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時間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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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證明,人真的要相信自己的本能。
    當你和一個人的初相識時,便感到渾身不適、吃喝不香時,這便是“生理性厭惡”準沒錯了。
    對人也好,對事也好,唯有熱愛,可以永恒。
    無論當初你下了怎樣的決心,隻要從開始時便不喜歡,那堅持的過程就隻有折磨。
    可悲的是,無論你經曆過怎樣痛苦絕倫的折磨過程,也不可能得到一個能夠被自己認可的,“好”的結果。
    包子的出現,改變了我的所有生活。
    她很黏人,胸無大誌。
    滿腦子想的,都是玩樂。
    當我好不容易從一個“廢人”,熬成了司職救人的“英雄”,正準備為了事業大展一番拳腳的時候,卻又陷入到了對“調轉”的漫長等待裏。
    所以,我能做的,便也隻有每日與包子在一起“玩樂”。
    可隨著日子的推進,我發現我倆之間除了“身體”之外,再無任何可以“交流”的途徑。
    特別是“心靈”上,我倆更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物種。
    這也難怪,作為一個二十四周歲的成年男子,我是真的很難去與一個七、八歲的孩子耐心溝通!
    因為包子並不是真的“七、八”歲大!
    論實際年齡,她比我還要多活一年!
    關鍵在這唯一的“交流”途徑上,我倆也不是十分和諧!
    可以說是隻有“共振”,完全沒有“共鳴”!
    而對現實的不滿,我卻無力更改。
    畢竟在家人,也即是媽媽的眼中,包子已是我“明年的新年”。
    當一個人活著,卻隻能去回憶的時候,他就等於是死了。
    那時的我,與那些每天被家人推到巷子口處,坐在輪椅上,迎日出、盼夕陽的耄耋老人們相比,唯一的區別,可能就隻剩下了我還“年輕”。
    可是“黃泉路上無老少”呀!
    不是嗎?
    事業上的“寸功難進”,感情上的“如鯁在喉”。閑暇裏,我便隻能寫下一段又一段文字,用以慰籍或者規勸自己。
    比如在《新年裏寫給我明年的新娘》之後,又飽受了三個多月折磨的我,在一個失眠的夜裏,寫下了這篇《生命不可承受之殘忍》:
    真的變了。
    好多年前,我還是個孩子。
    還以為時間,就是要用來浪費的。
    青春,就是要用來揮霍。
    那時候,真的好單純。
    看到美好,會歡喜到哭泣。
    相信友情,覺得兩肋插刀是榮耀。
    有好多好多的兄弟。為了義氣,甚至寧願割讓心愛。咽淚裝歡,隻是為了單純的逞強。
    已經變了。
    明白了什麽叫力不從心。
    長大的過往裏,傷痕累累的故事裏,我們隱藏了純真,掛起了保護的外殼。
    真的以為自己仍然年輕。
    以為自己,還是那個“十八歲”的自己。
    直到那天突然發現,小我六歲的妹妹,已經十九啦!
    一直以為,爺爺是家裏的健康榜樣。
    記憶裏,還是60多歲時的他,和那個十、一二歲時的我。
    總要小跑,才能勉強跟上他矯健的步伐……
    可是,昨天的電話裏,才沒說幾句話的爺爺,竟然便有些氣喘籲籲了……
    他真的是老了。
    轉眼,竟然就快八十了!
    忘了是什麽時候,我還有夢想,還想去流浪。
    還希冀著,可以靠街頭賣藝支撐自己遊遍江山的旅途。
    生於追逐,死在路上。
    曾幾何時,看到“有情飲水飽”這五個字,會心生向往。看到相互攙扶,街頭賣菜或者結伴買菜的公婆,會羨慕。
    我以為,我可以。
    或許,我們真的可以。
    但是,生活不允許世外桃源。
    活著,是一種奢侈。
    不珍惜的活著,是一種罪。
    玩泥巴的夥伴,一起打架的兄弟,通宵唱過卡拉ok的姐妹們,不是已為人妻夫,便是已為人父母。
    最不濟的,也已經奮鬥在養自己的道路上,成了誰或誰的下屬。
    成了,生活的俘虜。
    對於常常與夢想背道而馳的現實,我也曾無聲或者激烈的抗議過。
    可是,我還活著。
    “我還活著”就足以證明,我的抗議,失敗了。
    有夢想的人,都睡不好覺。
    睡不好覺,就會精神衰弱。
    很累,很苦。
    我猜,“夢想”,便是那生命最不可承受之重吧!
    但對於活著來說,這同時又是生命最微不足道之輕。
    我們是不是都選擇了錯誤的方向?
    讓鳥兒去遊泳,魚兒去飛翔?
    我以為,我一直都是活在現實裏。
    所以理所應當的,是一個徹徹底底的,“現實”的人。
    可是為什麽清晨醒來,臉上還是會掛著淚痕?
