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不查誰放火牆查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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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躊躇一陣,最後看看錢,一拍大腿:
“行!反正也不是什麽秘密,都是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
本來我就吃不了多少,就讓老板拿了兩個涼菜,主要還是聊天。
說之前,老板還問我跟金氏是什麽關係。
我就說沒關係,就是有個工程想跟金氏合作,不過還在考察。
老板一聽,那腦袋搖得跟撥浪鼓似的。
“你跟誰合作都別找金氏,那幫王八犢子,不出事行,出了事,什麽事都是你的責任。
而且樓蓋好了,你都不知道能賣出多少,很多房子,金氏都是用來送人的。”
“送給誰?”
老板看看門外,腦袋伸到我跟前:
“除了主管的人,還有那個金燕的相好。”
臥槽?金燕還好這口?
這是個突破口。
“那你們當初寫合同的時候沒杜絕這一點?”
“合同?你覺得你跟金氏合作,合同有用?當年也是我倒黴,工地摔死了人。
明明安全設備是他們負責的,結果人死了,全賴在我這邊。
要不是因為這個,我也不至於住這地方。”
“那你沒去告他們?”
老板“嘁”了一聲:“有用?金燕開車撞殘了個人,倒是告了,結果第二天,那人的媽就出事了,你說吧!怎麽告?”
這樣的事,那老板說得很詳細,什麽人,什麽時候事,叫什麽名字,袁寶的資料上根本沒有。
看來這些都讓金燕利用手段掩蓋了。
“他們金氏為什麽那麽有錢?什麽賺錢他們就去幹什麽,你不合作,他們有的是招兒整你。”
那老板還有事沒說完,突然有人喊道:“西區著火了。”
我們一聽,一起跑出去,我看那位置心裏就咯噔一下。
“老板!我下次再來找你說。”
我說完就跑,等我跑回去一看,我的房子、車子,都著了。
旺財!我衝到車跟前,可惜火太大,根本靠不了邊兒。
瑪德!是我大意了,以為讓鹿纖凝給金燕報信能讓他們忌憚,沒想到他們做這麽絕。
“旺財!旺財!”
我覺得心裏堵得慌,旺財可別出事啊!
“汪!”旁邊突然傳來旺財的聲音,我轉頭一看,就在不遠,旺財站在那裏,腳下還有一個人。
“旺財!”我跑過去,抱住旺財,好像它是真的狗。
這個人是誰?
旺財腳下那個,旁邊還有汽油桶。
“他是放火的?”
我趕緊拿開手機查看旺財的實時錄像,隻要旺財動,這錄像功能就會開啟。
果然,旺財衝出來的時候,那人正往車子上倒汽油。
房子是先著的,也是車子距離房子太近,旺財追出去的時候,房子的火引燃了車子。
消防車的聲音由遠而近,我拿起電話報警。
最後我和旺財都被帶到了警局。
我把視頻拷貝了一份給警察,警察就讓我在審訊室等著。
時間不長,兩個警察就來了。
“你這個是什麽東西。”
警察問的是我旁邊的旺財。
“機器狗!”
“你怎麽有這玩意兒?”
什麽意思?他不關心誰點了我房子,而去問狗?
“警察叔叔!現在有人要燒死我,你們問機器狗是什麽意思?”
“啪!”旁邊的警察一拍桌子:“讓你說什麽就說什麽。”
這個態度……“機器狗是第四局的,你們想問,我讓第四局的局長來跟你們說。”
警察登時一滯,語氣立馬好了點兒:“第四局跟你什麽關係?”
“怎麽?我要是跟第四局有關係,你們就能幫我查誰要放火了?”
“注意你的態度。”
“我什麽態度?我家和車被燒了,我還什麽態度?”
我看出來了,想指著他們查清案子就白費。
這事多半是金家幹的,隻要金家打聲招呼,誰能給我做主?
[放大器!打電話給方局長!]我一個念頭,腦電波放大器悄悄啟動,電話就撥了出去。
可憐這兩個警察還不知道。
“鄭陽!出什麽事了?”放大器通過耳骨傳來第四局局長方誌友的聲音。
不過我沒跟他說話。
警察:“拿出你跟第四局有關係的憑證。”
“沒有!”
我這麽一說,兩個警察相互看看:
“現在我們懷疑你非法擁有危險機器,把你身上的東西都交出來。這機器狗我們要扣留!”
說來說去,就是想把旺財扣下吧?
“我說了,狗是第四局的,你想扣留,找第四局去。”
“啪!”警察又拍桌子:“剛才抓到的人要控告你指揮危險機械傷人,把你身上的東西交出來。”
我伸手就把槍掏了出來,“啪”一聲摔在桌子上。
兩個警察嚇了一跳。
要不是他們沒帶槍,保證會掏槍。
“你還有槍?”
我把持槍證也掏了出來:“看清楚了,第四局核發的持槍證。”
這可能已經超出他們的職權範圍了,一個警察出去,另一個警察拿起槍看看。
“鄭陽是吧?我勸你還是老實交代。”
“你想讓我交代什麽?”
“你是怎麽指揮這狗傷人的。那個人脊柱都踩骨折了,沒死就不錯了,你這是大罪。”
看到第四局的持槍證還敢這麽說?
我看看四周,倒是有個執法記錄儀,可惜燈是滅的,剛才還亮著。
“我也勸你想好了再審我,別到時這身警服穿不上。”
“你!我看你就是個慣犯,嘴硬對你沒好處。”
警察說著站了起來,我一個念頭,旺財也站了起來。
警察又嚇了一跳:“它怎麽回事?”
“這是第四局為了保護我給我配的,你要是想對我怎麽樣,它不會答應。”
“你!”
警察站在那裏眼珠子轉了轉,掏出電話就出了審訊室。
我又是一個念頭,蝰蛇從我手腕上下來,快速追著那警察去了外麵。
方誌友又說道:“鄭陽!你別著急,你在哪兒?我讓人去找你。”
“嗯!我在申城老城區附近的分局。”
我說完,耳邊傳來那警察的聲音:
“喂!金總!這小子有點紮手啊!他跟第四局有關係……隻要扣押那狗就行是吧?好好!”
警察打完電話就往回走,蝰蛇先一步回到我手腕上。
“鄭陽!你說這狗是第四局的,現在你也沒證據是吧?還有這槍和持槍證,我們也得核實真假。
而且這是縱火案還是故意傷人案,我們也得調查。
這樣好了,你先回去等消息。不許離開申城,我們隨時找你。”
這是金燕給他們下命令了吧?按他說的,我也算犯罪嫌疑人,就這麽放了?
我沒槍沒狗,金燕就以為能收拾了我是吧?
“行啊?那你們不送送我?我車都燒了。”
“廢什麽話?自己回去!”
“走就走!”我說著站起身,
慢慢悠悠地往外走。
金燕讓警察放了我,她肯定派人在警局外麵堵我。
我要等第四局的人過來。
可那警察就在後麵跟著:“快點!”
瑪德!我要看看他們敢不敢在警局門口動手。
我走出警局大門,接著就站在門口。
奇怪,警察並沒趕我走。
很快,一輛出租車停在我麵前:“小阿弟!打車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