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全國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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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師傅提供了汪家仁的摩托車樣式以及他個人的體貌特征等。周師傅說完,楊局長就問:“如果抓到嫌疑人,把他放到好幾個人中間能不能看出來?”
周師傅非常肯定地說:“沒問題,記得很清楚,保證能認出來。”既然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公安局立馬請求上海方麵協助。
1999年10月22日這天,刑偵畫像專家從上海鐵路公安局趕赴沈陽市公安局。因為案情重大,立馬開始繪製模擬畫像。
經過反複的推敲修改,最終繪製了一份周師傅覺得很像的畫像,但是周師傅總覺得哪裏有點不太對,想了很久都覺得隻有九成相似。不過臨審也沒什麽好辦法,先依照這個來吧。
隨後,這張畫像就被公布到了各個媒體渠道,同時配上了疑犯的體貌特征和基本信息。其中宣傳力度最大的是沈陽晚報,該報社10月25日的時候,直接將畫像刊登在了頭版頭條。
建國之後,這在沈陽還是頭一次,可見對該案的重視程度。隨著各界對案情的關注,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總共收到群眾舉報線索7,700餘件。
有問題靠群眾,這點話說的一點沒錯啊,群眾的力量是發揮出來了,警方也很快收到了各類線索。
我們再來看下汪家兄弟和孫德鬆,他們當時都在幹什麽呢?
首先是汪家禮。他自從作案之後,就一直和李靜風花雪月。湊巧這段時間李靜的回遷房也落實了,不過麵積不大,隻有一室一廳。
汪家禮想著李靜跟自己好幾年了,之前就說過,汪家禮一直在裝窮考驗李靜,但是這幾年下來發現對自己是真的好,就和李靜商量:“不行年底的時候結個婚,以後就好好過日子。”
不過這套房子卻讓李靜有了擔憂,他原本是想把房子留給女兒,於是擔心婚後汪家禮就擁有了房子的一半產權。
這也不奇怪,畢竟汪家禮一直不上班,手裏又沒錢,給人的感覺就是個二溜子。李靜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所以總擔心婚後被欺負,就一直讓汪家禮承諾,婚後一定要對他們母女好,並且不貪圖這套房子。
一次兩次還好,這時間一長,汪家禮不厭其煩,再老實的性格也架不住這麽嘮叨,於是就想著:“他喵的,你還真以為老子沒錢了?且不說我現在手裏有32萬,就算老家的房子一拆遷,我也能弄一套三居室。雖然我不買帕拉梅拉,但是我有錢我也不敢花。”
於是決定等著風聲一過,就立馬和李靜結婚,婚後大房子和小轎車一並安排。
於是10月25日這天,兩人吃過晚飯,電視上就開始播放1019案的案犯信息了。李靜走過來看了一眼,順嘴就說了一句:“這些壞人膽子可真大,光天化日下就敢搶錢,還把人給打死了。”
汪家禮聽完直接就問了一句:“是啊,你說能抓住他們嗎?”
李靜隨口問了一句:“我哪能猜到啊,不過畫像都出來了,我覺得遲早的事。”
其實這裏李靜很危險,如果把汪家禮換成白寶山,聽到這話,估計當夜李靜就被埋了。
不過汪家禮作為搶劫界的一股清流啊,必須得反問一句啊,他就問了:“你覺得畫的像不?”
這李靜聽完更懵逼了,緊接著回道:“這你問我,我哪知道啊,你今天好奇怪啊,我又不知道是誰,怎麽跟你說像不像呢?”
此時汪家禮聽完嚇一跳,心裏想著:“不會引起李靜的懷疑了吧?”
他已經好久沒出門了,家裏也沒有個報紙,於是他抓緊穿好衣服就下樓去了,不知不覺到了二姐家。
他打了個招呼就進去了,正好看到桌上有一張沈陽晚報,恰巧就是10月22日那天的,他就拿起來坐沙發上仔細看了起來。
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那張模擬畫像,不過他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覺得畫的不像。此時他又開始回憶整個作案細節,想了一會也沒想到到底是哪裏有破綻,他就又仔細端詳了一番,覺得這肯定不是自己。
既然上麵寫著嫌疑人45歲到55歲,那就隻能是自己或者二哥,當年自己正好45歲,汪家仁55歲,都擦了個邊,說像誰都有點像,但又不完全像,所以半天也沒看出來。
他就笑著對二姐說:“姐,你是不是想拿著這個報紙,去領這10萬塊錢懸賞呢?”
二姐回到:“家禮你都多大年紀了,還拿你老姐開玩笑,我上哪抓這人去,這好事能輪到咱家嗎?”
聽二姐這麽說,他也放心了,接著就拿著報紙去找汪佳仁。
汪家仁這邊自從拿了錢,天天的醉生夢死,有事沒事都去約炮。汪佳人給他看了畫像,他剛開始也有點懵
不過還沒一會,他就咧開嘴說了:“你可拉倒吧,我估計這是警察沒辦法,又怕隊上麵交不了差,所以隨便畫張像嚇唬咱們呢。”
他這句話,也是給汪家禮吃了一顆定心丸啊,出門就該怎麽嗨皮還是怎麽嗨皮。不過也是該好好瀟灑了,剩下的時間不多了。
因為此時之前提到過的家具城趙老板啊,雖然他當時沒有被搶,不過看到畫像他就想起了半年前的事。
雖然畫的不像,但體貌特征很符合,不管是不是,總要盡一份好市民的責任嘛,於是他就抓緊舉報了。
為了能引起警方的注意,他特意提供了當時記錄下來的車牌。很快,他提供的線索就和周師傅提供的線索對上了,警方立刻對車輛展開了調查。
不過幾天下來,沒有什麽新的進展,因為二人的摩托車都被倒騰了好幾手了,現在很難說清楚其中的聯係。
還有汪家禮借的那輛出租車,因為1019案件他們並沒有開車,所以到這裏線索臨時中斷了。
於是偵查員就把所有信息整理一份,交到了局裏。沈陽市局楊局長非常睿智,他此時覺得越是查不下去的線索,才正說明這裏麵有很大的問題。不但不能被難住,反而應該抽絲剝繭,務必一查到底。
不管這輛車過了多少手,賣給了多少人,務必全部調查清楚。局長下完命令後的第3天,事情就有了眉目。汪家仁的車,當時不是別人給辦的牌照嗎?
警方就找到了這個關係人,隻不過他是把身份證借給別人去辦了,具體給誰辦的他就不知道了。然後又通過他的介紹,找到了汪家仁的車隊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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