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如此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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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媽!”
    李東強終於是從那該死的看守所出來了。
    一出大門,便看到兩張熟悉的臉。
    正是他的父母,李福奎和林桂英。
    李東強頓時鼻子一酸,眼睛一紅,猛男哭泣。
    “小強!我可憐的兒啊,你看你都瘦了。”
    “這幾天你受苦了,不過別擔心,現在爸媽都來了,我們不會讓任何人欺負你的!”
    林桂英抱著兒子,道。
    李福奎也沉著臉說道:“沒錯,小強你是我們的兒子,你在外麵受了欺負,被人陷害,我們當父母的看不過去!我們來,就是為你撐腰來了。”
    不遠處,張偉聽到倆人這麽說話,頓時嘴角抽動起來。
    什麽叫受人欺負?
    什麽叫被人陷害?
    還有,什麽叫撐腰?
    不是,你們倆老登,還想劫獄是咋地?
    張偉內心瘋狂吐槽,不過倒也沒有說什麽。
    畢竟人家一家人重逢,這會兒上去說風涼話,圖啥呢?
    “小強,你快給爸媽說說,到底是怎麽回事?這怎麽好端端的,就把你抓起來了?我聽警察和律師說,就是因為你扔了個垃圾?”林桂英問道。
    李福奎也皺眉道:“是啊,這到底是怎麽回事!老頭子我活了這麽些年了,也沒聽說過誰因為扔個垃圾就被抓去坐牢的。咋,你扔垃圾那地方是什麽寶地?還是不小心弄髒了某位貴人的衣服?還有沒有王法了!!”
    李東強深吸一口氣,講述起來。
    “爸,媽,我冤枉啊!我委屈啊!”
    “前段時間,燕子跟我分手了,我心裏太難受了,就在家裏喝了點酒。”
    “然後不小心,把啤酒瓶從陽台窗戶扔了出去。”
    “結果......”
    “把樓下一個經過的人給嚇了一跳。”
    “然後那個人就不依不饒,死咬著不放,又是找物業,又是報警,最後居然還起訴了我們一整棟樓......”
    李東強咬牙切齒的,顯然對林北恨之入骨。
    “爸媽,你們說這人是不是有病?”
    “就為這麽個屁大點的事兒,居然像瘋狗一樣咬著不放,還報警,還起訴。”
    “我們整棟樓都被他攪和得雞犬不寧。”
    “最後......”
    “我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我不能讓鄰居們被這個有病的人這麽騷擾,那正常的生活還要不要過下去了。”
    “所以,我就站出來主動承認了,我說那啤酒瓶是我不小心扔下去的,我可以道歉,如果對方想訛錢的話,我給他一點錢也沒關係。”
    “可他就是不行,非要讓我坐牢。”
    李東強嘴角抽動了兩下,眼睛裏滿是怨毒的神色。
    “這個狗東西!”
    “這是有病!草!”
    李東強罵著,出氣。
    而聽到他這麽說,李福奎和林桂英倆人也都氣得不輕。
    “哎不是,這人是真的有點什麽大病吧?”
    林桂英表情怨毒地說道:
    “你說要是小強扔的啤酒瓶真的砸到他了,那他想訛錢啥的,或者想害小強,還勉強能理解。”
    “可你說,又沒有砸到他。”
    “屁大點事,至於麽?”
    李福奎也臉色陰沉道:“沒錯,我看啊,這人就是個黑心腸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夫妻倆一個比一個陰狠。
    一點不誇張,要是這會兒林北出現在現場,怕是要被這倆人給生吞活剝了。
    誠然,李東強在講述的時候,是進行了一定的“修飾”,把事件往有利於自己的角度去偏移。
    可即便如此,正常人聽到這個版本,也絕對不會是這樣的反應。
    不管怎麽說,是李東強有錯在先。
    27樓啊。
    多高?
    別說27樓,哪怕就是7樓,你扔個啤酒瓶下去,都算高空拋物了。
    砸到人的腦袋,真搞不好就會鬧出人命來。
    這能是小事兒?
    沒砸到人就不用承擔責任了?
    其實,沒砸到人應該慶幸,承擔的責任要輕許多。
    真要是砸到人了......
    甚至,鬧出人命了。
    到時候可就不隻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這麽簡單了!
    隻能說,這一家人之所以能成為一家人,那不是沒有原因的。
    那不講理的樣子,簡直就像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張律師!”
    林桂英猛地扭頭看向另一邊的張偉,大聲道:“我改變主意了,我不能讓我兒子去坐牢。”
    “別說三年五年,就是三天五天都不行!”
    “你,必須讓我兒子無罪。”
    張偉一臉的無語,走上前說道:“林女士,這案子我跟你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無罪是不可能做到的,隻能爭取減刑。我會努力,給李東強爭取到緩刑,這樣的話,至少是不用進監獄。”
    “不行!減刑也好,緩刑也罷,都不夠!”林桂英情緒非常激動地大喊道,“我就這麽一個兒子,我怎麽能看著他去坐牢!?”
    “我們花錢請你來,你就得給我們解決問題。”
    “別想著敷衍了事!”
    張偉:“......”
    “李女士啊,真不是我敷衍。”
    “如果能無罪,但凡有機會,我肯定願意盡力一試的。”
    張偉無奈地說道:
    “但李東強這個案子,是真的一點機會都沒有。”
    “首先,證據確鑿,那啤酒瓶和花盆上,提取到了指紋,跟李東強的完美匹配。”
    “其次,李東強自己在派出所也已經承認了,還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這就相當於他已經認罪。”
    “這......”
    “這咋可能無罪呢?”
    “除非......”
    林桂英眼睛一亮,瞬間捕捉到張偉話語中的重點,立刻問道:“除非什麽!?張律師,你有什麽辦法?”
    李東強也激動喊道:“張律師,你是不是想到了什麽?快說快說,隻要能讓我無罪,怎麽都行啊!”
    張偉道:“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是公訴案,但是呢,這次比較特殊,公安機關做了不予立案的決定,而被害人呢選擇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訴。而這個刑事自訴啊,就比較特殊了,隻要能說服原告,跟他達成調解,讓他撤訴,那麽李東強根本都不需要上法庭,自然也能無罪。”
    一聽這話,李東強頓時眼睛一亮,激動道:“好!這個辦法好!我們就去找他,我給他道歉,實在不行我再給他點錢!隻要能讓他撤訴,怎麽都好說啊!”
    李福奎和林桂英也都高興了。
    看來,自家兒子,確實有機會。
    有救了!
    但張偉卻給興奮激動的一家三口潑了盆冷水,道:“三位,你們先不要高興得太早。”
    “這個案子的原告,其實我之前有幾個案子,跟他打過交道。”
    “怎麽說呢,這個人啊,性格比較倔,很較真,認死理。”
    “想讓他撤訴,我說實話,真的很難。”
    李福奎沉聲問道:“你跟他打過幾次交道?怎麽,難道這個人,也是律師?”
    張偉搖頭:“那倒不是,他並不是律師,我跟他打交道的時候,他都是作為當事人的身份。”
    張偉沒有展開多說,李福奎問了一句之後,也沒有多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