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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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後父親因為給達官貴人治病用錯了藥,被處死,母親遠走他鄉,他成了孤兒,在城內流浪。
    他就叫小結巴,大家都這麽叫他,衛承璟他們也是。不起名,是擔心有了感情。在衛承璟心裏,他們都是可以利用的人。當然,或許也有一點善心作祟,當他對他們很好。
    小結巴懂點藥理,比衛穆清會的更多,因為是跟著父親長大。
    他白日裏也能出去,找些草藥,不像衛穆清隻能傍晚出去。
    他來之後,雖然多了要吃飯的,但也稍微好了一點——能和遠處不富裕的人家,用草藥換點吃的。吃的並不好,但好歹有一點是一點。
    衛承璟在藥鋪後巷發現他的時候,小結巴正被幾個大孩子按在地上打。
    “小、小雜種……偷、偷藥……”為首的孩子一腳踹在他肚子上,小結巴蜷縮成一團,懷裏卻死死護著一把曬幹的草藥。
    衛承璟本來不想管。
    多一張嘴,就多一份負擔。
    但當他看到小結巴從指縫裏漏出的幾株黃芩——那是退燒的——他突然想起了娘親病重時,弟弟也是這樣,跪在泥地裏挖草藥。
    “滾。”衛承璟拎著木棍走過去,眼神陰冷。
    那幾個孩子認得他——衛老大打起架來不要命。他們啐了一口,悻悻地散了。
    小結巴爬起來,結結巴巴地道謝:“謝、謝謝……”
    衛承璟盯著他看了幾秒,突然說:“會認藥?”
    小結巴點頭。
    “能換吃的?”
    再點頭。
    “跟我走。”
    破廟的新成員
    “又撿一個?”二傻蹲在火堆旁,嘴裏嚼著半塊樹皮餅,含糊不清地問。
    衛穆清沒說話,隻是用黑沉沉的眼睛打量著小結巴。
    小結巴縮了縮脖子,結結巴巴地自我介紹:“我、我叫……”
    “小結巴。”衛承璟打斷他,“你就叫這個。”
    小結巴張了張嘴,最終低下頭:“……好。”
    分工
    四個人,四條生存的路子——
    衛承璟——負責打架、偷搶、和城裏混混周旋。
    二傻——力氣大,去碼頭扛零活,偶爾跟衛承璟一起幹黑活。
    衛穆清——記路、記人、記仇,傍晚溜出去找吃的。
    小結巴——認藥、采藥、用草藥跟窮人家換米糧。
    藥換糧
    小結巴確實有用。
    他認得哪些野草能退燒,哪些樹皮能止痛,甚至知道怎麽用爛掉的果子釀出酸酒——雖然難喝,但能暖身子。
    “這、這個……給、給發燒的小孩……泡水喝……”小結巴把曬幹的柴胡遞給一個麵黃肌瘦的婦人,換回半碗糙米。
    婦人千恩萬謝,又偷偷塞給他一塊糖。小結巴攥著糖,一路小跑回破廟,獻寶似的遞給衛承璟:“大、大哥……吃……”
    衛承璟盯著那塊糖看了很久,最終掰成四份。
    “一人一塊。”
    夜話
    夜裏,四個孩子擠在幹草堆上。
    二傻打著呼嚕,小結巴蜷縮在角落,衛穆清則靠在牆邊,用石頭在泥地上劃字——「徐」「禮」「殺」。
    衛承璟盯著那些字,突然低聲問:“還要等多久?”
    衛穆清頭也不抬:“等到我們能殺人。”
    衛承璟沉默了一會兒,又問:“他們呢?”——指二傻和小結巴。
    “能用就用。”衛穆清的聲音輕得像風,“不能用……就扔。”
    衛承璟沒說話,隻是翻了個身,背對著他們。
    ——他其實知道,弟弟說的對。
    ——可那塊糖,確實甜得讓人心頭發澀。
    活著的意義
    日子依舊艱難。
    四個人比三個人更難養活,但小結巴的草藥偶爾能換來一頓飽飯,二傻的力氣能搶到更多殘羹,衛穆清的記性讓他們少挨幾次打。
    他們像四隻野狗,在亂世中撕咬出一線生機。
    沒有溫情,隻有生存。
    沒有未來,隻有仇恨。
    ——但活著,就有機會。
    ——活著,才能報仇。
    小結巴原本就沒名字,爹不疼娘不愛,打壓下成了結巴。
    生活稍微好了一點點,一丁點。
    契機來源於城裏孩子的作業。
    有個富家子弟。
    找人抄作業。
    衛承璟接下了。
    但是他沒寫,而是給了弟弟。
    因為他必須出去維持生計。
    衛穆清寫的又快又好,終於得到了一點點報酬。
    他們的名號宣揚出去。
    偶爾會有人找他抄書。
    這裏的筆墨紙硯都不算貴,有了第一筆錢,就有第二個。
    可惜大多數人還是覺得衛穆清的白發是災禍,他的價錢壓到最低,來找的人也不多。
    但至少,有了一點點收入不穩定)。
    那日,衛承璟蹲在學堂後牆的狗洞旁,聽見幾個錦衣少年抱怨——
    “先生罰我抄《論語》十遍!明日交不上,我爹非打死我不可!”
    “找個人替你抄唄。”
    “誰肯?字醜了先生一眼就認出來!”
    衛承璟盯著他們腰間的荷包,突然開口:“我抄。”
    幾個少年嚇了一跳,轉頭看見一個衣衫破爛的半大孩子,頓時嗤笑:“你?字認得全嗎?”
    衛承璟咧嘴一笑,露出狼一樣的牙:“我弟弟能寫——比學堂先生的字還漂亮。”
    破廟裏的代筆
    衛穆清跪在破廟的泥地上,麵前鋪著借來的紙筆。
    “十遍《論語·學而》,明早交貨。”衛承璟把定金——半塊芝麻糖——扔給二傻,“紙筆是那少爺給的,別弄髒。”
    衛穆清沒說話,隻是蘸墨落筆。
    他的字確實漂亮。瘦勁鋒利,轉折如刀,竟有幾分衛豐當年的風骨。
    小結巴蹲在旁邊,結結巴巴地驚歎:“二、二哥……真、真厲害……”
    二傻嚼著芝麻糖,含糊道:“老二連《本草綱目》都能默寫,抄個《論語》算什麽?”
    第一筆錢
    次日清晨,衛承璟把工整的十遍《學而》塞進狗洞。
    富家子翻看後,眼睛一亮:“真是你弟弟寫的?”
    “嗯。”
    “多少?”
    “二十文。”
    富家子嗤笑,扔出十文錢:“白毛小子寫的字,晦氣!壓一半價!”
    衛承璟盯著地上的銅錢,手指攥得發白,最終彎腰撿起。
    ——十文錢能買五個粗麵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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