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寫字樓裏的行李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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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大錘,是個跑社會新聞的記者,最近接了個離譜的活兒——韶關財富廣場鬧“鬼”了。這事得從一個陽光明媚的上午說起,我叼著包子在編輯部摸魚,主編突然拍著桌子喊:“大錘!去韶關!有個少婦進寫字樓消失了,警方搜了三天沒找到人,比懸疑片還刺激!”
我差點被包子噎死:“主編,您這形容咋跟標題黨似的……”話沒說完就被塞了張車票,於是我扛著攝像機,頂著一頭雞窩頭踏上了開往韶關的高鐵。
到了當地派出所,接待我的民警老陳眉頭皺得能夾死蒼蠅。他遞給我一疊資料,開口就是王炸:“你見過會吃人的樓嗎?這姑娘進去就跟蒸發了似的,我們調了所有監控,她上了13樓就沒下來過。更邪乎的是,一個月前還有個姑娘進去後失憶了,12個小時記憶跟被狗啃了似的——不對,不能說似的,反正就是沒了。”
我掏出小本本狂記:“失憶那姑娘叫啥?”“麗麗,在裏頭上班的。她說進去談業務,喝了口水就斷片了,醒來發現自己躺在沙發上,身上沒啥傷,但腦瓜子跟被人敲了悶棍似的——又說錯了,反正就是暈乎。”老陳拍著桌子,震得茶杯裏的水直晃蕩。
我摸著下巴琢磨:“13樓……這數字挺吉利啊,咋成了百慕大三角?”老陳白了我一眼:“少貧,跟我去看監控。”
監控室裏,屏幕藍光映得人臉發綠。我盯著畫麵裏的潘豔——35歲的少婦,穿件米色風衣,背著斜挎包,進電梯時還對著鏡子理了理頭發,怎麽看都像普通上班族。電梯數字跳到13,她邁出步子的瞬間,我莫名打了個寒顫,仿佛看見她走進了某個時空裂縫。
“之後所有出口監控都沒她影子,我們把大樓從上到下篩了三遍,連消防水箱都打開看了,別說人,連根頭發絲都沒找到。”老陳的煙在指尖明明滅滅,“直到我們注意到一個人——李某,潘豔的前同事,就住13樓。巧了,麗麗失憶那次,也是去的他家。”
我眼睛一亮:“這貨有前科?”“一個月前涉嫌迷奸,但沒證據。”老陳翻出檔案,“你看,麗麗說他倒了杯水,喝完就斷片。我們去搜過屋子,啥都沒找著,連個安眠藥瓶都沒有。李某說麗麗自己睡著了,他怕孤男寡女說不清,就出門躲了一宿——你信嗎?”
我搖頭:“除非他是柳下惠轉世,不然鬼才信。”
正說著,門口突然衝進個姑娘,眼睛腫得像核桃:“警察同誌!我姐是不是沒救了……”原來是潘豔的妹妹,她攥著手機哽咽道:“我姐說去辦保險,可她早就退保了啊!那天早上她打了十多個電話給李某,我聽見他在電話裏說‘來我家談’……”
老陳和我對視一眼,默契地抓起外套就往外跑。財富廣場的電梯裏,按鍵“13”被按得掉了色,我盯著它胡思亂想:要是電梯門打開,迎麵跳出個貞子咋辦?結果門開了,隻有走廊裏忽明忽暗的聲控燈,照得牆紙的花紋像爬滿了蜈蚣。
李某的公寓門緊閉,老陳敲門時,我聽見裏頭傳來“哐當”一聲,像是椅子倒地的聲音。開門的男人臉色慘白,穿件皺巴巴的襯衫,眼神躲躲閃閃:“警、警察同誌,有啥事?”
