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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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來北川這幾個月,我已經算是見識了底層百姓是如何艱難度日。卻不曾想,北川的水遠比我想象的還渾。”
“那一日,考完試我快出考場時,突然想起孫五爺給我做的膏藥還有剩下的忘了拿,便又折返回去。”
“當時考場中已經無考生,隻有縣令以及其他兩位官員在院中聊天。我怕他們看見我多想,就躲在了一邊,想等他們說完,我再去。卻不想聽見了一樁秘密。”
“別看北川隻是小小的縣城,官員、鄉紳卻分了好幾派。嗯……最少三派”
沈清柯伸出三根手指比了比,說到這裏笑了笑,又抿了口酒,“你們壓根想不到,表麵上是親戚且關係很好的縣令跟王員外私下並不和。
他們當時在討論讓誰做縣案首。”
沈清柯放下酒杯,指了指自己,“不是我!因為他們第一個就淘汰了我。你們猜為什麽?”
“為什麽?”李素問問。
沈清棠以問代答,“難不成以為你是王員外的人?”
沈清柯點頭,一邊點頭一邊低低的笑。
“是不是特別有趣?那時候才剛剛考完第二場,他們就已經在商討縣案首是誰!”
那日,沈清柯覺得自己的心比外麵的天還冷。
他在屋脊後藏了許久。
聽到了很多秘密。
縣令之所以失態到在考院內商量是因為他們原定的縣案首人選出了問題。
被扭送到衙門三個到沈家鋪子鬧事的人裏,其中個穿學士服的就是他們內定的縣案首。
而另外的兩個人中,有一個是內定縣案首的保人。
三個醉漢因為鬧事被打了板子,根本坐不了板凳,自然無法參加第二日的考試。
再怎麽內定也不能讓一個缺考的人當縣案首。
縣令最氣的是,人還是在他地盤上被打的。
都知道縣令那兩日忙著縣試。
像醉漢到商鋪鬧事被打這種小事,根本到不了縣令跟前,縣尉或者典史直接就給辦了。
在北川縣,縣令最大,是一縣父母官,相當於縣長。
縣丞是縣令的副手,算是副縣長。
縣尉和典史負責一縣的治安和捕盜工作,相當於縣公安局局長。
在北川,縣尉和典史合二為一,甚至典史的權利漸漸比縣尉還大。
而北川這幾個一二三把手都屬於不同的派係。
沈嶼之之前雖是紈絝子弟,但對政係派係之爭並不陌生,很快明白過來,一臉恍然,“難怪那日幾個醉漢被打板子打的那麽狠!”
一般像醉漢鬧事,又沒真給沈家造成什麽實質性傷害,並且還被“受害人”毆打過。
最多也就口頭批評幾句,各回各家。
可沈嶼之把醉漢扭送到衙門,那日的典史或者縣尉,隻聽他說完經過,當場下令打醉漢板子。
一人二十大板。
數目不算多,卻打的很用力。
衙役打人那都是看人下菜碟。
有些看起來打的很重,聲音更是像要打死人,實際上落下的板子輕飄飄的,二十大板打完連皮都不破。
有些板子看起來輕飄飄的,皮肉相交連點聲音都沒有,可落下的每一板子都能讓人皮開肉綻。
當時沈嶼之還以為那個下令的人是嫉惡如仇的好官,沒想到裏麵還有這些門道。
他歎息一聲,搖頭,“無論哪裏的官場都一樣。”
大官場有大官場的是非,小地方有小地方的計較。
沈清棠沉吟片刻,“隻怕那些人到鋪子裏來鬧事也是有心人做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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