    為什麽夜晚來臨,還是會看著星星發呆?
    為什麽看到美好,心會痛?
    為什麽遇見單純,會,自慚形穢?
    我到底,是魔鬼?還是,信徒?
    我們總是很掙紮,從來不敢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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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滿嘴的真話,會被當成異類,或者傻瓜。
    這世界是隻有我一個人在矛盾?還是我們都在矛盾?
    抓不住、摸不到、趕不上,我詭異的想法,瞬息萬變。
    我好像,真的不計得失過?
    我好像,也曾瘋狂的執著過什麽?
    我心中的血液,那燃燒著的熱血,怎麽冷冰冰的了?
    它們,是不是都從這渾身的傷口中,流淌幹淨了呢?
    太可怕了!
    我竟然,是一個那麽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者嗎?
    可笑!
    可悲……
    可是,為什麽總是看到、聽到、見到有人問,諸如“沒有錢你會愛我麽?”此類的問題時,會本能的出言譏諷?
    “愛一個人,還忍心讓她陪你吃屎麽?”
    老叔的話,猶言在耳。
    我長大了,終於懂了。
    事實上就是,沒種活的好,就不配談戀愛!
    真實的是,沒有錢我會愛你麽?
    “不會!”
    給不起,就別說愛。
    給不起的,就不是愛!
    “愛”字丟出去,不是絆腳索,更不是套馬杆!
    我曾經以為,被愛是一種責任。
    現在才知道,愛人是一種義務。
    而隻有“愛自己”,才是每個人都在樂此不疲地履行著的責任!
    其實每個人都很自私。
    自私的愛著。
    甚至,自私的給著。
    人類的本性,到底是什麽??????????
    愛情不該有傷害,被愛應該很幸福才對。
    不是麽?
    原來就算是父母,也是不一樣的!
    一個自私的人,就算為人父為人母了,它仍是自私的!
    一個好人,就算是陌生的孩子它也會視如己出般對待!
    這就是區別!
    不然為什麽社會上,食子女之血肉以果腹的父母,與為了子女掏心掏肺的父母,會並存於世呢?
    人和人是不一樣的。
    就算是一樣的外貌特征,或者是性別、語言、職務甚至生活經曆都一樣。
    但是那顆“內心”,也一定有著天壤之別!
    我們都曾經想當然的以為,自己安了一顆好心,碰到的又全是好人,所以全天下的人,就都是好人!
    我們的父母,和我們身邊的父母是愛我們的,所以全天下的父母,就都是愛子女的。
    可是你要知道,這世界既然會有狠心的子女,便一定會有狠心的爹娘。
    當然,有那相濡以沫的不離不棄,也必然會有那大難臨頭各自飛的“同林鳥”。
    有共同浴血的兄弟,就有那落井下石的損友。
    我們要做的,就是恩怨分明,區別對待。
    人待我以真誠,我待人以真心。
    人對我演戲,我還以演技!
    不要做那迂腐的東郭先生!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堅持。
    有良心是好的。
    但永遠別去奢求,這個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有良心。
    那樣隻是自討沒趣,自找苦吃!
    活該失望受傷!
    初生的牛犢,都是不怕虎的。
    但凡是被咬了幾次又僥幸活下來的,再看到老虎時,肯定跑的比誰都快!
    我們曾經都是那不怕虎的牛犢,也許現在,又都是那小心翼翼爬行的懦夫。
    年輕人,可以很氣盛。
    但是老了,就別做那自不量力的事兒。
    螞蟻絆大象,隻會讓人不屑。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隻會為人所不齒!
    阿呸!
    惡心!
    呸呸呸!
    真惡心!!!
    凡事皆有道,有道不如“得到”。
    拿都沒拿得起,就別說放下。
    就算這個世界裏,充滿了惡心的人和惡心的事兒。
    但隻要別超出了胃的承受範圍,還沒到使人嘔吐吐的地步,也就那麽地了。
    有些時候,打碎鋼牙真的隻能咽到肚子裏。
    我們都活在旁人的麵具前。
    如果有一天,你在身邊人的麵具背後,發現了一張極其可怖的醜惡嘴臉,也一定要心存感激。
    起碼這麵具背後,還是個人。
    不是社會越來越變態,而是人類越來越多,生存的空間越來越小。
    資源,就顯得越來越少。
    隨之而來的競爭,便會越來越大。
    沒辦法,我們都要活著。
    如果和你爭的那個,不是你寧可死也要讓它活著的人。
    那麽,還是讓它去死吧。
    我們都沒有機會重來一次。一開始錯了,就是錯了。隻能當成對的去走下去。
    沒有後悔藥。
    要麽去死,要麽就別說後悔。
    不是不能給再多一次的機會,隻是,沒有時間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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