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漁歌子
字數:4897 加入書籤
蘆葦蕩中驀然竄出了十來艘輕舟,每舟三五人,在河麵上如穿梭之箭,俄頃便到了樓船跟前。
樓船於輕舟乃是龐然大物,舟上的人卻極是囂張,上竄下跳的,喝斥叫罵。
船公當即臉色大變:“糟了,是李屠夫那夥匪寇。”
眾人見小舟上的人衣著破舊,須發淩亂不堪,手裏拿著斧頭、鉤鐮刀、柴刀等“兵刃”,個個如凶神惡煞。
當中一人,蓄著絡腮胡子,半敞衣裳,露出幾綹胸毛,倒提兩柄剔骨刀,倒也是威風凜凜,大概便是這夥匪徒的帶頭大哥、李二李屠夫了。
王桐等人見匪人手法嫻熟地拋出勾索,想要攀附上樓船,俱是驚恐地退了幾步。
王棣目光清冷,手指叩著船舷:“一群烏合之眾,竟也學人攔道搶掠,真真是不知道死字怎麽寫。”
他回頭看一眼精悍漢子:“三哥,你怎麽看?”
漢子正是蘇三。他與王棣在杭城頗多來往,且對方十三時並肩作戰,很是結下了一番戰友之誼。
離開杭州時,王棣腆著臉向蘇軾提出讓蘇三幾個蘇府侍衛跟隨左右。蘇太守征詢了蘇三幾人意見,很是豪爽地允了——蘇東坡連自己懷孕的小妾都可以大方的送給別人,何況是區區幾個侍衛?
王棣可當這撿了寶,將蘇三幾人好吃好喝供著。這廝在遇上方臘後便有了深深的危機感,生恐那賊人惦記上了自己並躲在暗處伺機尋仇。蘇三幾個的戰鬥值爆表,便連達叔也很是讚賞。這,可是護身符啊,當然得好生伺候著。
蘇三“哼”了聲,手握拳,指節嘎嘎作響:“土雞瓦狗,不堪一擊。”
魁壯的蘇八拍了拍船舷,頗有橫刀立馬之威:“這樣的,某可以打十個。”
王棣險些一個趔趄,好熟的橋段啊,詠春葉問麽?
蘇五、十一、十三、十六等鎮定自若的瞧著匪徒的動作,如獵人見到獵物。宗沐也是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十數個無組織紀律、雜亂無章的水匪,王棣還真是沒放在眼裏,總不能有方十三那般武力值吧。樓船上不止有蘇三等人,還有王家扈從及許五先帶來的好手,有啥可怕的?
他氣定神閑,頗有運籌帷幄之勢:“那便交給三哥了。”
蘇三酷酷地點點頭:“怎麽處置?”
他言下之意是指“要死還是要活”,一群水寇,殺了也便殺了,可沒啥後遺症。
王棣稍一思忖,道:“最好別傷了性命,擒了送至鄆城,讓官府定罪判處,亦可震懾賊寇宵小之流。”
水泊梁山浩蕩綿亙數百裏,為多個州縣所轄,眾人身處水域合該鄆城縣轄治,將水匪扭送至該縣乃是正理。
好嘛,水寇正嗷嗷叫著攀上樓船,王棣等卻在商量如何處置善後,還真不拿這些以為逮著肥羊的匪寇不當回事呢。
至於說“震懾宵小”,倒非妄言。
彼時,出現了折杖法,也就是用杖刑來代替原來的笞、杖、徒、流四種刑罰,再加上刺配之刑,從而形成了一種極為嚴酷的刑罰。《宋代刑法考》有載,“宋人承五代為刺配之法,既仗其背,又配其人,且刺其麵。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者。”也就是說,到了北宋,刺配之刑開始成為集刺麵、杖刑、流配三種處罰於一身的重刑,僅次於死刑。
“發配+刺字”合起來被稱為“刺配”,這是從宋朝時期開始興起的一種刑罰。在講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時代,“刺配”可以說是一種相當重的刑罰。
雖然本朝的大赦比較多,每次大赦,便由主管刺配犯人的官吏將配役者的情況上報,對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的,或服役期間表現較好的,可以釋放回家;而罪行嚴重的,則要終身服役。但一旦被刺字,便要伴隨人的一生,這些犯人就算被釋放,也難以洗刷掉臉上的印記。
這些水匪一旦被拿獲,即便爾等未害人命,但刺配之刑是逃不過的。嗯,少不得要在頰邊刺個“奪”字——這種紋身可一點都不酷。
大宋律法規定,罪犯臉上刺的字,根據所犯罪名而定,對於盜竊犯,刺“竊盜”或“盜”,對於白晝搶劫他人財物者,要刺“搶奪”或者“奪”字,對犯有劫竊官仗、傷害吏人等罪者,在犯人兩頰黥上“劫”字,諸如此類。而犯人的罪狀不同,刺的位置及所刺的字樣排列的形狀也有區別。凡是盜竊罪,要刺在耳朵後麵;徒罪和流罪要刺在麵頰上或額角,所刺的安排列成一個方塊;若為杖罪,所刺的字排列為圓形,三犯杖刑移於麵,徑不過五分。
蘇三望著正攀附而上的水匪,已能看清那一張張凶相盡露的臉龐。他唇角掠過一抹哂笑,仿佛看到這些臉龐刺了個刺眼的“奪”字。
“準備……”他揚起了手,然後切下:“動手!”
