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交疊的巧合,還會是巧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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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人剛一進門,老板娘就熱情的招呼道:“兩位帥哥吃點啥?”
    小劉徑直過去,掏出證件說道:“老板娘,警方例行檢查。”
    “配合一下,把店裏的員工都叫出來,做個登記。”
    老板娘的熱情立減,關切的問道:“這又是出啥事了?”
    “沒啥事,定期排查外來人員嘛。”小劉含糊的說道。
    “你們店裏除了你,還有幾個人?”
    老板娘說道:“就我跟我老公倆人。”
    “俺倆都是本地人。”
    “你等等,我把他叫過來。”
    當黃燜雞老板走出來的時候,他們就知道這個人不是凶手。
    不僅在他的手上沒有看到紋身,身形也對不上。
    如果說嫌疑人是個有啤酒肚的小胖子,那黃燜雞老板就是個高壯大胖子,嫌疑基本被排除。
    他們火速登記了信息後,就出來趕往下一家米線店。
    排查工作瑣碎而枯燥,當陸執他們排查了五六家之後,也到了午飯的時間。
    各個餐館裏的人明顯多了起來。
    進去後一聽是警察,老板忙著做生意心不在焉的,都顧不上招呼他倆。
    小劉看這情形,說道:“查了好幾家,都給我查餓了。”
    說著,肚子不爭氣的咕嚕了一聲。
    “叮叮叮——!”
    就在這時,小劉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一看是鄭隊打來的,他急忙接起來。
    對麵傳來鄭義壓低的聲音:“小劉,你倆趕快來南邊數第五家的豬肉鋪。”
    “收到!”
    當陸執和小劉跑回豬肉鋪的時候,鄭義和卷卷正在路邊樹下閑聊著抽煙。
    此時,正好有人在肉鋪裏買排骨。
    老板給過了秤之後,拿起旁邊的砍刀熟練的剁了起來。
    手起刀落,幹淨利落。
    陸執眼神一凝,加強過的視力,清晰的看到了老板右手虎口處的紋身。
    那是一條騰空的小龍。
    而老板肚子渾圓的體型,也與取款機拍到的人十分相近。
    鄭義提醒他們道:“別盯著看。”
    “一會等買肉的人出來了,再行動。”
    “小陸和卷卷假裝買肉的,進去把他從肉案邊引開。”
    “讓他離手邊的那幾把刀遠點。”
    “我和小劉趁機按人。”
    鄭義決定先把人按了再詳細盤問。
    陸執怕卷卷受傷,這家夥畢竟沒有格鬥經驗,偷偷給他使眼色。
    一會往後靠啊,別傻不愣登的往前衝!
    卷卷會意的點點頭。
    不多時,肉鋪的客人拎著一兜兜排骨走了出來。
    鄭義說道:“小陸,卷卷上。”
    陸執想了一會,跟卷卷商量道:“一會我們這樣……”
    說著,他調動了一下情緒,就滿臉怒氣的推開門衝進了肉鋪。
    哪知道才剛一靠近肉案,係統就再次爆出了提示。
    【發現任務相關物品:鋒利的剔骨刀】
    【用途:分屍工具】
    陸執眼神一凝。
    實錘了,你這個殺害賣淫女分屍剔骨的凶手!
    老板正在拿著刀剔肉,聽到動靜轉過臉來。
    看對麵兩人麵色不善,他皺眉問道:“兩位有什麽事?”
    陸執一臉嚴肅的,低聲說道:“老板,你過來一下。”
    “我怕說大聲了,影響你生意。”
    老板一臉疑惑,但是看他一本正經的樣子,還是放下刀擦了把手走到了肉案外麵。
    “咋了,老弟?”
    “咋了?你還好意思問?!”
    陸執說著,一個轉身在老板和肉案之間站定。
    這一舉動,也成功引得老板側身,後背朝著大門口。
    他一指前麵的卷卷,說道:“我從你這裏買的肉,回家吃的我弟弟拉肚子。”
    “都進醫院洗胃了。”
    聞言,卷卷抱著肚子就開始“哎呦喂”的叫喚起來。
    要不是地上油汙太多,他恨不得躺地下去打兩個滾。
    老板一聽這話,滿臉愕然。
    且不說這倆人他十分麵生,根本沒來買過他的肉。
    單看現在這個態度,怎麽看都像是來碰瓷的……
    老板眼神不悅,說道:“兩位小兄弟,我這可是小本生意,你們高抬貴手吧。”
    “咱心裏都清楚,你吃的肉不是從我這裏買的。”
    該說不說,這老板還算是個買賣人。
    軟話說完了,他話鋒一轉說道:“如果你們非要訛我,那我可要報警了……”
    話音剛落,老板感覺有人在背後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扭頭一看,一本警察證出現在眼前。
    鄭義說道:“警察來了,有點事找你問問。”
    老板一看,眨眼間的功夫,自己不知不覺已經被四人給圍在了中間。
    他有些膽怯的咽了咽口水,問道:“警官,有什麽事嗎?”
    幾人見他沒有暴力抗拒的意思,均是鬆了口氣。
    陸執靠近鄭義耳邊,低聲叨咕了幾句。
    鄭義點點頭,拿出手機發了條信息。
    看他們倆竊竊私語的樣子,老板更慌了。
    有啥話你倒是說出來,別當著人麵偷偷摸摸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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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義說道:“別緊張,就例行詢問。”
    “姓名?”
    “陳自強,35歲,本地人,離婚獨居!”
    陳自強倒是光棍,鄭義給他起個頭,他就十分配合的說出了一長串身份信息。
    鄭義問道:“前天晚上你在哪兒?”
    陳自強想了一會,答道:“我在家裏看電視啊。”
    “有沒有人能給你證明?”
    “沒有,我自己一個人住。”
    鄭義繼續問道:“昨天早上6點,你在哪兒?”
    “6點?”陳自強反問了一聲,這才做出回答。
    “6點我已經從屠宰場拉了肉回來,開始賣了。”
    “對麵社區很多老人喜歡趕早市,有不少老客戶會早起來我家買肉。”
    陳自強感覺越問越不對味,這怎麽聽起來都不像是例行詢問。
    他忍不住反問道:“警官,到底出啥事了?”
    “我先聲明啊,不管出啥事,那肯定不關我事!”
    “我可是守法公民!”
    有點不對勁了……
    陳自強剛說完,陸執的心裏就升起一團疑雲。
    昨天早上6點,那可是紋身凶手去自助取款機取錢的時間。
    如果那個時間點,陳自強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隻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他們找錯人了!
    但是,所有犯罪特寫都能對的上號,再加上陳自強手上的紋身,熟悉飯店街垃圾桶的情況。
    最關鍵的一點,剛才他還發現了分屍的剔骨刀!
    當巧合頻繁的交疊在一起時,巧合便不再是巧合。
    所以,到底是陳自強在說謊?
    還是凶手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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