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執行槍決

字數:3906   加入書籤

A+A-


    此時,汪家仁的大名就赫然出現在了偵查員的視線中。
    隨後警方調出了汪家仁的照片,給周師傅一看,周師傅就說:“一眼我肯定,就是這個人!”
    沒錯,這邊汪家仁剛浮出水麵,其他調查組的好消息也接踵而至。
    根據汪家禮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民警回憶,汪家禮曾管別人借過出租車。
    還記得當時汪家禮酒駕被拘留那次嗎?當時就拘留在這個派出所,所以警察叔叔懷疑起這件事,就順理成章的調出了記錄。
    翻開記錄一看,經過和市局刑偵大隊的信息一對比,也全部吻合。並且因為倆人的名字關係,親兄弟的事實很快也被查實了。至此,汪家仁也浮出水麵。
    接著各方再把信息一匯總,沒跑了!這還等什麽呢?於是上報市局就開始部署抓捕行動了。
    1999年10月29日淩晨3點半,警方全麵布控完成。此時汪家禮不在自己家,汪家仁喝醉了在家呼呼大睡。
    偵查員就躺在汪家仁小區所在樓宇自行車棚的傳達室裏麵等。早晨840左右的時候,汪家仁準備騎車出門,由其中一個偵查員上去纏住他,並且拔掉車鑰匙,其餘人員從警車上下來,直接從身後就給汪家仁摁了。
    這邊汪家仁被抓獲的消息,立馬傳到了汪家禮家附近布控的警察叔叔那邊。於是上午9點多的時候,汪家禮外出後騎藍色摩托車回家,進屋之後他正準備生爐子,但是他並沒有關門。
    經過附近小賣鋪老板再三確認無誤後,等候了一夜的偵察員假裝問路子,趁著王家禮在反應的空檔,幾人一擁而上,就地拿下。
    汪家兄弟被捕後啊,警方第一時間要做的就是核對指紋。還記得當時“孫德林”作案時留下的血手印嗎?經過比對,結果沒有對上。
    於是又找來老周師傅辨認,周師傅一看又樂了,直接就對公安局領導說了:“各位領導,我敢肯定就是他!”
    楊局長單獨問周師傅說:“沒看錯吧?”周師傅說:“肯定沒錯!”接著,楊局長就代表沈陽警方給予周師傅一部分現金獎勵,並派人把周師傅送回了修車攤。
    剩下的事情就是審訊了。不過汪家兄弟也不會那麽容易招供的,雖然都知道就是這倆老小子,但警方現在也沒有掌握確鑿的證據。
    為了盡快獲取口供,最終楊局長親自坐鎮:
    “呃,我希望啊,到這個地步了,你也知道分量,你幹些什麽事你也清楚。我說咱不要再糾纏,糾纏對你沒好。我希望你呢,能夠把你的事碰到邊上講的啊。你不講也沒有關係,你要如果講,我現在聽。咱們就痛痛快快的,我說呢,可以把事談的清清楚楚,你願意這麽幹,我在這呢,聽你講好不好?如果你要不想講,我馬上離開這。你放心我跟你講啊,你要真能痛快快快講,我在一切方麵給你最大的關照。在可能的情況下,我說到辦到。我再重複一遍,如果你真正痛痛快快的講問題,我在可能的情況下給你創造好的條件。”
    看出來沒有,如此高壓的態勢啊,汪家仁的心理防線被徹底擊潰,立馬就撂了。
    這也是以汪家仁作為突破口的原因。直到午飯的時候啊,警方也兌現了承諾,單獨給他開了小灶,準備了酒菜。沒成想這老家夥給喝醉了,借著酒勁還給警察叔叔提上意見了。不過看他都這樣了,也沒人搭理他。
    再看下王家禮這邊,他的態度相當蠻橫啊,對著警察又上勁了,不但拒不配合,嘴裏還罵罵咧咧的。
    過了一會,警察叔叔看他老實了,就把汪家仁已經招供的事告訴了他。他沉默了一會,開始請求跟汪家仁見一麵。
    經過上級領導批準,倆人就見麵了。一見麵啊,兩個加起來100歲的人是掩麵痛哭啊,簡單的交流了幾句就被分開了。
    這時候汪家禮也知道扛不住了,也就很順利的坦白了。
