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我國封建社會初期~戰國時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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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子百家散文6)
    3、《墨子》2)
    墨子的主要著作:
    2)《非攻》
    原文: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
    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嚐苦曰苦,多嚐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墨子》
    釋義:
    《非攻》上,主旨在於揭露攻國之不義,並且指出讚成攻國的言論是荒謬的。文章的中心論點,是在駁斥相反意見的過程中提出來的。
    駁斥的方法,是先舉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件為例,以引出一個判斷是非的準則,然後據以論證攻國之所以為大不義。
    這樣就近取譬,道理就淺顯明白。墨子的論辯,在先秦諸子裏,特別富於邏輯性,這篇就是一個例證。
    譯文參考):
    《非攻》——反對侵略別的國家
    今有一人,進入到別人的果菜園裏,偷摘桃李,眾人聽聞後都加以譴責,官衙將竊賊捕獲和懲罰。為什麽?因為他損人利己。
    至於偷竊別人的狗豬雞的人,其不義勝過進到別人果菜園裏偷摘桃李。為什麽?因為他損害別人的利益更多,其不仁更甚,罪行更嚴重。
    那麽進入別人圈養家畜的欄廄裏,偷人馬牛者,其不仁又更勝過偷人家的狗豬雞。為什麽?因為他損害別人的利益更多。
    如果損害越多,其不仁就越甚,罪行也越嚴重。
    至於殺死無辜罪)的人,奪其衣裘貴重服裝),取走戈劍武器)的人,其不義又勝過進入別人欄廄,偷走馬牛的行為)。為什麽??因為他造成的損害更多。
    如果損害越多,其不仁就越甚,罪行也越嚴重。
    現今,天下的君子都知道以上道理),並反對那些不義的行為。
    而如今對大行不義,攻取別人的國家,則不認為那是不義的行為,反而表示讚譽,說是義舉。這樣做還知道義與不義的區別嗎?
    殺死一人,是不義,必然構成一條死罪。如果按照這個說法類推,殺死十人,就是十倍的不義,必然構成十條死罪;殺死百人,就是百倍的不義,必然構成一百條死罪了。
    當此,天下的君子都知道以上事理)而給予譴責,說是不義之舉)。
    如今甚至於大行不義,攻伐他國,則不認為那是不義的舉動,反而表示讚譽,說是義舉。
    果真不知道那是不義的,所以把稱讚攻國的話記載下來遺留給後世;如果既已知道攻人之國是不義的,那他還有什麽理由把那種不義的行為記載下來遺留給後世呢?
    現今有人在此,少見把黑的說成黑的,而多見把黑的說成白的,則斷定此人不知白與黑之辯即分辨不清什麽是白顏色的,什麽是黑顏色的);
    少有嚐到苦的東西說是苦的,而多有嚐到苦的東西說是甜的,則斷定此人分辨不清甜和苦。
    現今對小的事情能分辨清楚是與非,對大的事情如攻伐他國,則不知道是錯的,反而讚譽它是義舉,這可是分辨得清義與不義嗎?
    足見知天下大事的君子,在分辨“義”與“不義”這個問題上,思想是混亂的。
    注釋:
    1、《非攻》共有上中下三篇。這裏選的是上篇。“非”是“非難”或“反對”,“攻”是“攻伐”或“侵略”,“非攻”就是反對侵略別的國家。
    2、園圃:種果樹的叫“園”,種菜的叫“圃”。這裏園圃是泛稱。
    3、非:非難,責備。
    4、上為政者:上麵執政的人。
    得:得到,這裏指捕獲。
    5、以:因為。虧:損害。
    6、至:至於。攘rang瓤音):偷盜。
    豚tun屯音):小豬。
    7、茲:同“滋”,更加。
    8、厚:嚴重。
    9、欄廄:養家畜的地方。欄:古代稱牛馬的圈。廄jiu救音):馬棚。
    10、苟:假如。
    11、不辜:無罪。也:語氣詞,引起下文。
    12、扡:同“拖”,奪。
    13、當此:現今。
    14、為:動詞。“攻國”是動賓詞組作賓語用。“今至大為攻國”就是說:“如今甚至於大行不義之事,攻取別人的國家”。
    15、這句說:必然構成一條死罪了。
    16、這句說:如果按照這個說法類推。
    17、十重:十倍。
    18、情:誠,果真。
    19、這句說:所以把稱讚攻國的話記載下來遺留給後世。
    20、說:說法,引申作“理由”解。連上句說:如果既已知道攻人之國是不義的,那他還有什麽理由把那種不義的行為記載下來遺留給後世呢?
    21、辯:同“辨”,分別,下同。
    22、也:疑是??文,應刪去。
    23、亂:顛倒是非。這句說:在分辨“義”與“不義”這個問題上,思想是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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