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誰都不知道下一個警情會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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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的六大因素其實很簡單,也很常見,就是初、高中寫寫記敘文作文常用到的。
    第一是時間。準確說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包括年、月、日、時、分,精確的時間有助於警方判斷事件的緊迫性以及後續調查中確定事件的先後順序和發展過程。例如 “2013 年 9 月 8 日 15 時 30 分”。
    第二是地點。詳細描述事件發生的具體地點,包括所在的街道名稱、門牌號、標誌性建築等信息。如果是在野外或不熟悉的地方,要盡可能描述周圍的地形地貌特征。比如 “xx 市 xx 區 xx 路 xx 號” 或 “在 xx 山腳下,靠近一條小河的地方”。
    第三是人物。一是涉及人員的情況,包括當事人、嫌疑人等。如果知道當事人的姓名、年齡、性別、衣著特征等信息要盡量提供。例如 “當事人是一位大約 30 歲的女性,穿著紅色連衣裙,長發披肩”。二是對於嫌疑人,描述其外貌特征、衣著打扮、行為舉止等,有助於警方在尋找和排查過程中快速鎖定目標。如 “嫌疑人是一名中等身材的男子,戴著黑色帽子,臉上有一道疤痕,穿著黑色夾克和藍色牛仔褲”。
    第四是事件。清晰地闡述發生了什麽事情,是盜竊、打架、交通事故還是其他情況。要簡潔明了地說明事件的主要經過和現狀。比如 “一輛白色轎車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碰撞,電動車駕駛員受傷倒地,白色轎車車頭受損”。
    第五是原因。如果知道事件發生的原因,也可以向警方說明。例如是因為糾紛引發的打架,或者是車輛超速導致的交通事故等。但如果不清楚原因,也不要隨意猜測和編造,以免誤導警方。
    第六是聯係方式。留下報警人的聯係方式,包括手機號碼、固定電話等,以便警方在需要進一步了解情況時能夠及時聯係到報警人。同時,在報警後要保持電話暢通,以便接收警方的反饋和詢問。例如 “我的聯係電話是 13xxxxxxxxx”。
    雖然這六大因素看起來很多挺繁瑣的,但智商正常的成年人在沒有暈頭轉向的情況下,一兩分鍾都可以說清楚。
    下來,還要再說指揮中心的接警員。
    眾所周知,你撥打的110的時候,電話那頭出現的是甜美或柔和的女性聲音,那是因為110接線員基本上是小姐姐,她們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輔警,隻有一兩位民警在帶班。
    一方麵是工資平均下來不到2000,另一方麵是接警數量平均8個小時240個電話。
    110小姐姐們都快哭唧唧了。
    其實工資低和接警數量多還好,小姐姐們勉強能夠承受,最讓她們崩潰的是報警人的不正常。
    沒錯,就是報警人的不正常,2013年的時候還好,大部分報警電話都是關於兩搶一盜的,這沒什麽好說,直接登記轉交派出所即可。
    放到現在2024年,兩搶一盜的案情已經非常非常低了,大部分都是糾紛。
    什麽樣的糾紛都有,五花八門,有時候小說和電視劇都不敢這麽拍,隻有你想不到。
    但所謂的糾紛,就是雙方產生一定的矛盾,除去一些確實是尋釁滋事的,其他的雙方都覺得自己在理,站得住腳。
    他們誰都說服不了對方,或者說是對方不肯被說服。
    行,那就報警。
    所以110小姐姐基本上就成了報警人的出氣筒了,心中的火氣沿著電話信號,直接撒到小姐姐身上。
    相當一部分無理取鬧的報警人直接在電話說我們這些公民是納稅人,你們接警的工資都是我們公民的稅收發放的,現在你這樣的態度我要投訴你。
    更有甚者是直接在電話那頭就已經說起了優美的中國話和敲起國粹快板。
    小姐姐們是不可能直接跟他們對罵,工作原則擺在這裏呢,所以這可把小姐姐們氣壞了。
    這才是壓垮她們的最後一根稻草。
    直接將小姐姐們氣的胸腺堵塞,你沒看錯,就是胸腺堵塞,更有甚者,胸結節。
    如果你剛好看過下夜班的小姐姐,熬夜加上怒氣,她們走出接警台的時候,就像一隻怨氣纏身的女鬼。
    剛好他們一個班組有好幾個人,那麽就是一群女鬼出門了,整個走廊的過道都充斥著彌漫的怨氣。
    還有,將心比心說一句,這低廉的薪水和龐大的工作量,注定了小姐姐們並不會真的很細心耐心的去接聽報警電話,除非重大警情,其他的就差不多差不多就得了,轉給派出所,反正派出所會再打電話去問。
    那接下來就是派出所值班室值班員,接到警情,大多數情況下都還會去核實一遍警情信息,如果不核實的話,有可能有嚴重後果。
    舉個真實案例,一個剛來派出所上班沒多久的輔警被安排在接警台,因為剛上崗,聽到警情提示後,就有點慌,看了一眼後警情內容後,就連忙撥打民警手機,通知其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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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情內容是:xx路有人打架。
    可能有人會說,怎麽可能110小姐姐們登記警情會這麽簡略,你別說,你也別杠,杠就是你對啦~
    出警民警按照慣例,帶著一位輔警開著警車就去出警了,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是將打架雙方帶回派出所,傷情不嚴重然後對他們進行調解,並簽訂調解協議書,該賠償賠償,該道歉道歉。
    如果雙方或者一方不願意的話,那就是打架鬥毆嘛,雙方都進拘留所住幾天,後麵關於民事這一塊讓他們找法院提起訴訟。
    傷情嚴重的話,直接去做傷情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直接走刑事案件流程,也不複雜。
    老民警心裏想著,這手拿把攥的事情。
    結果沒想到,到達現場,是有人打架,但不是兩個人啊!
    是浩浩蕩蕩幾十號人,在打群架!
    當時別說將這些人帶回派出所,連那個老民警都差點永遠交代在那裏。
    好不容易躲在一旁通知了所內剩餘警力到達現場控製好局麵,老民警回到值班室就指著這個新來的輔警一頓臭罵。
    哪怕你接到警情後再打個電話給報警人多問幾句,都不會造成這樣的場麵。
    老實說,老民警就算受傷也還好,最怕的就是當時現場控製不住,造成群體性流血事件。
    好家夥,那你這派出所一把手二把手等著被擼吧。
    這還隻是打架的警情,如果是刑事案件,販毒、發現屍體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的警力是有很重要的作用,不管是控製現場還是為增援警力提供相應情報。
    最後就是出警民警本人了。
    以上的例子也說明了出警民警如果對警情信息不了解的話,很容易發生嚴重後果,其中最直觀的是他自己的生命安全。
    人民警察為人民,沒錯,但前提是人民警察保障了自身生命安全後才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呀。
    如果自己出警都不上點心的話,哪怕一次,就一次都會有嚴重後果,大概率是藍衣服出警,被血浸染滲透了的藍紅衣服到醫院。
    畢竟,每一次出警,都有一定的風險,誰都不知道下一個警情的凶險程度。
    在很多基層所隊中,裝備庫雖然有防刺服,但每次使用都要申請登記及歸還,這手續繁瑣,很多愛惜自身安全的民警幹都會自費購買一套,反正值班當天或者出任務的時候就焊死在身上。
    隻有這樣才會有那麽一絲安全感。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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