就不得不容忍甚至任用一些存在問題的官員。
蘇辰安想明白之後也是重重的呼出了一口濁氣。
看到其他的貢士陸陸續續已經動筆,時間也差不多了。
是時候該動筆了,不然就算他再有雄韜偉略,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沒有完成作答。
到最後還不是一場空。
“今之局,仿若滄海行舟,波譎雲詭,欲安邦定國、馭臣牧民,當施妙策。
吾以為,於用人行政之道,有一策可資參詳。
然此策非為常法,乃險中求勝、迂回製衡之術,需慎密籌謀、精準施行。
一、利誘為驅,納貪吏以資事
世有逐利之徒,其於財貨之貪念頗重,若納之於朝,許以可控之利源,猶如馭馬執轡,可使其為吾所用。
此類官吏,因貪戀所得之財,必竭力維護施予其利之權柄,於諸事上可為前驅,或奔走於艱難之務,或周旋於複雜之局,借其私欲,驅策其行,成吾欲成之事。
然此間關鍵,在於控其貪欲之度,縛其妄為之手,使其利盡於吾之掌控,事達於吾之心意。
如匠人之使斧鋸,用其利而防其傷,方可收用人之效,而無失控之虞。
二、張弛有度,反貪墨以聚民望
久用貪吏,難免民聲怨懟,此乃國之隱憂。
故而適時當行反貪之舉,然非盲目窮追猛打,需甄別擇取。
擒其惡跡昭彰、民憤難平者,依律嚴懲,彰顯國法之威,昭告天下吾朝整飭吏治之決心。
籍此抄沒之財,興修水利、賑濟災荒、興辦庠序,還利於民,使百姓感吾之恩德,讚吾之聖明,以為朝中有奸佞,而君心向蒼生。
由此,民心歸附,如城之有基,邦國可固;朝堂亦因之警誡,風氣暫斂,秩序稍安,於明暗之間,穩朝局之動蕩,挽狂瀾於將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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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衡操弄,保權柄於股掌
此“馭貪反貪”之策,恰似雙刃之劍,施用全在權衡之道。
朝堂勢力縱橫交錯,若專任貪吏,則朝綱傾頹,民心盡失,國將不國;
若急求清正,或致根基震蕩,政令阻滯,事無可為。
故當培植賢良以樹正風,留存馴順之貪吏以應權謀。
賞其忠順之行,罰其僭越之罪,恩威並濟之下,各方勢力皆為吾所製衡,不敢輕舉妄動。
吾則於其中,洞察全局,執掌樞機,仿若弈棋高手,落子布局,皆含深意。
步步為營,保權柄之穩固,求家國之昌盛,於風雲變幻之際,成就不世之功業,名垂青史之華章。
至於那些貪得無厭的官吏是否該殺,當以審慎之態視之。
若其行徑已然嚴重危害國家與民眾利益,激起洶洶民憤,致使統治秩序搖搖欲墜,那麽此等貪官,自當明正典刑,以平民怨、彰國法,從而收殺一儆百之效,維護法律之莊嚴公正。
反之,倘若某些貪官雖有貪腐之舉,然在特定方麵尚存可用之能。
諸如身懷獨到之技藝、積累深厚之經驗,或於某些關鍵事務上作用顯著,且其貪腐程度尚在可容忍之範疇。
又或能夠通過有效之管控與巧妙之利用,使其繼續為統治大業奉獻心力。
那麽便可不施極刑,轉而加以約束與引導,令其在嚴密監管下為國家和社稷貢獻綿薄之力,將其負麵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如此,方能在複雜多變的官場局勢中,靈活運用權術謀略,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繁榮昌盛。”
…………
蘇辰安寫的那叫一個十分忘我,畢竟隻要想好了切入點。
他總能夠,在兩邊都不得罪的情況之下獲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而他在奮筆疾書的過程當中,殊不知,當今聖上,已經在他的旁邊站了大概半盞茶的時間。
蘇辰安那是絲毫沒有察覺。
倒是在一旁心思混亂的白群樺,有些惶恐,雖然他也算是丞相之子。
可當今天子就站在他們旁邊,久久不曾離去,他又不敢抬頭看去。
不知不覺,因為太過緊張,再加上思緒混亂,手中的筆都不穩。
不知何時,紙張上麵,就已出現,一塊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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