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差點被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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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死他,一個窮鬼,敢在老子跟前乍翅!”
隨著惡狠狠的聲音叫囂,江河的身上、頭上迎來無數拳腳棍棒。
他雙手抱頭把雙腿曲在胸前,拚命護住腦袋和胸腹部。
拳頭擊打在他身體上發出“嘭嘭”的沉悶聲響,一隻大腳踩住他的軟肋,他覺得自己一定是有肋骨斷了,劇烈的疼痛讓他的身體躬成一隻蝦,嘴裏有鹹鹹的液體順嘴角湧出來。
眼前的黑色越來越濃稠,直到完全擋住他的視線,兩隻耳朵裏海潮翻滾般一陣陣轟鳴呼嘯而至,他的呼吸也越來越艱難。
他看到了二爺。
二爺歪倒在輪椅上,花白的頭上淌出的鮮血像一條條血紅的蚯蚓,蜿蜒著順鬢角、順額頭、順後腦往下爬。
他拚命想衝過去拉二爺的手,去護住他,卻遭到二爺的怒目而斥:“別管我!別過來!記住二爺說的話!”
江河腦子裏一陣迷惘:二爺說過什麽?
“行了,留一口氣吊著,丟到牛角山下,不管是狼啃還是豬拱和咱們就沒關係了!”最早發號施令那個人的聲音透著陰冷狠毒。
牛角山,好熟悉的名字啊!
“大哥英明!”
“這魚拿回去給大哥燉湯喝!”
“你別說,這窮鬼真他瑪成精了,用破麻袋片硬是能搞上這麽大的魚!”
……
江河拚命控製自己的意識:誰是窮鬼?老子手裏握著幾千噸飲用水,如今水貴如油,價值超過十個億了!
不是那個叫皮特的海龜帶人打上門了嗎?
他人呢?看老子不咬他一塊肉下來!
不行,自己渾身上下一動也動不了。
兩雙大手扯起他的腿腳胳膊,不由分說把他撂在一匹馬的背上疾馳而去。
顛簸加劇了他的疼痛,也顛散了他最後一絲意識,整個世界完全陷入黑暗和死寂。
再睜開眼,四周灰蒙蒙、黑黢黢,農家灶燒柴的煙味一陣陣嗆嗓子,江河止不住咳嗽起來。
“娘,哥醒了!”一個小男孩的聲音,言語裏透著親近和驚喜。
“來了來了!”一個女人的聲音帶著哽咽,“可憐的娃兒,你可算是活回來了!”
一個四十來歲的女人掀開門簾進來,一手幫江河掖了掖身上露著破棉絮的被子,一邊關切地問:“苦娃子,都躺了一天多了!餓了吧?”
女人邊說邊扯身上的粗布衣襟拭了淚,又扭頭衝外麵喊:“苦妮,把粥給你弟弟端過來,小心別燙了手!”
門簾再次掀起,一個俏生生,身上碎花粗布棉襖和灰色粗布棉褲打著無數補丁的姑娘雙手捧著一隻粗瓷大碗進來。
我是誰?她們是誰?這是哪裏?
難道是自己被敵特分子挾持?她們在演“苦肉計”?
記憶深處好像有麵前這娘仨的痕跡,但無論他如何努力都想不起來在哪裏見過。
身上的疼、肚裏的餓倒是真切的。
偎著身後的土牆,江河捧著碗,低頭一口氣喝下去,嘴裏有玉米糝的香糯和苦苦的幹菜葉的嚼勁。
這個味道好熟悉,自己小的時候,媽媽就常做這樣的菜粥:玉米糝子文火慢熬,放上洗淨、切碎的薺菜和香噴噴的煮黃豆……那味道,嘖嘖!
碗裏的粥見了底,江河才注意到床頭那個十來歲的小男孩眼巴巴瞅著自己,小喉頭一動一動好像在吞咽口水。
不就是一碗粥嗎,至於這樣渴望?這是幾天沒吃好飯的表情啊?
床邊的姑娘也就十七八歲的樣子,麵目清秀,眼裏蘊著暖暖的光。她接過江河手上的空碗,輕聲說:“咱娘求郎中看了,你傷得不輕。反正現在冬閑,家裏也沒什麽活幹,你好好躺幾天,慢點就好了。以後見皮家的人躲著點,他家沒一個人是好的,咱們惹不起他們。”
她嚶嚶說完,端著空碗出去了。
什麽郎中?好複古的叫法啊。
迷茫地細細打量四周:土坯牆被煙熏成了黑色,低矮得伸手能夠到的房頂,壁龕上供著灶神像,下半截繁體字的黃曆依稀可辨:中華民國二十年辛未年……
這一年發生了“九一八”事變,按公元紀年叫1931年!
這是在考驗自己?
江河扯住小男孩的手:“你叫什麽名字,這是哪裏?”
小男孩瞪大雙眼,好像看怪物一樣盯著江河看了一陣,然後“哇”的一聲哭著抽身跑了出去:“娘,根哥不認識我了,我害怕……”
又是一陣天旋地轉,江河再一次在眩暈中不省人事。
不知道過了多久,耳邊隱約又響起那個中年女人的話:“苦妮,快去請德子二爺來,看你苦根兄弟是不是中邪了!”
再醒來,已是轉天早上。
剛剛,江河做了一個長長的夢:
二爺的窯洞裏,皮特帶的人闖進來,這些人明顯是奔著要自己的命來的,棒球棍、不鏽鋼管、橡膠棍沒命地朝自己和二爺頭上、身上招呼,可憐二爺七十多歲,還是一個癱子!
自己頭上接連遭到重擊,江河覺得腦仁都被打散了,眼前的金星匯聚成一塊巨大的黑布,然後就什麽都看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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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冥之中,耳邊風聲呼嘯,身體在空中不停旋轉,時空也隨之逆轉:從2024年飛速倒退,直到定格在1931年。
這裏是中原以北華北以南一個三省交界處的地界,茫茫太行在這裏延伸出幾條支脈,分別叫牛角山、雲霧山、雲蒙山,地麵上既窮還亂。
這是一個冬天,青黃不接的冬天,極寒極冷的冬天。
床上的被子單薄得捂不住一點暖意,很多破的地方露出變成了黑色的棉絮。
自己成了一個小名叫苦根的孤兒,六歲時親爹娘相繼離世,被好心鄰居周叔、周嬸收留,自己叫他們幹爹、幹娘,和他家閨女苦妮、兒子狗娃一起生活,今年剛滿十七。
這世道,野獸吃人,人也吃人。
原來,自己住在牛角山下的周家窪,村裏人除了租種財主皮耀祖家的地,還能上山打了個兔子捉個野雞,到林子裏采野果、挖草藥過日子,可後來皮財主說牛角山是他家的私產,還拿出來一張據說是宣統皇帝頒發的文書。
莊戶人根本不知道那個文書是真是假,也無處核實。
皮財主是方圓幾十裏的“天”,是元寶鎮的“皇帝”,他說牛角山是他家的,就沒有人敢表示異議。
皮財主家的莊丁天天在山腳下轉悠,碰到誰上山,二話不說上來就打,挖藥的鋤頭,打獵的弓箭、老台杆一種土槍,使用時從槍口裝入黑火藥,捅條壓實,再順槍口裝入鐵砂,發射時擊錘砸中底火引燃“炮台”裏的火藥把鐵砂打出去)一律沒收不說,還得把人打個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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