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很喜歡沈玉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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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成不願意收李富貴的束修,想要免費教李富貴讀書識字,可李富貴覺得這樣不行。
    貓貓之間互相幫忙,隻要舔舔毛就行了。
    但林子成又不是貓,總不能舔他。
    那隻能給束修了。
    林子成沒想到李富貴這麽軸,推辭不過,隻好收了束修,但他隻收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讓李富貴自個收著了。
    看見林子成收了束修,李富貴這才高興起來。
    李富貴白天要上山采草藥,所以他就每天傍晚等賣完草藥回來,林子成也下課了,再去林子成家裏學習。
    林子成住的地方小,書桌就設在房間裏,學習的時候,得把大黃關在房門外,要不然李富貴都沒心思學習,光想著跟大黃玩了。
    李富貴基礎很差,甚至於連啟蒙都未曾。
    林子成都忍不住為李富貴打抱不平,責備李富貴父母道,“你父母怎麽這般對你不上心?真是不負責任!”
    李富貴呆了半晌,然後低下頭去,緊張地摳著手,解釋,“我阿爹跑了,我阿娘過得很辛苦,他們也是情非得已。”
    林子成不再說什麽了。
    他從三字經開始教起,又教李富貴寫字。
    林子成問李富貴想學寫什麽字。
    李富貴想了想,然後說,“沈玉棠。”
    林子成有些驚訝,“一般都會想先學寫自己名字的,看來你真的很喜歡沈公子。”
    李富貴毫不猶豫地點了點頭,“嗯,我很喜歡沈玉棠。”
    林子成笑了笑,“有多喜歡?”
    這可把李富貴難住了,他擰著眉思索了半天,努力在腦子裏搜索著合適的措辭,最後鏗鏘有力地憋出來一句,“比魚還要喜歡!”
    林子成笑容更大了。
    李富貴不明白,這有什麽好笑的?
    是想到了什麽開心的事情嗎?
    也是
    他每次想到他媳婦都會高興地笑出來。
    林子成開心的事大概很多,他笑了許久,就跟被人點了笑穴一樣,李富貴就安靜地旁邊等著林子成笑完。
    林子成察覺到自己似乎笑太久了,這才止住笑容,清了清嗓子,然後開始教李富貴寫字。
    寫字第一步就是學握筆。
    李富貴不會握毛筆,就幹脆跟握筷子一樣握住了毛筆。
    林子成知道一時之間也糾正不過來,就隨了李富貴去了,修長的手指優雅地握住毛筆,在紙上緩緩寫出剛勁有力,宛如青鬆的“沈玉棠”三字。
    李富貴不識字,但他覺得,林子成的字可真好看啊!
    當然,沒有媳婦的字好看。
    媳婦練字的時候他在旁邊看過幾眼,就連他這個大字不識的文盲都被那一手行雲流水的好字所震撼。
    提筆寫完,林子成利落收筆,回頭眉梢一提,去問李富貴,“我寫的怎麽樣?”
    李富貴誇讚,“漂亮。”
    林子成笑嗬嗬地又問,“我和沈公子的字,誰的更好看?”
