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指環,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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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到這裏時,我整個人是崩潰的。
    種種過往,湧上心頭。
    愛情是美好的,可惜它太昂貴。
    寄人籬下的我,不配。
    在小狼的世界裏,我找不到存在的感覺。
    我總覺得,她並不需要我。
    又或者說,我總覺得自己永遠無法滿足她的需要。
    對未來的“望而卻步”,更加堅定了我要離開的“信念”。
    其實自“背叛”事件之後,小狼一直都在努力地給著我回應。
    隻是我給她帶去的傷害,使得她的許多“努力”,看起來是那麽的“小心翼翼”。
    狼媽曾語重心長地對小狼教育道:“女孩子一定要矜持,不然男人該不在乎你了。要切記‘上趕著不是買賣!’更不能腦袋一熱,在結婚之前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了出去。”
    我應該確實是一個偏激的精神病患者。
    當我聽到小狼轉述的這句,媽媽教育女兒時都會說到的,本來再正常不過的一句話時,竟升起了一股自己的“真心”,就這樣被人辜負了的“憤怒”。
    我雖然虛偽,卻也受不了一丁點的質疑。
    這股莫名的“憤怒”,幾乎伴隨著後來我倆相處時的每一刻。
    她是真的想要嫁給我。
    可自始至終,我都沒有叫過她一句“老婆”。
    我一直覺得,這個稱呼很神聖。我不敢在沒有得到法律認可的前提下,去褻瀆“它”的神聖。
    雖然在那個年代,“老公”、“老婆”的稱呼,早已在小情侶之間泛濫。
    就算小狼幾次三番地暗示過她的渴望,我卻還是在固執地堅守著那份底線。
    至少與她在一起時,我是這樣的。
    比如我曾向回讀後的新同學們,這樣介紹過小狼:“這是我的女朋友。”
    對眾人回以禮貌的微笑後,她趁著一個無人的時候,趴在我耳邊,輕聲取笑道:“你可真屯!”
    當時的我,隻顧著惱怒於她嫌我“土氣”的評價,竟沒有猜到她的言外之意,其實是想讓我對眾人大聲宣布:“這是我的媳婦兒!”
    在朝我索取那支“指環”之前的一天,還曾發生過一件事情。
    那天我們因為壓堂,所以放學很晚。
    每天都與我一起結伴而回的小狼,自然在我班的門口,等了我很久。
    等我看到有些“疲態”的她時,不禁歉意一笑,關切道:“站累了吧?”
    她點了點頭,忽然提出了一個很奇怪的要求:“等你們班的人都走光了,你帶我去你們班休息會兒吧!”
    就這樣,我們最後在學校中逗留了很久。久到我倆走出校門時,隻剩門衛室的燈,還在亮著。
    那天,我久違地吻了她。
    手腳也在所難免的,有過許多“不老實”的行為。
    那天,她總是會用玩笑的口吻,莫名其妙地重複著這樣一句話:“這家夥兒還沒結婚呢,可不能讓你想怎麽地,就把我給怎麽地咯!”
    那時的我以為,她這是在對我的諸多“不老實”行為,給予“警示”。
    更是一種拒絕。
    現在我才懂得,她拚命想要的,其實是聽我回她一句,“我一定會娶你”的承諾!
    因為在我送她“指環”的那天,她曾很認真地問過我這樣一個問題:“我應該戴在哪根手指上才好呢?”
    我心中的第一反應,當然是戴在無名指上最好。嘴上卻很裝b的回了句:“隨便哪根都好咯。”
    隻因我當時的“心髒”,尚在為“指環”的“昂貴”而“滴血”。
    以至於在送她回家的路上,我也總是心不在焉、悶悶不樂。
    可即便我的表現差強人意,她還是在臨進單元門的時候,用了一個十分“特別”的方式,與我揮手告別。
    特別之處在於,正常人揮手,都是“手心”朝外。
    可那天她對我揮動的,卻是“手背”。
    隻是為了讓我看清,她不知何時,已經偷偷戴在了自己無名指上的,那支“廉價”的指環。
    我確實看見了,看得很清。
    也確實為此而感到開心。
    但我的嘴角,卻怎樣都彎不起來。
    我很難過,因為又要與她分別。
    因為又要回到,那個重新陷入到“混亂”之中的家庭。
    因為又要麵對,媽媽那“又死哪玩去了?為什麽會回來這麽晚?”的質疑。
    其實,我應該開心才對。
    因為,媽媽已經很久都沒有關心過我的存在。
    可是我知道,那是因為老龐不在了,她才終於想起了我。
    在我長到了拚命渴求自由的年歲裏,媽媽那突然降臨的關心,隻會令我感到窒息。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失去了感受幸福的能力。
    哪怕我親眼看見了,那個口口聲聲沒有“八千萬”的彩禮,她的父母絕對不會把她嫁出去的女孩,真的將我送給她的,那支不到五十塊錢的廉價“指環”,那支我始終都羞於以“戒指”相稱的廉價禮物,鄭重地戴在了自己的無名指上時,我都悲觀地認為,那一定是我自己想多了!
    傳說在左手的無名指上,有一條“愛情靜脈”,直通心髒。
    所以,將戒指戴在那裏,就象征著接受了這段,要用一世相守的婚姻。
    我倆都知道、並且與彼此分享過這個傳說。
    所以,小狼從來就沒有真的想過,要我用“八千萬”的彩禮去娶她。
    隻是一個進貨價恐怕都沒有五毛錢的假玉指環,她就情願把自己套牢。
    是我在不該認真的地方,莫名其妙地較了真。
    卻在最該去珍惜的地方,愚蠢地選擇了無視。
    我以為,她會像我已經有過的所有“離開”一樣,在我的心裏“驚鴻一瞥”,然後像一朵浮雲那般,飄散不見。
    我以為,我可以像對所有已經離開了的人那樣,隻當她從未來過我的世界。或者隻是把她留在我的記憶裏,偷偷地想念,直到再也想不起來。
    我以為,我很快便可以找到替代。畢竟,我是那麽的受人歡迎。而且,我還是那麽的“花心”,見到美女就會幻想著與她探討“醫學”的奧妙。
    不止是花心,我還非常的“濫情”。遇見一個,就會深愛一個。
    無論身邊是誰,我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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