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時間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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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人真的要相信自己的本能。
當你和一個人的初相識時,便感到渾身不適、吃喝不香時,這便是“生理性厭惡”準沒錯了。
對人也好,對事也好,唯有熱愛,可以永恒。
無論當初你下了怎樣的決心,隻要從開始時便不喜歡,那堅持的過程就隻有折磨。
可悲的是,無論你經曆過怎樣痛苦絕倫的折磨過程,也不可能得到一個能夠被自己認可的,“好”的結果。
包子的出現,改變了我的所有生活。
她很黏人,胸無大誌。
滿腦子想的,都是玩樂。
當我好不容易從一個“廢人”,熬成了司職救人的“英雄”,正準備為了事業大展一番拳腳的時候,卻又陷入到了對“調轉”的漫長等待裏。
所以,我能做的,便也隻有每日與包子在一起“玩樂”。
可隨著日子的推進,我發現我倆之間除了“身體”之外,再無任何可以“交流”的途徑。
特別是“心靈”上,我倆更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物種。
這也難怪,作為一個二十四周歲的成年男子,我是真的很難去與一個七、八歲的孩子耐心溝通!
因為包子並不是真的“七、八”歲大!
論實際年齡,她比我還要多活一年!
關鍵在這唯一的“交流”途徑上,我倆也不是十分和諧!
可以說是隻有“共振”,完全沒有“共鳴”!
而對現實的不滿,我卻無力更改。
畢竟在家人,也即是媽媽的眼中,包子已是我“明年的新年”。
當一個人活著,卻隻能去回憶的時候,他就等於是死了。
那時的我,與那些每天被家人推到巷子口處,坐在輪椅上,迎日出、盼夕陽的耄耋老人們相比,唯一的區別,可能就隻剩下了我還“年輕”。
可是“黃泉路上無老少”呀!
不是嗎?
事業上的“寸功難進”,感情上的“如鯁在喉”。閑暇裏,我便隻能寫下一段又一段文字,用以慰籍或者規勸自己。
比如在《新年裏寫給我明年的新娘》之後,又飽受了三個多月折磨的我,在一個失眠的夜裏,寫下了這篇《生命不可承受之殘忍》:
真的變了。
好多年前,我還是個孩子。
還以為時間,就是要用來浪費的。
青春,就是要用來揮霍。
那時候,真的好單純。
看到美好,會歡喜到哭泣。
相信友情,覺得兩肋插刀是榮耀。
有好多好多的兄弟。為了義氣,甚至寧願割讓心愛。咽淚裝歡,隻是為了單純的逞強。
已經變了。
明白了什麽叫力不從心。
長大的過往裏,傷痕累累的故事裏,我們隱藏了純真,掛起了保護的外殼。
真的以為自己仍然年輕。
以為自己,還是那個“十八歲”的自己。
直到那天突然發現,小我六歲的妹妹,已經十九啦!
一直以為,爺爺是家裏的健康榜樣。
記憶裏,還是60多歲時的他,和那個十、一二歲時的我。
總要小跑,才能勉強跟上他矯健的步伐……
可是,昨天的電話裏,才沒說幾句話的爺爺,竟然便有些氣喘籲籲了……
他真的是老了。
轉眼,竟然就快八十了!
忘了是什麽時候,我還有夢想,還想去流浪。
還希冀著,可以靠街頭賣藝支撐自己遊遍江山的旅途。
生於追逐,死在路上。
曾幾何時,看到“有情飲水飽”這五個字,會心生向往。看到相互攙扶,街頭賣菜或者結伴買菜的公婆,會羨慕。
我以為,我可以。
或許,我們真的可以。
但是,生活不允許世外桃源。
活著,是一種奢侈。
不珍惜的活著,是一種罪。
玩泥巴的夥伴,一起打架的兄弟,通宵唱過卡拉ok的姐妹們,不是已為人妻夫,便是已為人父母。
最不濟的,也已經奮鬥在養自己的道路上,成了誰或誰的下屬。
成了,生活的俘虜。
對於常常與夢想背道而馳的現實,我也曾無聲或者激烈的抗議過。
可是,我還活著。
“我還活著”就足以證明,我的抗議,失敗了。
有夢想的人,都睡不好覺。
睡不好覺,就會精神衰弱。
很累,很苦。
我猜,“夢想”,便是那生命最不可承受之重吧!
但對於活著來說,這同時又是生命最微不足道之輕。
我們是不是都選擇了錯誤的方向?
讓鳥兒去遊泳,魚兒去飛翔?
我以為,我一直都是活在現實裏。
所以理所應當的,是一個徹徹底底的,“現實”的人。
可是為什麽清晨醒來,臉上還是會掛著淚痕?