“潘豔呢?”老陳直接切入主題。李某眨了眨眼,一臉無辜:“潘豔?誰啊?不認識。”
我在心裏翻了個白眼,掏出手機點開潘豔的通話記錄:“這號碼不是你的?她那天上13樓,不是來找你?”李某的喉結劇烈滾動,額角冒出細汗:“可能、可能打錯了吧……”
老陳沒理他,帶著人直接進屋搜查。我跟在後麵,目光掃過客廳的沙發——麗麗就是在這兒斷的片,此刻沙發上扔著個皺巴巴的靠墊,像是被人扯來扯去揉皺的。茶幾上有個玻璃杯,杯底還剩點水漬,我鬼使神差地拿起來聞了聞,除了淡淡的茶香,似乎還有股若有若無的怪味。
“找到了!”一名警員舉著個空行李箱從臥室出來,“藏在床底下,看著挺新的。”老陳接過箱子晃了晃,突然皺眉:“等等,這箱子……好像有點眼熟。”
回到派出所,技術科傳來消息:行李箱內側提取到了麗麗的dna。老陳一拍桌子:“果然!這孫子拿麗麗做實驗呢!”我腦子轉得飛快:“先迷暈麗麗,試試箱子能不能裝人,然後再對潘豔下手……可潘豔的屍體呢?他拉著箱子出了大樓,最後箱子是空的,難不成玩大變活人?”
“走,看監控去。”老陳拽著我又鑽進監控室。畫麵裏,李某推著行李箱出了電梯,箱子輪子在地麵拖出“咕嚕咕嚕”的聲音,他走得很慢,肩膀微微下沉,像是箱子裏裝了什麽重物。到了停車場,他把箱子綁在摩托車後座,車輪壓過減速帶時,箱子晃了晃,側麵的拉鏈被撐開一道縫,隱約能看見裏頭有團米色的布料——跟潘豔那天穿的風衣一個顏色。
“他往山區去了。”老陳指著監控裏的路線,“但45分鍾後他空著手回來,箱子扔在周田鎮路邊。我們趕過去時,箱子裏啥都沒有,連個指紋都沒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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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摸著下巴沉思:“他故意讓我們看見箱子,就是想誤導我們以為屍體在裏麵,其實早就找地方埋了?可山區那麽大,上哪兒找?”
正說著,技術科又來消息:在李某的電腦裏發現了購物記錄,一個月前買了大容量行李箱,還有……安眠藥粉末。老陳一拍大腿:“逮人!”
審訊室裏,李某坐在椅子上抖個不停,麵前的保溫杯裏泡著枸杞,像是個被抓包的小學生。老陳沒說話,先甩了張麗麗的dna報告過去,李某的臉瞬間白得像張紙。
“說說吧,箱子裏的人呢?”老陳點了根煙,煙霧繚繞中,李某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
“我……我沒想殺她的……”他雙手抱頭,聲音發抖,“她天天催我還錢,那50萬我早花光了,買摩托車、賭錢……我想著隻要她消失,錢就不用還了……”
原來,李某得知潘豔退保拿了50萬,就騙她買“高收益保險”,實則把錢全揣進了自己兜裏。潘豔催得越緊,他越慌,於是想出了殺人滅口的歪招。一個月前,他先拿麗麗做實驗,把安眠藥磨成粉放進水裏,等她昏迷後塞進箱子,確認大小合適才對潘豔下手。
“那天她一來,我就把藥放進茶裏,她喝了沒一會兒就暈了……”李某咽了口唾沫,“我把她裝進箱子,從後樓梯拖下去,綁在摩托車上。開到山裏的時候,我想找個地方埋了,可剛打開箱子,她突然動了一下……我、我嚇死了,以為她沒死,趕緊又蓋上箱子,一路開到周田鎮,把箱子扔在路邊,然後繞小路回家了……”
我聽得毛骨悚然:“你是說,潘豔可能還活著?”李某抬起頭,眼裏閃過一絲驚恐:“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老陳猛地站起來:“走!進山!”
