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教你浪費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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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堂沒多久就開起來了。
李富貴每次去烏月鎮送藥草的時候都會經過學堂,學堂裏總會響起朗朗的讀書聲,大黃追上來圍著他轉來轉去,尾巴不停地搖啊搖。
李富貴背著竹簍蹲在學堂外麵的那棵老榕樹下,摸著大黃的腦袋,側耳聽著裏頭的書聲。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於歸,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於歸,宜其家人。”
李富貴覺得這詩聽起來可真耳熟,於是他歪頭想了半天,終於想起來,這不是那一天晚上臨睡前他媳婦給他念的詩嗎?
那時候,他隻覺得他媳婦的聲音好聽,念出來的詩也好聽,現在他卻忍不住好奇這詩到底是什麽意思。
李富貴想了半天,但始終想不明白。
這時候,學堂裏書聲停了。
李富貴蹲在老榕樹下抬起頭朝學堂門口望去,隻見一群孩子挎著書袋一窩蜂地湧了出來,他們稚嫩的臉上都掛著開心的笑容,他們身後跟著身材修長、清瘦,生得清秀,氣質溫潤的林子成。
孩子們紛紛跟著林子成告別。
李富貴沒動,還是蹲在那。
林子成溫柔地送走了學堂裏的最後一位學生,抬眼和老榕樹下的李富貴無意間撞上目光。
林子成走了過去,笑著問李富貴,“富貴,你怎麽在這裏?”
李富貴眨了眨那一雙烏黑的大眼睛,好奇地問林子成,“子成哥,剛才那首詩是什麽意思啊?”
林子成一愣,似乎在思考李富貴說的是哪首詩。
李富貴努力把自己記住的詞拚湊成一句詩句,“就那首什麽桃之夭夭,一起回家?”
他太笨了,他都記不住那首詩怎麽念。
“一起回家?”
林子成被李富貴逗得一下子笑了出來,“哦,你說的是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吧?”
李富貴聽得眼睛亮了亮,他點了點頭,“嗯,沒錯,就是這首詩,這是什麽意思啊?之前玉棠給我念過。”
林子成耐心地跟李富貴解釋,“這首詩啊,叫《桃夭》,是一首賀婚詩。”
“祝福即將出嫁姑娘未來和夫家和睦相處,安順和美。”
林子成怕李富貴聽不懂,就逐字逐句地解釋成簡單易懂的大白話給李富貴聽。
李富貴一邊聽一邊心中驚訝。
他想,原來這麽短的一句話可以表達這麽多意思啊!
難怪媳婦這麽愛讀詩呢。
李富貴想,要是他也識字,能看得懂這些詩,那會不會跟媳婦多一點話題呢?
於是,李富貴聽得格外認真,手托著下巴,生怕錯過林子成的一句話。
林子成瞧見李富貴那聽得眼睛都看直了的模樣忍俊不禁,然後繼續給李富貴講解起其他詩來。
大榕樹下,二人看起來格外的親昵。
不遠處陰影下,沈玉棠負手而立,風揚起他身上的衣袍,垂落於腰側的手慢慢地攥緊了拳頭,冷清的眸子中倒映著大榕樹下那個眼睛發亮,聚精會神地聆聽著對方話語的少年,看見少年眼裏的亮光,沈玉棠心中莫名的不快,寒意在眸子中湧動。
當天夜裏。
燭光如豆,沈玉棠靜坐在燭台下提筆練字。
李富貴跟煤球一塊躺在躺椅上,盯著屋頂好半天,想了好一會,這才從躺椅上爬起來,朝沈玉棠望去,鼓起勇氣,小心翼翼地問,“媳婦,你能不能教我識字?”
沈玉棠寫字的動作忽然一滯,筆尖的墨在紙上緩緩暈開。
李富貴都不識字這麽多年了,為什麽突然想要學識字?
他剛欲回答,忽然想起今天白日大榕樹下李富貴與林子成相談甚歡的場景。
恐怕李富貴想識字隻是為了能與林子成多些話題罷了。
也是,林子成是位夫子,知書識禮,而李富貴大字不識,與林子成本就不是一路人。
李富貴若心係林子成,想與林子成在一起,自然得識字。
要不然林子成提風花雪月,李富貴隻知道吃喝玩樂。
想到這裏,沈玉棠抬手將毛筆收起,重新換了張紙,冷漠而言辭刻薄地拒絕,“不能。”
“你太笨了,教你隻是浪費我時間。”
天君想將太子送到他底下學習,他都嫌麻煩。
李富貴算什麽東西?值得他浪費時間精力去教?
