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張偉你說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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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大狀向著李東強那邊冷冷瞥了眼,繼續道:
    “而被告人在明知樓下極有可能有人經過的前提下,依然向樓下拋擲重物,便是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
    “至於被害人聲稱他不是故意的......”
    “那麽我倒是想問問被告人,你家陽台是封了窗的,而且還安裝有紗窗,現在這個季節正是蚊蟲多的時候,平時紗窗肯定是安裝著的。”
    “那麽請問被告人,你是如何做到,不小心打開窗戶,不小心拆下紗窗,又不小心把啤酒瓶扔下樓的?”
    “而且,還是連續兩個啤酒瓶,以及一個花盆?”
    羅大狀微微搖頭,臉上的嘲諷之意更濃。
    “但凡隻是扔下一個東西,或許還能用不小心來解釋,可連續三次,這難道也是連續三次不小心?”
    羅大狀聲音洪亮,條理清晰。
    直接駁倒李東強的詭辯之詞。
    雙眼目光如炬,直視著李東強。
    “Look&ny eyes!”
    &ne why!”
    李東強頓時傻嗶了。
    “啊這......”
    支吾了起來,卻半天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臉上露出一絲慌亂,眼神中透露出一絲無助。
    他哪懂這些啊?
    什麽構成要件,什麽放任結果......
    李東強根本不懂。
    他隻是大概記得看守所內的那個高人給他的指點,然後來了場“背誦”而已。
    能差不多背出來,已經不容易了。
    你讓他隨機應變,應對質疑?
    嗬嗬......
    真有這兩下子,李東強也不至於能被告上法庭。
    “我,我就是不知道啊!”
    李東強硬著頭皮喊著,聲音中帶著一絲顫抖,試圖掩蓋自己內心的慌亂。
    “你憑什麽說我知道樓下會有人經過!?”
    “還有,你憑什麽說我是故意的?那我就是不小心啊,怎麽了,不行嗎?”
    “你能保證你這輩子就不會有半點失誤?你還不允許我有失誤了?”
    “你這麽說,你得有證據,誰主張誰舉證知道不!?”
    羅大狀嗬嗬一笑,淡淡道:“有些事情不是你不承認,就不成立。”
    “當時並非三更半夜,也不是暴雨台風等極端天氣,作為一個入住率超過95%的小區,在白天的時候,難道小區內會無人經過?”
    “你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就應當認識到這一點。”
    “至於你堅持聲稱你不是故意的......”
    “這不是你說不故意,就不故意,連續三次的高空拋物,是無法用‘不小心’、‘不是故意’等詞匯來開脫的。”
    羅大狀輕描淡寫,便讓李東強的詭辯,徹底站不住腳。
    李東強艱難吞咽口水,額頭冒汗,心跳加速。
    他終於意識到,靠自己根本d不住局勢。
    於是想到了張偉。
    “張偉你說句話啊!”
    “我花錢請你來不是讓你在這裏當吉祥物的!”
    李東強看向張偉咬牙喊道:
    “你趕緊說話!”
    “你反駁他啊!”
    “你是律師我是律師?你怎麽一句話不說!?”
    李東強一個勁兒地催促張偉,聲音越來越大,情緒變得越來越激動。
    張偉掩麵無言。
    靠!
    現在想起我是律師了?
    早幹啥來著?
    你既然知道我才是你的律師,那你為什麽要在看守所裏,聽一個莫名其妙的人給你支招?
    那你為什麽不聽你的律師的吩咐?
    那你為什麽要自作主張,自作聰明,作死!?
    現在可倒好。
    把事情攪和得一塌糊塗,想起來我是律師了......
    我有一句MMP不知道當講不當講。
    焯!
    張偉內心已經把李東強罵了個狗血淋頭。
    但罵歸罵......
    事兒還是要做的。
    畢竟,簽了合同。
    張偉是李東強的辯護人。
    那他就是得給李東強辯護。
    不管內心多麽不情願,都得辯護。
    否則,被李東強罵兩句倒是不算什麽,可若是他向律師協會舉報,那張偉很可能會受到處分的。
    那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張偉還是得硬著頭皮,給李東強辯護。
    他深吸一口氣,緩緩站起身,臉上露出一絲苦笑,開始辯護。
    隻可惜啊。
    本來案子就對李東強非常不利,而且對方律師還是傳說中的“法外狂徒”羅祥羅大狀。
    再加上李東強的一番“睿智”操作,導致局麵愈發不利。
    張偉實力翻個倍,都不頂事兒。
    一開口就被羅大狀反駁。
    再開口又被羅大狀駁倒。
    根本不是對手,完全抵擋不住。
    而且,羅大狀還不是單純防守,隻要有機會,他就會反擊。
    反擊的點,那也是有很多的。
    比如,物業管家在業主群裏詢問,希望拋物者主動站出來承認錯誤,但李東強沒有。
    接著,警察挨家挨戶調查走訪,李東強也並未配合。
    再後來,林北都將整棟樓起訴了,李東強依然在裝死。
    這些足以說明,李東強毫無認罪悔罪的態度,甚至企圖蒙混過關,逃避法律責任。
    再比如,李東強的父母上門威脅林北,強行闖入住宅,還動手打人。
    甚至,李東強自己也找上門去,手持“凶器”,攻擊林北。
    好家夥,讓你取保候審,你毆打被害人是吧?
    往小了說,這是認罪態度差。
    往大了說,這就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了——企圖用暴力讓被害人不敢發聲,甚至是撤銷立案。
    這性質可就嚴重了。
    有這些情況在,還想減刑?
    想屁吃!
    ......
    如此種種,
    隻能說,李東強一家三口的騷操作實在是太離譜。
    以至於,法庭辯論一開始,就近乎於一麵倒。
    張偉根本抵擋不住羅大狀那一波接一波的凶猛攻勢。
    不是張偉無能。
    實在是,隊友太傻嗶。
    攤上這種隊友,你換了誰來都白扯。
    這叫法庭辯論?
    這簡直就是究極折磨!
    而且,這場折磨還持續了挺長時間。
    終於......
    “咚——”
    法槌敲響了。
    法官陳忠漢宣布,法庭調查結束。
    張偉簡直有種熱淚盈眶,喜極而泣的感覺。
    終於解脫了。
    媽的!
    太煎熬,太折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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