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莫須有冤獄:忠臣被害,千古悲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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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個字,刻進曆史的血淚
    “莫須有”三字,自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冬夜從秦檜口中吐出後,便成為中國曆史最黑暗的政治標簽之一。它像一把淬毒的匕首,刺穿了“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儒家理想;又似一堵無形的牆,將忠臣的熱血與皇權的陰影永遠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八百年後,當我們站在杭州嶽王廟的古柏下,撫摸“盡忠報國”四個鎏金大字,仍能聽見風波亭寒夜裏的嗚咽——“天日昭昭!天日昭昭!”這八個字的血書,不僅是一個將軍的最後呐喊,更是一個民族對“莫須有”冤獄的千年詰問為何“莫須有”能成為屠刀?忠良的血,究竟為誰而流?
    要回答這些問題,需回溯至南宋初年的山河破碎與時代裂變。那是一個英雄與奸佞交織、抗爭與妥協角力的時代,而嶽飛的悲劇,正是這個時代最尖銳的縮影。
    一、冤案前夜山河破碎與主戰派的脊梁
    (一)靖康之變華夏文明的至暗時刻
    公元1127年,北宋都城汴京(今河南開封)的春天來得格外寒冷。金軍第二次南侵,突破黃河防線,直抵汴京城下。宋徽宗趙佶慌忙傳位給太子趙桓(宋欽宗),自己帶著寵臣連夜南逃。此時的汴京,已是一座孤城守軍不足十萬,百姓饑寒交迫,而金軍的攻城器械已架到了城門之外。
    《靖康要錄》記載了當時的慘狀“金人攻通津門,矢石如雨,守陴者不能立。”城破之日,金軍“悉取宮人、珍寶、法物、禮器、渾天儀、銅人、刻漏、古器、景靈宮供器……”(《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三)。更屈辱的是,金人以“索金銀不足”為由,竟將徽欽二帝及後妃、宗室、大臣等三千餘人擄往北方,史稱“靖康之變”。
    這一事件,徹底終結了北宋168年的繁華。《宋史·欽宗本紀》評曰“宋之亡,非有戎狄之禍,實由內憂外患交迫,而君臣宴安,不能圖自強也。”中原淪陷,百姓淪為“遺民”,士大夫階層發出“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嶽飛《滿江紅》)的悲號。
    (二)主戰與主和兩種路線的生死博弈
    靖康之變後,宋室南渡,定都臨安(今杭州),史稱南宋。麵對半壁江山,朝廷內部迅速分裂為兩派主戰派力主北伐,收複失地;主和派則主張妥協求和,偏安江南。
    主戰派的代表是宗澤、李綱、嶽飛等人。宗澤曾任東京留守,以70高齡整頓防務,“招集義軍,聯絡兩河忠義”(《宋史·宗澤傳》),提出“過河、複燕、薊”的戰略;李綱任宰相期間,力排眾議,主張“修軍政、習戰守、以圖恢複”(《宋史·李綱傳》)。而最耀眼的將星,當屬嶽飛。
    嶽飛(1103—1142),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湯陰)人。出身農家,青年時投軍抗金,因驍勇善戰被擢為偏校。建炎三年(1129年),他率部在廣德、宜興一帶抗擊金軍,屢破敵陣;四年(1130年),於常州、鎮江大敗金兀術,收複建康(今南京),被宋高宗趙構讚為“中興以來,一人而已”(《金佗稡編》卷一)。
    相比之下,主和派的核心是宋高宗趙構與秦檜。趙構雖為皇帝,卻對金軍抱有恐懼——他深知,若迎回徽欽二帝,自己的皇位將岌岌可危。《建炎以來係年要錄》載,趙構曾私下對近臣說“朕恐金人複立欽宗,別立他人為主,朕何以自處?”這種“保權”的私念,使他本能地傾向於求和。
    秦檜則是主和派的“智囊”。據《宋史·秦檜傳》記載,他曾於建炎元年(1127年)被金軍擄至北方,兩年後“逃歸”南宋。這段經曆雖存疑(有學者認為是金人故意放歸的“間諜”),但他卻憑借對金政策的了解,迅速獲得趙構信任。紹興元年(1131年),秦檜任右相,公開提出“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投降綱領,主張放棄中原,與金劃江而治。
