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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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風落地桐市,是下午兩點。
不同於第一次來桐市拖著笨重的行李箱,沿著街道一步一步找門牌號。
這次除了手機,她什麽也沒帶,心情卻比任何時候都要沉重。
走到小賣部,正在外邊收拾瑣碎紙張的文晴隱約察覺到一道目光,手上動作停下來,抬頭,就瞧見一姑娘紅著眼眶看她。
文晴登時愣了一下,馬上放下手裏的東西走過去,“粥粥啊……”
她剛出聲,盛風的眼眶就霧了層淡淡的水汽。
“傻孩子,哭什麽啊。”文晴把她摟懷裏拍了拍她的後背,止不住的呢喃著,“回來也不說一聲,文姨買車了,你來我能開車去接你……反正回來就好回來就好,趕緊進家裏來。”
她拉著盛風的手走進小賣部,說是小賣部,現如今已經變成了小超市。
兩層樓變成了三層樓,寫著‘晴天家庭超市’的大紅招牌掛在梧桐枝葉叢中,經過風吹雨打,招牌漸漸褪色,顯得灰撲撲的,但依舊是整條路最靚的風景。
“累了吧,先喝點水。”文晴用毛巾擦了擦手,擰開一瓶礦泉水遞給她,看她眼圈紅紅的,就止不住感慨的笑,抽出紙巾給她擦擦,“你沈姨跟你林叔去遛彎了,馬上就回來,文姨一起陪你等他們。”
盛風嘴唇囁喏,“他們……”
文晴正要開口,外邊傳來幾聲狗叫。
盛風抬起頭,就瞧見沈楠挽著林清嵐的胳膊站在門口。
浪浪躲在沈楠和林清嵐的腿邊,從縫隙裏瞅她。
盛風緩緩站起身,看到她時沈楠愣了一下,片刻後緩緩笑開,“粥粥回家了啊。”
“這孩子回來也不提前說一聲。”
林清嵐笑容一如既往的溫和。
熟悉溫柔的聲音恍惚間把她帶回四年前他們坐在梧桐樹下吃串的傍晚……
盛風眼睛酸澀,視線漸漸模糊,一顆懸了一路的心看到他們時,才終於安定下來。
——
晚上林清嵐親自下廚,沈楠和盛風坐在客廳裏剝蒜。
等蒜剝好了,盛風端到廚房去,才看到林清嵐脫掉外套後露出的胳膊、後頸、手甚至手指上猙獰錯落的燙痕,猶如揉皺的樹皮,凝固著火焰啃噬的疼痛……這隻是露出來的地方,衣服下麵可想而知。
見她難過的看自己手臂上的疤痕,林清嵐把火關掉,神色溫柔,“嚇到你了吧。”
盛風搖搖頭,喉嚨艱澀,聲音帶了鼻音,“林叔叔對不起,要是我知道你那時候重傷,一定會回國……”
“傻孩子,我和你沈姨就知道你會這麽想。”林清嵐歎氣,“你又不是醫生,回不回來的,叔叔也是躺在病床上讓醫生治。”
盛風搖頭,“你們對我這麽好,我卻幫不上一點忙……”臉頰蒙上一層淡霜,顯得無力又蒼白,“對不起。”
“這跟你沒關係,我是因公受傷,這是我的責任,跟你,跟被救的那個小姑娘,跟任何人都沒有關係。”
這群孩子就是太善良,才會產生不屬於他們的內疚。
林清嵐拍了拍她的發頂,“選擇不告訴你,就是怕你像現在這樣掉眼淚,你看,又掉淚珠珠了。”
盛風用手背擦了擦眼睛。
她內疚的是,沈楠和林青嵐對她這麽好,而她卻在他們遇到困難的時候,什麽都分擔不了,甚至一無所知。
“事情都過去了,你林叔現在文能揮斥方遒,武能上山打虎。”
他揮動菜鏟,說著還給她表演了一個金雞獨立,把盛風逗得破涕而笑,看他快站不穩了,趕緊扶穩林叔叔。
“不難過了吧?”看她抿著唇搖頭,林清嵐才鬆了口氣。
“其實生老病死都隻是生活的體驗之一,而這一次重傷也不全是不幸吧,救下那個小姑娘是幸運,更幸運的是也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
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時候,他其實是有意識的,腦袋裏走馬燈一樣止不住地打轉這幾十年來的過往。
“過去,我陪你沈姨娘的時間太少了,想想看,自從我們結婚後,我沒有正兒八經的送過她一束花,也沒有帶她出去旅遊過,總是被生活的瑣事絆住享受人生的腳步,所以這次生病也算得上一次別開生麵的遊曆,而這次遊曆,也讓我明白什麽才是最珍貴的。”
林清嵐的話語重心長,“功名利祿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珍惜身邊的人。”
沈楠聽到廚房裏的談話聲走進來,“你們爺倆在說什麽悄悄話呢。”
她的手臂搭在盛風肩膀上。
林清嵐把鍋裏的菜盛出來,“還能說什麽,誇你呢。”
“誇我?”
