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會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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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期,帝國的各種大會,小會是比較多的皇家事務所,內部要開大會,然後所屬的企業也要開小會。帝國中樞部門要開會,軍務署係統也要開會,總之是到處都是會。
帝國中樞部門的會議第一個議題是關於輿論領域的,就目前的局勢形態而言,世界大同觀理論的宣傳還要保持,但是宣傳力度可以適當的降低,因為代理性理論尚未成型,現有階段目標讓大部分人吃得飽飯,穿得起衣,能夠接受教育。冬天冷不著,夏天熱不著,是不變的。
其次就是教育係統問題。帝國的教育係統新形式的教育係統已經構建成了一套完整的體係,但是帝國財政比較吃緊,所以義務教育難度還是比較大的,隻能保證基礎教育係統,也就是能夠時文斷字,會算數正規的教育,目前還屬於階段,隻能說是隻能慢慢的去熬。
國立學府體係構建完成,並且初建成社證明近代化標準教育體係已經建設完成,可以適當推廣。目前,東遼和西寧兩地獲批建立東遼學府和西寧學府,但礙於帝國財政的現實問題,隻能支持率先申請的西寧地區。至於東遼地區,則是政策和相關的資金截流。當然,審查工作要到位,中央有空餘財政便會支持,沒有隻能靠地方支建。中央最多政策支持以及人才支持。
國子監和太學可以逐步關閉,目前來看已經具備關閉條件,最後一批學生的學業完成之後就地關閉。學生呢?由於是最後一批傳統教育體係的學生,因此剛好帝國的政策要進行改變。國立學府,西寧學府以及公辦的專業化學堂,高級學堂開始實行半推半公製,也就是學業之餘開始增加地方實踐和公共服務課,到地方參與公共建設,社會治理,比如到基層進行掃盲。掃除迷信參與地方的勞作,生產和生產技術提高等方麵,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在此期間,他們的考核成績是直接由群眾打分和基層幹部打分的,要寫理論報告和結業報告。
太學和國之間的教師基本上可能要轉讀理論研究和政史研究。帝國教育係統有意推進客觀重修史書論,包括個人史書評價要求客觀,同時不同時期的評價要集中審議或者是傳古修課。目前來說,目前來說沒有什麽用,一是增加文化認同,二是大宋帝國要新設史政部,一方麵收集古書,另一方麵要開始文化認同及文化宣傳理論研究,同時還要考慮史政係這個專業的畢業問題。
同時,決策係統要重新建立,一方麵是靠中央內部決策,這一點是曆史必然性。同時,依靠內導部強大的情報網,這一點呢,雖然情報係統的準確性可以保證,但是缺乏主能性,開始建立集中的審計通道,集中式收集民主意見,允許少部分地區執行基層自治製,但是目前情況下還是要官方引導和監督,以防失控。
還有其他方麵的問題,同時有關部門要根據各地風俗習慣進行改組生產,包括道德的研究,傳統道德,它有好的也有壞的,這個無法製定官方標準,隻能根據各地的情況來看。這個東西隻能依靠中央把控大的地方自主來決定,這個東西很難製定統一的官方標準。
中樞部門會確定了幾個大方向,然後接下來是收集民意,按流程走統計相關流程,具體工作具體實施。
原本準備散會,但是補充一點,各部門要立即開始文件審查,是否與帝國憲法違背?如果是正在執行時效性還存在的,要立即追回重新製定。如果屬於曆史遺留問題或特殊時期的寫材料報備審批,提交大宋帝國有關部門審查。
大宋帝國司法係統的會議主要是司法精神的含義,這一方麵基本上做得很好,隻是有一些特定法律需要重新審議。
根據東方地區的傳統思想,死者為大一個人,如果死了,罪行基本上是會放過一下的,但是修正民物法是特殊類法務,要不要繼續搞?需不需要修改成了一個難題?
