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悟空性真平等覺,法諦明心善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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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曉娜繼續帶領學生們學習帝師手記:
第三十四篇:空與真
往昔我曾向聖言請教:世間一切見聞覺知,山河大地乃至吾身皆為空,緣起性空,萬事皆空,若我常住於空,是否便能證得無上道果?
聖人答曰:汝之所言,僅識得法相,尚未體悟法性,故而言說諸法為空;僅識得心相,未契入心性,才稱性空。因諸相有生滅變化,汝便言空,此皆為有生滅之見地。如此,汝已深陷生死妄見之中,又憑何超脫生死輪回?
以相入性,實則心和法二者與覺性本然一體,此乃吾之真性,真實恒常,不來不去,豈有空與不空之分別?實無虛空可供汝安住,此恰如自身坐於椅上卻妄圖抬起椅子,皆為虛妄之見,猶如以手捉空,怎可如願?
此真性乃無狀之狀、無聲之聲、無色之色、無味之味、無知之知、無覺之覺,隨眾生之心念,隨緣而化現色聲香味觸法,聖人名之為如來藏,或道。
見樹之時,若見非樹,又憑何認知樹?若見即是樹,那見者為何?故言見與樹,皆因吾之真性分辨而有,此真唯一,非是亦非不是。
有人辱罵於汝,是汝之真性分辨罵與非罵,此真唯一清淨,豈有音聲從外而來?實則是以己之念斥責己身罷了,心生對抗便意味著苦難。
曾有先哲雲,舍生成仁、去惡從善、致良知、知行合一等等,如今汝又言住於空境,言語間皆顯強迫之意,皆為舍卻自我而追逐妄念,自身即無上菩提,此為唯一真理,汝與真理對抗,怎可證得真理?
汝之真性,具清淨不染之湛然性、了了分明之分別性、性一切心成一切法之玄妙性、無漏圓滿之圓覺性、恒存不失之存真性、本不動搖生滅的覺明性,以凡俗思維難以測度佛之菩提,能攝心不亂方為真悟,可證無上道果。
第三十五篇:平等與階級
我觀世間諸般生命及人類境遇,似多有不公。有的為獵食者,有的為獵物;有人名利權勢兼得,有人如勞役奴仆,日夜操勞卻衣食難全。
聖人言,真我性海無所不包,可滋養龍蝦,可容納藻微,其表象雖殊異,心性亦有差別,然覺明真性無別,就算我化身六道輪回不息,然真我覺性與心及境渾然一體,本就平等。
天下諸事,看似不公,實則公平。為何?皆因一切皆自作自受。吾觀某些人富貴顯達,卻未察其家族十世治家有道;吾觀某些人災難頻仍,亦未觀其家族十世累積怨憤。
我如此思忖,怨憤之家,似不應繁衍子嗣,此可謂慈悲?亦非正理。怨憤者,皆為概念纏縛,一世未了之故。生子當以本我清淨之體,重新整治家風,不延續前世孽障,福澤自可降臨。
故言,凡有生者,皆涉因果,各歸其根,各安其位,善守本位而不起妄念,了悟根源而不再愚癡,以修身治家為念,此為至善之境。
修身當以損減私欲為根本,回歸真性為方向,做自身主宰而內心有數,自在安然。
治家當以敬為根本,若有子弟出於此家,上敬聖賢先師,中敬同事友人且行事得體,下敬窮苦困厄之人。總能以心應心而不恃強淩弱。
我不談孝而談敬者,因敬為平等之觀,契合大道,上下可相互成就。孝為奴役之觀,先人若行為不端,後人卻不能反駁,若後人效仿,恐積後代十世苦難。
社會治理亦不出此理,一切法律製定當以尊重人為根本,以人為本,則天下大治。不以人為主的法律,乃階級差別之開端,亦為天下混亂之源。因階級乃既得利益者之堡壘,並非合於道中。
第三十六篇:勝義諦與有為法
如今我已明悟,一切色聲香味觸法,豈不皆為我見聞覺知之延展?一切見聞覺知豈不皆因我心而明了?一切之明了豈不皆由我分辨?譬如我知自身為人,此知曉自然由心而覺,我言說知曉之時亦明了未知,然究竟是誰分辨了知曉與未知?豈非我耶?故言我乃唯一真理實相,為所有明了之根本。