韶關的山區連綿起伏,深秋的風卷著落葉,吹得人脖子發涼。我們跟著李某來到他拋屍的地方,那是片荒廢的果園,果樹光禿禿的,像一個個張牙舞爪的骷髏。李某哆哆嗦嗦地指著一棵老梨樹:“就、就在這兒……”
警員們立即開始挖掘,鐵鍬鏟進土裏的聲音像敲在人心上。我攥著攝像機,手心全是汗,腦子裏閃過無數畫麵:潘豔蜷縮在箱子裏,意識模糊中聽見李某的腳步聲;她用盡最後一絲力氣掙紮,卻發不出半點聲音……
“找到了!”一聲大喊打破沉默。我定睛一看,鐵鍬尖露出一角米色布料,我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警員們小心翼翼地扒開泥土,露出的卻不是屍體,而是一團被撕碎的風衣布料,旁邊還有個摔碎的手機——正是潘豔的。
李某當場癱在地上:“不可能……我明明……”老陳臉色鐵青:“你以為把人扔這兒就完了?她要是活著,為啥不回家?要是死了,屍體呢?”
就在這時,我的手機突然響了,是主編打來的:“大錘!趕緊回來!有新線索!那個失憶的麗麗,她想起來點東西!”
我們連夜趕回派出所,麗麗坐在椅子上,手裏緊緊攥著一杯熱水,指甲把杯壁掐出了幾道印子。“我……我昨天做夢,夢見那個杯子了。”她聲音發顫,“就是李某給我倒水的那個杯子,杯口有個缺口,像顆虎牙似的——不對,不能說似的,反正就是有個缺口!”
我突然想起在李某家看見的那個玻璃杯,趕緊翻出當時拍的照片——杯口果然有個小缺口。老陳一拍桌子:“走!再搜他家!”
這次搜查比上次更仔細,警員們把地板都撬了起來,最後在衛生間的瓷磚縫裏,發現了一小包白色粉末。經檢測,正是安眠藥,而且和麗麗體內殘留的成分一致。
“證據確鑿,這下看他怎麽狡辯!”老陳摩拳擦掌。可就在這時,法醫科傳來消息:在潘豔的風衣布料上,發現了少量血跡,dna比對結果顯示,血跡不屬於潘豔,而是……李某的。
所有人都懵了。我盯著化驗報告,突然靈光一閃:“會不會是潘豔醒了,跟李某搏鬥過?她可能沒死,還打傷了李某!”
老陳猛地轉身看向李某:“你臉上的傷是怎麽回事?”李某下意識摸了摸臉頰,那兒有道淡淡的抓痕,他之前說是“不小心刮的”。此刻在證據麵前,他終於崩潰了:“她、她突然醒了,抓了我一把,我嚇得趕緊跑……等我回來,箱子和人都不見了……”
案情突然逆轉:潘豔沒死,還從箱子裏逃了出來!可她為什麽不回家?為什麽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們重新梳理時間線:李某11點10分離開公寓,1點10分推著箱子出大樓,中間兩個小時他在幹什麽?監控顯示,他中途曾返回過一次公寓,拎著個黑色塑料袋出來,扔進了垃圾桶。
“去翻垃圾桶!”老陳一聲令下,警員們戴著口罩手套,在垃圾桶裏翻找,最後找出了那個塑料袋,裏麵是帶血的抹布和一把水果刀,刀身上刻著“李某”兩個字——是他的私人物品。
“你回去幹什麽?”老陳舉著刀質問。李某渾身發抖:“我、我怕留下血跡,回去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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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潘豔在箱子裏並未完全昏迷,當李某把她搬到摩托車上時,她醒了過來,用盡全力抓傷了李某的臉。李某驚慌失措,逃回公寓取刀,想回去補刀,卻發現箱子不見了——潘豔趁機掙脫了束縛,拖著箱子躲進了大樓的某個角落。
“大樓裏還有沒搜到的地方嗎?”我問。老陳皺眉:“除非……她鑽進了通風管道?”
財富廣場的通風係統像張巨大的蜘蛛網,遍布整棟大樓。我們帶著手電筒爬進去時,灰塵撲得人睜不開眼,不知是誰的安全帽碰到了管道壁,發出“當啷”一聲響,驚飛了幾隻蝙蝠。
“潘豔!潘豔!”我們一邊爬一邊喊,聲音在管道裏嗡嗡回蕩。不知爬了多久,前麵突然出現個拐角,手電筒的光束照到一團米色的影子——是潘豔的風衣!