為修正名物法,就是對於帝國體製內的公務員,軍人和特殊類職業者身後的墓碑。官方評價是有要求的,不能瞎寫。
股票案件中,許明君案,許明君作為帝國股資係統高層,操拱股票,致使重大國有資產損失。帝國法律體係根據修正民物法判決,剝奪一切身後名,包括著作及相關權,一律收歸公共使用。同時,官方對其定義包括墓碑上也就隻能寫許明君。
東遼大案中應涉及鴉片流通,都是頂格處罰。李繼玉按該條規定剝奪所有榮譽,原部隊對在西寧國戰時間因戰功顯赫,被授予西寧鐵血戰務部隊的榮譽稱號,同時,按照帝國相關原則,或者說潛規則,軍隊軍官實施槍決時,出於尊重都是實行的軍事專用的槍決,但是李繼玉,執行的是普通槍決,同時該部隊三十年內不會作為預備軍官培養,有關部門不會招收該部隊退出來的軍官,基本上算是廢了,政教員也被全部調走,接受政治審查。
這條基本上算是比較頂尖的,雖說很少用,但是還是要討論一下這個法律體係是不是可以直接廢掉。最終,經討論,這條屬於特殊類大法,如果要實行,需要執行法律係統大規模審議體係,即四方審計,帝國司法機關,民間律政工作者和普通民眾及天子召開聯合會議集中審票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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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一個體係問題,帝國的司法體係關於法院審理方麵,大理寺是作為二等的,一等的是帝國司法體係,隨機跳的職業人員甚至可能都不是帝國體製內的而是官方的非官方的律政工作者最後就是一個體係問題,帝國的司法體係關於法院審理方麵,大理寺是作為二等的,一等的是帝國司法體係,隨機挑的職業人員甚至可能都不是帝國體製內的,被司法係統專業的官員者組成臨時法庭,依據憲法體係為,進行相關工作。不過,這種天大的案子可能一百年都遇不到一個,現在要討論的是皇家事務所體係算不算在這個體係內?因為前不久遇到的東遼大案,由於涉及鴉片流通問題,搞得天子大怒,鮮有的在去個人化運動後,越過司法流程一律頂格懲罰。並且抽調的是六名皇家事務所體係的人,那麽這個一等法廷的隨機抽人是不是要包括皇家事務所?這是一個比較麻煩的問題。
其次就是關於皇權幹涉問題,其中包括比較敏感的大赦,實際上,許明君案考慮到許明軍算是帝國金融體係第一代職業從業者,對帝國的金融事業確實有顯著關注。天子在讓大理寺依法判決之後,特別對第三條剝奪身後名進行了回撥,承認其曆史功績。相關著作還是以他的名命字,並且執行的是公葬。
最終,經討論,小案像是小偷小摸這種可以適當的給個麵子,讓天子可以特免其他的大案要案殺人,這種是堅決不可能赦免的。以憲法為核心。
最後就是一些特殊法,包括軍隊軍紀這種專業性質很強,涉及麵比較廣的法,還要和有關方麵進行討論研究。這次會上肯定是做出不了決議的。
補充:一,各地區開始進行雙向教育,一方麵要深入講法律法治,另一方麵要根據各地情況融合性研究當地的道德理論,對於不好的要批評,對於好的要傳承下來,嗯嗯的下限是法律,上限是道德。進行雙向工作,這個隻能根據各地的情況,基礎原則是保證人身安全,不違背憲法。各部門進行研究理論統計匯報。這個東西隻能根據各地的情況來說,不可能做到全部都一模一樣。那會出問題。
二,律政工作者職業道德中將效忠天子改為效忠帝國。目前來說還不到那種地步,能夠把孝忠天子改為孝忠帝國,算是曆史性進步。
大宋帝國的司法相關成員裏麵包括律政工作者,帶來還屬於培養階段,是大宋帝國政法班集中培養的授課內容,包括職業技術,法律道德,道德技術之類的。
同時,宣誓詞改為:"我宣誓,我誌願加入大宋帝國治安官,成為大宋帝國治安官成員之一,堅決執行大宋帝國憲法內容,忠於國家事業,效忠帝國人民,堅決扞衛帝國主權,為帝國治安事業奮鬥終身。"
吾立誓曰:“餘願投身大宋帝國之治安部,矢誌不渝,為大宋帝國之卓越治安官。忠於聖天子,謹遵帝國之詔令,以大宋帝國與黎庶之福祉為念,殫精竭慮,盡忠職守,成其為適宜之治安官。
說還是有一些那方麵的色彩,但是已經算是曆史性的進步了。
是帝國司法係統的問題,某種程度上來講,為了確保帝國司法係統的獨立性以及防止地方行政人員幹預司法係統。因此,帝國司法係統授予了三個比較特別的主權,一是內部招考大宋帝國各部門的考試,基本上是吏部衙門下屬的吏部考試院。在主持而司法係統的是由各係統的內務部考試,同時,人才選拔晉升基本上也是內部自主決定,除非特殊情況,否則吏部和天子本人是不會太插手的。同時,監察工作也是司法係統的內部監察係統在搞。是驚動帝國的特大貪汙案,否則基本上內外部勢力不會插手。
一方麵是司法係統的工作特殊性,這點還是需要注意的。另一方麵是由於司法係統的組建,為防止行政力量和特殊人員幹預司法係統組建,甚至說司法係統的各個高層在幾十年內是不會挪窩,因為司法係統的逐漸是個比較大的貨,不可能幾十年,十幾年就建好,隻能慢慢熬。當時就情況而言,這一條有些不太合理。
