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鐵馬冰河入夢來

字數:7803   加入書籤

A+A-


    “風卷江湖雨暗村,四山聲作海濤翻。溪柴火軟蠻氈暖,我與狸奴不出門。僵臥孤村不自哀,尚思為國戍輪台。夜闌臥聽風吹雨,鐵馬冰河入夢來。”
    “鐵馬冰河入夢來”,這一出自宋代詩人陸遊的《十一月四日風雨大作》之詩句,不僅驚醒了深夜風雨中的詩人,而且還更讓向北他知道了“自己不僅僅也可以是詩意裏詩人,而且還更應該去做現實世界中的戰士。”
    許久了,屈指算來,來姑蘇北快四個月的向北,似乎已經不再是來之前的那個戰意滿滿的向北了。
    雖然,那裏麵有他因“迫於生計,需忙作於每一個日子,而無暇顧及自己腦子在怎麽想、該怎麽想”的緣故,但醉在了姑蘇裏的七裏山塘、十裏斜塘、東方之門裏……而忘卻了自己不僅僅是一個迫於生計需遊於蝦灘之上的“順民”,而且自己還更應該是活在現實生活裏的戰士之身份。不僅如此,當認識到去像“戰士”一樣的生活著才是他真正的的本色人生、才是他當前亟需去經營而或去喚醒的的人生呀!而這,於他該有多麽的重要和緊要,他心裏都再清楚不過了。
    “鐵馬冰河入夢來”?
    或許,12月9日冬月初九)這個淩晨的“那個”入夢,正是催醒他在接下來作為一個戰士活著和接下來作為一個戰士去吹響戰鬥號角,然後去發出熒屏上,類似於中國大陸,近些年熱播電視劇《亮劍》中,騎兵連孫德勝連長,在戰鬥中發出聲嘶力竭般的呐喊“騎兵連,進攻!”“騎兵連,聽我的命令,向敵人進攻!”“騎兵連,繼續進攻!”的“鐵馬冰河”之夢!
    真的當有誠如這樣的說辭嗎?
    或許,就像在這亂糟糟的世界裏,每個人真的都會遇見能屬於自己的那道光嗎?
    或許,在這個紛繁複雜的世界中,每個人都在尋找著那份能照亮心靈、指引方向之溫暖之力量?
    或許,生活的確充滿了挑戰與不易,但轉請相信,總有一束光會是專屬於你的光芒,而一直在前方靜靜地等待著你?
    或許,它真的是源自於一次偶然的相遇,一次心靈的觸動,又或是內心深處不滅的那一念夢想與堅持?
    這道光,能夠穿透陰霾,驅散迷茫,讓你在疲憊與困惑中找到重新站起來的勇氣嗎?
    或許,它教會我們在逆境中也要保持住希望,是因為美好與奇跡往往真的能在最不經意的瞬間獲得悄然般的降臨?
    那麽,讓我們帶著對未來的憧憬,勇敢地去邁出果敢的步伐,然後不斷地去探索與嚐試吧!
    即便路途遙遠且未知,請君也當相信,那份專屬的光芒終將會引領我們去抵達心靈的彼岸?
    或許,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會真的變得更加的堅韌與明亮,並學會用以溫柔和力量,去擁抱這個多彩而又不易的世界?
    ……
    12月9日冬月初九)這個淩晨的夢,居然是對方又像事發前的那樣,走到他的麵前說“沒有批複手續還是不行?”之類的話,隻是在這個夢裏,對方有了有別於事發前的那個刺眼的帶有滿是挑釁和奚落的味道。
    是呀,事情都已經過去快七年了,對方竟能堂而皇之的在沒有批複手續的情況下,偷偷的在他已有的出租車裏分兩次塞進去了十三輛披著出租車的皮卻不是出租車的“所謂的出租車,瞞江過海著營運了近七年。
    是呀,對方能在欲增上出租車的時候求著他所在的部門批複同意,到甭管他所在的部門是否同意他都已經把增上出租車那事弄成了“生米已經煮成熟飯”之既成事實,甚至都已經把增上出租車那事以指鹿為馬的方式弄成了“出租車”,在他屢次告發、指證的時候,卻以“對方曾得到他的“口頭同意”,即便那個口頭同意得不到任何物證、書證”的佐證,而轉而認可了對方的片麵之詞和口舌之語,而不理不踩他的告發和指證,而讓那被對方自己單方麵指鹿為馬的十三輛所謂不是出租車的出租車在其獨家霸盤、經營的地界上肆意狂奔的現狀裏,對方又焉能不入夢裏去挑釁、奚落他呢?
    況,沒有了他後續的告發和指證也絲毫起不了作用的陪襯,對方那獨家霸盤、經營的出租車行業便會少了越發霸道的味道而加持施壓於對方欲霸淩的某一方,人家又豈能善把甘休了而不走進他的夢裏去挑釁和奚落他?即便對方知道他迫於生計而漸漸忘記了他那作為戰士的戰意。
    對方是不同意他不再跟他,或者是暫時忘了跟他鬥下去的。
    如此這般,如此這般的入夢了去挑釁和奚落,那出租車公司之膽究是何其大矣,大到他投訴無門?一人一地界,一公司一行業的霸盤和獨家經營究是因何能長存呀,長存到他屢告無果?