    李富貴很直截了當地回答,“玉棠的。”
    他是隻誠實的貓。
    林子成露出了傷心的表情。
    李富貴意識到自己的話似乎讓林子成受傷了,便囁嚅著嘴唇道歉,“對不起。”
    “沒事。”
    林子成很快又跟沒事人一樣朝李富貴溫柔地笑了笑,“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嘛,看來我也需要多多練字才行。”
    林子成又寫了幾遍,讓李富貴自個練,他出門去了。
    李富貴就坐在書桌前,抓著毛筆,一筆一劃地跟著林子成留下的字對著畫。
    但並不順利,這還是李富貴頭一回拿筆,他寫的字就跟一條條彎彎曲曲的小蚯蚓一樣,在紙上彎來繞去的,有些難看。
    接連寫了十來遍,李富貴都快要把“沈玉棠”三個字寫吐了,這字還是醜得跟狗爬了一樣。
    李富貴苦惱地用筆頭撓了撓頭,貓耳朵都急得快要冒出來了。
    急也沒用,寫的字還是一樣醜。
    沒法子,李富貴歎了一口氣,然後繼續寫。
    等林子成外出歸來的時候,推開房門往屋裏抬頭一看,愣住了。
    隻見書桌上層層疊疊地散落著寫過的紙,甚至於書桌已經放不下了,紙溢了出來,落在了地上。
    而李富貴還在專心致誌地抓著毛筆寫字,認真到就連林子成回來了都未曾發覺。
    林子成走了過去,彎身撿起一張看了看,上頭密密麻麻地寫滿了字,每一個字都奇醜無比,得很仔細的辨認,才能看清楚那是“沈玉棠”三字。
    林子成,“……”
    大黃打翻了墨汁沾爪子上以後踩紙上出來的印子都比李富貴寫的字好看。
    李富貴真是沒有半點天賦。
    林子成又撿了一張,這張明顯好一點,至少看得出來是“沈玉棠”三字了。
    林子成勉強滿意地點了點頭。
    最後,李富貴差不多快要把林子成家裏的紙都給寫完了,林子成這才察覺大事不妙,喊了停。
    林子成在李富貴期待的目光中挑挑揀揀出一張寫得勉強看得出來是字的表揚,“嗯……這張寫得好,特別是這個沈字,寫得就很像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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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富貴聽得一頭霧水,“?”
    他寫的本來就是“沈”字,不像“沈”字像什麽?
    他覺得,林子成可能不會誇人。
    沒關係,他是隻不拘小節又大氣的貓。
    不拘小節又大氣的李富貴背上竹簍打算回家去了。
    林子成見狀便挽留道,“富貴,晚上留下來吃飯?”
    說著,林子成伸手指了指屋門口前一大缸,大缸裏頭遊著一尾肥美的魚,“村長剛剛給我送了條魚過來,剛釣上來的,還活著,晚些我將那魚開膛破肚了,架起火,將魚烤上一烤,再灑些調料,外焦裏嫩,定很是美味。”
    李富貴聽得哈喇子流了兩裏地,魂都快要跟著那缸裏的魚飛走了,然後,他想到了媳婦,本能生生將他脫韁的理智給拽了回來。
    李富貴瞬間清醒,果斷搖頭,“不了,謝謝子成哥,我不吃了。”
    他都發過誓了,以後再也不吃魚了。
    更何況,媳婦還在家等他吃飯呢。
    他不想讓媳婦等他。
    說完,李富貴生怕自己動搖,連那缸子都不敢看一眼,著急忙慌地跑了。
    就這樣練了好幾天,李富貴把“沈玉棠”三個字都寫出肌肉記憶了,這才勉強寫得好看些。
    就連林子成也誇了一句,“嗯,現在比大黃的爪印好看了。”
    李富貴,“?”
    為什麽會拿大黃爪印作對比?
    不管怎麽樣,李富貴是進步了。
    李富貴特高興,但他不能告訴媳婦,因為他打算等他學了更多再給媳婦一個驚喜。
    等他學會認字了,不再粗鄙不堪,變成跟林子成一樣談吐文雅、出口成章。
    這樣子,媳婦說不定會多喜歡他一點。
    李富貴憋得慌,幹脆就去了後山神像那。
    他把一根冰糖葫蘆放神像前麵,當是貢品,然後樂嗬嗬地跟不會說話的神像道,“神仙,我會寫我媳婦的名字了。”
    估計想炫耀一把,李富貴撿了根破樹枝在地上劃拉了半天,無比認真地在地上寫下了“沈玉棠”三字。
    他生怕神仙看不懂,寫得特別慢,一字一劃都認真到不行。
    結果還是很難看。
    但李富貴很滿意,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根了。
    這可是這幾天中他寫的當中最好看的一次了。
    表現完一波,李富貴再度虔誠地閉上眼跟神像祈福,“神仙,看到這個名字了嗎?你一定要保佑這個人平平安安,開開心心。”
    至於他嘛。
    他已經很開心啦!
    所以就不用保佑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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