蘇府二十名護衛多是出身京城禦拳館或西軍退役軍士,平素訓練用的是軍中那一套,紀律嚴明,令行禁止,而且裝備精良,配合默契,還真不當這些個“土雞瓦狗”當回事。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而王家扈從及許家護衛早折服於蘇三等人的戰鬥力,自是以其馬首是瞻。
蘇三一聲令下,眾人向後退了兩步,除卻神拳蘇八,餘者皆亮出了稱手兵刃,嚴陣以待。
需要說明的是,宋代七次頒布禁止私人藏有武器的各種法律,地從京師擴展到全國,武器種類從兵器擴展到了老百姓生活日用的刀具。兵製有雲:“開寶三年五月,詔:‘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軍士素能自備技擊之器者,寄掌本軍之司;俟出征,則陳牒以請。品官準法聽得置隨身器械。’”
“慶曆八年,詔:‘士庶之家所藏兵器,非法所許者,限一月送官。敢匿,聽人告捕。’”
故民間之太極拳,方有抖杆子之技,杆子者,本是長槍,即不許持械,隻能練習光杆槍。
隻不過,王家與蘇家都算是官宦之家,自然是享有特權特例的,隻要非軍方製式兵器,普通的刀槍劍戟算不得違禁。即便蘇十六擅射,也是用了一副自製的弩弓,算不上製式兵器。
水匪怪叫著爬上樓船,並無受到任何阻擊,以為這一船都是膽小怯懦的綿羊,更是得意忘形,手腳並用敏捷快速的翻上船舷。
但當獵人意識到自己才是獵物時,為時已晚。
最先上了甲板的兩個水寇最先倒了黴。他們甚至還沒看清狀況,便讓蘇八搶上前來一人一拳當時暈厥,被拖下去拿繩索縛了。
餘者如法炮製,又守株待兔般的擒了兩個匪徒。
待到匪徒悉數登上樓船時,已折了三成人手。
這些水匪往日劫道無往不利,每每兵不血刃便滿載而歸,何曾遇上此等場景?眼見著己方同夥沒聲沒響地被擒獲,哪還不明白遇上了硬茬?
有那識趣的見勢不對,腳下猶疑著便想反身逃離,但被那個手持弓箭的清秀青年的箭頭一指,不知怎地心頭顫栗,人便似被施了定身法般呆立不動,眼見著衝上前去的同夥讓對方人手圍著一頓胖揍,毫無還手之力,幾息工夫便被包了餃子,若有反抗的少不得被戳上幾下,雖不致於喪命,但傷處鮮血汩汩,口中哀嚎不已,甚是瘮人。這人倒是光棍的很,當即丟了柴刀,噗通跪下繳械投降,算是免了番皮肉之苦。
匪徒頭人李屠夫因體形所限,最後一個方略顯笨拙地爬上樓船。這艘船渾身透著尊貴,一看便是隻大肥羊,說不得也是樁“半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的買賣,想想都覺得興奮。
落草為寇嘛,除了開初膽戰心驚生恐官府來剿,之後便心安理得了。求財不要命,若非萬一不傷人性命,即便被官府拿獲,也不致判死刑。且坐擁地利,官府倒是有兩回來剿,皆是無功而返,這也讓李屠夫愈發的享受這種刺激的生活,一、兩個月出來搶掠一回,得手後便大塊吃肉大碗喝酒,逍遙自在。這趟出來運氣不錯,大概率能滿載而歸了。
但事情並沒有按他設計的劇本發展,當他費力地爬上樓船,眼前的一幕不由得讓他傻了眼。
他還以為自己眼花了呢,使勁地眨巴眨巴眼睛,才確認這一切並非幻覺——臥艸,才多大會兒工夫呀,十數個手下全被繳械擒住,個個如喪考批,眼淚汪汪的看著姍姍來遲的帶頭大哥求安慰呢。
該死,李屠夫想要竭力保持帶頭大哥的風範,怎奈他的內心背叛了身體,不僅僅是雙股顫顫,雙手也不受控製的微微發抖。他可是身上背了人命被官府通緝的案犯,若被拿獲想得個刺配的下場也難。
頗有自知之明的李屠夫雖然手拎板斧,配上絡腮胡子,貌似天神下凡,但估摸著絕不可能打十個,當即便想翻身跳河逃命。
蘇十六一直在一旁掠陣,可是一箭未發,正技癢不已,瞄得李屠夫動作,便是一箭射去,正中對方大腿。
幾名王家護衛一擁而上,七手八腳的將李屠夫縛了。
王棣搖了搖頭,道:“就這道行還學人落草為寇,心還真是夠大的。”
此番遭遇戰,正義一方未傷一人便擒獲了所有反派,可謂是完美無缺。
隨後,樓船順流而下,向鄆城駛去。
喜歡大宋河山請大家收藏:()大宋河山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