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勁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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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也正是為了獲得婷婷媽的同意,我才終於有了,能夠開口勸婷婷“回家”的理由。
“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後,並沒費任何周折,婷婷便同意了我所提出的,讓她先回家勸勸她的媽媽,同意其隨我去寶泉嶺“蹲監獄”的想法。
為了徹底封住婷婷的後路,在勸她時,我還特意用了這樣一段話,作為結尾。
“反正你應該早就不怕你媽會把你抓回去了。否則的話,怎麽敢一個人去公眾場合,又是理發,又是逛街的,對吧?”
最初我倆選擇逃離時,目的明明是為了自由。可在“逃亡”的途中才漸漸發現,從用“逃”的方式選擇離開的那一刻起,“自由”二字,便永遠地從我倆的世界裏消失。
直至此時此刻,我也才忽然明白,對於一個心被鎖住的人來說,再遠的遠方,也不過是另一間裝滿監控的“倉房”。
成人的世界好假,我也丟掉了真實,
媽媽當著婷婷的麵,撥通婷婷媽的電話前,還假惺惺地問了我一句:“你可想清楚了,我真要打電話了。別到時候你又反悔,再轉身領著人家孩子跑了!那可就再也別想我去管你的破事了!”
就算是“白癡”,也該明白,媽媽這句話的本意,到底是說給誰聽的。
事實上,婷婷並沒有得到任何的反應時間,媽媽便已將電話接通。
“喂,你來把你姑娘接回去吧,在我家浴池呢!”
婷婷媽來時,沒有任何的吵鬧。
娘倆見麵,平靜如水。
結伴離開時,婷婷還很自然地挽起了她媽媽的胳膊。
門被關上的一瞬間,我的內心立時升起了一股深深地解脫之感。
一直以來,我總是期待著可以肩負大大的責任。特別是進入青春期以後,我更是覺得自己離功成名就,差的隻是一個機會而已。
可當我真的有了“機會”時,卻發現自己竟然弱到連養活自己的能力都沒有。
搞笑的是,即便是這樣,我還信誓旦旦地要給一個女人幸福。
甩開包袱後的輕鬆,很不道德。
但是輕鬆的感受,卻是事實。
接連好多個晚上,我雖然還是會想念婷婷的“身體”。但對於這個人,我竟沒有半分留戀。
當我重新習慣了,用“右手”替代她的存在後,難免開始後悔起,當初要勸婷婷陪我去“蹲監獄”的決定。
感動,真的不能替代愛情。
特別是對於我這樣一個“賤人”來說。
當她不能繼續感動我,並且開始向我索取平等的付出時,我便隻是想要離開。
就算那種極端被寵的感覺,再怎樣使人迷戀,也永遠不會值得,付出我的自由去換!
借口說了一大串,並不能證明我是個渣男。
渣男的原因是,我又遇到了小狼。
我去寶泉嶺上學一事,已成定局。
隻是時間上,要等到年後。
因為距當年的寒假,僅剩半個月的時間。
一個小時的車程,雖然不遠。
但去沒多久便要回來,媽媽也不想折騰。
畢竟“歲尾”時分,也是她工作最忙的時刻。而且我的學業,也已不再擁有可以被“耽誤”的空間。
當小狼推開網吧的門時,我正坐在網吧的“1號”機位上,恣意地欺負著“boss”。
她一眼所見的,應該是我那張看著“boss”屍體下的滿屏“閃光”,興奮到麵容扭曲的臉。
完全沉浸在“人民幣”玩家獨有快樂中的我,並沒能發現,她是何時站在了我的身邊。
可當那個早被印在我腦海深處的熟悉聲音,在我耳邊響起時,我還是瞬間便被拉回到了現實之中。
“玩啥呢,這麽開心?”
我沒有回頭。但再看著電腦屏幕裏的滿滿“收獲”時,忽覺索然無味。
也是那一瞬間,我才忽然明白,一直以來我所逃避的現實,是沒有小狼的現實。
同樣我一直以來所沉迷的虛擬,是仍然可以擁有小狼的虛擬。
自從她“離開”以後,我便有了一個使用至今的網名:“小狼狗”。
那是另一個世界裏,我唯一的名字。
在這個名字裏,有“狼”,也有“狗”。
“狼”與“狗”的故事,因為這個名字的存在,才有了一個永不分開的結局。
我剛欲遮掩,卻又不想“此地無銀”。
我想要回答,卻連呼吸都開始發抖。
好半晌,才佯裝隨意地開口道:“你怎麽來網吧了?沒去上學嗎?”
“我來找你啊!而且你是不是過糊塗了?今天是周六,不上學!”
我猜到了,她是為我而來。
因為回話時,我早已用眼角的餘光,偷偷瞟過她的周遭——孤身一人,並無同伴。
記憶裏的她,對電腦不感興趣。
“網吧”,更從未成為過她的消遣之地。
倒不是她不喜歡,隻是她從小家中便有,並不覺得新鮮。
所以她會來這裏,隻能是為了找我。
我還是問了,因為我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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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並沒有糊塗,當然知道那天是周六。隻是她的從容回答,害得我一時失語。
為不使自己太顯狼狽,我強撐勇氣,抬起頭,與她對視。
那一眼,好似過了,一萬年。
耗時一年去養成的“狂妄”,就在她這隨意一瞧之下,化於無形。
害羞的不止是我。她也快速地別過頭去。蹙眉頷首,微微點頭。
又是那“一低頭的溫柔”,再次入了我眼。
霎那間,我魂不附體。
隻想隨她去吧,管它什麽“陰曹地府”,還是“幽冥豐都”。
去哪都好,有她就行!
我沒有繼續問她諸如“找我幹什麽”的無聊問題,隻是很有默契地站起身,挪到一邊,又用眼神示意她坐到我的位子上,開口道:“我發現了一個遊戲,猜你一定會喜歡!”
她的反應,也像個老友般自然。沒有任何假意的矜持,便乖乖地坐了下去。
微笑地看著我,關掉“傳奇”,雙擊“勁樂團”的圖標。
進入遊戲界麵的間隙裏,我一邊給她示範雙手在鍵盤上的位置,一邊開口道:“跟著音樂的節奏,在光標觸碰到底線的同時,像這樣按下對應的鍵子,就可以演奏屬於你自己的音樂了!”
說罷,我便親手為她戴上了耳機。
2004年,正是“韓流”最猛的年頭。
一首高耀太的《花火》,“彈”得她目眩神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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