沈玉棠從頭到尾都沒抬頭沒看李富貴一眼。
自然沒看到李富貴在聽到沈玉棠最後一句話的時候,李富貴 眼神黯淡了幾分,瞬間就跟被霜打的茄子一樣蔫吧著耷拉下腦袋去,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氣被擊得粉碎。
燭光搖曳了幾下。
李富貴有一下沒一下地撫摸著煤球軟乎乎的毛,看起來垂頭喪氣的,特沒有精神,眼珠子忽閃忽閃著金光,囁嚅著嘴唇,很小聲地回了句“哦”
李富貴的聲音很輕,聽起來很是失落。
沈玉棠反應過來自己剛才的話似乎重了些,眉頭一皺,思索片刻,還是放下了手上的筆,抬起頭來,想解釋些什麽,等他朝李富貴那看過去的時候,就看到李富貴已經躺下了,背過身連身子帶腦袋地縮進了被子裏,蜷縮成一團,從他這個角度望去,像是一座高高隆起的小山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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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丘似乎很傷心,一動不動。
沈玉棠看著那座小山丘,心裏說不出來的沉悶,欲言又止,最終,在想起白天看到的場景時,最終,他還是合上了薄唇。
被窩裏,李富貴像煮熟的蝦兒一般縮成一團,貓耳朵露了出來,金黃色的瞳孔在黑暗中微微發亮,忽閃忽閃。
媳婦不願意教他。
那他就去找子成哥吧。
反正他是一定要識字的。
要不然以後就找不到話題跟媳婦聊天了。
李富貴心中暗暗下了決定。
第二天,李富貴打聽了學堂的束修,然後帶上這段時間他攢的錢就去找林子成了。
經過後山那荒廢的神像前,李富貴還從鼓鼓囊囊的錢袋裏頭掏出來一個銅板塞進了神像腳底下。
這叫什麽來著?
香火錢!
沒錯。
雖然一個銅板是少了些,但神仙都是慈悲為懷、心地善良的大好人,應該是不會同他計較的。
想到這裏,李富貴一如既往雙手合十,閉上眼跟神像許願。
“神仙啊,神仙,今天我還要許一樣的願望。”
“望神仙保佑我媳婦身體健康,平安如意,天天開心!”
祈完福,李富貴往學堂跑去。
李富貴趕到的時候,學堂正好下課。
李富貴一臉堅定地往林子成麵前一推,“子成哥,教我讀書識字吧!”
“你怎麽突然想讀書識字了?”
林子成笑吟吟地問。
林子成一說,李富貴立馬紅了臉,不好意思地低了低頭。
他哪裏好意思說,他是為了和媳婦多一點話題才想讀書識字的?
但他軸,硬是想不到個理由出來,所以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沒出個所以然來。
看著李富貴支支吾吾的樣子,林子成立馬了然,笑了,“你是為了能和沈公子多些話題才想讀書識字的?”
被林子成說中,李富貴臉燒得更厲害了,“你怎麽知道的?”
林子成在坨坨村待了這麽久,自然知道李富貴與沈玉棠真正的關係,他笑著道,“沈公子談吐不凡,定是非尋常人。”
李富貴心裏讚同點頭。
是啊是啊,他媳婦不是尋常人,他媳婦可是條漂亮的魚呢!
林子成繼續道,“要是富貴你大字不識,的確會不太般配,所以想讀書識字也是好事,待學成以後,才會與沈公子相處得更融洽。”
李富貴一聽,很是讚同地點了點頭。
他媳婦這麽厲害,長得這麽好看,讀過書,識字,還會做飯,他也得好好努力,爭取未來有一天配得上他媳婦才行。
林子成謙虛道,“若你不嫌棄我才疏學淺,我可以教你讀書識字。”
李富貴一聽林子成答應了教他讀書識字,立馬喜笑顏開,把懷裏鼓鼓囊囊的錢袋掏了出來雙手捧到林子成麵前。
林子成一頭霧水地看了看李富貴手裏鼓鼓囊囊的東西,好奇地問,“你這是什麽?”
“束修!”
李富貴高興地回答。
他不是空手來的,他可懂人情世故了。
他現在已經不是一隻不聰明的小貓咪了,他現在是個成熟的人!
學做人,易如反掌!
聞言,林子成笑了笑,然後道,“富貴啊,我這學堂束修一年三十個銅板。”
“這裏可不止三十個銅板。”
提起這,李富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因為我笨,很難教,所以束修理所應當比其他人多些才行。”
林子成卻搖了搖頭,溫柔道,“誰說你笨?”
“我就覺得你很聰明。”
“你能分辨很多種草藥,我就不能。”
“富貴,你要對自己有自信。”
林子成像個溫柔的兄長,李富貴聽得心頭很暖,他點了點頭。
子成哥可真好啊。
像是他親哥哥一樣。
李富貴如此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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