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文化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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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分立之下,內閣、議會、最高法院,看似擁有了很大的權力,卻同時要受另外兩個部分製約。
就比如議會,擁有立法權,可以製定法律,但司法權不在自己手中,法律定得再好,也不能讓自己受益。
同樣的,擁有司法權的最高法院,可以裁決一切違法犯罪行為,卻不能想怎麽樣就怎麽樣,所做的判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否則裁決無效。
擁有行政權的內閣更是如此,前麵有議會拿著法律條文盯著,後麵有最高法院磨刀霍霍,誰敢亂來,就等著坐穿牢底吧。
將這三大權力分出去之後,皇帝就可以卸下重擔,輕輕鬆鬆當甩手掌櫃。
與此同時,掌握絕對軍權的皇帝,超然於三大權力機關之上。
槍杆子裏出政權。
隻要牢牢掌握軍權,就不怕底下人翻天。
如此安排,既解決了丞相缺位造成的麻煩,皇帝又大大減少的工作量,還最大程度了避免了官員的權利膨脹,對於國家造成危害,真是一舉多得。
朱元璋越想越覺得妙不可言,忙道:“傳旨,成立議會、內閣與最高法院,三權分立,咱勞累這麽多年,也想放鬆放鬆。”
作為工作狂人,朱元璋每日要處理的奏折堆得跟小山似的。
在此之前,他並不覺得累。
被天幕中的朱綾吐槽一番後,油然生出了深深的疲倦感。
老了!
他真的老了!
是個隻會給兒孫挖坑的老糊塗!
與其自作主張,多做多錯,一挖一個坑,不如趁早放手。
三權分立如此完美,早點誕生,以便更好解決丞相缺失帶來的隱患。
朱綾一聽,恨不得給這老家夥一榔頭。
前頭剛搶了朱棣的《永樂大典》,這會子又截胡她的三權分立。
無恥啊!
眾大臣也是臉色大變,繼而驚歎連連。
“這、這、這……”
“甚妙!甚妙!”
“將三大最重要的權力分化出來,每個部門掌握一個,彼此形成製約,真是太妙了。”
“神策,神策啊,女帝天縱奇才,聖明無比。”
“天才的想法,總是令人出乎意料,拍案叫絕。”
在場眾人對朱綾佩服的五體投地,讚不絕口。
隨著盤點越深入,剛開始那批反對朱綾的官員,已經生不出半點對抗之心。
沒辦法,誰讓女帝實在太強。
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強大,幾乎找不出可以攻擊的弱點。
在這種注定無法戰勝,朱綾注定登上曆史舞台,以絕世才情驚豔萬古的情況下,他們就算再傻、再頑固,也得提前抱大腿。
原大明的洪武、永樂等多個朝代,也是驚喜不已。
永樂帝朱棣感歎:“好,好,好!這三權分立,果真是千古良策!”
天幕畫麵一轉,放出朱綾實行三權分立之後,各個職能部門高效運轉,官員各司其職。
先進的政治體製,輔以朱綾製定的諸多思想先進數百年的現代政策,大明的發展進度一日千裏,日新月異,快得令人瞠目結舌。
不過幾年時間,大明各行各業的發展,就達到了農業時代的頂峰。
於是,朱綾順應曆史潮流,開啟了世界第一次工業革命,並打造符合華夏國情的工業體係。
前世小不列顛通過率先發展第一次工業革命,吃盡了時代紅利。
如今輪到東方太陽升起,她要讓華夏成為世界的中心。
工業由蒸汽機開始,緊跟著火車、汽車等相繼問世,各種繁重的人力被機器取代,生產力暴增。
一個藍星上獨一無二的超級巨無霸,就此誕生。
這時,天幕畫麵一分為二。
左邊是踏入工業時代、繁榮昌盛的大明,右邊是大明之外的各個小國,依舊處於貧窮、落後的封建時代,甚至還有好幾個停留在奴隸社會。
如此強烈對比,讓兩個世界的人再次沸騰。
“太不可思議了!”
“瞧瞧,這就是女帝治下的大明,太太太強了。”
“這也太誇張了,感覺跟做夢一樣。”
“到這裏,還有誰說女人當不了皇帝的?給老子站出來。”
“女人不僅能當皇帝,還能當好皇帝,未來女帝的成就,是之前朝代那些明君拍馬都趕不上的。”
“……”
眾人心情激蕩,對於朱綾的敬仰與崇拜,宛如看到神明顯靈降世。
【接下來是四大功績的最後一項——文化。】
【文化是國家的軟實力,看似不如政治與經濟,實際是影響力最長、最深遠的。】
【東方的華夏,西方的羅馬,號稱古代的兩大文明的燈塔。】
【西方的羅馬早已消亡在曆史的塵埃當中。】
【東方的華夏,卻源遠流長,任憑朝代如何更迭,始終不曾斷絕。】
【究其原因,就在於華夏文明多元統一,兼收並蓄,包容度更高,即便遭到外族入侵,也能以強大的文明生命力將其同化。】
【在文明這一塊,華夏對比世界其他文明,絕對是降維打擊。】
【朱綾深知文化滲透的威力有多可怕,她的大明鐵騎踏遍全世界的同時,也將漢文化傳播到了世界各地。】
說著,天幕畫麵一切,出現在了遼東。
朱綾滅了扶桑和高麗,將小日子和小泡菜變成奴隸,瘋狂剝削壓榨,以人命開路,快速完成了遼東的初期發展建設。
由於朱綾對思密達的小泡菜隻要厭惡,沒有深入骨髓的國恥憎恨,便讓人偷偷放了水。
是以,遼東初期建設發展完成後,小日子戰俘死絕了,小泡菜卻留了一部分。
因思密達已經滅國,即便朱綾大發慈悲給了他們自由,也是無路可去。
於是,這群淪為亡國奴的小泡菜,索性在遼東紮根。
剛開始,很多小泡菜還想著光複思密達王室。
隨著時間推移,文化影響力逐漸滲透,這些小泡菜全被洗了腦,早忘了什麽歐巴、阿西巴的。
更有小泡菜嚐過遼東美食,一吃入魂,瘋狂愛上。
蒼天啊,他前半生吃的都是些什麽玩意?
思密達的泡菜,丟給狗都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