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戀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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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館飄來濃鬱咖啡香,露天座位上,幾位老人正悠閑地讀著報紙。
“要不要喝杯咖啡?”伽羅指了指那家咖啡館。
小心點頭,兩人在靠邊位置坐下,白玫瑰被放在桌上。
點過單,沒多久,侍者送來咖啡和甜點,小心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苦味在舌尖蔓延,卻意外地令人安心。
伽羅看著他的表情,輕笑:“苦嗎?”
“還好。”
“嚐嚐這個。”伽羅將一小塊蛋糕推到他麵前,“應該能中和苦味。”
小心用叉子切下一角,甜膩的奶油在口中化開,中和咖啡苦澀。
伽羅伸手,拂去小心嘴角奶油:“接下來想去哪兒?”
“都可以。”小心看向他,“有你在就行。”
碎光灑在兩人身上,將這一刻鍍成永恒。
又在外旅遊半月,兩人才回到家。
小心僅在家停留十日,便又匆匆返回克瓦拉繼續學業。
時光如白駒過隙。
公司蒸蒸日上,伽羅得以抽出更多時間飛往克瓦拉。
最長的一次,他在異國陪了小心整整七日。
第三年春,小心提前完成學業。
歸國休整一年,他重返克瓦拉參加畢業典禮。
典禮結束後,導師叫住他:“你是我執教二十年來,最具天賦的學生。”
“謝謝您的栽培。”小心微微欠身。
導師的目光越過他,落在不遠處樹下的身影上:“那是你的伴侶吧?”
“嗯。”
“若有一日,你們的愛在自己的國土無處容身...不妨考慮移居我的故鄉。”
小心沉默良久。
他想起每次機場分別時伽羅克製的擁抱,想起無數個隻能通過視頻相見的深夜。
愛與事業,終究難以兩全。
若要保全事業,他們的感情便永遠見不得光。
在外人、公眾麵前,也要時刻保持距離。
“多謝您的好意。”最終他給出了回答:“但我們的根在那裏。”
畢業典禮的喧囂漸漸遠去,小心走向等在樹下的伽羅。
陽光透過樹葉間隙,在他水藍色發梢跳躍。
“導師說了什麽?”伽羅接過他手中學位證書。
小心望向遠處那高聳的雕像:“他邀請我們去他的國家發展。”
“你怎麽想?”
小心抬手拂去伽羅肩上的落葉:“我拒絕了。”
回國飛機上,小心望著舷窗外雲海。
他不知道這雲層下藏著一場史無前例的評判和網暴。
回到家,小心在陽台寫歌,四首單曲數據在他腦海中閃過。
《極光》和《資產》雖然上榜,卻再難複現《原點》的輝煌。
伽羅將毛毯蓋在他膝上:“在想什麽?”
“音樂公司。”小心閉了閉眼,“又發來簽約邀請。”
“還是拒絕?”
“嗯。”小心轉頭看他,“我想保持自由。”
自由地創作,自由地相愛,哪怕隻能在陰影裏十指相扣。
伽羅讀懂那未盡的話語,輕握住他手。
8月5日早上7點27分
伽羅睜開眼,看到手機推送的消息,疑惑的點開社交平台,熱搜榜前五赫然掛著:
《原點》歌手身份曝光
《原點》歌手疑似同性戀
置頂帖子裏,一張身份證截圖明晃晃地掛著,連戶籍地址都沒打碼。
伽羅指節瞬間繃緊,手機屏幕在黑暗中發出刺眼的光。
小心身份一直都隱藏的很好,這一看就是開盒得到的。
他立刻撥通助理電話:“找律師,現在。”
“是。”
隨著身份信息曝光,第一條帖子評論區迅速淪陷。
有人扒出小心畢業院校,有人開始分析《原點》歌詞裏的“他”究竟指誰。
似乎沒人在意,這些消息來源是違法的。
更可怕的是第二條熱帖——
四五張街拍照裏,一個網紅女孩擺著造型,而背景模糊處,赫然是伽羅和小心十指相扣的畫麵。
拍攝時間顯示是三個月前,在克瓦拉的某條街道。
伽羅手指在手機屏幕上滑動,每一條新刷出的評論都像刀子一樣刺進他的心髒。
那些文字扭曲變形,在他眼前跳動:
[原來是同性戀寫的歌,難怪那麽惡心。]
[身份證地址都有了,不去人肉一下嗎?]
[旁邊那個男的是誰?求開盒!]
手機突然震動,屏幕上跳出一個陌生號碼。
伽羅皺眉,猶豫片刻還是接通:“喂?”
“還記得你答應我的事嗎?”
伽羅思索幾秒,終於想起這是莫瑞斯的聲音:“記得。”
“網上的事不用管。”莫瑞斯語氣篤定,“三天後來參加綜藝。”
掛斷電話,伽羅盯著仍在發酵的熱搜。
他不可能放任那些惡意揣測和人身攻擊。
中午11點12分,一條爆炸性話題空降熱搜:《愛的方程式》首檔同性戀綜藝官宣
點開話題,伽羅猛地站起身。
他撥通莫瑞斯電話:“你早就計劃好了?”
電話那頭傳來輕笑聲,伴隨著紙張翻動的沙沙聲:“算是吧。”
“你在算計我們?”
“怎麽可能?”莫瑞斯聲音突然認真起來,“隻是你們剛好和我們同路而已。”
同為深櫃多年,同被輿論審判,同樣在陰影裏相愛。
掛斷電話。
他盯著手機,不明白莫瑞斯策劃這檔綜藝的真正目的。
是覺得他們承受的罵聲還不夠多?還是......
下午3點07分,一個id為[窮風]的用戶發布的帖子悄然爬上熱搜。
[我全程圍觀這件事,最諷刺的是,居然沒人在意那些隱私信息是通過違法手段獲取的。]
[我們整天高喊“知法懂法”,可當違法的事真的發生在眼前,裝瞎的速度比誰都快。]
[我見過《原點》歌手很多次。他在各大商場或是其他地方演出,出國留學的錢,應該就是這麽攢出來的。]
[附圖為證:
112.25 聖誕夜街頭表演拍攝於xx商場)
28.13 …演出
3......]
[他是同性戀又怎樣?吃你家大米了?]
[不喜歡完全可以劃走,為什麽非要人肉、辱罵、恨不得把別人釘在恥辱柱上?]
[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是生而為人最基本的權利。]
[什麽時候開始,我們對陌生人的惡意,竟然能大到這種地步?]
帖子下方評論區逐漸分成兩派。
有人開始反思,有人仍在謾罵,甚至想開盒帖主。
理智的人占少數,終究是說不過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