決定進行少許改革第一點。幾十年不挪窩,這一點是肯定要變的。長期在一個位置,很容易一權獨大。
第2點,建立專業學堂。目前,帝國的律政工作者基本上還是老人前朝的訟師,因此在考取職業技能執照之前,官方不得不主持集中化培訓。
當中有兩個亮點是比較重要的,第一法無禁止皆可為法律,這個東西是製度性進步,因此是比較一個有爭議點的一個人,如果他道德在敗壞,他犯的事情恨不得人人得而誅之,但是對不起他犯的事情在帝國憲法中不是違法,那就不能判他,除非通過法律程序修正法律進行填補空白,這種就叫象征類案件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添補帝國法律係統空白。
帝國政法院作為帝國的最高司法培正機關,可能要拆分重解,組建治安官學堂,專門培養治安官律政工作者。學堂要專門培養律政工作者,同時成立一個總的司法學堂。政法院的目的就變成了主要負責職能性執照,考試像律政工作者這種專業性比較強的,通過政法院考試才能領取執照,從事相關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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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事務所方麵可能要的下屬的皇家律政工作中心可能要解散了,或者說要縮一下編,本質上是由於當時的司法概念尚未成行,不要說普通民間,就連官方多數還是依靠行政命令處理,沒有法這個概念,所以律政工作者吃飯問題就比較難,所以成立了皇家律政工作中心進行統一安置,偶爾是要執行強製性的象征的案件。王蘇大案,許明君案包括,因為涉及鴉片流通被頂格處置的東遼大案皇家律政所派人參與的。多半是初任被害者的辯護人,以前可能是直接下判決這回要出任被告和原告的辯護人,雖說有些紙麵工程,但也算是一種進步)
目前許明軍安明實業案之後,帝國司法體係已經有了曆史性突破,所以他們的吃飯問題也不用愁了,僅保留部分作為皇家的律政顧問,剩下的讓他們自謀出路。
就目前情況而言,多數是要被體製內吸收。受安明實業案中,因中央文件為限被迫撤回,所以各部門在進行緊急的措施修繕,文件審查需要大量的律政工作者,他們的吃飯問題是不用愁的,至於像民間大範圍的,這個是比較難的問題。
帝國律政培訓班上,一個老律政人的講話是有些狠的:"律政這個行業說白了,不能心慈手軟。比如說一個有錢人犯了罪,要很重的懲罰,但是如果你能夠在帝國現有刑法中找到漏洞,讓他可以輕判。那對不起,你就要利用這個機會。作為律政工作者,本身就是靠法律條文吃飯的,說白了,就是要和官府搶話語權。我過法律條文的條條框框,拿取最大的權益。這一行的職業道德就是收了錢就要辦事,當然那種罪大惡極的,除非是官府強製推行。最好還是不要接,我也不指望你們能全部聽,畢竟人還是要吃飯的,如果以後你們轉為功利性,也就是商業律政人的話,希望你們能夠保留一絲良知。"
國司法係統開始推行公益律政工作者主要是崇義公益公共服務這方麵的獎勵肯定是有的,獲得什麽公益律政工作者稱號這種,同時,如果想考公考編,可能會是一個加分項,雖說有些功利,但是就這個時代而言,理想主義者可能會有,但是很少,畢竟都是要吃飯的學,而是由說不定百年之後學習最好的那一批,就不奔著進入仕途了。就這個時代而言,多數人還是選擇進入仕,進入仕途就進入仕途。
包括軍隊律法,市政法律相關的特殊法需要和有關部門協商處理調整,尤其是涉及勳貴,宗室這種特殊領域的法案。
這次主持修正之一的是大宋帝國公務管理法,也就是內部文件的等級評定,最低的一級也就是公開級,是可以直接給普通人看的。當然,普通人也可能看不明白,這也誕生了職業戰略分析師,就是分析這種公開性文件有哪些亮點,這裏麵寫著中央的哪些決議和政策,有哪些時代紅利,有哪些可以掙錢的點。一方麵呢,是傳播另一方麵算是,普通人的一個時代紅利階級這個東西,目前而言,就帝國的情況肯定無法改變,但是給一些人跨越階級的機會還是可以做到的。
等計這個修繕條例是官方在搞,並且相關的程序是比較走到前麵的,甚至江南時期就有臨時條文。
行業還是比較新的,目前戰略分析師屬於兩極分化,頂尖的都在帝國的內導部和軍事分析部門,民間很少。許雲晴又結束考察,赴海外考察政治經濟。所以正兒八經到普通民間的也確實是比較少的,這是一個問題,中央在考慮如何處理。
大宋帝國皇家事務所江南辦事處零號客房外,趙宇看著中央各部門開會的會議記錄,不由得點了點頭。這群人總算不用我牽著走了,能夠自己開會出主意了。
趙宇可能是最後一任,權力比較大的,現在的他極少動用特權安排個官員之類的,其實還是可以做到,但是這種機會要慎用,是要用政治背書去承擔責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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