    根據他的交代,又牽扯出了“孫德林”。警方得知“孫德林”在廣西服刑,立馬給廣西那邊聯係進行確認。
    監獄方麵立馬將“孫德林”單獨控製起來,此時孫德林就明白大限將至了。隨後沈陽警方去廣西進行了審訊,孫德林也把所有的事情和盤托出。
    這時候還有一個孫德鬆,不過他的去處沒人知道。不過可以確認的是,孫德鬆不會走遠,因為他還想著撈孫德林出去呢。
    於是警方就對賓陽縣展開了排查,孫德鬆確實沒有離開,他一心想著救大哥,於是就找了個小旅館住了下來。因為沒有關係,他就白天出去瞎轉悠,晚上找地方賭博。
    不過因為他到處跟人接觸啊,很快就被鎖定了,警察當時就給他摁在了賭場。
    至此,本案還有一個老大哥王文旭,因為他被幾人開除了,好長時間都沒提到了。自從跟團夥分道揚鑣後啊,他在沈陽沒工作,也沒有錢花,就跑去哈爾濱,找到了自己已經結婚的女兒。
    父女之間總算是有個照應,沒事的時候,就去附近的勞務市場幹點零活。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孫家兄弟和汪家兄弟被捕後啊,很快消息就傳遍了。他看到報紙上的報道也不淡定,第一反應就是跑路。
    不過一摸小布兜,分幣沒有,就這樣跑出去了,估計也是遭罪。況且他覺得自己總共也沒參與幾次,而且每次都是跑龍套的,又沒親手殺過人,最後還因為團夥理念不同被開了,所以應該不會被判死刑,最多關個幾年就出來了。所以他根本就沒跑。
    1999年10月2日晚上7點多,在哈爾濱警方的協助下,沈陽警方在一個廠子裏,將王文旭給逮捕。至此,“森森林”團夥所有成員全部歸案。
    之後就是審訊和判刑了,都這個時候了,幾人也想來個痛快的,所以都非常配合。不過因為案件時間跨度太長啊,加上很多受害人都沒有報警,所以最終可以確認的是,他們總共作案43起,殺害24人,傷害25人,搶劫財物價值人民幣300餘萬元。
    1999年12月14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總共用時兩天。在法庭上,孫德林一直很幹脆,孫德鬆表現得非常沉悶,檢方不提問,他不會主動陳述
    汪家兄弟則是無所謂的樣子,唯獨這個王文旭覺得自己很冤屈,一句話不合他心意,他就嗆嗆。其中最不服的就是對自己殺人的指控。
    12月15日下午5點半,沈陽中院作出判決,5人一審全部被判處死刑。
    除王文旭外,其他4人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均被判處死刑。王文旭因搶劫罪被判處死刑,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最後是兩罪並罰被判處死刑。
    他就對此提出了上訴,理由很簡單,他在搶劫罪中是從犯而非主謀,被判處死刑,刑罰太重。
    不過,遼寧省高院於12月18日駁回了他的上訴,決定維持原判。
    12月19日清晨5點,該團夥5人最後的時刻來臨了,他們被帶到了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於上午10時宣讀了省高院的最終裁決,1045宣布將5人押赴刑場執行槍決。半小時後,伴隨著幾聲槍響,“孫德林”團夥5人結束了自己罪惡的一生。
    “現在我宣布,根據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現將被告人孫德林、汪家林、汪家仁、孫德鬆、王文旭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喜歡十大悍匪請大家收藏:()十大悍匪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