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我在本班的影響力(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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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長辰及攔、風等人問過我們,我們仨行若無事地說沒看見。辰再問,我就反問:“你把考勤放哪了?
“抽屜裏。”
“鎖被撬了嗎?”
“沒有。”
“那不得了、肯定是你不知道放到哪了、還來問我?”
第二年也就是1999年春天,我把三人用鑰匙開鎖取考勤本的事告訴了元、輝、風等人。牛還說不應該說。我說本來就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
辰、攔等人也沒有話說,因為如果辰追究此事,我們也不怕,再說這樣辰就把元、輝、風等人賣了,果是沒了下文,不了了之。
別看攔敢向強挑釁,對我還是心存顧忌,不敢造次。
那次攔考試用來占座位的書,不知被人扔到了一邊,於是位置被我占了,他也隻是說那位置是他先占的,我卻說要不咱倆單挑,誰贏算誰的,他竟沒敢應戰,自己拿書出了教室。
到了初夏,一天成對我說代被人打成了豬頭,而且說得興高采烈。我問成,室友被打了,你這樣夠意思嗎?成這才意識到做為同學況且還是同一宿舍的室友,確實不應該,而且還應該有同理心,否則自己需要幫忙,誰管呀?
代也來找我,讓我幫雷再打一次架。
我說:“那次幫雷打魁,那小子有沒有請咱宿舍的人吃過飯? ?”
“有沒有想過感謝一下?”
“沒有。”
“那次幫雷之後,他是不是就沒有再搭理過咱宿舍的人?”
代隻得點頭。
我又說:“你記不記得我說過不再管雷的事,我和你說過,那次雷買了兩包小零食,見到我之後,打個招呼就過去了。我心裏不忿,就追上去問他,我怎麽說也幫你打過魁,你買兩包零食,連讓我一下都不讓,你小子人情也太短了。
雷一句話不說,把零食分給一個女生一包,搖頭晃腦地走了。那時我就告訴你,雷這種人忘恩負義,不是什麽好鳥,這次我不管!”
代則說:“最後再幫他一次,以後就再也不幫了。我和雷的幾個老鄉說好了,這次不用我們動手,隻是找幾個人幫幫場子就行,也就是給他的幾個老鄉壯壯膽子!
當年的我、明知雷那小子不是東西,可還是架不住代一再請求,隻好勉為其難的答應了。
代這次說社會青年金是我班李丹的男朋友和肖丹的男友及高年紀的一個胖子還有另外一社會青年,讓雷請客。雷和雲南的幾個同鄉和飯店老板說好了,打算在飯店把這幾個人揍一頓,飯店老板的人也幫忙。我竟相信了代和雷及幾個雲南仔。
現在想想飯店老板隻想給自己飯店拉生意,怎麽可能動手打顧客?就算飯店老板有勢力,就不怕遭到報複?怎麽可能向著幾個沒根沒勢的雲南小屁孩。
說好了第二天要擺鴻門宴、我這邊有牛、陶、梁,平也要跟著,我說是去幹架,平說可以幫忙。
見到了雷和幾個雲南仔,這次雷還知道給我們讓煙,現在想想幾根煙就把我們唬住了,是不是有點兒廉價?
代和幾個雲南仔一再表示,一切安排就緒,和飯店老板都說好了,一會兒動起手來飯店老板也會動手幫忙,我們幾個根本不用動手。
誰知見到金等四人,一看彼此都見過麵。金就是學校附近住的,他對我還挺客氣,說:“啊,是你了呀都認識、是自己人,沒事沒事!”這樣到了飯店,飯店老板直接把金四人拉到了屋裏,他們好像很熟。一看這架勢,我們感覺有異,心知不妥。於是便回到宿舍,梁過來對我說:“我聽到飯店老板對金說原來是你呀、這幾個雲南和我說想打的就是你們,要我幫忙、如果換了別人我肯定會幫、咱們可是大水衝了龍王廟,你們自己解決吧!一會兒金他們就過來了。
聞聽此言、那幾個雲南仔彼此對望一眼,突然都做鳥獸散,雷也不見了影蹤。
平也說了聲我先回去了,於是走了。
我問代:“這就是你信誓旦旦說的敢打敢拚,絕對講義氣的幾個哥們,現在跑的一個不剩!我早就和你說過雷那小子不是什麽好東西!”代說他也沒想到會是這樣。
正說著話金幾個人進到大宿舍,當時我坐在床上,他問我怎麽回事。我沒話可說,金和我無冤無仇,我與他無怨無恨。現在想想那次確實是我不對!
說著金拿出一把沒開刃的匕首架在我脖子邊,我當即伸右手抓住,稍一用力匕首就被我奪了過來。
96年秋天澤見我右手舉起70斤的石鎖走幾十步遠、直呼厲害厲害,說我力氣大。
後來在醫學院上學,澤說他之所以強勢是因為我也在這裏,否則他不敢。
金拿捏不住,匕首已然脫手,我放脫匕首,忽地躍起,拿起旁邊一個凳子左右一揮,然後一腳蹬在那胖子的肚子上。
這時肖丹男朋友趕忙攔住我,畢竟他是區裏的,坐公交車有時也會遇到。
他不便與我公然翻臉,隻能攔架。金也被我們這邊的人攔住。梁要幫我,要和他們四人動手,卻被四洪緊緊摟住腰,不讓梁動手。四洪是對的,我本就沒打算讓同學幫我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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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不依不饒嚷嚷著蹬他一腳怎麽說。胖子無論怎麽說都沒有向我動手,我蹬他一腳,確實說不過去。金一共四個人,我們人多,不過他們都在附近醫院實習,我自然不能讓他們幫忙打架。實則我直到現在也沒有主動邀請過同學朋友幫我打過一回架,主因怕連累到他們!
金也收了匕首,沒再動手,隻是問我什麽意思,為什麽要陰他們,打他們。胖子則問我是不是不想要畢業證了。
當然畢業證是個大事,不然怎麽向父母交代。
胖子也隻是想找找麵子。肖丹男朋友做中間人打圓場,說今天去飯店幹嘛?不就是去吃飯嗎?今天也確實是你不對,你們無冤無仇,無緣無故你要打人家......
我一想請客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冤家宜解不宜結,在餐桌上和他們和解了也行。這個錢肯定先欠著那飯店老板,其實一百來塊錢也就夠了。就是花個幾百也無所謂,雷這小子和這些雲南仔也脫不了幹係。
於是我同意了,也打算去。金四人卻被梁牛陶還有幾個低年級的勸走了,原因是我現在手裏沒錢,改天請。其實金他們四人就是讓我服個軟,找回麵子而已。
事後我還覺得有點兒丟麵子。陶說:“你都把金的刀奪過來了,為什麽最後又放開了?”
我說:“我把他刀奪過來幹嘛,又不能紮人捅人。”
陶說:“那你也應該把刀奪過來。”事實上我右手大拇指也被匕首上的鋸齒挫出了血痕,我抓得很緊,是以金握著匕首柄也拉不回去。也幸而匕首沒開刃,否則手定是鮮血淋漓。
四洪則說:“你今天表現的已經很不錯了,換了是我可能還不勝你呢!再說我們都是學生,還在上學,又不能和他們真刀真槍幹一架,真幹起來,咱們這邊這麽多人還幹不過他們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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