“誇你漂亮,誇你能幹,誇你是我們桐市的正義女神,是咱們家的中流砥柱。”
哪怕這話是故意逗她開心的,沈楠也樂,“那你誇對了。”
怕弄到她身上油煙味,沈楠擁著盛風朝外走,“晚上你睡兒林蕩那屋,四件套什麽的我剛換過。”
盛風沒拿對門的鑰匙,也進不去,住在林蕩房間,聽起來是個不錯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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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沈姨。”
洗漱用品,文晴已經拿來了,沈楠本想帶她去林蕩的房間看看還有什麽缺的沒,盛風看了眼狗窩的方向,自從她進來,浪浪就縮在狗窩裏沒出來過,不願意見她似的,這種落差感讓她有點傷心。
因為它把她忘了。
沈楠順著她的視線看過去,解釋道,“那場火災浪浪也在現場,就是它找到黎久,也就是困在火場裏的那個小姑娘的,隻不過因為受傷,現在不願意出來見人了,估計是怕你嫌棄它。”
難怪盛風想摸它的時候,它轉身就跑了。
她走過去蹲在狗窩麵前,浪浪隻有腦袋從洞裏露出來,身體蜷縮在小房子的被褥裏,把自己擋得嚴嚴實實。
盛風伸手,它就往裏縮。
“不會嫌棄你的。”她強行拉住它的一隻手。
起初浪浪還是有點抗拒,架不住她軟磨硬泡,才把它從窩裏拽出來。
看到它衣服底下的燙傷,盛風吸了口涼氣。
後背已經沒有從前那樣蓬鬆柔軟的毛發了,從後腦勺到尾巴,都是一片皺皺巴巴錯落的紅色組織……
盛風心疼地伸出手,在它傷口上輕輕碰了碰,它好像是怕自己醜到她,四條腿往後搗騰,還失落的耷拉下去大腦袋,它的尾巴也都斷了半截,不像從來那樣在她麵前炫耀似的晃來晃去了。
她記得它最不喜歡火了。
卻鑽進火場裏,還救了人。
“我們浪浪哪醜了。”盛風捧起浪浪的腦袋,“這分明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薩摩耶,鼻子圓圓的,眼睛大大的。”雙手揉揉它的兩隻耳朵,“一看就特別聰明,別的小狗都不如你。”
浪浪緩緩抬頭,歪著腦袋看她,好像在辨別她這話的真實性。
她從前總誇它的毛發柔軟,可它現在沒有毛了。
小區裏的狗友,也不跟它玩了。
浪浪覺得自己一點都不好看。
出門必須穿衣服,否則沈楠怎麽拉它,它都不出去。
“我說真的。”盛風用手指頭點了點它的鼻尖,“你可是救了一個人哎,就連大部分人類都做不到這點。”
浪浪聞言倒是驕傲的嗷嗚了一聲,情緒好了點。
但大眼睛依舊滴溜溜地盯她看。
眼神好像在問,真的不醜嗎?
直到盛風用像以前一樣的手法給它撓癢癢,浪浪才舒服地翻開肚皮,暫時放棄美醜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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