我們激動地撲過去,卻發現風衣被掛在管道的支架上,下麵是一雙掉落的高跟鞋。再往前爬了幾米,赫然看見那個行李箱躺在角落裏,箱蓋大敞,裏麵有一灘幹涸的血跡,還有一張撕碎的保險單。
“她肯定是從這兒爬出去了。”老陳用手電筒照向管道的一個出口,那裏的鐵絲網被掰彎了,露出個勉強能擠出去的洞口。我們順著洞口爬出去,發現自己竟然到了大樓的地下室,這裏堆滿了廢棄的桌椅,灰塵厚得能在上麵寫毛筆字。
就在這時,我腳下突然踩到個軟乎乎的東西,低頭一看,差點叫出聲——是潘豔的手機!屏幕已經碎裂,但還能開機,相冊裏最後一張照片是在11月6日中午12點拍攝的,畫麵模糊,像是在黑暗中隨手拍的,仔細看能看見半張人臉——是李某!
“她在這兒拍了照,想留下證據。”我喃喃道,“可後來呢?她為什麽沒逃出去?”
地下室的盡頭有扇鐵門,上著一把生鏽的鎖。老陳試著踹了兩腳,門“吱呀”一聲開了,裏麵是間堆滿舊文件的倉庫,黴味熏得人直皺眉頭。我們用手電筒掃過貨架,突然,光柱定格在一個蜷縮在角落裏的人影上——是潘豔!
她穿著黑色的打底褲和毛衣,外麵套著那件米色風衣,頭發淩亂地披在肩上,眼睛瞪得極大,直勾勾地盯著我們,像是見了鬼。
“潘豔!”我驚呼一聲,衝過去想扶她,卻被老陳一把拉住。他指著潘豔腳下的地麵,我這才發現,她周圍散落著幾片安眠藥的藥瓶碎片,而她的右手緊緊攥著個東西,指縫裏滲出幹涸的血跡。
醫護人員很快趕到,將潘豔送去醫院。在她攥著的手裏,我們發現了半枚帶血的指甲——應該是抓撓李某時留下的。而倉庫的牆上,用血跡歪歪扭扭寫著幾個字:“他有刀……”
案情終於水落石出:潘豔從通風管道逃到地下室後,本想從鐵門出去,卻發現門被鎖死。絕望中,她躲進倉庫,沒想到李某拿著刀追了過來。兩人在黑暗中搏鬥,潘豔用碎片劃破了安眠藥瓶,將藥粉撒向李某,趁他慌亂時逃到角落,用血跡寫下警告。最後,李某怕驚動他人,隻能倉皇逃走,留下奄奄一息的潘豔。
三天後,潘豔在醫院醒來,虛弱地向警方講述了案發經過:她喝完茶後感覺頭暈,迷迷糊糊中被塞進箱子,再次醒來時聽見李某在外麵綁箱子的聲音,於是拚命掙紮,用指甲抓傷了他的臉。逃出箱子後,她不敢走電梯,隻能爬進通風管道,一路摸索到地下室,卻被困在了倉庫裏。
“我以為自己要死在那兒了……”她握著妹妹的手,眼裏泛著淚光,“多虧你們找到了我。”
而李某,這個自以為聰明的凶手,最終被警方以故意殺人未遂和強奸罪對麗麗的迷奸未遂)逮捕歸案。在法庭上,他哭得像個孩子,鼻涕眼淚糊了一臉,再也沒有當初撒謊時的“冷靜”。
案子結了,我坐在回編輯部的高鐵上,看著手機裏的照片——財富廣場的大樓在陽光下顯得平平無奇,完全看不出曾發生過這麽驚心動魄的事。想起老陳說的“會吃人的樓”,我忍不住笑了,這哪兒是樓吃人,分明是人心比樓更可怕。
不過,作為一個記者,我突然覺得,比起那些天花亂墜的標題,真相本身就足夠震撼。就像潘豔在黑暗中寫下的血字,再深的黑暗,也總有光照進來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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