    某某掃黑除惡辦公室:
    某某省某某市某某開發區某某出租車公司,違反某某部《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某某市人民政府規定,不等主管部門報經管委會批準,不經行政許可,瞞天過海,霸道偷增13輛披著出租車皮的所謂的出租車混藏於其獨家霸盤、經營的出租車中快七年之久都會無人管。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具體情況是:
    某年,某某省某某市某某開發區某某出租車公司,在未經開發區管委會批準,未獲開發區道路運輸局行政許可,未與開發區道路運輸局簽訂經營協議,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情況下,杜撰經由道路運輸局主要負責人口頭同意並口頭許可某某工作人員實為他串通好了的工作人員)蓋章而取得道路運輸證,且完全無視某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某年3月21日印發《某某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中“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製和無償使用,經營權期限5年。”之規定,私自與乙方龍忠明等人簽訂有“車牌號貴du8676”等出租車經營權期限為8年2018.7.1一2026.6.30)等內容的非法無效合同並營運長達近七年之久。
    試問:該出租汽車公司膽從何來?算不算黑惡勢力?
    試問:該出租汽車公司自行新增出租車時至今日,近七年來可有某某開發區管委會的批準?如有,又是在何時經由何部門何人批準?
    試問:該出租汽車公司可持有主管部門在管委會批準之後作出的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又可有《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內容?如有許可,又是何時經由何部門何人許可?如有許可,許可的內容又是什麽,且內容可符合“規定”?
    試問:該出租汽車公司可持有與主管部門在基於作出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之後簽訂的《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明文規定的7個方麵內容的經營協議?
    試問:該出租汽車公司可有主管部門在基於作出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之後發放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試問:該出租汽車公司是否是在按照《巡遊出租汽車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和“經營協議”投入了符合規定數量、質量要求車輛,並經主管部門核實符合要求後,得到的車輛《道路運輸證》?
    試問:該出租汽車公司何以敢不遵全市“經營權期限5年”之規定,而擅自與人簽訂“經營權期限為8年”的非法無效格式合同?
    試問:該出租汽車公司使用非法無效合同與經營者簽訂合同欺行霸市近七年,甚至會可以預見到的會實行一輪複又一輪地延續經營之現狀是否該被終結?是否可以任其、再任其繼續橫行?
    試問:該出租汽車公司應不應該為其行為承擔行政處罰甚至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試問:有司部門有沒有必要查清該出租汽車公司名下車輛背後的實際控製人都有誰,以證保護傘的有和沒有?
    試問:有司部門有沒有必要查清該出租汽車公司名下車輛出租車司機是否存在犯罪史、吸毒史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員和行為?
    另,某某部《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三條相關規定截圖,某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某年3月21日印發《某某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截圖,律師事務所調閱卷宗手抄記錄涉貴du8676合同之相關內容,貴du8676在某某地有償運營圖片等,是否可以供有司部門決策作出正確決定,和供大眾參考以給出良心點評!
    至於罰,自法之始便有罰也。所以某某出租車公司焉能不因有違某某部《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而不被罰?
    《大縱橫論·論法》:法為天授,與兆民約,世代相襲,應時鼎革,非為王專,不入情理。今卿為司寇,代天執法,自天子以下,犯者論罪,允公允正,懲之罰之,使知而後悔,改過自新。願卿恒無心,無心使人明。願卿恒懷道,懷道使人清。明而清,能而靜,知一知二,然後恪守嚴執,此為天授,與兆民約。
    可以說,法的開端是禁止,而用以禁止某種行為的方式,便通常是懲罰。而之所以去“禁止”,實則是為了保護社會秩序,然後再進而去維持一個社會的存續。
    法律的力量來自於人民的信任,強權亦不能扭曲法統,這是一個亙古不變的道理而或邏輯。因為無訟的背後,往往是昭示著法律的途徑已經走不通,甚至是昭示著法律已死!
    所以,某某出租車公司焉能不因有違某某部《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而不被罰?
    而罰者,自有罰沒和並處罰金之本義。
    如此一來,按照某某出租車公司自己搞的那個“出租車承包經營合同”之“接車之前乙方應一次付清承包經營費”合同條款內容,按一次性收取8年並以2700元月的承包經營費計,當罰沒這家公司已經收取的2700元月x12個月x8年x13輛車,共計336.96萬元。
    按照某某出租車公司“月收乙方管理費稅440元”計,當罰沒該公司已經收取的和即將收取的“440元月x12個月x8年x13輛車”,共計:54·9120萬元。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按照某某出租車公司“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安全風險保證金3000元……合同期滿,乙方未有損害……的行為發生,並與甲方賬務交接清楚,保證金全數退還乙方”之落地實效,當罰沒該公司已經一次性收取的且不可能有退的安全風險保證金3.9萬元。
    至於某某出租車公司在其他費稅和統一交保險、搞年審自己公司的車,在自己名下的另一塊牌子、同一個場地搞年審)等一係列灰色收入也當被罰沒或者有個說法不是?