聖人具高智,將引領吾等尋得最終明了之那個明了本身,名為勝義諦法。然脫離一切色聲香味觸法,見聞覺知亦不複存在,無所明之對象,明了亦無從尋覓。故言有為法方能抵達勝義諦,然那個明了超脫一切相,獨立於一切法之外,此乃我之真性。
聖人雲,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此即其理。
故而明了,以我為根本,實無有一法可說,我之明了及所明之物,本無需言語,我於生活中時時處處皆在運用。
然為引領迷惑之人尋得那個明了,我不得不用言語界定我之所明,進而成就一切法。
故言,實無一言可說卻能成就一切法,此謂之法性。識得法性,方能隨性自在之法,此謂之性法。
然我往昔不明,將聖人所定義之名詞視作我之根本,談心說性、談真說妙,此謂之相法。
此二者,缺一不可,且相輔相成。有大根器者,無需相法,自能明悟我之真性,然我愚鈍,障蔽已深,非借聖人指引之階梯不能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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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篇:覺和明
聖人常言,性淨妙明,本妙明性,即我真性。我常思索,此“明”即明白之意,非為念頭。如用餐時明白自身在進食,發怒時明白自身在動怒,即便入睡亦明白自身在安睡,了了分明,清晰不昧。
見聞覺知想思憶,一旦成念,念念相續,方誤認一切世界為真實,反倒遮蔽本覺實相,使人妄生顛倒。實則一切所明之處,當處發生,亦當處斷滅,故所明者方為念。然明白本身超脫一切相,亙古恒存,有念即明,無念亦明。
念自何處來?念乃我心執取而生,因執取,我真性方明白此執取,進而確立所明,依我執取之願,故色聲香味觸法皆因心之執取而有,實則為真我明性妄立。
真性之明白所妄立的首個概念,乃是對自身空無之妄念,於如此空寂湛然之覺中,便有別於覺之念產生。真性本明性於辨別此明白時,反倒有了迷惑之假象,一念無明之知見遂生,名為晦。而後分辨念之差異,進而確立差異之概念,因差異概念而確立相同概念,差異與相同既立,便有了無差異、不相同之概念。隨後因相同概念確立空間,於妙無湛然之覺中便有昧暗之相想,晦昧為空,昧空暗中,明結昧暗成色,故光映暗中方能顯色。內附生搖,震動意起,於是風便產生,有風輪遂立出世界。
我問聖言,念起性覺,性覺必明。當作何解?答曰:我之真性有一體兩麵,覺為內在,明為表象,覺乃明之內驅力。
譬如我觀花而明花,忽念及等人,自明其想,而後有人喚我,自明其聲,種種境轉皆因覺在先,而後方明。吾等常丟三落四,正因覺此則失彼。
我問聖言,那覺與不覺,依何驅動?答曰:覺乃我性本恒存,為一非二。我問:離一切相法,覺或不覺?答曰:既言為一,非有不覺。此覺我性本寂常湛然,所明空昧,昧空成暗,所明妄立之一切概念,無妙明之靈性,皆為死性,故言昧,即為假象,而後結暗成色,念念相續,以迷積迷。
問:念起即覺,何以能了?答曰:無論覺於何處,皆我覺性為一,實乃我之真性,清淨本然,豈有不了?
即覺即明,我亦明了覺轉境遷,念念相續,我將覺之此般明白稱為覺知,此為真知,非意根之知曉,乃佛之知見,非顛倒見。
尋常凡人皆能感知所明,反倒忽視藏於所明背後之覺,遂遺失真知,妄入諸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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