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陳光和他所堅持的原則,永遠處在了這個行業的最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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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向劉昆平所說的這個方案,其實並不是陳光想出來的。
而是幾個被告的代理人,在回去的路上,共同商量出來的。
當然,這個共同,不包括那個來自省城的被告四,保險公司的代理人。
因為,大家對保險行業有共同的一個認知——
那就是
要你參保投保的時候,各種承諾,好像什麽都能賠一樣;
可一到了理賠階段,各種的解釋權在他,讓你發現,什麽情況他也不會賠你;
這種認知,使大家對保險公司,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先入為主——認為既然是花了錢買了保險,那保險公司就該賠付。
不然,我們買這個保險有啥用?
這就有些像當下,社會上很多人對物業公司的認知一樣。
認為把物業費一交,物業公司啥都應該管一樣。
甚至那些不交費的業主,也很坦然的享受了由別的業主交了費後的物業服務。
一旦物業公司來收取費用,那是各種的血淚控訴,最為離譜的是,有一個“海歸”,回國後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婆家,也歸責於物業服務不達標……
扯遠了……回到主題……
讓這幾個代理人產生這個策略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在庭審過程中,法官著重的去審查了那個《公眾責任險》的特別條款。
這一個法庭調查的方向和細節,使大家自然而然的,被法官帶了節奏,把思路都聚焦到了那個特別約定上……
所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律師和被告三維保公司的王律師,極力勸說陳光這樣做,並表示——這個書麵的代理詞由他們來寫……
陳光其實是第一次參加這樣的庭審,根本沒有訴訟經驗,隻是覺得這兩個律師說的很有道理的樣子。
於是,答應試著和老板溝通一下,如果可以,就去做這個事。
原本陳光也隻是試一試,並沒有認為這個思路能夠實現。
可事實說明,在利益麵前,有好多人,是不論是非對錯的。
最起碼,做為商人的劉昆平,正是這種人。
當劉昆平聽到這個,既不用維保公司承擔責任,又能讓自己少出錢的方案時,直接就答應了下來。
現在的劉昆平,已經回到了省城,黔省那邊,他留了範建萍在那裏。
那邊的交接已經完成,就像所有人認定的那樣,他一個人也沒回流!
因為除了他和範建萍,那邊公司的人,不是開發企業的閩省人,就是黔省當地人,他是不可能再和那些人有交集的了。
甚至可以這樣說,他和那些人,這輩子也不會再打交道了!弄不好,這輩子也不會再見麵了!
而範建萍留在那邊,也不會有太長時間,因為,隻有兩件事要做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結賬,和注銷在那邊成立的物業公司。
而劉昆平飛回省城的原因是,他意識到了,這個省城的開發商弄不好,是以黔省那邊為“試金石”。
等這邊的合同一到期,他也會和黔省這邊一樣——被掃地出門。
而這邊,是他的居住地,是他的大本營,如果在省會,他都沒了立足之地,那……這也太……那啥了吧?
所以,劉昆平第一時間趕了回來。
他要繼續維護關係,要穩定團隊,甚至,他還想著在省城開疆拓土,擴大經營範圍。
眾所周知的是,如果要維護關係、建立關係,甚至是發展關係,那是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時間與金錢的……
陳光和他通話的時間,他正參加一個同學聚會,因為是剛入席,頭三杯酒剛喝完,大家都在有目的的暢所欲言之時,他的言語,不免有些炫耀的成分。
“昆平,誰的電話啊?這是商討什麽法律問題?”
劉昆平的一個同學問到。
“哎呀~久宏……我咋把我們久宏大律師給忘了……”
劉昆平故做誇張的說到:
“不應該不應該,我自罰三杯……”
隨著同學們的一片叫好聲,劉昆平自斟自飲,連喝了三杯,並在每次喝完之後,都揚起酒杯,讓大家,特別是久宏看到自己的杯底,他是喝了的。
其實,劉昆平不用久宏,是有他自己的考慮和原因的。
每個人都會從自己的角度去考慮,而很多律師也不願意直接下場去給自己的熟人代理,但是,如果是至愛親朋,那,得加錢……
在當事人這邊,雖然嘴上說著:
“該多少錢就多少錢,錢上不用考慮……”
但這個不用考慮,是不是代表了友情價或不給呢?
尤其是接了案子以後,因為是熟人,當事人會對律師有著無限放大的期盼。
最後導致的結果是:
案子打贏了,當事人會想“他就應該拿得下,不過這麽輕而易舉的事,居然還收我的錢?我呸!這還是熟人了?!”
如果案子打輸了,那就不是原被告之間的矛盾了,直接就會導致熟人之間的決裂,而且多半會表現出來:
“案子打成這樣,我很不高興!以後別打交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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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身為商人的劉昆平,他是以金錢作為唯一的衡量標準:
用大律師,費用怎麽算?尤其又是熟人,豈不是又要多出錢,又要搭人情進去?