為什麽夜晚來臨,還是會看著星星發呆?
為什麽看到美好,心會痛?
為什麽遇見單純,會,自慚形穢?
我到底,是魔鬼?還是,信徒?
我們總是很掙紮,從來不敢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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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滿嘴的真話,會被當成異類,或者傻瓜。
這世界是隻有我一個人在矛盾?還是我們都在矛盾?
抓不住、摸不到、趕不上,我詭異的想法,瞬息萬變。
我好像,真的不計得失過?
我好像,也曾瘋狂的執著過什麽?
我心中的血液,那燃燒著的熱血,怎麽冷冰冰的了?
它們,是不是都從這渾身的傷口中,流淌幹淨了呢?
太可怕了!
我竟然,是一個那麽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者嗎?
可笑!
可悲……
可是,為什麽總是看到、聽到、見到有人問,諸如“沒有錢你會愛我麽?”此類的問題時,會本能的出言譏諷?
“愛一個人,還忍心讓她陪你吃屎麽?”
老叔的話,猶言在耳。
我長大了,終於懂了。
事實上就是,沒種活的好,就不配談戀愛!
真實的是,沒有錢我會愛你麽?
“不會!”
給不起,就別說愛。
給不起的,就不是愛!
“愛”字丟出去,不是絆腳索,更不是套馬杆!
我曾經以為,被愛是一種責任。
現在才知道,愛人是一種義務。
而隻有“愛自己”,才是每個人都在樂此不疲地履行著的責任!
其實每個人都很自私。
自私的愛著。
甚至,自私的給著。
人類的本性,到底是什麽??????????
愛情不該有傷害,被愛應該很幸福才對。
不是麽?
原來就算是父母,也是不一樣的!
一個自私的人,就算為人父為人母了,它仍是自私的!
一個好人,就算是陌生的孩子它也會視如己出般對待!
這就是區別!
不然為什麽社會上,食子女之血肉以果腹的父母,與為了子女掏心掏肺的父母,會並存於世呢?
人和人是不一樣的。
就算是一樣的外貌特征,或者是性別、語言、職務甚至生活經曆都一樣。
但是那顆“內心”,也一定有著天壤之別!
我們都曾經想當然的以為,自己安了一顆好心,碰到的又全是好人,所以全天下的人,就都是好人!
我們的父母,和我們身邊的父母是愛我們的,所以全天下的父母,就都是愛子女的。
可是你要知道,這世界既然會有狠心的子女,便一定會有狠心的爹娘。
當然,有那相濡以沫的不離不棄,也必然會有那大難臨頭各自飛的“同林鳥”。
有共同浴血的兄弟,就有那落井下石的損友。
我們要做的,就是恩怨分明,區別對待。
人待我以真誠,我待人以真心。
人對我演戲,我還以演技!
不要做那迂腐的東郭先生!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堅持。
有良心是好的。
但永遠別去奢求,這個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有良心。
那樣隻是自討沒趣,自找苦吃!
活該失望受傷!
初生的牛犢,都是不怕虎的。
但凡是被咬了幾次又僥幸活下來的,再看到老虎時,肯定跑的比誰都快!
我們曾經都是那不怕虎的牛犢,也許現在,又都是那小心翼翼爬行的懦夫。
年輕人,可以很氣盛。
但是老了,就別做那自不量力的事兒。
螞蟻絆大象,隻會讓人不屑。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隻會為人所不齒!
阿呸!
惡心!
呸呸呸!
真惡心!!!
凡事皆有道,有道不如“得到”。
拿都沒拿得起,就別說放下。
就算這個世界裏,充滿了惡心的人和惡心的事兒。
但隻要別超出了胃的承受範圍,還沒到使人嘔吐吐的地步,也就那麽地了。
有些時候,打碎鋼牙真的隻能咽到肚子裏。
我們都活在旁人的麵具前。
如果有一天,你在身邊人的麵具背後,發現了一張極其可怖的醜惡嘴臉,也一定要心存感激。
起碼這麵具背後,還是個人。
不是社會越來越變態,而是人類越來越多,生存的空間越來越小。
資源,就顯得越來越少。
隨之而來的競爭,便會越來越大。
沒辦法,我們都要活著。
如果和你爭的那個,不是你寧可死也要讓它活著的人。
那麽,還是讓它去死吧。
我們都沒有機會重來一次。一開始錯了,就是錯了。隻能當成對的去走下去。
沒有後悔藥。
要麽去死,要麽就別說後悔。
不是不能給再多一次的機會,隻是,沒有時間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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