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縣試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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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斷李甲"持械傷人"罪實。依律當杖一百、徒二年半。
然按《問刑條例》之條款:
“生員犯奸盜詐偽者褫革”。
今雖未至奸盜,然行止暴戾已失士體,著即褫革衣巾,追繳廩米,革退生員,複杖八十、徒二年,以儆效尤。
二、張乙雖係苦主,然爭水互毆亦違鄉約。著罰銀三錢修葺社學,示薄懲而全教化。
三、傷齒湯藥銀三兩,著李甲如數賠付。所爭水渠由裏長重定分水規約,鐫石為憑。
此判既申王法,亦正鄉俗。爾等當思聖賢教化。
吳國大慶十年二月初五某府推官某判押訖。
…………
林澤祖慶幸的是自己熟讀了《吳國律》,否則的話做第三大題判詞題,還真有幾個坑避無可避。
第一個坑就是想當然放寬了對生員張甲的處罰。
這就是所謂士大夫階層特權階層思想作祟。
第二個坑就是對張乙量刑不當。要麽過重要麽就是免於處罰。
第三個坑就是輕視了裏長王丙的證言證詞。
林澤祖收拾完第三題的答卷心中多少有點小得意。
前兩道經義釋解可能眾學子分差不大。
但是這第三道題就是一道坎。
能答辯出像他這樣詳盡的應該寥寥矣!
除非也是像他這樣閑的無聊,啃過《吳國律》大部書的人。
然而事實卻很殘酷。
有錢有勢的世家官宦子弟本就淩駕於律法之上。大多都對律法嗤之以鼻,就更別提去研究它了。
而家境貧窮或一般的考生學子,即便有心想讀卻買不起。
還記得當初在鬆山書坊,詢問吳國律法曆史方麵的典籍之時。
自己被王山那老小子報出的五六百兩銀子嚇到的一幕。
………
林澤祖趕緊收了思緒著手書寫第五大題田畝計算題:
某圩田東西距三百二十步 南北距四百五十步,
中穿渠占地寬八步。
問實耕田幾何?
若是在前世這道題一分鍾就解決了。
但是按照當朝的解題格式一步一步下來卻要費時勞神。
除了計算不費勁之外,就光剩下寫字了,前提就是不要寫錯字。
解曰:
解法如儀:
一、步畝定製
按《吳國會典.戶部田製》
量地以營造步尺為度,一步合5尺,一尺合工部頒銅尺三寸二分。
畝法二百四十步方為一畝,百畝為頃。
二、田土丈算
圩田原積
東西距乘南北距得總步方
三百二十步積四百五十步合一十四萬四千步方。
渠道除豁
官渠縱貫南北長同圩田北表,計四百五十步。
渠道闊八步占步方八步 積四百五十步合三千六百步方。
三、實耕田計
扣減虛糧
原積減渠占得實耕步方
一十四萬四千步方減三千六百步方合一十四萬零四百步方
折合官畝
依會典折算:
一十四萬零四百步方商二百四十步方合五百八十五畝
四、具結呈報
該於實耕官田五百八十五畝,應造入黃冊,秋糧米依則例每畝科三升五合,共該征米二百零四石七鬥五升。
批紅:
田製關國本,丈量務精核,毋使豪右隱占,亦毋令小民虛賠。
此繳。
這道題還真不難,難就難在數字太大上,且書寫字時容易出錯。
林澤祖相信隻要朱文昌、王繼學等人細心書寫,那這道題等於是送分題。
至於其他考生林澤祖所接觸的倒不多。
不過從王繼學,李本典等人,剛接觸算術之時抓耳撓腮的情況推斷,估計這些考生也好不到哪裏去。
林澤祖剛收拾好第五題的答卷。
此時司號吏鳴鑼收卷的鑼聲傳來了。
時間剛剛好!
巡檢的兵丁就站在考舍門口,司機監視有冒時偷寫者。
還好的是經過正考一輪的淘汰,剩下的這些參加初覆的考生沒有違規者。
但也偶爾會傳來極力控製壓仰的歎息和哀嚎聲。
大概就是那些沒有寫完經義釋解的考生發出的哀歎。
巡檢的兵丁收完試卷之後,林澤祖抬頭看了看天。
此時的天陰沉的可怕,光線已經暗了下來。
看來下午這場大雨是免不了了。
林澤祖又抬頭看了看考棚的頂棚。
雖然棚頂是被清掃過,但保不齊雨下大了,頂棚會漏雨也說不定。
想到此處林澤祖也不敢賭,索性把心一橫趁還沒有下雨之前,把第四大題策論也書寫完成。
若不然到時候真要是下了大雨攪亂思路不說,行文下筆還得顧忌別汙卷麵。
第四大題為時務策問部。
這也是林澤祖沒有料到的。小小的一個縣試而已這不是為難考生嗎?
“今江南輸漕米四百萬石,河工歲費八十萬兩,當何以革弊利運”?
林澤祖不停地捋著思路。
首先
縣試策論考題通常要求考生以"臣對臣聞"等開頭,這個不能錯也不敢錯。
結構上要分為破題、承題、起講、入題、分點論述和總結需要符合八股文的格式。
但作為策論可稍微靈活一些 ,要注意的是用詞要簡練,引經據典的同時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不能光放空炮。
接下來題中提到漕米四百萬石和河工費用八十萬兩,其重點在革弊利運上。
還要分析當朝漕運的常見問題 。
官吏腐敗
河道淤塞
賦役不均
運輸損耗等
然後針對這些提出對策, 比如嚴查吏治、疏通河道、改革運輸方式 調整賦稅、加強監管等。
但是受到縣試考生身份的約限, 對策不宜過於宏大,需應更貼近地方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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