用小律師,初出茅廬的小白,費用是下來了,但既無經驗,又無與法官的黏性,官司輸了,豈不是既賠錢又丟臉?
而敢說敢做的陳光,不隻是價廉物美性價比高,那簡直是免費勞動力——所有的費用,都在他工資裏了,而且不用報加班,連交通費都是自理。
簡直就是日常工作生活,居家旅行的必備神器。
“是這樣的久宏,這個事情,一審開了,剛才,我那邊,我的助理給我反饋回了這樣一個信息……”
在自罰三杯後,劉昆平向久宏,把事情的經過和庭審的情況,原原本本的說了一遍……
“哦~我是不太熟悉那邊的審判思路,不過……試試吧,反正是無論如何你這邊的責任是跑不掉的……”
這種形式的谘詢,這種環境和場合,是沒有太多的時間去思考的。
“那?久宏你的意思是?可行?”
“試試吧……”
“哎,你們兩個,把這同學聚會,變成律師談案現場了……喝酒!”
說這個話的,是永安市的住建局局長,本次同學聚會的主角之一。
“啊,對對對,有啥事你倆私下聊,喝酒……”
“不聊了不聊了,喝酒……”
主角發話了,眾人都隨聲附和,一個個的舉起了酒杯……
“老板答應了……書麵代理詞,什麽時候能給我?”
在回家的路上,征得劉昆平的意見,並得到劉昆平的肯定後,陳光將相同的信息,分別發給了維保公司和房地產開發公司的代理律師……
就在當天晚些時候,還在陪著孩子寫作業的陳光,先後收到了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和電梯維保公司的代理律師發過來的書麵代理詞的電子版。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代理律師是個年輕人,入行沒多久,剛過了實習期一年左右,引經據典寫了不少。
而電梯維保公司的王律師,要比陳光大個四五歲,他發來的東西,估計也是他的律師助理給他寫的,也就是一頁紙的樣子。
陳光打開了電腦,再對比兩份代理詞的相同之處和不同的觀點。
最終,陳光將兩份代理詞拚湊了一下,主要以“特別約定應有特別說明”和“單次事故與單人事故的表述引發歧義”為主,形成了一份新的代理意見。
第二天一大早,陳光就趕到了公司,先將代理詞打印了出來。
然後,在確認無誤後,蓋上了公章,直奔法院而去。
等陳光進入了法院,找到了審理他們這個案子的法官,將書麵代理詞遞交了上去,因為法官忙著要開庭,所以,也沒和陳光說幾句話。
陳光隻是追問了一句
“這個案子,多久能下判決?”
法官明確的表示
“因為這個案子,前期開了好幾次庭,已經超了他的審限,所以,判決書很快就會出來……”
說完後,法官進入法官通道,去開庭去了……
做完這一切的陳光,感覺渾身上下輕鬆了不少,隨後,懷著愉悅的心情出了法院。
在法院的大門口,陳光居然碰到了開發公司的代理律師,原來,他也是過來遞交書麵代理詞的。
兩個人在交談了一會兒後,那個律師就進去了。
而陳光正要往公交車站方向去走的時候,一輛出租車,停到了自己麵前。
車上下來的是王律師,原來,王律師也是來交書麵代理詞的。
王律師下車後還問陳光
“為啥不和他一起相跟著來,兩個人都沒開車,打一輛車就好了呀……”
陳光隻好解釋說
“單位有事,他隻能提前過來遞交代理詞,現在,著急著要回單位辦事……”
等王律師也進去後,陳光咬了咬嘴唇,一邊翻找著兜裏的零錢,一邊向公交車站走去……
此次的訴訟,劉昆平根本就沒有撥給陳光任何的經費。
至於王律師那邊,劉昆平認為,他已經給付了代理費,所以,他也不會再承擔任何費用。
而分管財務的龔瑞紅,每次在交通費的報銷上,都要為難陳光。
甚至陳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隻能通過打車來作為交通工具時,還要讓陳光在出租車票後填寫情況說明——因為什麽什麽事打車,從哪裏到哪裏……
而且隻要陳光外出打車的次數多了,這個龔瑞紅,就會公開不公開的,在各種場合上含沙射影的敲打陳光……
所以,如無必要,陳光是不願意,因為一點點的交通費和龔瑞紅去耗那個氣的。
陳光隻是默默的,把龔瑞紅這些小人行徑記在心裏。
龔瑞紅對陳光的有意針對,不隻是隻有陳光看得清楚,這幾乎是全公司上下都達成的共識。
而這種長期以來形成的習慣性的對抗與針對,使得龔瑞紅與陳光,發自內心的相互厭惡對方。
不過是龔瑞紅心狠手黑臉皮厚,什麽事也能做的出,什麽話也說的出口。
而陳光總是在關鍵時刻,因為自己多餘的善良和自己固執的堅持所謂的人性與原則,處處都處於下風……
這也就是,為什麽,最終龔瑞紅能成長為這個地區,物業行業的話事人一般的存在。
而陳光則和他所堅持的原則,永遠的處在了這個行業最底層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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