    (三)嶽飛的崛起抗金戰場的“擎天柱”
    主戰派與主和派的鬥爭中,嶽飛的崛起成為關鍵變量。從1130年至1140年,他率“嶽家軍”轉戰兩湖、河南、陝西等地,創造了無數軍事奇跡
    收複襄陽六郡(1134年)嶽飛以兩萬兵力,僅用三月便收複被金軍與偽齊(金扶持的傀儡政權)占據的郢州、襄陽等六郡,《宋史》稱“襄漢平,嶽飛威名益著”。
    郾城大捷(1140年)金兀術率12萬大軍南侵,直逼郾城。嶽飛以“背嵬軍”(精銳騎兵)長刀破金軍“鐵浮屠”(重甲騎兵),又以步兵“麻紮刀”“大斧”破其“拐子馬”(輕騎兵),大獲全勝。金軍統帥兀術哀歎“自海上起兵,皆以此勝,今已矣!”(《宋史·嶽飛傳》)
    朱仙鎮大捷(1140年)嶽飛乘勝進軍,兵鋒直抵舊都開封附近的朱仙鎮,與兀術10萬大軍對峙。此時,河北、山西等地抗金義軍紛紛響應,“父老百姓爭挽車牽牛,載糗糧以饋義軍,頂盆焚香迎候者,充滿道路”(《宋史·嶽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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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按此勢頭,嶽飛完全有可能實現“直搗黃龍,與諸君痛飲耳”的誓言(《宋史·嶽飛傳》)。然而,就在北伐形勢一片大好時,南宋朝廷的求和信號卻愈發急切——這背後,是宋高宗與秦檜對權力的焦慮。
    二、冤案釀成“莫須有”如何成為屠刀?
    (一)求和執念皇權與權臣的“共同利益”
    紹興十一年(1141年),金兀術在柘皋之戰中擊敗宋軍後,突然提出“劃淮為界,歲幣銀絹各二十五萬”的和議條件,但附加一條“必殺嶽飛,始可和。”(《三朝北盟會編》卷二百七)這一條件,正中趙構與秦檜下懷。
    趙構為何急於殺嶽飛?除了對“迎回二聖”的恐懼,更因嶽飛的“不合時宜”。嶽飛多次上書要求“陛下宜親禦六師,渡河決戰”(《鄂王行實編年》卷七),甚至在紹興七年(1137年)因“越職言事”觸怒趙構,被罷去樞密副使。趙構曾對大臣說“飛誌銳,特欲激勵諸將,然議論太峻,恐非朕所期望。”(《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一一七)這種“功高震主”的威脅,讓他寢食難安。
    秦檜則將求和視為鞏固權力的工具。他通過與金使勾結(據《續資治通鑒》載,秦檜曾“密遣使至金,許以殺嶽飛為信”),成為趙構最信任的“和議執行者”。兩人一拍即合趙構要保皇位,秦檜要掌大權,而嶽飛,成了必須清除的障礙。
    (二)羅織罪證“連環計”下的合法謀殺
    要殺嶽飛,需“師出有名”。秦檜與黨羽萬俟卨(o qi xiè)、羅汝楫精心設計了一套“連環計”
    第一步削兵權,奪其勢。 紹興十一年四月,朝廷詔命韓世忠、張俊、嶽飛三大將入朝,“改任樞密使、樞密副使,罷其宣撫司”(《宋史·高宗本紀》)。表麵上是“升遷”,實則是解除他們的直接統兵權。嶽飛入朝後,被調任“萬壽觀使”的虛職,徹底失去對軍隊的控製。
    第二步構陷罪證,製造“謀反”假象。 秦檜指使萬俟卨彈劾嶽飛“逗留舒州,不即進兵”(《宋會要輯稿》刑獄一),又令禦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審訊。審訊中,他們逼迫嶽飛“自誣”,但嶽飛寧死不屈,裂裳背“盡忠報國”四字示之(《宋史·嶽飛傳》)。見硬的不行,秦檜又命人偽造“嶽飛給張憲的書信”,謊稱嶽飛要“謀反”;又脅迫張憲、嶽雲(嶽飛長子)作偽證,稱“嶽飛嚐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一四二),暗示其有不臣之心。
    第三步“莫須有”的終極定罪。 韓世忠得知嶽飛被誣,憤然質問秦檜“‘嶽飛何罪?’檜曰‘其事體莫須有。’”(《宋史·嶽飛傳》)“莫須有”三字,意為“可能有、大概有”,是對法律的徹底踐踏。正如明代思想家王夫之所言“莫須有者,獄之奸者也。獄成於奸,而莫須為之辭,以鉗天下之口。”(《讀通鑒論》卷二十三)