    且罰沒不等於罰,在罰沒之後,當然得有按照某某部《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某某市政府之規定去並處罰金而或並處罰款不是?
    在如此這般沒收了違法違規所得和並處罰金而或罰款之後,當然要對其所擁有的所謂的不合規的,包括之前合規的各種經營許可去進行叫停,甚至是收回。
    因為不這樣做,焉能保得齊某某出租車公司那什麽樣的東西不死灰複燃、卷土重來,甚至會在將來變本加利地去找回其所受到的損失,而讓群眾受損,行業變黑,政府蒙羞?
    治霸道者,當然得以法,去據法以罰治其霸。
    治霸盤者,當然得分盤以治,讓其不再是獨家經營,行一人壟斷一行業之所謂的“偉業”,搞成什麽收費、走稅、定價什麽的都歸他一家一人說了算,甚至搞瞞天過海的把戲,將不是什麽東西的東西,諸如把“不是出租車的車輛加以鍍個色、披個裝什麽的”混入其旗下已有的正規的出租車之內充當出租車營運。
    至於,同一法人、同一實控人名下的某一公司的出租車,去其名下某一審車公司“年審”,豈不相當於把他自己的東西“從左手換到了右手”?
    不僅如此,將承包經營者開的車,都以合同的樣式,而或以潛規則的方式,去劃定到其名下的公司“年審”,那年審的收費高低、年審過程中的“這樣、那樣的去附加的,比如需要換這個東西、那個零件的等等”的要求及年審的服務質量、公信力又焉能合情合理依法依規的符合要求,特別是符合道路安全之基本要求?
    倘都爛成了如此也不為,則安全隱患、社會隱患實是極大,且極有可能演變成成也。
    所以,是時候了,是時候亮劍了!
    “鐵馬冰河入夢來”,麵對對方的肆意挑釁和奚落,麵對對方那國法天理難容之霸盤、霸道行徑,向北於夢後如上麵所述及的那般在心裏麵、腦海中一次次地複盤,開始了亮劍之前的戰前動員。
    他決定?
    他決定讓戰意醒來。
    他決定麵對對方的挑釁和奚落去像個劍客一樣亮出寶劍。
    他決定吹響戰鬥的號角並勇敢的戰鬥下去。
    他有信心,他也願意摒棄所有的阻力,一直戰鬥下去。
    他相信對方那覇盤霸道的獨立王國終究會倒下,因為霸盤霸道的東西在這個掃黑除惡的時代,終究會被掃掉除倒。
    “鐵馬冰河入夢來”,公元1210年,八十五歲的陸遊當時一病不起,然後在臨終前,給兒子們寫下了“《示兒》:死去元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這一首千古遺言的同時,也給後人留下了“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這一千古名句,留下了“鐵馬冰河入夢來”之至死仍不休、仍不息之豪氣幹雲之衝天戰意。
    以致他輩之豪氣幹雲,自始便永駐所有炎黃子孫心中,而讓後人從來不需要想起,永遠也不會忘記,且自覺地去追溯、拓展“他們這個偉大民族的氣節”。
    公元1210年,陸遊病逝前留下“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以昭他“鐵馬冰河入夢來”之戰意至死不休。
    而在這三年前,即公元1207年,陸遊之好友,南宋另一千古名將辛棄疾,也在悲憤中病逝。臨死的那天夜裏,他沒有交代任何家事,隻大呼:“殺賊!殺賊!殺賊!”,以昭“他醉酒之後寫下的巔峰之作,一首全篇皆是千古名句,後人難以逾越的壯麗詩篇《破陣子·為陳同甫賦壯詞以寄之》:醉裏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八百裏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聲,沙場秋點兵。馬作的盧飛快,弓如霹靂弦驚。了卻君王天下事,贏得生前身後名。可憐白發生!”
    陸遊寫“鐵馬冰河入夢來”,辛棄疾寫“夢回吹角連營”;陸遊寫“當年萬裏覓封侯,匹馬戍梁州”,辛棄疾寫“想當年,金戈鐵馬,氣吞萬裏如虎”;陸遊寫“胡未滅,鬢先秋,淚空流”,辛棄疾寫“倩何人喚取,紅巾翠袖,揾英雄淚”……
    再往前溯,辛棄疾臨死隻大呼三聲:“殺賊!殺賊!殺賊!”的79年前,麵對阻斷北伐的滔滔黃河,抗金名將宗澤在彌留之際,同樣大呼了三聲:“過河!過河!過河!”
    ……
    “鐵馬冰河入夢來”?
    “鐵馬冰河入夢來”!
    來?
    來!
    戰?戰?戰?
    戰!戰!戰!
    喜歡我回來時她卻走了請大家收藏:()我回來時她卻走了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