    (三)風波亭的血色黃昏一代忠魂的隕落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除夕前夜,嶽飛與嶽雲、張憲被押解至大理寺獄。據《鄂王行實編年》記載,獄卒隗順冒死將嶽飛遺體背出,埋於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並在墓前種兩棵橘樹為記。臨刑前,嶽飛手書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這場冤獄,不僅奪走了一代名將的生命,更摧毀了南宋的抗金力量。韓世忠因質問秦檜,從此“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宋史·韓世忠傳》);張俊雖苟活,卻淪為秦檜的幫凶,“附會權奸,附下罔上”(《宋史·張俊傳》)。抗金的大好局麵,就此瓦解。
    三、千古悲憤冤獄的餘波與民族記憶
    (一)直接代價南宋的衰亡伏筆
    嶽飛之死,是南宋由盛轉衰的轉折點。《宋史·孝宗本紀》載,宋孝宗趙昚即位後(1162年),立即為嶽飛平反,追諡“武穆”,改葬西湖棲霞嶺。但此時距紹興和議(1141年)已過去二十年,宋金實力對比已發生根本變化——金朝遷都燕京(今北京)後,國力漸強;南宋則因主戰派被壓製,“士氣銷沮,國勢寖微”(《續資治通鑒》卷一百四十二)。
    更深遠的影響在於政治生態的惡化。“莫須有”成為後世權臣效仿的工具明代魏忠賢以“東林黨議”構陷忠良,清代年羹堯因“驕縱不法”被削官奪爵,皆可追溯至“莫須有”的邏輯——皇權至上,法律為私。正如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所言“專製政體的原則是恐怖,恐怖的目的是平靜。”但這種“平靜”,是以犧牲公平與正義為代價的。
    (二)文化符號忠義精神的永恒燃燒
    嶽飛的冤案,最終演變為中華民族的文化符號。自宋孝宗平反起,杭州嶽王廟便成為民間祭祀的中心。據《武林舊事》記載,南宋時“每歲清明,都人不論貧富,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明清時期,嶽王廟多次擴建,康熙帝親題“碧血丹心”匾額,乾隆帝六下江南四次謁廟,留下“百戰功成莫須有,一生忠勇重千秋”的感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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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藝術領域,“嶽飛故事”更是長盛不衰。元雜劇《東窗事犯》虛構了秦檜夫婦在陰間受審的情節,痛斥其“逞凶頑,設陰謀”;明代馮夢龍《精忠記》、清代錢彩《說嶽全傳》將嶽飛塑造成“忠君愛國”的典範,甚至加入“槍挑小梁王”“大鬧武科場”等虛構情節,強化其英雄形象。近代以來,嶽飛精神更被賦予新的內涵梁啟超稱其為“中國民族主義之導師”,鄧廣銘在《嶽飛傳》中評價“他的死,是中國曆史上最大的冤獄,也是最壯烈的犧牲。”
    (三)曆史反思誰製造了“莫須有”?
    “莫須有”冤獄的本質,是皇權專製與權力鬥爭的產物。宋高宗為保皇位,不惜犧牲國家利益;秦檜為固權位,甘當皇權鷹犬;而嶽飛的悲劇,正在於他既是“忠君”的典範,又是“威脅皇權”的存在——這種矛盾,在封建王朝的體製下,注定無法調和。
    但曆史的吊詭在於,正是這種“忠奸對立”的敘事,反而強化了嶽飛的“忠義”形象。正如文天祥在《正氣歌》中所言“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當後人在嶽王廟前追思時,他們追思的不僅是一個具體的曆史人物,更是對“正義終將戰勝邪惡”“公道自在人心”的信念。
    四、血寫的“莫須有”,刻在民族脊梁上的警鍾
    風波亭的寒夜早已消散,但“莫須有”三字依然如重錘,敲打著每一個讀史者的心靈。嶽飛的冤,是個人的悲劇,更是時代的傷口;他的死,是忠臣的絕唱,更是民族的覺醒。
    站在今天的視角回望,我們或許能更清晰地看到封建皇權的專製本質,才是“莫須有”冤獄的根源;而中華民族之所以能曆經磨難而不衰,正是因為有無數像嶽飛這樣的“脊梁”,用熱血與生命扞衛著“忠義”與“公道”。
    當我們撫摸嶽王廟“盡忠報國”的匾額,觸摸“精忠柏”斑駁的樹幹,耳邊仿佛又響起那八個字的呐喊“天日昭昭!天日昭昭!”這不是對曆史的抱怨,而是對未來的警示——唯有以製度約束權力,以民心凝聚正義,“莫須有”才能永遠成為曆史的名詞,而“精忠報國”的精神,才能永遠照亮民族前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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